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界為什麼有許多學者堅決反對殘酷的死刑(如凌遲/腰斬)?

做為一個法本學的不怎麼樣...要考歷史研究生的小辣雞...嘗試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答主,實施了酷刑你給誰看,怎麼看?

題主說:「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不均勻,而且文化上有著自古以來的同態復仇傳統, 我認為法律應該容許殘酷的死刑,如凌遲, 以適應當今中國社會需要以及人民的根本利益。 殘酷死刑一來可以震懾潛在罪犯,二來可以滿足人民心理需求。當然我並不是支持中國必須使用腰斬或者凌遲,也可以使用現代化的酷刑,如持續的水刑或者電擊,使死刑犯要承受數十小時的痛苦之後才死亡, 免得被人指責為野蠻或者中世紀。」

我們先說凌遲呀,凌遲大家都知道啥意思,這玩意實在是太血腥了,你是打算在電視上直播,還是在大街上處決?這樣是能給罪犯震懾,但是觀感實在是不好,教育小朋友們不要犯罪,帶著小朋友們去觀看凌遲....腦子進水了吧?某邪教組織黑我黨的時候也就是說我黨教育小孩子的時候帶著小孩子去看槍斃罪犯,也沒有說凌遲的,實在是太不人道了。

現代化的酷刑,水刑,電擊,十幾個小時,怎麼看,你告訴我誰腦子進水了看這玩意還好幾個小時……「中央電視台 中央電視台 現在為您直播處決某毒販的直播,這次直播實在某某省進行的,這個罪犯犯了emmmm。」腦子有屎吧!

下面我重點說一下對人民心裡需求這一方面@王瑞恩王老師在這個回答里說了「一旦罪犯在酷刑面前表現得大義凜然慷慨激昂,感染了圍觀群眾,那麼酷刑不但發揮不了阻遏潛在犯罪分子的作用,甚至讓接受酷刑的罪犯成為人們心目中的英雄。」

我在這裡給大家說一個人,太平天國的翼王石達開 石達開在大渡河被清軍包圍 只身前往清軍大營 請求清軍放過自己的部下 然後被當時的四川總督駱秉章放了鴿子 部下都被殺了 他也被判了死刑 什麼刑罰呢?——凌遲處死

《大清律》規定:「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那麼好 石達開先生的凌遲是逃不了了,那就去刑場吧!在刑場上石達開是怎麼反應的呢?

石達開接受凌遲時,是不卑不亢的:當時和石達開一起受刑的是曾仕和,曾仕和受刑時大呼小叫,疼的受不,石達開看不過說了一句:「何遂不能忍此須臾?當念我輩得彼,亦已如此,可耳。」,然後石達開從容赴死,一共割了100刀,據說生殖器上還挨了幾刀,愣是一聲沒吭。觀看的人無不動容,即使是清軍官兵也十分震驚,稱之為「奇男子」

「石達開自供與洪秀全等自廣西金田 村起事即封偽王,及竄擾各省情形,歷歷如繪,皆臣所素悉,語皆符合。且其梟桀之氣,見諸眉宇,絕非尋常賊目等論,實為石達開正身無疑。」——《駱秉章奏稿》

「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亢不卑,不作搖尾乞憐語。」——《養晦堂文集》劉蓉(時任四川布政使)

就這樣,答主口中「酷刑能使人民心裡需求得到滿足」,嗯,滿足了,硬生生的把一個「叛賊」首領,變成了一個英雄人物,到今天,太平天國諸王中,評價最高的仍然是翼王,清末革命黨人寫了許多革命詩,都是假託石達開的名義寫的,激起民眾的反滿革命情緒,請問答主,你覺得人民因為石達開被酷刑殘殺就不敢反抗了嗎?恰恰相反,當時的贊他為「奇男子」,後人造反的時候也以他為榜樣。這就是答主要的效果嗎?

