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輩子去哪裡托生很重要
2月9日,杭州保姆縱火案一審宣判,縱火犯莫煥晶死刑。
這一點,沒有異議。畢竟,一審給她定的罪,稱得上頂格了。死了就死了吧,活著也是折磨。
但是,我們又非常遺憾地看到,一審僅僅提及了消防和物業存在問題,一掠而過,說這些問題「不足以阻斷莫煥晶本人防火犯罪行為與造成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犯罪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物業什麼問題呢?消防滅火缺水,耽誤了救火。
消防什麼問題呢?救了一個多小時,才打開死者的房門。死者不是被燒死的,是被毒煙毒死的。那個房間的窗戶只能開六七厘米的縫隙,排煙不暢。
因為物業管理不善,導致滅火困難;因為滅火困難,消防花費了太長的時間,才把死者弄出來。
物業和消防的責任有多大?這是個關鍵。如果繞開這一點,糾結於莫煥晶會不會判死刑,即便死者,也不會願意。
所以,那個下了功夫研究案情的黨琳山律師,就是不再糾結於莫煥晶會不會判死刑,而是想弄清物業和消防的責任到底有多大?當他看到審判機關顧左右而言他的情形,就忍無可忍,勃然大怒,甩袖而去。
黨律師認為,本案相當複雜,需要五名資深律師工作一個月才能做好開庭準備!指定律師倉促上陣,只能浮光掠影的發表辯護意見。本案真相的還原,最少應當從六個方面展開,一是莫煥晶的角度,二是案發房產的設計裝修等方面,三是物業管理救援等方面,四是消防救援等方面,五是醫療救援等方面,六是受害人方面。
不幸的是,我們看到一審判決,基本是按照當律師的預判正在一步步實現。一審判決基本單從莫煥晶的角度,一根竹竿插到底,莫煥晶死了,也就一了百了。很顯然,一審掩蓋了什麼,我們應該明白。
筆者瀏覽了一些微信公眾號,只有鳳凰網的風聲評論提及了「縱火保姆」獲死刑,不意味著物業就能甩鍋;新京報評論說一審是一個小小的句點,希望能用正義來彌合這場悲劇帶來的創傷。其他許多文章基本是順桿爬,說莫煥晶多麼多麼該死,要遠離她這樣的人,恨不得把她千刀萬剮,打入十八層地獄。詛咒莫煥晶的文章,受到很大歡迎,看看留言,會知道那些缺乏獨立思考的吃瓜群眾有多麼可悲。
自從黨律師被剝奪了為莫煥晶辯護的資格後,我一直都在關注此案的進展。心裡很悲觀,也很沉重。儘管杭州中院共發出七份《情況通報》,儘管杭州中院不僅同意了律師關於現場勘驗民警出庭作證,以及調取相關書證的申請,而且還依職權主動通知兩位公安部滅火專家出庭作證,儘管杭州中院第一時間對控辯雙方的質證意見和爭議焦點進行公平披露,但是,一審避開物業和消防的法律責任,這是最為不能讓人接受的。
接下來,劇情會在莫煥晶的死刑面前劇終。如果有續集,那也是天堂里,五位死者抱頭痛哭,然後一致決定,哪怕踏遍千山萬水,也要找一個消防栓里水足、消防救援老辣的地方托生,不能再這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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