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幸福的四件事
02-22
早上起床看朋友圈,看到微友發一張圖片,內容如圖片:
乍看很有道理,稍加思索認為並不盡然。
幸福感受外在的、可觀的環境影響,卻是主觀因素主導極強的一件事。
有人信你,如果你沒有信任的能力,對所有人抱有懷疑和提防的心態,你會有幸福感嗎?
有人愛你,如果你沒有愛的能力,對父母親戚熟人圈都沒有發自內心的愛意,對別人的愛都會曲解,無法產生被愛的幸福感。比如,熊孩子把父母的愛曲解為必須的動作,稍不滿足就會抱怨指責,肯定是認為不幸福。
有人幫你,如果你沒有幫助別人的意識,對別人的幫助不是理解為應該的就是理解為別有所圖,內心沒有多出的獲得感自然也不會感覺幸福。「幫助」實質上是一種愛的能力。
有人懂你,如果你不願意理解別人,沒有前三條中至少一條,你的感覺可能是:我全裸啦!油然而生的是壓迫感。三國時期謀士楊修最懂曹操,曹操沒有幸福感,結果把楊修給宰了。
純粹以自我為中心強調獲取,幸福感不易獲得,即便獲得也容易來得快去得也快。這四件事補充一下,應該算是人生最幸福的四件事了。
補充如張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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