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重溫酒駕處罰標準,有車的朋友注意!
2018年春節即將到來,雖然大家都在吐槽如今的年味已經越來越淡,但還是少不了各種聚會與應酬。
然而,只要有應酬和聚會就少不了要喝酒,喝酒就會有「酒駕」的風險,每年春節期間都是酒駕猖獗的時候,也是交警嚴查酒駕的時候。所以,非常有必要給各位車主打一劑預防針,來重溫一下關於酒駕的處罰標準,以警醒開車的朋友。
一.酒駕分類: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
酒駕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飲酒駕駛,另一類為醉酒駕駛,區分標準如下:
飲酒駕駛,20mg/100ml≤酒測值<80mg/100ml就屬於飲酒駕駛;醉酒駕駛,80mg/100ml≤酒測值則屬於醉酒駕駛。
還是通俗點來說吧,酒測值為20mg/100ml就相當於一杯啤酒,而酒測值8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當然,由於酒精度不同,不同酒類的量化標準也不一,以上只是參考主流酒類做出的判斷。
二.兩種酒駕類別的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機動車,將罰款1000元~2000元,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性機動車輛,罰款5000元,扣12分,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而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判處拘役並罰款(最高量刑拘役6個月);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照且10年內不得再次領取駕駛證,終身不得從事駕駛營運車輛,判處拘役並罰款。
需要注意的是,飲酒駕駛是違法行為,而醉駕則屬於犯罪行為,定性為危險駕駛罪。
三.細節問題:小區、校園等相對封閉道路同樣適用酒駕
還有一點值得一提,那就是在小區、校園等相對封閉道路上酒駕,也同樣按照以上所提的處罰標準處理。所以,各位車主就別抱僥倖心理了。
當然,以上所說只是單純酒駕,若是酒駕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或伴隨其他違法行為,則會數罪併罰且從重處罰。
綜上所述,提醒各位車主朋友:春節期間必須嚴格貫徹「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莫要硬闖交警槍口,把歡樂的春節過成家庭悲劇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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