學院要求開櫃查寢是否在某種程度上違反了法律?

我們學校查寢本來就很嚴格,要求東西必須按規定擺放,地上不能有頭髮等等。通常是在學生不在寢室的情況下不定時由學生會幹部向宿管借鑰匙開門,有時我們女生寢室甚至會進來男生檢查(現在基本不會了),這已經夠了,然而學校居然說以後可能為了查違章用電器要開櫃檢查!(說是要先從大三開始,還沒到我們,已求證是當學生在寢室時要求開櫃)請問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否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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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已經過修改,之前寫的是學院開櫃檢查不確定是在有人的情況下進行還是在沒人的情況下進行,現在向學姐求證後得知,是在有人的情況下要求開櫃。但是拒絕開櫃的話,不確定有什麼後果。


學生在入學前應當向學校繳納了住宿費 我認為從繳納住宿費時起租憑關係便成立 宿舍的使用權就不再屬於學校而是屬於學生 我國《憲法》規定 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公民的住宅 因此 學校擅自進入學生宿舍進行檢查明顯是違法的 再者學校不是一個國家機關 而是事業單位 不具備「搜查」的權力 只有「檢查」的權利 「檢查」一般不具有國家法律的強制力,也不一定使用強制力 但學校不經學生的允許 採用強制的方式(翻箱倒櫃的形式) 其行為的表現形式實際上就是一種「搜查」而非「檢查」 這明顯是嚴重侵權行為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了,即使是警察也需要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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