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女權有未來嗎?
印度這種文化流傳導致現在在這個世界裡,女權成為奢侈,那印度的女權還有覺醒的一天嗎?
摔跤吧,女孩!不結合當地國情的女權批判都是耍流氓,不服來辯 - 知乎專欄
《摔跤吧!爸爸》在上映之前,就聽說「真女權和假女權」在網上因為它是「女權」還是「父權」電影撕的不可開交,導致我進電影院之前心裡也有點忐忑。看完之後,我只想對那些「父權說」的營銷號說,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字沒認識全就不要亂「脅女權以令吃瓜群眾」,女權的權,指的是權利,不是權力好嗎!別只看到父親權力大,就武斷判定沒有推動女性權利好嗎?(看下圖,Geeta Babita幫我給個霸氣Thug臉)https://pic1.zhimg.com/v2-34bee1a31e89ab030aadb81529c63138_b.jpg
故事大綱:Mahavir Singh Phogat曾是印度國家摔跤冠軍,他希望讓兒子可以幫他贏得世界級金牌。結果生了四個女兒本以為夢想就此破碎的辛格卻意外發現女兒身上的驚人天賦,他與妻子約定一年時間按照摔跤手的標準訓練兩個女兒,讓她們練習摔跤,並贏得一個又一個冠軍,最終贏來了成為榜樣激勵千千萬萬女性的機會……
首先,要先誇誇這部電影,我怎麼形容我對它的喜歡呢?想了半天,我只能說:「倒憋鼻涕20分鐘那麼好」。淚腺發達的我,中期開始哭的太厲害,到最後鼻涕橫飛,但因為情節太精彩實在不甘心錯過,強忍著沒去洗手間找紙巾,硬是把鼻涕倒憋回去20分鐘,就是這麼好看!
不結合當地國情的女權批判都是耍流氓
讀新聞的朋友都知道印度這個國家女性的生存狀況多麼的嚴峻,而Phogat sisters(指男主角Phogat家族出來的女兒們,包括本片中的Geeta和Babita)來自Haryana,這個地方雖然很窮,但有一件事情很出名,就是當地有極高的「性別選擇墮胎率」(Female Feticide)。
https://pic1.zhimg.com/v2-47c2eac03c7afbe7083a242144537224_b.png以上的數據是印度的性別比排列表,全印度的性別比平均值是109.9,而Phogat sisters出生的地方Haryana性別比排名全國第二,直接比全國平均值高10,高達119.7!聯合國設定的正常值為103—107,中國2015年的性別比是105.02,119.7是一個什麼概念呢,每出生120個男孩對應出生100個女孩,為什麼女孩少了那將近20%?因為都在胎兒或者嬰兒時期被殺了。
片中,Geeta和Babita的同學結婚,遭到了父親的攪局。兩個人在抱怨父親的暴政時,這位女同學聲淚俱下,訴說自己14歲就被嫁掉,一輩子要終日對著鍋碗瓢盆、不停生孩子這樣的命運。這是Haryana地區的真實寫照。除了「性別選擇墮胎率」極高,Haryana還有極高的童婚率。全印度的童妻數量高達2400萬,而在Haryana地區,童婚嚴重到什麼程度呢?
https://pic4.zhimg.com/v2-c25cdd8706942ed839694abd0634f583_b.jpg
印度曾經在Haryana地區發起過一個叫做Apni Beti Apna Dhan (My daughter, my wealth) 的項目,旨在降低女孩子童婚率,具體做法是,只要女孩子在滿成年18歲以後出嫁,娘家可以收到一筆政府補助約 b25,000 ($384) 。可以看一下Haryana地區關於這個政府項目最終的結果,不管是有沒有參與這個項目,童婚率始終都在13-14%,然而,沒有參加這個項目的女童(藍色),超過十八歲結婚的有41%,反觀參加這個項目的女童(紫色),有59%都在剛滿18歲就迅速嫁人。可見,政府本希望改善童婚率,但真實情況是,大部分Haryana父母都會把女兒留在家中做家務,等一過18歲生日就立刻嫁掉,然後去政府那裡直接換錢。
https://pic2.zhimg.com/v2-f15ad2a7031de3df86594ca92ff8a83d_b.png
所以說,那些說本片父權至上,是赤裸裸的男性壓迫女性,你們可以洗洗睡了。在Haryana這個地方,Phogat姐妹首先在還是胚胎的時候,就有20%幾率被自己父母謀殺,然而她們順利活下來了;她們有很大概率被父母在滿18歲的時候換取一筆客觀的先進補助,要知道對於印度這樣一個人均GDP才1000多美元的國家來說,$384算是巨款了,然而她們並沒有被父母嫁掉。相反,Mahavir Singh Phogat一路用心地培養自己的女兒,頂著所有人的嘲諷,在荊棘中給女兒開闢了一條全新的路。
馬哈維亞是怎麼萌生讓自己的女兒練摔跤這個念頭的呢?
