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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看待2016年元旦開始取消晚婚假?

消息出來,很多人都持反對態度。應該怎麼正確看待這件事?取消晚婚假的原因可以具體分析一下嗎?


作為80後的我表示從小到大成功避開了所有福利政策。


咱們來慢慢聊聊這個事。

1. 現行婚假是如何規定的?

在我國的勞動法里,只有如下一處提到法定婚喪假,並沒有關於婚假長短的規定。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現行的婚假長短則往往追溯至1980年2月20日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發布的《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其中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而談到晚婚,在國家法律層面,目前並沒有明確關於晚婚假的長短的規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的規定如下: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只是提及延長婚假和生育假是對於公民晚婚晚育的一種獎勵措施。

既然國家法律層面只是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那麼各地如何執行,就要看當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具體規定了。比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4年2月21日修訂)

也就是說,北京市晚婚假為婚假3+獎勵假7天,共10天。據百度百科婚假(結婚假期),目前各地晚婚假天數規定如下: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廣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山西:晚婚的婚假=1個月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由此可見,目前各地婚假時間為10天到30天不等,並不是一律30天。

2. 婚假是要如何改?

目前並沒有看到修訂案草案的原文,因此無法確定具體規定。不過,從廣為流傳的新聞來看,主要的修訂是將現行法第25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從文字上看,主要修改有二:

  1. 「晚婚晚育」被去掉了,也就是說,晚婚晚育不再是國家提倡的政策,不再受到國家鼓勵,也不會受到獎勵了。

  2. 「婚假」被去掉了,也就是說,即便符合第十八條的規定,獎勵假可能也主要體現在生育假上,而不再包括晚婚假。這可能也就是大家熱議的二胎生育獎勵假。

所以,如果這一修訂案獲得通過,那麼各地隨之制定自己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極有可能遵循國家法律的精神,不再通過婚假對晚婚晚育進行鼓勵。

3.人民日報的回應靠譜嗎?

今天晚間,人民日報微信發布《晚婚假元旦將取消?真相是這樣的》一文,回應社會輿論,安撫民心。然而,其中有幾處說法筆者實在難以理解。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們通常說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實是兩回事,若按草案中規定,晚育假的確將取消,因為無論何時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將延長,但並不說明晚婚假也會隨之取消。

此處是明顯錯誤,因為從條文上來看,並沒有說晚育假會取消,反而是晚婚假從條文中消失了。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薛寧蘭研究員長期從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認為人口計生法嚴格來說只規範生育這一階段,關於結婚的問題應該由婚姻法來規定。記者查閱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這也就是說,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據。

此段文字存在兩處邏輯漏洞:

其一,婚姻法固然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但是並沒有規定如何鼓勵。相反,現行鼓勵措施是由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的。難道說,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改了,企事業單位就會「擇其善者而從之」,去搬出婚姻法給大家放假了?恐怕他們就算知道也會裝作不知吧。

其二,現行婚姻法是2001年修訂並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2002年起施行的,而全面兩孩政策是今年10月份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政策一出,法律法規必然會統一,不可能存在相互矛盾和衝突的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修訂是全面兩孩政策落地的第一步,但絕不會是唯一一步。此次修訂如獲通過,後續的婚姻法修訂也勢在必行。人民日報此言,實在是自欺欺人。

4.晚婚假真的會被取消嗎?

晚婚假是否會被取消,要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情況。其結果可能有二:

  1. 全文通過,不做修改,晚婚假面臨被取消;
  2. 考慮輿論情況和社會呼聲,修改相應條文,保留晚婚假。

理論上來說,兩種情況都有可能。尤其是現在社會輿論反應激烈,立法部門不可能聽不見,不可能不考慮。

不過,在筆者看來,立法部門未必會響應民意,做出修改。從國家立法的意圖來看,制定晚婚假並非考慮民眾福祉,而是出於鼓勵晚婚晚育的目的。而如今,晚婚晚育已經是社會主流。2015年11月,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布的《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中國幸福婚姻家庭抽樣調研報告》發布 幸福家庭同學夫妻近兩成),目前我國平均結婚年齡為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四分之三的男性在25至34歲之間結婚,超過九成的女性在30歲之前結婚。其中,70後比其他代際結婚時間更晚,平均結婚年齡在29.6歲,60後、80後及90後的平均結婚年齡依次是26.3歲、26.2歲、24.3歲。根據國家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晚婚年齡線,可以說絕大多數都是晚婚。晚婚晚育已經成為社會主流思想,再對其進行法律上的鼓勵已經沒有意義了。再加上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轉軌,由「只允許生育一個孩子」變成「鼓勵生育兩個孩子」,對晚婚晚育的鼓勵更是不可能,說不定將來還會鼓勵早婚早育呢!

