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不是你們的英雄,蹭流量的大號們,散了吧!

前一篇文章發布之後,張扣扣案又有了一些新的進展。在官方和媒體的共同跟進下,更多信息得到了披露。作為一名關注此案的熱情吃瓜群眾,我在這裡把重要的信息梳理一下。

也表達一下我個人對此案的看法:

從目前的信息來看,當年對張扣扣母親的判決基本不存在問題,張扣扣也不是很多自媒體所說的什麼英雄。被張扣扣殺死的一家人,在當地算不上是鄉紳,更不是什麼惡霸。為民除害的戲碼,起碼沒出現在張扣扣案里。但涉嫌故意殺死三人,卻是張扣扣所要面對的指控。

2018年2月21日,漢中市南鄭區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215』殺人案情況通報」。

我大體梳理一下通報里的重要信息:

1、嫌犯張扣扣(男,35歲)持刀將鄰居王自新(男,71歲) 及其長子王校軍(47歲)當場殺死,王自新三子王正軍(39歲)被刺傷後搶救無效死亡,張某某作案後潛逃,2月17日7時45分到漢中市公安局南鄭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從這裡來看,警方認定張扣扣是自首行為,與之前網路謠傳的並不一致。

2、張的經歷已經得到了比較詳細的披露,這與之前媒體報道和網路爆出的大體一致。張扣扣,1983年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未婚。2001年至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隊服兵役,退役後外出務工,於2017年8月回家。

3、張扣扣案的起因也已得到披露,確實與張母死亡一案有關。

張對1996年王正軍故意傷害其母致死一事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王家。2018年2月15日,張扣扣在自家樓上觀察到王自新、王校軍、王正軍和親戚都回到其家中並準備上墳祭,張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準備好的單刃刀尾隨跟蹤伺機作案。在王校軍、王正軍一行上墳返回途中,張某某持刀先後向王正軍、王校軍連戳數刀,隨後張持刀趕往王自新家,持刀對坐在堂屋門口的王自新連戳數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然後張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裝滿汽油的酒瓶,將王校軍的小轎車玻璃砍破,在車后座及尾部潑灑汽油焚燒,之後張逃離現場。

從目前披露的案情來看,張扣扣對於殺人一事,早有預謀,涉嫌故意殺人。綜合澎湃新聞的報道,張扣扣殺人之後並未去拜祭母親。

4、當年的張母一案,我前一篇文章貼出的判決書內容基本得到官方的確認。

官方披露的重要消息是,宣判後,檢察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抗訴,被告人王正軍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福如(張扣扣父親)均未提起上訴,該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但澎湃新聞引述張福如的說法稱,上述判決後,他曾向漢中中院寄過「狀子」,但無下文。具體時間,張福如稱他已記不得了。

但張提供給記者的上訴狀落款日期為2001年7月13日,這早已過了上訴期限。也就是說,即使這份上訴狀遞交上去,也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界面新聞、澎湃新聞、紅星新聞等媒體均刊發了報道,我綜合了一下,挑出了幾個重要的部分,列在下面。如想看全部新聞,我把鏈接發在文章最後。

1、張母在農村屬於比較強勢的一類人,脾氣不好,潑辣,愛罵人,不怕爭吵打架,甚至還欺負人。這也變相佐證了判決書中所說的案情——張母罵人挑釁在先。

界面新聞採訪張扣扣發小(以下簡稱「界面」)說:

這些事都是出在他媽身上。我經常會說,扣扣就是被他媽弄到這條路上來的,扣扣等於是被他媽給害了。

他媽太愛罵人了,她與周邊的鄰居幾乎都吵過架。她死的頭一天,還跟他們家對過的一個小夥子吵過架。

扣扣他媽這個人,就是喜歡跟人耍個賴什麼的。舉個例子,扣扣他家的房子在外邊,他叔叔們的房子在裡邊,扣扣他媽就可以在中間修道圍牆,把人家關在裡邊,裡邊的人家只能把廚房或者豬圈那裡的牆挖通,再買前邊另一戶人家的一點地,繞著走。

扣扣家與王自新家是鄰居,扣扣他媽還跟王自新隔壁那一家打過架,之後她就賴到人家家裡去,弄個被子往地上一鋪,鋪上點草,就睡在人家家門口。她說是被人家給打了,弄得這一家沒辦法在家裡住。

那時候我還是小孩子,我記得扣扣他媽在這一家的廊檐下睡了很長一段時間,起碼有個把月,屎都拉在這家的院子里,路上人來人往,她都不怕。

對於這一點,澎湃新聞的報道亦有佐證:

包括張福如本家親戚在內的多名村民向澎湃新聞表示,張福如的妻子汪秀萍為人強勢,「嘴上不饒人」,「和村裡很多人都吵過架」。在王坪村擔任二十多年村幹部的王明亮(化名)也表示,汪秀萍個性不好。

