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一些遊戲開發者通過在論壇貼吧上送key的方式在steam青睞之光上獲得高人氣的行為?
目前看來很多通過這種方式積累高人氣的遊戲本身質量並不盡如人意,所以說這是一種正當的商業行為還是一種違背steam綠光初衷,有可能埋沒一些真正高質量遊戲的行為?
事實上, @破曉老爺貼的綠光QA沒錯,但是理解上應該出了一點偏差。送 Key 換投票,其實是一種不受鼓勵的不正當行為。
Q:如果我的遊戲被 Steam 青睞之光接受了,我能否將 Steam 版本的激活碼發給先前購買過遊戲的顧客?
A:一旦您的遊戲被允許在 Steam 上發行,您想要多少激活碼,我們就給多少,無需花費一分錢。
Q:我可以通過贈送我的遊戲來換取投票嗎?A:我們不認為用贈送遊戲的方式來換取投票能夠真實地反映顧客的興趣。這些投票在評估是否受青睞時仍會被考慮在內。
這兩個QA其實並沒有什麼關聯,我特意把Q1里的關鍵詞加黑加下劃線了。送 Key 的正當性,在V社看來,只針對「送給已經出資預購您的遊戲的用戶」——當然,拉票的也正是用的這一條的漏洞。
送 Key 刷票在V社眼中是不被鼓勵的,具體體現在兩點上:1、對於是否選中一款遊戲,採用的是模糊判據(看受歡迎程度),而不是明確規定上線的最低票數;
2、如Q2里所說的,對這種拉來的票判定無效。
再者, Gabe 也公開表態說:
…… Greenlight 並沒有非常有效,並且很充分地體現出社區的選擇。……
……它徹底偏離了我們的軌道。 Greenlight 計劃的設定原本是為了讓更多的獨立製作人開發一些Steam平台的遊戲作品,而現在它已經衍變成一個推廣遊戲的平台,這讓我們非常失望。……
所以這很明顯,是一種不正當的商業行為,而且的確違背 Steam 綠光初衷,有可能埋沒一些真正的高質量遊戲。
但是很迷的是,雖然嘴上這麼說著,其實V社採取的行為反而是「無為而治,天下大同」,所以你仍然能看到拉票現象層出不窮,而刷票出來的遊戲也能順利地通過綠光。只能說,V社構想了一個「玩家自主篩選機制」來確保登陸自己平台的作品「受大多數玩家歡迎」,但是實際的規則卻太不成熟——至少,他們說到的「這些(拉來的)投票在評估是否受青睞時仍會被考慮在內」並沒有真正做到。
餘下感想,完全同意 @破曉老爺。如果我的遊戲被 Steam 青睞之光接受了,我能否將 Steam 版本的激活碼發給先前購買過遊戲的顧客?
一旦您的遊戲被允許在 Steam 上發行,您想要多少激活碼,我們就給多少,無需花費一分錢。
我可以通過贈送我的遊戲來換取投票嗎?我們不認為用贈送遊戲的方式來換取投票能夠真實地反映顧客的興趣。這些投票在評估是否受青睞時仍會被考慮在內。
源自創意工坊青睞之光的QA.
因此你可以看做是一種不受鼓勵的正當行為。
但是話說回來,正當的行為就不值得譴責嗎?
前幾天一款名叫Attack Heroes on Steam的遊戲於Steam上進入了EA測試,日漫風,手游皮。
再前幾天,俠客風雲傳確定steam版,steam版和國內發行的版本相比,似乎只多了一個英語,既沒有卡牌,又沒有成就。
再在前幾天,Steam吧又出現了日常拉票的遊戲,帖子已被刪,標題是「國產良心大製作獨立遊戲登錄steam」,遺址如下:百度貼吧_國產良心大製作獨立遊戲登錄steam,可倒敘還原事實。
喏,這就是「百萬人民幣」的產物——
百萬投資出這個玩意兒……你咋不來投資我捏?(然而並不)這種不受鼓勵的正當行為就跟健全人去乞討一樣可鄙,肆意揮霍著心中還有情懷的玩家不多的熱情,然後交出一份粗製濫造的山寨品。我理解,但是我反對。繼續下去的話,國產遊戲會變成情懷指向型的畸形產物,不求雕塑玩法,只求可以宣傳;最後,連那些正經八兒的國產遊戲都會被已然發臭的「國產」標籤連累,難有出頭之日。沒有大浪淘沙的勇氣,想靠同胞的庇佑名利雙收?對不起,我拒絕。哪天我搞個玩意兒上綠光,先假扮成外國佬再說。(嗯?從你小學寫了多少部太監同人的樣子我就知道你絕對搞不出來)括弧內是實話,所以以上均為嘴炮。人氣不是發碼帶來的,因為有人氣了碼才能發出去,這是一種推廣手段,讓一個已經具備一定人氣基礎的遊戲吸引更多潛在用戶,哪裡違反綠光了?
又不是學app市場,花錢雇五毛刷五星好評,看看app市場,再看看綠光,很顯然綠光的垃圾玩意是沒法上榜的,發碼又如何,垃圾還是垃圾,只有好遊戲發碼才有宣傳效果,這哪裡違反綠光了。
一個很爛的遊戲,送碼都沒人稀罕吧?現在誰送我中世紀輝煌紀元我跟誰急!順便可以討論一下,AppStore 為啥會有限時免費這種活動?
不說複雜了 如果不考慮綠光初衷,單純就在這發key的行為 我覺得正常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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