2000年,舉重運動員Karnam Malleswari成為印度歷史上第一位拿到奧運獎牌的女運動員。馬哈維亞看到新聞後很受鼓舞,從Haryana國家電力局辭職, 開始全力培養女兒成為職業運動員。Mahavir Singh Phogat接受採訪時說過,「村子裡的人都指責我,說我訓練女兒摔跤讓整個村子蒙羞,但我當時想,既然現在有的國家女人都能做總理,為什麼不能做一名摔跤選手?」 (圖左:馬哈維亞和四個女兒)
https://pic1.zhimg.com/v2-e4a8545a51b1e3646e081daa66572688_b.jpg
誠然,Mahavir Singh Phogat把自己的夢想凌駕在自己孩子的人生之上,這確實剝奪了孩子選擇的權利,這放在其他社會環境下成立,放在一個「身為女人就別無選擇」的印度,這種說法不是顯得太可笑了嗎?
其實,我反而喜歡這樣的人物塑造。中國影視劇就是太多「侯永亮」式、「瑪麗蘇」式的聖人,才讓作品完全脫離了真實生活。小學寫作文,老師每次都說「這篇文章歌頌了……」,QTNND的歌頌,刻畫一個真實飽滿的人物,讓受眾自己去評判,不是更深刻?
女權?父權?咱們看真實影響!
再反過來試想一下,如果Mahavir Singh Phogat生的是兒子,他就不逼迫他們去實現自己的理想了?Geeta從十幾歲開始訓練,如果是男孩子,剛從娘胎里出來估計就被扔到沙坑裡面練打滾了。馬哈維亞對Geeta和Babita的嚴苛教育和性別不是絕對關係,和「兩代人的尊卑階級」有關。但凡你們能批判一下Parental Oppression(親代壓迫),我還認有些現實意義。敢情現在「女權」成了個夜總會最紅的陪酒小姐,誰來了都要翻個牌子,叫到房裡陪一圈,這樣的文章才叫「有面兒」是嗎。
「女權」,旨在推動社會進步。Phogat姐妹真實故事引發的女權進步我就不再贅述,這裡只看一看,這部電影到底有沒有推動印度女性權益、地位提升。如果你覺得我講「推動摔跤運動的女性參與度、社會對女性運動的認可、女性身份地位提高」這些話都太虛,我可以講點實在的。
- Haryana地區內的Charkhi Dadri地方政府因為受到了《摔跤吧!爸爸》的影響,推出了一個新的政策「把女孩子的名字也做成名牌,掛在家門口」,讓女孩子和家裡其他成員一樣,有了在「家庭名牌」上的一席之地。這一歷史性的「平權政策」將永遠改變當地女性的「社會身份認同」。這個政策現在已經開始朝周邊區域輻射,越來越多的女孩可以把自己的名字放上家門牌了。
https://pic4.zhimg.com/v2-91d710492ce97823715b4c4a9316530b_b.jpg
- 在印度Mattancherry州的Vidyalaya學校內,一種傳統的名叫Gatta Gusti的印度摔跤正在復興,參與者大部分竟然都是女生,是因為她們看《摔跤吧!爸爸》這部電影。而學校為了鼓勵女孩子們練習摔跤,採購了價值Rs 4.5 lakh的專業摔跤墊。還記得Mahavir Singh Phogat為了一塊摔跤墊去體育局求那個官員的電影情節嗎?今天,由於電影上映,千千萬萬想摔跤的女孩子不需要在床墊上練習了。
改變正在發生,《摔跤吧!爸爸》電影在印度的社會效應還在發酵。30年後,當印度女孩子可以自由地選擇摔跤、足球、宇航員、政治家這些職業時,她們也許並不知道《摔跤吧!爸爸》對她們的生活帶來什麼實際影響,就好像我們的今天,也不知道「五四運動」期間《婦女雜誌》、《婦女聲》為女性鋪好了一條更平緩的路。
結尾
本來還想寫一小段本片中最核心的主題,也是被所有媒體忽略的一個主題,即「民族主義」。但是因為怕被和諧,猶豫再三,想用一句話帶過。這部片子是一部帶有女權色彩的好作品,但是其最突出的核心,或者說很值得批判的一點,是「民族主義」凌駕一切之上的霸權。說它是一部女權主義的電影,不說說是一部民族主義的電影更為妥當。
最後我想說,國產電影在過去「圈錢、貪慾、浮誇、膚淺」的無窮輪迴中墮落,我們痛心疾首,但又覺得無能為力。不!我們生在這個社會,雖然沒有普選領導人的權利,然而,你購買的電影票,就是一張張選票。你購買的今天,決定了你想要的明天。讓我們用一張張「電影」選票選出一個更光明的中國電影的未來,可好?
