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或者不再寂寞

年初看完美國作家庫爾特·馮尼古特的小說《鬧劇,或者不再寂寞》。這是被作者稱為最像自傳的一本小冊子,也是我所看的第一本馮尼內特。非常奇幻的故事包裝下,卻是對政治、對戰爭、對人性、對生活、對愛和孤獨等等的眾多觀點。

在這個故事中,他虛擬國度里的美國總統說:過去美國人一切毀滅性的放縱行為都是由孤獨激起,而非對罪惡的偏愛。於是,他虛構了一種可能。

如果給每個人都改中間名,比如一種花、一種水果、一種堅果、一種寶石、一種礦物質,然後所有具有同樣中間名的人都成為親戚——可以有話直說無所顧忌的兄弟姐妹,無論如何也要相親相愛的家人,即使難以忍受也屬於「誰家沒個討厭的親戚,沒個窮親戚的」的必須接受。他將美國重組為一個有著千萬個理想大家庭的烏托邦,從此便克服了每個人的孤單。

最近有人在和我提到基督教。我承認自己對宗教的歷史與教義並未有嚴謹豐富的了解。僅憑著不多的從各種小說影視作品和信徒的描述中以及不多的彌撒經歷中,大致形成如下的印象:即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孩子,所有信奉上帝的人都為兄弟姊妹。而修道院里的修女便是有共同的丈夫——耶穌。

關於這最後一點認知,恰是來自去年底讀的另一本小說《愛有失落時》。可以說這是一個充滿「耶穌的啟示」與「神的力量」的故事,而故事中的高中老師恰恰最愛的美國作家便是馮尼古特。

在第一次讀到讓所有擁有同樣中間名的人都成為親戚的時候,我便想到這不正像是所有讚揚著My Lord的信徒互為兄弟姊妹一般么。

過往,無論是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還是佛教,我都不過把它們當做一種哲學,當做一種解讀世界的價值體系與應對生活的方法論,而並不真的深究是否真的有上帝存在或者有輪迴轉世。畢竟,我更認同的是人類之所以超越了地球上的其他動物就在於人類擁有了想像力,而宗教與神話都是想像力的產物。

人是一定需要為所經歷和所發生的事情找到一個理由的。從馬航的失聯到男友的消失,好事罷了,但對所有的不如意、挫敗和傷痛都想找到一個可以怪罪埋怨的對象,或者可以寬慰自己的理由。

無論是佛家的「今生的受苦都是為了修一個好的來世」,還是聖經上說「人生來就是要贖罪的」,這都是給what the fuck! 憑什麼,為什麼我這麼苦而找到的可以扛過去的理由。

所以,越是孤獨的時候,越是惶惑的時候,越是覺得「為什呀要這麼對待我,我做錯了什麼」的時候,人類越需要給自己一個慰藉,以支撐自己繼續活下去。

當然信仰的力量不止於此。就像李叔同說佛中說為何沙彌要受戒,是為了幫住你持戒修行。閱讀《聖經》,遵從上帝的要求或許也具有同樣的約束和教導行為的作用。

就像意志力不夠堅定的時候希望有人來監督,從減肥、學習到戒酒莫不如此。於是有了互助會和學習小組。但就算減肥,總有人並不需要別人的監督就默不作聲的完成了蛻變。那是否越是依賴他人的人越容易向某個「宗教」組織靠攏,需要「同志們"的監督和幫助?是否,即使不皈依某個宗教卻依然可以堅持做個善良的偉大的好人的人,其實更加了不起?

而另一方面,比起佛教所主張的「空」與「無窮動」,所有的修行在於去除執念,承認所有的一切都是虛無,而只有一個個瞬間當下的孤單和冷清,那所有上帝的孩子到是真的從他們的信仰中得到了團結的力量、友愛的溫暖。不再孤單。

而無論《古蘭經》、《聖經》還是《心經》,莫不是在教人如何做個善良的慈悲的好人:要幫助他人,不要傷害他人,要靠著自己的雙手養活自己,不要嫉妒他人,不要仇恨而要原諒,只要堅持做個好人就一定會有好的結果。殊途同歸。

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念經修行,在佛家看來也不過是一堆人聚在一起然後各自修道,能否悟道全看個人慧根。但現在看來,如果信仰上帝,加入馮尼古特似的烏托邦,卻是一種真的可以找到親人,一生不再孤單的出路。

「上帝所給你的,必是你能承受的。」這是《實習醫生格蕾》中某一集的主題。

過往的我,更多接觸與認同了佛家的思想體系。在命運不公時釋然,在求不得時批判自己的執念。不能將你擊垮的,必會使你強大。幸或不幸,你覺得自己已經堅強到不需要求助上帝那一大家子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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