答主還說了「我相信如果恢復這些殘酷的死刑,中國將會有更少的販毒者。」

對犯罪的人進行處刑,當然是為了起到震懾作用,但是我們又說了,我們就算有死刑,照樣有人會犯法,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當一個社會的經濟、政治、民生,差到了一定情況的時候,如果有對反抗者、異見者實行酷刑的時候,那麼對這個社會的影響只能是更差,納粹德國在二戰後幾年的時候處罰國內的異見者,每年處罰的人數增多,有些人僅僅是因為說了政治笑話就被判刑,處死。而處死的方式比答主說得酷刑好一點——斬首

請問答主,納粹德國最後是什麼下場?


1,無法判斷是否有冤假錯案。

2,刑不上士大夫。

3,不適應工業化死刑需求,自從斷頭台發明後死刑效率一下子就拉上去了。誰跟你磨磨唧唧的玩花式死刑搖號排隊啊。

4,不符合社會主義價值觀,社會主義認為人犯罪是資本異化,教育水平之類的環境因素導致的,所以追求勞動改造而不是死刑。

5,要折磨人,現代弄不死人的方式多了去了,也比凌遲啥的更可怕。什麼剝奪睡眠,水刑,電刑之類的。監視居住那一套貌似都堪比關塔那摩了吧?要殘酷死刑有個卵用。

6,威懾犯罪無力,反而激發犯罪更大的破壞慾望。


七出三不去、八議、官當、上請、准五服等制度紛紛點了贊。

既然您這麼贊同中國傳統,那就別一天到晚在網上BB。

科級官員犯罪可以用官位折抵刑期5年。

廳級以上官員犯罪可以上請黨中央重新商議。

省部級以上官員不適用無期以上刑法。

設置申明亭處理民間糾紛,用德高望重的廣場舞大媽們來決斷。

在網上非議國家以叛國罪凌遲處死誅滅九族。

設立錦衣衛司禮監內閣三權分立,恢復六部制度。

天佑大明!


社會科學也是科學……不能因為它比自然科學好懂就開除它的科學學籍吧?自然科學的「上帝」是誰?拉出來溜溜,反正社科一般強調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再者……雖然我確實沒什麼自然科學的素養,但是根據我貧瘠的知識,似乎近代以來很多自然科學基礎都是西方人打下來的吧?不然你別用西方人發現的各種定理公式?自己造?這才是構建中國人自己的話語權呢吧?