對爛片Say No,人人有責。愛之,責之。恨之,溺之。
我看到的說法和 @風葬秋冥 有出入。
印度對世俗法和宗教法的平衡是一個非常典型的案例。憲法規定的人權高於一切宗教法,但是在憲法以下,宗教法是有權管理包括婚姻在內的私人事務的,比如如何結婚和離婚。這個原則不僅適用於伊斯蘭教,也適用於印度教和佛教。再說,燒寡婦和童婚可都是印度教的習俗,你乎的政治正確真是凡事都要把黑穆放在第一位啊。
答案中提到的Mohd. Ahmed Khan v. Shah Bano Begum後,國會確實通過了Muslim Women Act,但是印度最高法院在 Shabana Bano v Imran Khan中判決如果穆斯林婦女離婚後無法生活,仍然可以從前夫處獲得撫養費,沙里亞法組織 All India Shia Personal Law Board也支持了這個決定。
再次強調,印度最高法院的原則是,在不影響憲法規定的人權的基礎上,允許宗教法律管理私人事務,這樣的規則不僅在印度有,在以色列也有,而這兩個國家恰恰都是以激進的judicial activism出名的。實際上,印度最高法院對基本人權的解釋非常激進,比如憲法中規定的生命權,甚至包括印度政府必須要治理水污染,並多次要求政府派代表到最高法院接受質詢。治理效果固然受到客觀條件影響,但是印度最高法院的權力和魄力可見一斑。
印度到底算不算一個世俗國家?世俗國家的定義有很多種,基於憲法高於宗教法的原則,我認為印度仍然是一個世俗國家。至於結婚和離婚到底去民政局協議離婚,還是走什麼宗教程序,只要不侵犯人權就行了。
最後分享一則碧浪洗衣服在印度做的「女權」廣告,再加上本問題討論的這部電影,我覺得印度社會尤其是中產階級對女權問題的關注,可能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差。希望熱心知友能提醒我一下,中國有什麼公開上映的女權電影或者女權廣告。
在youtube上有英語字幕。
優酷上的清晰度很差也沒有字幕,但是意思大家應該都能看懂。
PG 碧浪創意廣告 Share the load印度的女性地位低,強姦事件頻發,這都是事實。可是不代表人家沒女權啊!有壓迫就有反抗,印度的女權主義者做的比國內的女權主義者乾的實事多多了。我以前看過一個印度女權人士的演講,她自己是強姦案的受害者,而後成立了個組織,專門幫助和收容這些被侵犯的年輕姑娘,給她們做心理輔導,給他們做技能培訓,幫她們安排出去工作。演講裡面有一句話讓我印象深刻。大意如此:比起提供資金給我們,我們更希望要的是人們平等的態度,不用異樣的眼光看待這些遭受不幸的女性。她們也是普通人,沒什麼兩樣,最不想要的就是異樣的眼光和對待。
人和人不一樣,想法也不同。我在她說這句話之前一直也以為她的主要目的還是籌措資金和尋找崗位提供者。聽聞這句話的時候才覺得自己真是淺薄無知。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很有同理心的人,直到這個事才發現,對於自己沒有的經歷,人真的很難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
我非常不喜歡印度這個國家,這是個少數我掛在黑名單上絕對不會去的國家之一。可是在女權這件事上,看看國內田園女權,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說人家印度的女權沒有未來呢?印度的女權距離印度的未來,大概差了一個毛澤東
不要單純的女權。要和整個印度的大環境相聯繫。
印度的女權問題絕不是僅僅是文化導致的。
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
首先,從印度獨立的那天起,印度在整個西方世界的生產關係中就是處於被嚴重剝削的那一類,而中國選擇了反帝國主義,把西方世界對中國的剝削消滅掉,即脫離西方的資本主義的生產體系,避免被吸血。這是一個國際的大環境,這個大環境會對一個國家的小環境造成巨大的影響。
再說國內的小環境,印度自建國後就是以私有制意識形態為主的,印度是一個奴隸制、封建地主制、資本主義制度並存的國家,在這樣的一個環境中,為了保障個人的生存即更有效的剝削,人與人之間產生等級制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的。在這個等級制下,不論男女,都會被規範到某一個階層,在以前印度表現為種姓制,現在也逐漸產生以資本為劃分標準的制度。不只是沒女權,男權也沒有。只不過,男人通過對資本的掌握,在總體上地位是高於女性的,女性要是有大量資本或者權力,一樣可以比男人地位高,女性地位低並不是因為她們是女性~~~這樣的意識形態下,所有的一切都為資本服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不斷的強化等級制度。
為什麼中國在建國後女性地位大幅度提升呢?因為中國選擇的是打到舊世界的一切,建立沒有壓迫的新中國。在社會主義運動中,中國的公有制不斷加強,生產資料逐漸不再為個人或一小部分人所有,不能掌握生產資料,也就失去了對他人的人身控制的最基本的條件,解放的也不僅僅是女性,而是把廣大底層勞動人民都給解放了。
現實中,所有單純的談女權的思想都是瞎幾把扯淡,都是假女權。要麼是想提高自己的議價能力,把自己賣個好價錢,具有強烈的妥協性和軟弱性。要麼就是想把男人踩在腳底下,讓男人變成奴隸,這個的難度不亞於中國崛起的難度。這兩種思想最終都會一敗塗地。
所有的女權問題歸根結底都是階級問題。所有的女權問題的解決方案都是以階級鬥爭為綱,目的是改變社會的生產關係,即根本的意識形態,從而改變女性的地位,事實上,是改變所有勞動者的地位。不以階級鬥爭為綱的鬥爭是不能團結起廣大被壓迫的群眾的,最終都會因為其內部矛盾的爆發而失敗。
事實上,絕大部分社會問題最終都是歸結為意識形態問題,即生產資料私有制和公有制。意識形態作為人類社會最為根本的制度,決定了人類社會的運動方向。
聰明的你,說說中國以後的女權會變成什麼樣呢?