筆者也是未婚,聽到這一新聞也是略感震驚,本以為只是新聞媒體標題黨,然而細細想來,結論卻讓人更加悲痛了。

當然,也不排除一種可能,那就是有關部門確實聽進去了老百姓的呼聲,或者從促進經濟發展等角度考慮,保留較長的婚假,不過「晚婚獎勵假」這樣的字眼肯定是要進入歷史了。


謝。

晚育假:大形勢是鼓勵二胎,而這個政策顯然是為了二胎的。

直接起因就是二胎假短於一胎假,提議之後官方的回應。

生二胎時候身體沒有一胎時健壯,所以多休幾天應該的。

之前鼓勵晚育是為了減少人口。

現在既不想減少人口同時基本生育都滿足條件,從鼓勵假快變全體假了。失去了鼓勵的意義。

至於取消晚育假是否影響80、90後生育。。

80、90後生育慾望本來就很低,很多不想生、推遲也不是因為假期多幾天少幾天的事情。既然取消了沒有明顯危害,轉到二胎假又能鼓勵二胎,同時總體假期不增加,tg肯定會做的。

晚婚假:這跟二胎有關係么?難道代表們都認為早婚還有可能?

能執行這些制度的單位,那個不是本科及以上學歷,啥時候能畢業?畢業之後直接結婚?時間夠么?

不能執行這些制度的單位,你怎麼規定又有何分別?

加晚婚假總體十天或更多感覺還可以,這下子減少,三天。。。

讓我想到了去年加燃油附加費,海外油價高的時候不覺得,油價低的時候。。燃油附加的比例。。

衛生計生委員會非得在這個政策加晚婚假取消。草案10天後執行。而且之前的消息從來都沒提晚育、晚婚的事情,這次全都提了,而且群眾知道的時候,可能草案都進入審議階段了。公眾跟決策都沒啥關係了。人口計生法這麼大範圍的修改,為啥就沒看到徵求意見稿、也沒看到徵求意見的過程,甚至審議前都不知道還有晚婚晚育這方面的內容?

為啥有的機關總是在這種奇怪的地方如此機智、如此迅速呢?


可是不放假怎麼造人啊www


我們80後招誰惹誰了 怎麼什麼政策到我們這都變了 上學改革 考試改革 就業改革 最後結婚也改革 結婚休假怎麼了 你們改的時候是不是發現自己已經休完了無所謂了 是現在開放二胎 不結婚哪裡來的二胎 請指定政策的時候考慮考慮大部分人的感受把


新婚姻法、開放二胎、取消晚婚假產假,對於不結婚不生孩子的人根本沒有任何影響好么,所以這是鼓勵不婚的節奏,你們還沒明白么?


身為80末的我們,究竟前輩子造了什麼孽?


騙子!!!勞資就是因為晚婚假才單身至今的。。。


怎麼看?根本不想看 利於人民的政策 政府從來不關心 反正該結婚結果 該請假請假 大不了扣我工資!以後生小孩也要竭盡全力讓他移民 我們這一代已經廢了 不能讓他們也毀在這種地方


大部分人一輩子就結一次婚,執政黨連婚假都要算計,呵呵。


憑什麼你說生就生,你讓結婚就結婚啊?鼓勵生二胎不應該在現有的福利之上再對二胎給予福利嗎?哪有逼你早結婚早生育的理啊?


……補充

郭嘉好像沒有違約,直接給全體人按晚婚規則算婚假了。

……原文

如果取消的話,這個問題只有一種理解,就是郭嘉違約了!

你可以修改政策,但我不能回到早婚年齡。我當年遵守了你的規定,沒有早婚,你卻違反了自己的承諾,沒給我應給的假期。

自己和郭嘉還有什麼交易呢?當心點吧。


取消吧,本來也沒指望用上


呵呵


=======更新:被打臉了的分割線=======

友善度不要了。大家盡情舉報我吧。

你國 。

這就是一年只開一次全國性人代會的惡果。

你永遠不知道人大常委會那幫趙家老傢伙的嘴臉。

the F-word.

==========原答案==========

就這個日期而言,根本不可能。但針對整個政策風向,即使不是1.1.2016,也不遠了。

按照我國立法部門的尿性,不知道這個法能修改多久,現在還只是一個國務院的草案狀態,還沒交給立法機關,也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

不過,雖然說不會立即實施,但我覺得取消晚婚假也是灰常不合理的,這算是一種逆向歧視。隨著社會的發展,婚姻休假權應當成為一種基本人權,無論晚婚與否。


取消福利都麻利兒著呢、增加一點兒福利能磨嘰好幾年、審議好幾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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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元旦之後看到底延長多少天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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