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的媚俗
王小波先生在《關於「媚雅」》一文中,大致聊過「媚俗」和「媚雅」的事。文章是這樣定義的,所謂「媚俗」,即是藝術家為了取悅大眾,放棄了藝術的格調。而「媚雅」,則是指大眾受到某些人的蠱惑或者誤導,一味追求藝術的格調,也不問問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其實呢,按照我的理解,上面的定義只是對詞語本意的解讀,引申開去,所謂「媚俗」,意為刻意迎合世俗,只知隨波逐流,人云亦云。以此而言,「媚雅」也是「媚俗」的一種。
個人也很喜歡一位網友的說法:媚俗之「俗」,是一種態度而非對象。不是說你喜歡俗氣的東西,就是媚俗,你喜歡高雅的東西,就是媚雅。這個俗和雅跟你喜歡的東西無關。實際上,只要你由於客觀因素而違背了主觀意願,並欺騙自己的主觀意志說這種違背其實才是自己真正的意願,就叫媚俗。
那麼,什麼叫做「互聯網時代的媚俗」呢?很簡單,本文的標題本身就是典型的互聯網式媚俗。事實上,文章本可以取個類似於「談談媚俗」之類的中庸標題,然而此刻卻被強行冠上了「互聯網時代」的噱頭,一下子看起來就顯得很有內涵,非正襟危坐不能讀也,立刻比馬桶讀物提升了好幾個檔次。我們身處互聯網時代,任何事物與這互聯網沾上關係,似乎立馬就變得高端起來了。比如「互聯網時代廣場舞」,聽起來像是整個廣場上布滿大媽的全息投影,廣場的地面上一言不合就以呼吸燈形式現出能量法陣,用以進行古老又神秘的社交儀式。
趕上這互聯網信息爆炸的時代,數據通過各式各樣的通道到達人們跟前。葛優往沙發上一躺,拿起手機點兩下,就能接觸到大量信息。這樣的便利,也催生出了一種職業,名為「寫手」。和殺手棋手吉他手一樣,既然被尊為「手」了,想必人家就是吃這碗飯的。
所以寫手寫東西,最重要的是有人看。故而他們不寫自己所思所想所感所悟,而是寫人們喜聞樂見的東西——先別管我要說什麼,標題必須加上最近的熱點,這樣才有點擊率保證。比如最近某個明星鬧離婚,而我要寫的卻是「珍珠奶茶真好喝」,可以這樣起標題——《心疼奶茶,經紀人椰果帶著珍珠跑了》,然後奶茶就變成了奶綠。
寫手的另一種流派呢,就是專精流。所謂「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來晚了沒關係,我就盯准一個群體,料定他們會被我吃的死死的。比方說我走迷妹路線,我就寫大部分迷妹們當前最感興趣的東西,一會兒奧運會某游泳鮮肉啦,一下又立馬轉移到「微微一笑」了。女權、星座寫手們顯然是此流派的典型。
事實上,筆者就很明白身為一名寫手的感受。早先自己在某個創業朋友那幫忙寫東西的時候,腦子裡一直有個聲音在問自己,「觀眾喜歡什麼,聽眾又想聽到什麼?」隨後便以自己不那麼舒適的口吻,寫了一篇篇佯裝熱情的短稿。現在想來,果真是媚俗到了極點。
然而,在互聯網上發布言論,可不是寫手們的特權。任何人都有權在網路上聚集,自由地發表各種言論(沒錯,自由本身就是相對的)。這樣的聚集地,我們稱為論壇。若該論壇是基於網友們某種共同愛好(如遊戲,籃球),網友僅對此類事物進行討論,便可稱之為垂直社區。垂直社區在誕生之初,往往會因為少數精英壇友的活躍,使得整個論壇充滿才智並形成良好的討論氛圍。
之後社區慢慢發展,開始湧入大批普通甚至以最初的精英標準來說,相對「劣質」的用戶。他們沒有良好的討論習慣,在污染整個論壇討論風氣的同時,更無法帶來優質的論壇內容。可對某些人來說,他們也並不是毫無用處。至少,他們可以滿足一些人的虛榮心。與此同時,論壇的建設者們也很識時務地開發了「點贊」功能。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在論壇討論問題的時候,首先想的並不是問題本身,而是「我需要怎樣回復才能得到儘可能多的贊。」隨著論壇的日漸壯大,劣質用戶日益增多,口味也越發低俗,甚至出現反智主義傾向。虛榮心無法得到滿足的人們,便在討論問題的時候越發地迎合劣質用戶的訴求,媚俗之風愈演愈烈,為的就是那些看起來很美的「贊」和自己身為「大V」的優越感。至此,論壇最初嚴謹的討論氛圍已喪失殆盡。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這是互聯網時代每一個垂直社區的所註定的命運。一如王小波先生在《紅拂夜奔》中所言,「一切都在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
想起小時候看的動畫片《葫蘆娃》。「葫蘆娃,葫蘆娃,一根藤上七個娃」。為了救被妖怪抓走的爺爺,從大娃到六娃,一個個排著隊去妖怪的洞穴送了死。到七娃還沒來得及出生,在葫蘆里的時候就被妖怪抓走浸在黑黑的池子里。結果本心善良的七娃一出生,直接黑化成了反派。
互聯網時代,這「娃」是不壞的。可那妖怪池子呢?
葉越
2016.9.5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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