如果看一部電影就能認識到印度女權的現狀那問題倒簡單多了最近都在熱捧阿米爾汗的摔跤吧爸爸,我當然可以從中讀到印度女性的希望但我同樣可以從另一部電影炙熱里看到印度女性看不到邊的絕望昨天我看了摔跤吧爸爸,我被情節所感動,為印度女權的希望而熱淚盈眶,今天我看了炙熱,我又看到印度女權的無望,為印度女性的悲慘境遇而哭泣不已。可我流了兩回眼淚,並沒有幫我更清楚的認識問題,問題依舊被我的情懷束之高閣。
說到底,拿一兩部電影來試圖解釋社會問題本就是文青們的一廂情願。
印度女權有沒有希望,還是要看看印度今日的女性地位如何,以及印度政府和社會將為或願意為維護印度女權做些什麼印度今日女性的地位就不用說了,溺嬰,家暴,強姦,巨額嫁妝等等,你可以說這些在中國也存在,但我沒見過像印度這樣堂而皇之地踐行這些罪惡,而就算是外國女性來印度旅遊工作還時常遭遇毒手。這一切的源頭還是要歸結於印度強大的傳統社會慣性。其次,印度社會和政府又為此做出了或將要做出什麼改變嗎?要知道,以種姓制度為核心的前現代社會習慣並不會因為新時代新思想的衝擊而自己自動退出歷史舞台,原本的文化傳統是有極強的慣性的。而真正要消弭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只能依靠自自下而上的革命和自上而下的改革,我並不認為革命和改革能解決一切問題,可舊時代的根基如果不經過這一過程受到動搖,又何談去卸下包袱進入現代化呢?試想,如果沒有民國初年強制性的剪辮子,不知國人留辮子的習慣又要延續多少年,國人的形象又不知何時能有所改善很遺憾,在當今的印度,我看不到底層民眾革命與進步的熱望,看不到上層改革的決心與動力。底層民眾深受種姓制度那套因果報應思想的形象,懶於去改變現狀,政府行政效率極其底下,雖說針對印度的女性問題出台了不少保護性措施,可是杯水車薪,政府對這類問題基本是無可奈何(想想印度可是在建國之處就廢除種姓制,可如今呢?),而媒體呢,社會輿論呢?媒體雖說可以連篇累牘的報道,到印度媒體的節操早就不知被丟到哪裡去了,傷害女性的事件如此猖獗,媒體卻當做賣點來賺取新聞銷量,而電視上那些看似對社會問題極其關注的欄目,可很容易就被討論成政治派別的扯皮和撕逼,阿米爾汗的真相訪談欄目證明了他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可印度才有幾個阿米爾汗。而印度女性那麼多次上街遊行,為自己的權利聲嘶力竭的怒吼,甚至和警察正面衝突,做為中國人你或許會感覺酣暢淋漓,可最終起到什麼實力作用了?除了媒體的老調重彈,政治人物慣常的表態,就只剩下女性對內心憤懣的發泄了所以說,我對印度女權的未來整體上是悲觀的。我悲觀的不是印度女性現時地位的低下,而是印度從上到下都沒有一點要徹底改變女權現狀的跡象,這是最令人絕望的有土地權利活動家表示,即使已經制定了相關法律來確保女性的財產繼承權,但是強大的社會力量奪走了女性對財產的真正控制權。專家表示,女性要麼被說服放棄自己的權利,要麼被剝奪繼承權,要麼被迫直接交出財產管理權。
此外,那些涉足土地糾紛的印度女性常常被冠上「女巫」的罵名,被人指責在小城鎮和農村地區修鍊黑魔法。從2000年到2014年,包括中央邦在內的印度12個邦中,就有2413名女性以女巫罪名被處死。充滿憤恨乃至暴力的土地糾紛在中央邦並不罕見,由於交通基礎設施的改善以及新的耕作方法的出現,導致近年來土地價格上漲。當地警察估計,該地區10起殺人事件中就有超過7起涉及財產糾紛。
專家表示,祖傳土地的繼承管理特別具有挑戰性,因為現存的官方記錄往往不夠完整,民眾意識缺乏以及未受教育也是阻礙因素。為窮人土地權益服務的公益組織Landesa的高級顧問戈文德?科爾卡表示,儘管過去10年中,越來越多的婦女要求財產權利,但仍然是男性繼承人具有明顯的優勢。原文鏈接:看世界http://www.qikan.com.cn/m/article/kasj20162112.html有空看看《印度的女兒》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E1MTU3NTA0.html?xsharefrom=android不過在印度,還有種簡單粗暴到無以復加的離婚方式,只要丈夫大喊三聲:「特拉格!特拉格!特拉格!」(阿拉伯語Talaq,意為「離婚」)就算宣告離婚成功,妻子必須服從。