2、死者王自新家與張家是鄰居,之前關係還不錯,之後鬧了矛盾。

界面說法,矛盾的根源是利益問題:

扣扣他爸張福如曾經拜王自新他爸為乾爹,這就等於扣扣的爸爸與王自新是干兄弟,但後來因為利益上的問題鬧了矛盾,關係就不好了。

他們兩家後來怎麼鬧的矛盾呢?據我所知,因由是這樣的:王自新跟扣扣對面一家的一個男人一起收豬,也就是把活豬買回來,殺掉後賣肉,掙個辛苦錢,後來他們兩個把扣扣他爸也帶上,一起做這個生意。但是,後來他們兩個又覺得扣扣他爸收豬不行,對他做這個買賣的能力不滿意,就不帶他了。就這樣,兩家就有了矛盾,互相不說話了。

這個矛盾在扣扣他媽那裡表現出來的就是指桑罵槐,平常會指著人家罵兩句。

而紅星新聞和澎湃新聞均採訪了張扣扣的父親,張父的說法是:當年他家種植西瓜,因給別人送瓜而未送給王家,遂引起對方不滿。

我傾向於前一種說法,送瓜這種事太小,而且不涉及利益之爭,很難讓兩家人產生很大的矛盾。但做買賣不一樣,直接動錢,不讓張家跟著掙錢,張家一定會很不滿。而且,張父的說法天然就會傾向於自己,不如一個第三方的說法更讓人信服。

3、對於張扣扣母親死亡案件報道,界面最為詳實,大體過程基本與判決書所載一致。如果界面記者的採訪屬實,從目前的信息來看,當年的判決基本不存在錯判的問題。庭審判決的時候,張家應該也是認可殺死張母的兇手是王正軍的。

「頂罪」說法,不知從何而來。當年的村幹部擔心的是爸爸給兒子頂罪,過了二十多年,突然又成了兒子給爸爸頂罪了。其中的緣由,只有10w+的製造者知道了。

界面:

那天傍晚,扣扣他媽也順著家門口那條路到小渠這邊來洗腳。王自新家門口路邊的對過,我記得當時種著一排小竹子,王自新家老二王富軍正跟他的一個表弟站在竹子那裡玩兒,扣扣他媽去洗腳路過這裡,看到王富軍,就朝他吐了一口口水,但沒有吐到王富軍的身上。

王富軍當時好像是在外地讀農校,應該是放假在家,他被這麼吐了一下口水,也沒有說什麼。

扣扣他媽洗了腳,往回走,又經過這兒,王富軍他們還在,她就又朝王富軍吐了一口口水,這次吐在了王富軍的臉上。王富軍當時已是一個年輕小夥子,就順手給了她一巴掌,就這樣,兩個人在那條路上打了起來。後來,王自新與三兒子王正軍也都出來了。扣扣他爸和扣扣他姐也過來幫忙。兩家就這樣打成了一團。

在扭打過程中,是扣扣他姐到家裡拿出一個約一米長的鋼條,交給了她媽,她媽就用這根鋼條往老三王正軍的頭上打了兩下,把王正軍的頭打破了。扣扣他媽打贏了,扣扣他爸就拉她往家走。

王正軍那年只有17歲。他就在路邊柴禾堆里撿了一根胳膊粗的木棒,衝過去,一棒砸在扣扣他媽的太陽穴上。

澎湃新聞還提供了一些可以佐證案件的細節:

張福如(張扣扣父親)稱,上述判決後,他曾向漢中中院寄過「狀子」,但無下文。具體時間,張福如稱他已記不得了。

他提供的由其署名、落款日期為2001年7月13日的「刑事附帶民事狀」顯示,除了提出4.2萬元經濟賠償外,張福如還提出要判處兇手死刑,「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並要求「對指示打死死者的王自新判處徒刑」。

在這份「刑事附帶民事狀」中,張福如明確表示,17歲的王正軍「是致死人命的兇手」。而在此次除夕血案發生後,張福如及其女兒表示,「打死汪秀萍的人是王正軍的二哥王富軍,因為王正軍年齡小,不用判死刑所以才出來頂罪。」

面對這一矛盾點,張福如表示,當初為什麼這麼寫他記不清了,「我沒文化,小學都沒畢業,這個狀子是花了50塊錢找別人給我寫的,寫狀子的人也已經死了。」

澎湃新聞里還有村幹部的佐證:

前述村幹部王明亮表示,汪秀萍被打傷後,村幹部們怕兇手逃走,便去將王自新家圍住,王自新還曾表示人是他打傷的,警察趕到後,將王自新、王正軍父子均帶走調查。王明亮分析:「王自新可能是想給兒子頂罪。但究竟是誰打的,司法查明了。」