個人觀點:復仇沒啥問題,死刑惡性的罪犯也沒啥問題,不過現在還是不適合恢復凌遲腰斬。

1.首先凌遲和腰斬太過血腥了,容易給執行者,受害者及其家屬帶來精神污染。

為了懲罰犯人強迫自己長時間接觸不值得。甚至會對罪大惡極的犯人產生同情。

2.過度崇尚復仇會影響受害者及其家屬日後的生活,我崇尚迅捷死刑。

死刑是對犯人在物質界的永恆放逐,也是復仇的終結。

3.認為法律威懾力僅限於懲罰不可避是錯誤的,還在於懲罰力度的合理。

如果一個殺人犯被抓只拘留10天,那對他來講,被抓一萬次抓到死,他也沒有啥威懾力。

抓到一次就死,一勞永逸。

公民們不該為他人的惡意付出代價,也不該為此付出更高昂的安全成本,誰廢死,誰承擔。

4.西式法律太過注重犯人的權益,但做太過了會演變為受害者公正訴求的扭曲和忽視。

以人為本當然還是要以守法公民的利益為本。而不是聖母心泛濫,看到長得像人的都要認兄弟。

5.提及法律選擇執行,某些貴富免收酷刑甚至死刑。

這在哪個地方都是存在的,有的人甚至連告都不會被告。

假設沒有死刑和酷刑,按他們的說法,有條件的人照樣今天入獄,明天減刑,後天出獄。

這和有沒有法律都沒有任何關係,問題在於制度建設上司法的獨立性。

6.同理心泛濫,這是知乎法盲經常出現的問題,你怎麼知道你不會被酷刑。

如果司法腐敗,沒有寫著的酷刑,照樣會對你用,而不需要明文規定。

如果你真的犯了嚴重性質的罪惡,受到這樣的法律處置我只能說大快人心。

相反正直的司法人員會因此束手束腳,缺乏合理的手段制裁罪犯。

7.另一點,使用嚴酷的刑罰不代表在細微的罪名上也使用,比如我偷個東西要凌遲我。

這就很無厘頭了。對於那些犯下的罪過已經不適合法律改造教化的人群,視其具體罪名而定

例如某瘋狂殺人犯,連殺了好幾人,某強姦虐殺犯,不僅奸,還殺,還虐殺,這種才用酷刑

當然要讓司法更加寬裕一些,例如受害者及起訴方可以選擇諒解。

僅僅用迅捷死刑的方法處決犯人,而非殘酷死刑。而且出於照顧受害者和犯人的隱私。

不公開示眾,甚至受害者可以選擇不直面現場。他們需要的是公正,而非精神污染

因為法律是為了維護受害人的利益的,死刑也並非是處決愛好者的狂歡派對。


我作為一個法學四年本科將要讀完的人,個人認為:

我們所保護的,是平等到每一個人的最基本的,為「人」所應當有的權利,對「人」這個概念所付出的保護,作為一個現代、文明的國家,卻要去使用古老、野蠻的方法去踐踏一個罪犯最後的一點時間,無論對罪犯還是處刑者、罪犯家屬,乃至對涉案甚至不涉案的司法工作者都是殘忍的。最後導致的是「人」這個概念受到的不公。(說實話,我自己寫完都覺得太空了,你可以當這段不存在,也可以認為我也已經被洗腦,或者認為我是傻X。歡迎直接舉報+沒有幫助)

嚴酷的刑罰「可以」起到懲戒犯罪、警示他人、寬慰受害者家屬的作用,但是意義真的有那麼大嗎?同樣,嚴酷的刑罰「可以」造成社會恐怖。(當然你也可以說只要明確刑罰「自然」不會導致恐怖。所有引號里的玩意不同的個人也有不同的理解)

同時,刑罰的文明化同樣也是在中國土壤可以誕生的思想。從早期的宮、墨、秦的具五刑,到漢代儒家思想開始盛行就已經逐漸變的文明化,逐漸廢止了肉刑。(當然這也不是什麼好事,儒以文亂法。另外我的法制史已經忘了不少。)

如您所說,世上確實缺少神諭真理與普世或是普適真理,為此人類文明從古至今一直都在思考,未來也將繼續思考。但是我們相信一定有些東西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美好的東西,雖然立場、想法不同,但是一定是有這樣的意識的。

我認為:中華民族上下五千年,從上古吃人到地主剝削,直到近百年才真正開始考慮人所應當有的權利。現如今我們的文化、教育以集體主義為核心,依舊忽視了個人。保護個人權利是必須且有意義的。

雖然很遺憾,至今,我們都不知道什麼是正確的,你不知道,我不知道,他不知道,上面不知道,基層民眾也不知道。

拋開法學生背景,作為一個活了這麼多年的人來說:(當然可以當我下面是絕對的無理由謾罵)

大眾會做出什麼事情,大眾自己都不知道。

野蠻、殘酷、冷血、混亂這就是群體不加思考的本能表現。

如果一切跟著大眾走,這世界早就不是停留在過去就是已經滅亡了。

就題論題:如何得出您的思維確實是華夏大地絕大多數人的思維?(雖然我也相信大多數人確實如此)

如何得出專家學者就是被西方勢力洗腦,未曾為創建適合中國的法制理論作出貢獻?

如何得出西方法學理論沒有借鑒價值?

人之將死,折磨這種東西你圖個啥?警示別人你難道還直播嗎?就我個人而言,真的,看那種東西會吐的。

作為一個網民:

什麼,我大秦亡了?