據CNN近日報道,一位生活在印度齋浦爾的穆斯林婦女,因為生活瑣事忤逆了丈夫的意思,就被丈夫的三聲「特拉格」(阿拉伯語Talaq,意為「離婚」)掃地出門,從此變成一名帶著三個孩子的單親媽媽。無助的她希望丈夫能給自己一點扶養費,卻遭到無情的拒絕。這種不可思議的離婚方式在印度並不少見。當地的穆斯林群體遵循著古老但備受爭議的伊斯蘭習俗——丈夫可以在任何時候、出於任何原因拋棄妻子。他只要連說3次「特拉格」,有時甚至不需要面對面,通過電話或發一條信息也能完成。據《印度時報》調查,92%的印度婦女對「特拉格」式離婚深惡痛絕了解這些後,有人不禁憤慨:在當代社會,如此踐踏女性的權益,印度還有沒有王法了!但這句話恰恰點出了問題所在——之所以這種殘酷、畸形的離婚方式在印度仍然存在,正是因為沒有「王法」。請大家不要誤會,印度並不是沒有憲法。實際上,印度憲法是世界上最長的成文憲法。而印度的缺陷,在於缺少一部統一的民法(Uniform civil code)。由於國家並沒有出台一部統一的、現代的、世俗的法律,一些古老而殘酷的傳統宗教習俗得以苟延殘喘,尤其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家庭問題的「屬人法」(Personal Laws)方面特別突出。「特拉格」休妻制度就是其中之一。要弄清當代印度的婚姻問題,我們需要簡單回顧一下歷史。本文將從印度獨立前後的那段時間開始講起,讓我們一起看看,宗教多元化背景下的印度共和國,是如何對待婚姻和家庭問題的。世俗化的努力與《印度教徒婚姻法案》
其實,1947年印度共和國建國後,為了改變民間的一些傳統陋習,為了法律的現代化、世俗化和統一化,印度的國父們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他們希望依照平等、自由、公正等原則,重塑印度社會。印度的第一任總理尼赫魯就是一位堅定的世俗主義信徒,在他的強力推動下,一部以印度教傳統教法為參照,但基本完成了世俗化、現代化改革的《印度教徒婚姻法案》(Hindu Marriage Act)於1955年在議會決議通過。
這個法案嚴令禁止了在印度教傳統社會中存在的童婚、一夫多妻或寡婦殉夫的現象,將女性的法定結婚年齡定為不得小於十八周歲,並確定女性和男性具有相同的繼承權。同時,此法案中還對印度教傳統中的禁忌——離婚(印度教義認為結婚為神聖的宗教儀式,夫妻雙方應永不分離)作了明確的規定。在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都同意離婚或者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夫妻關係。在財產分配和子女撫養權問題上,法庭將視具體情況進行裁定。離婚後,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扶養費。可以看出,《印度教徒婚姻法案》與普通世俗的婚姻法相差不多。它對印度社會的進步,尤其是女性地位的提高有很大的積極作用。這個法案雖然沒能完全禁絕一些傳統陋習,比如童婚、家暴等現象在印度尤其是農村地區仍存在,性別歧視仍比較普遍,但至少使女性權益保護有法可依,有利於改變男尊女卑的陳腐社會觀念。更為難得的是,經過協商與爭取,這個法案的適用範圍不僅僅限於佔印度人口絕大多數的印度教徒,也同樣適用於佛教徒、耆那教徒、錫克教徒與無神論者,從而覆蓋了印度約85%的人口,在此範圍內,不同種姓、不同宗教信仰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視同仁。因此,《印度教徒婚姻法案》的出台,不僅增強了印度民事法律的統一性,也促進了宗教間的和諧共處。
不過可惜的是,由於種種原因,這一法案未能惠及印度最大的少數群體——占人口約15%的穆斯林。至今,近兩億的印度穆斯林在屬人法(Personal Laws)方面仍遵循較保守的正統伊斯蘭教法(Shariah),而這種教法與我們熟悉的婚姻法大相徑庭。穆斯林屬人法與Shah Bano離婚案在印度取得獨立之前,為爭取國內穆斯林群體的支持,甘地、尼赫魯和國大黨都做出過保證:在印度建國之後,一定會給予穆斯林群體特殊照顧,保護穆斯林遵循伊斯蘭教法的權利。而1950年出台的印度憲法,雖然寫明了「政府需努力在印度境內推行統一的民法」,但同時也強調了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政府不得無故干預宗教習俗與事務。目前在印度實行的穆斯林屬人法,允許「一夫四妻」,以及丈夫休妻的「特拉格」制度,並規定在離婚後,丈夫對妻子的扶養義務即宣告終止,不必再支付扶養費。這一教法賦予丈夫在婚姻家庭中的絕對主動權,使夫妻在婚姻家庭關係中的地位很不平等。因此,在當代印度,一些穆斯林婦女組織不斷呼籲改革,希望能切實有效地改善婦女的社會地位,保障她們的合法權益。