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射讔》·海經誤文校訂

得益於便利的古籍檢索條件,如今的我們完全有條件對《山海經》的原文進行更精細、確切地校訂,而不是一味根據現有的經文殫精竭慮地去尋求各種解釋,畢竟只有前提是正確的,之後的工作才有意義。故試作此《海經誤文校訂》,拋磚引玉,更待大賢。

正文:

一、女媧之腸

《大荒西經》云:

有神十人名曰女媧之腸化為神處栗廣之野橫道而處(為了後面分析所以此處沒有加標點)

今人將這段話一般斷句為:

有神十人,名曰女媧之腸,化為神,處栗廣之野,橫道而處。

大意是說,有十位神人,名字叫做「女媧之腸」,身處在栗廣之野,橫在道路中間。

疫案:上面的這種斷句和解釋明顯是錯誤的。「有神十人」四字與「女媧之腸」一節毫無關係,應是它節的錯簡誤連於「女媧之腸」一節之上,「名曰」二字則是後人所添補,原因是由於後人已經將「有神十人」與「女媧之腸」兩段話合在了一起讀,但又感覺明顯語句不通,故而臆補了「名曰」兩字。有三證可以證明。

其一,郭璞注此節云:

女媧,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變,其腸化為此神。

不言「此十神」,可知郭璞看到的《山海經》的原文並不作「有神十人」。

其二,《御覽·卷七十八》及《楚辭補註·天問章句第三》引此節文只作:

女媧之腸化為神,處栗廣之野。(疫案:《御覽》所引正文及郭璞注「栗廣之野」皆誤作「粟廣之野」。)

不雲「有神十人」,亦不雲「化為十神」,古書引文雖然有時會只以意概括其文,不必全引,但是如果原文確實作「有神十人」的話,那麼引文必然應該有一語提及,不會完全割捨。

而《路史·卷十一》引《真源賦》(此似為唐人所作道書)云:

(女媧)治百有三十載而落其腸,爰化而神,居於栗廣之野,橫道而處。

顯然系化用《山海經》文,但也僅提到「爰化而神」,不雲數十。從他書引文來看,此一節文至宋時還是正確的。

其三,若以「女媧之腸」為此十神之名,則下文「化為神」三字無主語,今人既以「女媧之腸」為其神名,又以此四字連下文讀,謂之「女媧之腸化為神」,是將一個詞連用了兩次,古文中沒有這樣的文法。

所以,這節本應斷句為:

女媧之腸化為神,處栗廣之野,橫道而處。

所謂橫道而處,郭璞注云:「言斷道也。」這情景很眼熟,不禁讓人想起《史記·高祖本紀》里提到的:

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蛇遂分為兩,徑開。

上古地廣人稀,巨蟒大蛇長到能夠「橫道而處」的情況估計並不少見,《大荒西經》中提到的「女媧之腸」所描繪的可能正是這樣一幅景象,巨蟒的形狀與人的腸道亦相彷彿,所以人們便認為它乃是「女媧之腸」所化。若說那「有神十人」全是女媧之腸所化,那就未免太難為女媧了。

另,此處「有神十人」四字或許即是同卷中提到的十巫,其文謂:

有靈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

《荒經》本來就是殘簡湊集而成,一事重出,而其文又不完全相同的地方有很多,如本卷(《大荒西經》)中先提到: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常陽之山,日月所入。

後邊又提到:

大荒之中隅(《藏經本》無「中」字,),有偏句、常羊之山。

「常羊之山」即此「常陽之山」,只不過一字之差而已,有神十人與靈山十巫,或亦如此例。此節原文肯定不止於此,可惜如今已佚失大半,只剩下了這碩果僅存的四字,其餘已不可知。

二、一目國

《海外北經》雲

一目國在其東,一目中其面而居。一曰有手足。

前人多認為「一曰有手足」五字為衍文,非是。

疫案:一目國又見於《海內北經》,其文云:

鬼國在貳負之屍北,為物人面而一目。一曰:貳負神在其東,為物人面蛇身。

此雖雲「鬼國」,但其「為物人面而一目」,又處於北方,明顯是關於一目國的異文,不過此文有兩點特別值得注意,其一,在描述鬼國人的長相時,用的是「為物人面而一目」,物,在秦漢時期有一種特殊的用法,是特指鬼怪而言,此國之名又為「鬼國」,可知此國人的形象一定已經遠遠超出「人」的範疇了。