我就是聖母婊真是對不起了,我就該被噴,被詛咒,被洗腦,被不懷好意的西方勢力收買控制。

最後:

少些攻擊性,別老給人掛帽子掛標籤,沒必要也沒意義。

永遠不要試圖在網路上尋求真正的知識,最容易尋求的是迴音室效應。

雖然很遺憾,但是全篇避重就輕沒有仔細深入的講任何問題,表現出的不是一個法學生而是一個虛無主義者。對此,十分抱歉。

以及依然歡迎舉報+沒有幫助。歡迎各式非惡意的討論和爭辯。


因為不經濟....理由就是這樣奇葩。並不是什麼人權之類,也不涉及別的東西。拿絞死來說你的有絞架……斬首來說你要養大批劊子手,五馬分屍什麼的也一樣。

相對的是槍決注射需要的東西少了一半以上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法學界幾乎沒有學者公開贊成任何酷刑;因此,也就無需堅決反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假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某甲被法院判處死刑。由於罪刑法定,法院不可能找到剝奪某甲人格尊嚴的刑法依據,所以,法院也就不能在判決中剝奪某甲的人格尊嚴。而由於法院無法剝奪某甲的人格尊嚴,執行死刑時,也就不能採取比槍決和注射這兩種方法更不文明的方法。

如果服用口服液或者食用烤鴨能執行死刑,那就連注射都可以省了。

此外——

提交答案之前看了一眼題主的描述。詫異在問題描述中,這位題主竟然每一句話都站不住腳。


凡死刑,獄上,行刑者先俟於門外,使其黨入索財物,名曰「斯羅」。富者就其戚屬,貧則面語之。其極刑,曰:「順我,即先刺心;否則,四肢解盡,心猶不死。」其絞縊,曰:「順我,始縊即氣絕;否則,三縊加別械,然後得死。」惟大辟無可要,然猶質其首。用此,富者賂數十百金,貧亦罄衣裝;絕無有者,則治之如所言。主縛者亦然,不如所欲,縛時即先折筋骨。每歲大決,勾者十三四,留者十六七,皆縛至西市待命。其傷於縛者,即幸留,病數月乃瘳,或竟成痼疾。

——《獄中雜記》

歷史上,行刑方式曾作為要挾索賄的籌碼


我是一個普通人,從法學什麼的我提供不了意見,但是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看或者說從我個人的角度看不接受酷刑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我對暴力的容忍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是生理上決定的。我想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

古代幾乎所有的酷刑都是因為得罪皇上,而不是得罪百姓。沒人因為殺了老百姓而被凌遲的。


初看問題,我覺得雖然看起來有點蠢,但還是頗有討論的價值,畢竟知乎上這種蠢萌但有思想的問題是很受歡迎的。

但按照題主的描述,合著酷刑就是東方傳統文化話語權的體現之一咯?

廢除酷刑是對西方價值的亦步亦趨?

你怕不是故意來黑我們的哦。

拒絕回答這種搞事情的問題。


我心目中的千古一帝漢文帝,廢除肉刑、宮刑、腰斬,把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暴君劉徹帶頭復辟了。

孔子墨子莊子孟子都沒有討論過的,漢文帝做出來了,期待博學給出思想源流。


我想說,說實話,我剖心解肺的說,一個受害者最直接的心理需求,是希望這一切不要發生!

但是這是不可能的!

醫療事故中,親屬最想的是特么時光倒流,是家人能回來,而不是去砍死醫生。

冤案錯案中,被揮霍無數年青春能要回來嗎?殺人案中,死人能復生嗎?強姦案中,清白能回來嗎?

不能,所以去彌補受害者的利益才是重要的。

交通事故中,一個家庭失去壯勞力,你同態復仇再讓另一個家庭失去壯勞力就是解決問題?

強姦案中,你讓犯罪分子受酷刑就能讓世人不去用不正常的目光看受害者嗎?