發生在1978年到1985年間的Shah Bano案,是穆斯林女性爭取婚姻權益的一個里程碑。可惜事與願違,此案的結果卻給女性權益的進步蒙上了一層陰影。Shah Bano是一位六十餘歲的老婦人,育有3子2女。她的丈夫Khan娶了新的妻子,然後通過「無法撤消的特拉格」方式,將Shah Bano趕出家門。Shah Bano向法庭上訴,要求丈夫付給自己離婚後的扶養費。中央邦高等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25條規定,根據丈夫的實際收入情況,判令丈夫向妻子每月支付179.2盧比的扶養費。丈夫對此判決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他提出,《刑事訴訟法》第125條,要求丈夫向離婚後的妻子每月支付扶養費的法律條文,不能適用於伊斯蘭教徒,他不應對離婚後妻子的生活負責。在經過一番激烈的討論後,最高法院裁定《刑事訴訟法》位階高於穆斯林屬人法(Muslim Personal Law),因此維持了中央邦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這引起印度穆斯林宗教保守勢力的強烈不滿,他們抗議這項判決違背了憲法關於宗教自由的基本原則,嚴重侵犯了伊斯蘭教教法律條。當時的總理拉吉夫·甘地擔心這項判決會令他失去穆斯林的支持,對即將到來的大選不利,因此下令撤銷最高法院的判決,並經由國會通過一項《伊斯蘭教婦女法》,明確伊斯蘭教宗教信仰和傳統習慣必須受到尊重,與之衝突的保護婦女的相關法律及判決無效。Shah Bano對自身權益的爭取最終以失敗告終,這一結果令法律改革派、宗教進步人士大感失望,印度法律世俗化的進程大大受阻。宗教與世俗之爭正持續困擾印度
拉吉夫·甘地「違道以干百姓之譽」,為了爭取穆斯林的選票,不顧公義人道,向宗教保守勢力低頭,嚴重地阻礙了印度法律世俗化、統一化的進程。實際上,《伊斯蘭教婦女法》與憲法所規定的基本權利的第一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宗教、種族、種姓、性別或出生地」相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是違憲的。拉吉夫未能堅持其外祖父尼赫魯的世俗化、現代化原則,在印度的法律改革史上,樹起了一個糟糕的先例。
最近,當有議員提案禁止「特拉格」休妻制度時,印度穆斯林屬人法委員會(AIMPLB)便援引拉吉夫的決定,強烈反對政府干涉穆斯林的傳統習俗。其發言人辯稱,如果丈夫失去了立刻休妻的權利,可能會被逼使用非法犯罪手段解決問題,比如燒死和謀殺自己的妻子。
不過,當前的印度總理莫迪決意要禁止「特拉格」制度,他曾表示「印度不能允許穆斯林女性的生活被電話里的3個詞毀掉」,並聲稱這種極端的宗教習俗沒有理由存在於一個世俗的印度共和國。同時,印度最高法院也在研究「特拉格」式離婚是否違憲,將於今年3月底提交相關研究結果。雖然社會上及政府內部支持禁止「特拉格」的呼聲都很大,但由於不可避免的受到穆斯林宗教保守勢力的激烈反對,法律改革是否能真正實施尚有待觀察。印度西孟加拉邦的穆斯林宗教保守勢力遊行,牌子上寫著:「政府更易,但伊斯蘭教法永世不變」印度憲法前言的第一句話是這樣寫的:「我們——印度的人民,莊嚴地決定,要將印度建設成為一個主權、社會主義、世俗、民主的共和國(WE, THE PEOPLE OF INDIA, having solemnly resolved to constitute India into a SOVEREIGN, SOCIALIST, SECULAR, DEMOCRATIC REPUBLIC)。」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別的先不論,至少「世俗」這一條還遠沒有達標。法律上的曖昧不清,宗教保守勢力的阻撓,世俗化的滯後,正在持續困擾著這個南亞大國。如果沒有人民群眾現代意識的普遍覺醒和政府大刀闊斧的勇敢變革,憲法中所描述的那個理想的印度共和國,也許永遠也不會建成。原文鏈接:https://rc.mbd.baidu.com/uezx9k5感興趣的看看下面的內容:顛覆父權制,從「姓氏革命」開始https://zhuanlan.zhihu.com/p/26756918?utm_source=com.meizu.notepaperutm_medium=social我的知乎回答:如何看待央視報道「『滴血』胎兒性別 孕婦不到10周就墮胎」? …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4630058/answer/141046995?utm_source=com.meizu.notepaperutm_medium=social沒有充分參與到社會分工下的女權倡議都是無力的。
