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英文寫作,一些高階原則

學習一個領域的內容,需要戰略戰術兩個層面的把握。戰術層面,其實就是你在一般的培訓機構里會反覆聽到的東西。但有時,耳朵即使因此而生繭,卻還是收效一般。這就是更高層次的問題,是對某個領域認識不夠所導致的。下面給出一些宏觀上的提示:

1. 中文相對來說,不是特別講究語法(語法文法有別),英文雖然在西文里不是最講究語法的,但語法仍比中文嚴格得多。

例如,英文里有單複數變化,有時態的變化。尤其後者,是眾多考生口語和寫作中最常犯的錯誤之一。而偏偏時態的誤用在英語里是非常敏感的,因此雅思口語和寫作里的時態錯誤屬於嚴重錯誤。

2. 中文表達頭重腳輕的概率更高。而英文表達則非常忌諱頭重腳輕。

因此,我們看到英語里的主語常常用It代替,如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young man in possession of talent, must be in want of a good career. 這裡It的使用就是為了避免句子頭重腳輕。

3. 中文表達對用詞更加講究。英文則注重觀點。

中文表達往往強調具體某個詞使用的精妙。而英文往往並不以具體詞的使用評判文章水平。

如:Nowadays whether a limit on working hours should be established or implemented or not has become a public issue discussed frequently in some countries.這樣一句話寫的雖然不算錯,但是較為拖沓,有比較明顯的unnatural writing的痕迹。如」established or implemented or not」就比較沒有必要,而且establish和implement兩個詞並不像很多考生想像的那樣可以帶來加分。同時,英語里很少有如此之長的主語,尤其對於雅思這種半正式寫作(semi-formal writing)而言。

4. 中文寫作,即使是議論文,也常常「顧左右而言他」。而英文議論文一定是犀利而乾脆。

春秋筆法,嘲諷之類的手法,各種文明都有。但是說到一篇正常的論說性質的文章,中文議論文里,人們想看到的是旁徵博引;而在英文里,至少在議論文寫作之中,「例證」,應該是寧缺毋濫的。絕不能機械地認為每一論述段都必須有一個例子作支撐。

5. 中文寫作,尤其是論說性質的文章,喜歡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而英文反之。

就像一些知乎答案喜歡胡亂堆上去一大摞數據以求把人「鎮住」,從而心生敬畏一樣,我們除了寫詩詞之外,有一種把文章的內容「放大,做加法」的習慣。英文中不是說完全沒有這個現象,但是相對做減法的時候比較多。

6. 中文寫作,句子越長越討巧。英文總的來說是沒有這個規矩的。

這可以說是相當一部分考生,乃至一部分英語老師的不良習慣了。這個習慣一旦根深蒂固,對形式的執著超過了對內容的考量,文章的脈絡就不會清晰,跑題的風險也更高。

7. 作為一門語言,中文的缺點是其寫作的「思維嚴謹」往往流於表面,如刻意正反面都涉及,以體現公正。而英文注重的論證過程本身是否嚴密,相對來說是否「兩邊不得罪」,其實不重要。

最後,還是要強調,我們的語言肯定是博大精深,包羅萬象的。但就事論事地說,我們需要明確上述幾點,才能在英文寫作類考試中佔據有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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