有的時候我真的很想不開,沒了就是沒了,真的沒了,你拿什麼去替代,那些東西就是唯一的啊,根本回不來,這就是現實。


就我個人而言,我反對酷刑的理由是:

那是惡魔的行為,而我,拒絕成為惡魔。


說真的,慨他人之慷,站在道德高地上綁架他人才應該是真正的令人討厭白左,白左的價值觀沒錯,但是用極端的手段推行這一價值觀才是白左成為白左原因。

沒想到現在知乎竟然連社會中的寬容,憐憫,仁慈,同情等人類的基本良心都一併污名化,所以為了不白左就要法西斯和野蠻嗎?怎麼?然後就殺光一切反對者嗎?這不就是北朝鮮嗎?你們現在是不是也可以說凡是寬容了,憐憫了就是白左,不殘忍,不恐怖就是白左,就都要反對,各種顏色恐怖才是一個不白左的正常社會?

誰說這是被白左洗腦的,你還不如白左,同樣是手段極端,至少人家動機是好的。

我看破乎完。


「滿足人民心理需求」?你哪隻眼睛看見「人民」有這「心理需求」了?還是「朕即人民?」


我想請問,題主能夠證明,我國傳統法學是堅決擁護酷刑的嗎?以及,反對酷刑沒有任何合理性,僅僅是被西方文化洗腦了?

首先,酷刑非常爽,很大快人心,是嗎?有時候看到窮凶極惡的人,我們總有這樣的憤怒:僅僅搞死他,太便宜了!要死也得換著花樣來!然後通過酷刑能夠得到內心的滿足。

其次,所謂酷刑能夠帶來威懾力,這點我不否認。怎麼死的確是不一樣的。一個正常人,肯定明白凌遲和槍決,注射之間存在的差別。

再次,酷刑體現著權力的運作。讓一個人怎麼死,體現著他背後的權力,彰顯的是權力的力量,這就是說,告誡民眾要遵守權力。

然後呢?還有別的理由嗎?應該很難找到了吧。

很遺憾,治國選擇並不能憑著一腔熱血,反而是成本效益的綜合,是理性的抉擇。事實上,反對酷刑不僅僅是個別人文社科學者的看法,更是整個社會普遍承認的價值觀,一直為我國司法實踐所堅持。

不過還是要說明理由,為什麼要反對酷刑?

1,酷刑會讓人變得更殘忍,而且越來越沒有下限。劊子手我們就不說了,就說一般民眾,經常看到或者聽到某種極其殘忍的死法,會一直保持驚駭和戰慄嗎?不會。幾次之後,邊聽邊談笑自若,還可以用砍頭的血沾著饅頭吃。讓整個社會的人變得越來越殘忍,這就是公共政策的目標嗎?你非要看到現實生活中的人,都能像水滸傳里的人一樣,殺人放火談笑自若嗎?不斷降低下限的人類會更加可怕。

2,酷刑會帶來沒有必要的成本。你以為訓練實施酷刑的人不需要成本?凌遲是高端技術活,需要培養專門人員,不要錢么?專門的器具,還要維護,要不要錢?酷刑那麼可怕,你不能判錯吧?所以是不是要增加司法成本,降低錯判率,要不要錢?

3,會造成對政府的反對力量。其實犯罪人在某種程度上是反社會的,在懲罰犯罪人時,如果操作不當,其家屬也會開始反對社會,至少反對政府。更有甚者,如果錯判率已經到了很難降低的程度,那麼冤枉不可避免,更是會造成許多反對政府的力量。光幾個恐怖組織就弄得雞飛狗跳,還嫌不夠亂么?

對於西方價值觀的問題,題主這麼說,我覺得不合適。是不是西方的東西不重要,是否具有合理性更為重要。因此,希望大家看到這樣的問題時,不要認為西方的就當然好或者壞,而重點是論證如何。如果論證充足,那麼自然就是有理由的,如果論證不充足,那麼多少國家承認都沒有用。

哈哈哈,西方發明了電腦,手機,我們也要一併抵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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