抱歉,目前看不見。一部電影火了,是因為受眾感覺太缺少了這份思想了,簡單的說讓我們驚訝了。一個熱點,可惜卻不能長久。毛說:婦女能頂半邊天。他的帶領下,花了多少年,說實話,在我大中國,婦女地位已經可以秒殺地球上絕大部分國家了,此處精日閉嘴,美分想好膚色。可是你沒看知乎上還是有那麼多關於女性工作懷孕的問題?好多人看好印度,總是拿中國比,等你那兒出個毛再說吧。那歌咋唱的:從來就沒有救世主……等你們有了毛,再有下面這樣守護你的男神,再來說吧。
女權說到底是人權的分支。
在印度徹底取消種姓制度,
實現起碼名義上的人人平等之前,
討論這麼細分的一個小分支存不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從我身邊的例子看, 具有一定經濟地位的印度女性的地位是在提高, 經濟基礎據決定上層建築,我同事賺的不比她老公少, 人家家庭生活不知道多和諧。
1947年印度獨立,婦女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得到了保障,隨著50年代諸多法律的通過,傳統宗教對婦女的諸多限制和私刑,也在法律層面上予以廢止。然而,沒有了殖民者這一共同敵人,婦女運動和其他社會運動之間呈現出更多裂隙。進一步社會改革也變得艱難。50年代的印度社會,婦女仍然以母親形象出現。1957年大熱一時的寶萊塢電影《印度母親》中,農婦拉塔(飾演者是《流浪者》的女主角納爾吉斯)就是一位辛勤勞作承擔一切痛苦的母親。這種任勞任怨,苦難但仍有未來的婦女-國家形象,配合的是建國初年的一系列大型建設。
60年代開始,民族獨立的喜悅逐漸散去,諸多仍未解決的社會問題浮上水面。種姓區隔、城鄉差距、土地問題……而形成建制的中央的國大黨政府和地方政府(乃至包括印度共產黨的地方政府),都因自身的官僚、守舊而無力應對。印度各地逐漸爆發種種尋求激烈變革的抗爭運動。從孟加拉到東南部的叢林地帶更爆發了印共納克薩巴里派(Naxalite)武裝暴動,激進要求平等和土地革命。在暴動中,婦女扮演了重要角色。
種種不滿在70年代匯聚成納拉揚運動(JP Movement),從古吉拉特到比哈爾,學生、婦女、城市中產、印度教民族主義者形成了古怪的同盟,共同反對長期執政的國大黨政府,攻擊貪腐問題、社會不公和物價飛漲。在眾聲喧嘩中,印度女性開始接觸到西方第二波女權主義的理念與運動經驗。
美國民權運動和中國的婦女解放,在70年代成為印度女權運動的重要參考。她們開始有意識拋棄原先以「男女分工不同」對抗男權的模式,尋求「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平等權利。第一個新女權組織「進步婦女組織」(POW)成立於1974年,其領導者和納克薩巴里暴動有所聯繫。她們強調印度社會中存在性別壓迫,要求反抗男女不平等的分工和封建性別文化,呼籲婦女要擁有自己的事業,不被家庭所禁錮。在其憲章中這樣寫道:「我們中的很多人甚至不能為自己工作,被限制在家裡,從早到晚幹活,沒有獨立,也沒有尊嚴。」
更多女性組織隨後湧現,她們參照第二波女權主義經驗,廣泛嘗試介入種姓、城鄉、工農等社會問題。這些組織在1975年英·甘地的緊急狀態中被打壓下去,但仍然留下了動員和組織力量。從70年代末到80年代,印度爆發了女性抗議嫁妝謀殺(1977年-1980年)和抗議強姦的浩大社會運動。前者抗議因嫁妝不滿意而殺害新娘的縱火案件,後者則抗議印度長期以來盛行的權力強姦,即警察、政府人員、農村地主、公司僱主對女性的性侵犯行為。這些運動都多少催生了立法上的進步(比如抗議嫁妝謀殺催生了1983年的刑法和證據法改革,以方便指控和懲戒犯案者)。
然而從1980年代開始,隨著尼赫魯式社會主義難以為繼,印度經濟逐漸市場化,一方面是城市中產逐漸崛起,另一方面是印度教民族主義開始抬頭,印度教徒-穆斯林之間的摩擦矛盾不斷。女權主義在印度社會中面臨種種力量的撕裂,也分為了自由派、左派和激進派,越來越難以聚成一股力量。而中間派和右翼政黨,也認識到了需要拉攏婦女,如1982年,孟買本地激進的本土派排外政黨「濕婆軍」(Shiv Sena)就設立了自己的婦女陣線。這些團體儘管由女性組成,卻更強調城市中產階級的價值觀和尚武、排外的男性氣概。