4、張扣扣目睹了母親的死亡。

界面採訪的張扣扣發小說,驗屍的時候,扣扣他們姐弟兩個就站在法醫邊上看。而張母打架用的鋼條是張扣扣姐姐拿過去的。

澎湃新聞則引述張福如、張麗波(張扣扣姐姐)的說法稱,張麗波、張扣扣姐弟均目睹了那場導致汪秀萍死亡的衝突。

5、張扣扣殺死的一家,在當地算不上什麼鄉紳,更談不上有勢力。為民除害的戲碼,在這個案件里都是意淫出來的。單純從居住條件來看,張家比死者王自新家裡住的更好。張家是二層小樓,而死者家裡只是破敗的平房。

界面說:

發生打死人的衝突時,王家老三王正軍剛剛從新集鎮的焦山中學讀完初中,聽說高中的錄取通知書剛剛下來,他正準備去讀高中。打死人了,他被判了七年徒刑。出獄後,他很少回村裡來,每次回來,也只是在晚上回來一下,天不亮就走。他也是怕被報復。大概12年前我在浙江打工的時候,還見過他,有一次打電話,他說他也在浙江。聽說這幾年他在西安。

王家老大王校軍,早年在紅廟鄉政府工作,後來又在其他鄉鎮工作。他在政府部門熬了二三十年,出事前是南鄭區紅寺湖風景區管理處主任。他在縣城裡買了房子,平時就住在縣城裡。

王家老二也沒有住在村裡,他早年在林業局上班,是漢中一個林場的工人。聽說他很早就買斷了工齡。這幾年聽說他又被林場返聘回去,也許是跟這幾年國家重視環保有關。

網上說王家是村裡的惡霸。這都是亂說。平時,張扣扣也不是什麼壞人,他沒跟其他人吵過一次架。王家也不壞,除了20多年前跟張家打過那次架,也沒聽說過他家欺負過誰。王家也不是多有錢有勢的人,發生衝突那一年,王家的大兒子才剛剛到鄉政府上班,其他兩個兒子還都在上學。

死了的王自新就這麼三個兒子,沒有女兒。他平時就和老伴一起住在老房子里。王自新就是個種田的普通農民。

澎湃新聞的報道稱,張扣扣家為一幢二層小樓,受害人王自新家則是略顯破敗的一幢平房。

當然,我也看到了一篇大白新聞寫的新聞稿:張扣扣姐姐:殺母兇手哥哥是鄉長 行兇後讓弟頂罪

恕我冒昧,這還是我第一次聽說大白新聞這個新聞機構,寫的稿子基本上就是複述了張扣扣家人的話,沒有核實,沒有旁證,也不採訪其他人,說的還都是案情。

如果你們信,我也無話可說了,你們來噴我吧!噴之前最好查一查當年的鄉長是誰,檔案館就能查。

此案的報道中,有一些細節確實能觸動很多人樸素的情感。

比如張扣扣發小所說的:

我勸他說:扣扣,冷靜點,這過年呢!他看了我一眼說:三條人命,我死定了。我媽死了22年,今天我終於把仇報了!

他繼續吼著,很多村民都圍著看。也沒人敢上前去,一個村民想把他堵住,他說:不關你的事,今天誰動誰死!

當時我還在那裡看到他曾指著王自新的老伴說:楊桂英,你是個女的,我今天不殺你。

但無論如何,張扣扣涉嫌殺害三人,無論有什麼樣的理由,這都是鐵一般的事實。從目前的信息來看,張母的案件,談不上錯判,更談不上什麼冤屈。張扣扣的衝冠一怒,是為母復仇的英雄之舉,還是情緒偏激衝動之下的犯罪之舉?

如果張扣扣為母報仇,可以罔顧法律,輕判或不判,二十年後,王家的孩子長大了,該不該找出獄之後的張扣扣報仇呢?到那時,為父報仇的王家,該不該仿張扣扣舊例呢?如果是,要這法律有何用?

無論什麼時候,事實和法律都是這個社會最後的底線。大號們為了流量,可以虛構事實、煽動憤怒、罔顧法律,但造成的社會共識撕裂的代價,卻要整個社會去承擔,你又怎麼好意思鼓吹什麼英雄?英雄,不應該是敢作敢當嗎?不應該是為了公共利益而犧牲自己嗎?

新聞鏈接:

【獨家】知情人講述:我所知道的張扣扣殺人案|界面新聞 · 中國www.jiemian.com圖標陝西南鄭除夕兇案:一男子連殺鄰家父子三人,兩天後自首www.thepaper.cn圖標
推薦閱讀:

按揭房在離婚時如何計算共有部分價值
應該如何正確處理宗教信仰和法律的衝突?
人大代表的「免捕權」
舉證責任究竟是在提出觀點的人還是在質疑觀點的人身上?
身份證正反面被拍照,手持身份證照片!?

TAG:法律 | 刑事案件 | 媒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