其二,「一曰:貳負神在其東,為物人面蛇身」此一段話是校書者保留的其它版本的《山海經》中的內容,「貳負神在其東」,是相對「鬼國在貳負之屍北」一句而言,「為物人面蛇身」,則是相對「為物人面而一目」一句,前人認為「為物人面蛇身」是指貳負神而言,誤。

那麼,一曰中既然提到「為物人面蛇身」,這就證明至少在有一個版本的《山海經》里,鬼國,或者說一目國,和《海外西經》里提到的「人面蛇身,尾交首上」的軒轅國一樣,自頭顱以下,完全就是蛇的模樣。

但是對於這一點卻又有不同的說法,所以《海外北經》中的一曰會提到「有手足」,蛇身而又有手足,那豈不成龍了么?而在《論衡·訂鬼篇》里王充引《山海經》雲「北方有鬼國。」之後又寫到:「說螭者謂之龍物也。」說螭者不知為誰,或是當時某一種替人禳災去禍的方術之家,但他們對於鬼國的判斷卻與上面我們的推論不謀而合。

另外,如果一目國果真是人面蛇身的話,那它和燭龍或許也有幾分聯繫,其一,它們都處於北方,其二,它們的造型都是人面蛇身,其三,一目國最大的特徵是為「一目中其面而居」,而《大荒北經》提到燭龍則謂其「直目正乘」,「正乘」二字意味不明,畢沅謂「乘恐朕字假音,俗作眹也。」而眹字在《說文》中的解釋為「目精也」,也就是眼珠,那麼「正眹」的意思也就可以理解為「眼珠居中」,這與一目國「一目中其面而居」的描述也完全一致。

不過這種聯繫多少有些穿鑿,故而此處不做過深討論。

三、羲和浴日

《大荒南經》云:

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閒,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於甘淵。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郭璞注云:羲和蓋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故堯因此而立羲和之官,以主四時,其後世遂為此國。

又云:言生十子各以日名名之,故言生十日,數十也。

後一條郭璞注似後人妄添之。

疫案:郭璞在《注山海經敘》里說得很明白,所謂:「精氣渾淆,自相濆薄,遊魂靈怪,觸象而構,流形於山川,麗狀於木石者,惡可勝言乎?」他對於《山海經》里出現的種種奇異描述是相信的,而且在盡自己之力去解釋,即使靠自己的知識沒辦法解釋的,也要用「死無定名,觸事而寄,明其變化無方,不可揆測。」之類玄之又玄的說辭去替《山海經》回護,這樣一個人,不大可能會說出「言生十子各以日名名之,故言生十日,數十也。」之類只會存在於冬烘腐儒的精神世界裡的話來。

而且《大荒南經》這段關於羲和的經文因為涉及到了「太陽的起源」,所以在古書里被徵引的次數特別多,不完全統計,在《太平御覽·卷三》《初學記·卷一》《錦繡萬花谷·後集卷一》《事類賦》《事物紀原·卷一》以及《後漢書·卷四十九》注當中都引用到了這段話,而在前四處的引用中還同時引用了郭璞的注文,而這段注文無一例外皆作:

羲和能生日也,故日為羲和之子,堯因是立羲和之官,以主四時。

明確地說羲和就是日母,跟今本保留的那條所謂「言生十子各以日名名之」的郭璞注截然相反,而在《事物紀原·卷一》《後漢書·卷四十九》兩處所引用的郭璞注里,則提到:

羲和,蓋天地始生日月者也。

與今本相比,少了一個「主」字,而少了這一個字,意思則全都變了,在這兩處引用的注文里,郭璞仍是認為羲和為「始生日月者」,而非給十個孩子取了所謂「日名」的母親。

因為如今我們只能在古書的引文中找證據,而不能根據一部版本足夠古老的《山海經》來校訂,所以「言生十子各以日名名之」此一句話究竟是不是郭璞的注還不能下結論,但是僅據古書引文的對照來看,這句話也極為可疑,它跟郭璞所持的對神話的理念是完全相矛盾的。

另外,在洪興祖《楚辭補註》中所引的《山海經》注文,已經變成了「羲和,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多了一個主字,而《事物紀原》與《後漢書》注都早於《楚辭補註》,卻還沒有這個「主」字,似乎此處郭璞注被改動出於宋時俗人之手。

又,《御覽·卷三》《初學記·卷一》《事類賦》所引經文「方浴日於甘淵」(今本所作)皆作「常浴日於甘淵」(《楚辭補註》亦然),而《後漢書》注所引則與今本相同,似乎當時有兩種版本的《山海經》,一本自作「方」,一本自作「常」,兩字究竟孰是孰非如今還難以下判斷。

完。

*封面圖截自《古本山海經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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