1987年的坎瓦爾(Roop Kanwar)殉夫案,是印度女權遭遇社會保守力量反撲的重要分水嶺。這年9月4日,拉賈斯坦邦發生了一起女子殉夫案。死者坎瓦爾是一名18歲女子,和丈夫結婚僅僅8個月。她殉夫後被一些印度教徒視為聖人予以膜拜;女權主義者則隨即發動運動,抗議政府袖手旁觀,她們質疑坎瓦爾死於被迫,要求懲戒兇手,推動立法制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但與之前的抗議不同,女權主義者的抗議遭到了宗教力量、部分婦女乃至一些左翼知識分子的反對。信徒和虔誠的婦女上街支持殉夫儀式,認為其中體現了婦女的道德力量;知識分子則批評女權主義運動一心想在印度實現西方式現代化,用「自私」和市場力量摧毀印度社會。現代化和反殖民的「印度傳統」,又一次讓婦女平權運動面臨窘境。而這一次,她們不僅在社會改革上遇到阻力,也面臨被多重社會力量逼到牆角的危險。雪上加霜的是,到1990年代,印度教徒-穆斯林的衝突與族群殺戮,隨著巴布里清真寺(Babri Masjid)事件延燒到整個印度,婦女則在族群衝突中疲於奔命。
百年來,印度的婦女權益確實收穫了不少進步。然而到今天,在一些人眼中,凡是已經達成的婦女解放成果,都是「足夠」的,而尚待爭取的權利,都是「過分」的。比如寫出布克獎獲獎小說《微物之神》,揭露喀拉拉「天堂」背後的性別與種姓壓迫的女作家洛伊(Arundhati Roy)就被不少印度人視為「搞事」、「阻礙發展」的「左派叛國者」。在他們看來,這些作家、運動者揭露印度社會的黑暗面,獲得西方人青睞,可謂是刻意抹黑祖國。2016年,以羞辱洛伊和其他左翼人士、平權人士而名聲大噪的達金德爾·辛格(Tajinder Pal Singh)還成為了執政黨印度人民黨(BJP)在德里的官方發言人。
今天的印度女權主義者們發現,自己仍然要面對一百年前就遇到的問題:如何實現和男人真正平等,而非用「男女天生不同」來妥協抗爭?近些年她們廣泛投身於社會企業、非政府組織,參與到全球範圍內改善婦女處境的行動中,也在種種關涉女性權益的事件(如2012年的德里強姦案)中大規模走上街頭。但這些行動,無不處在男權、宗教、種姓和國家主義的四面夾擊中。
最近幾年,挾發展主義上台的印度人民黨政府試圖同時控制印度教民族主義和世俗的國家民族主義——前者試圖將印度變成印度教徒的國家,後者試圖保留50年代以來的世俗化民族主義遺產。而這兩條路線所共享的,便是將印度變成強國,在各方面的競爭中取勝。《摔跤吧!爸爸》儘管鮮明反對前者(阿米爾·汗本人也常常是印度教激進分子攻擊的對象),但其結尾,仍然回到了女性從家庭中走出來,為印度母親爭光的主題上。吉塔作為女性的成功,是個人的,也是中產的。她的成功是否能被其他女性複製?印度女性漫長的抗爭歷史是否能和吉塔的故事對接?恐怕很難。
關於電影的爭議無論結果如何,都至少讓印度女性的現狀和掙扎「浮出歷史地表」——樂觀地看,在中產階級逐漸壯大的今天,印度的男女不平等,至少在城市中會有所改善。然而在此之外,印度的性別平等之路儘管已經走過百年,卻仍然是未竟之功。
印度有未來嗎?
這個嘛最終還是要看印度未來的經濟發展情況。魯迅早就說過了: 上海的小職員工資養不起老婆,就想起支持男女平等,女人也要工作了。
朋友,你知道種姓制度嗎??
一個國家連人權都沒有,還能談女權??這個問題其實答案非常肯定,有未來!我們現在看印度人的眼界就像當年西方列強看我們是一樣的,落後 貧窮以及對很多現象難以理解。在裹小腳的時代誰會想的到現代中國女性可以在社會中佔有一席之地?一個民族的發展離不開文明的交流與碰撞,而現在如此開放性的世界更是個有利因素。因此,印度女性女權的發展是可以看到未來的
(這個答案對我來說其實是有點長了,我是個非常懶的人,但在這裡還是想要補充說明)
看到大家的說的,好多都是階級啦 政權呀 政治呀等等,當然,女權和他之間們肯定是千絲萬縷,但我想從生存權的角度來說明女權的問題。 女性如何生存?當然是從事生產 參與勞動,女性創造價值那是一定的,只是被男權壓制,認為價值太小。為何?沒有參與社會生產!注意,這裡是工業農業社會。為什麼母系時期不是這樣?那個時候人類改造自然能力低下,靠天吃飯,為了生存繁衍漸漸形成家庭男女分工的模式,各自發揮優勢。長此以往,於是乎,失衡了,可以說,女性在繁衍中犧牲了大自然賦予的男女一樣的生存權。那麼,女性如何翻身?對於現代工業社會來說那就是參與工業生產勞作獲得經濟價值,這可是男權女權全社會都承認的,而不是為了延續後代繼續犧牲! 女權是全世界的問題,因為這是人類本身的矛盾。你要說西方的女權,其實和中國一樣,也就這回事,只是女性遭的迫害少了點而已。 你說印度女權有沒有未來?有!和西方 中國一樣,女性慢慢減少被迫害……(懶病又犯了,寫到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