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真正的虔信者的立場出發,宗教自由,特別是不信宗教的自由,是值得擁護的嗎?

不信宗教的自由,『擁護』談不上,但是一定是尊重的。

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強迫,若是你願意信,也替你開心。

好像就是這樣子


殺人不會,難道不殺人就值得擁護了?所謂的自由意志就是,人最終只能為自己負責,就這麼簡單。信教和不信教彼此是各自的自由,簡單的說,只要對方沒惹你,你干你自己的事,哪那麼多廢話


利益相關:佛教徒。

總的結論:宗教(包括不信的)自由只有部分值得被尊重和擁護。

---------------------

無論科學或宗教,面臨的第一個大問題,都會是終極實在:它存在嗎?它是人格化的嗎?

答案無非是:1.不存在 2.不可知 3.存在且不具備人格 4.存在且具備人格。

由於其不可證偽,那麼關於終極實在本身的議題,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基於第一個議題的解,根據已知的形式邏輯論述,會得到一系列衍生議題和它們的解(例如,關於善和道德的議題);也是值得被尊重的。

並非基於第一議題的解,而是通過某宗教本身創造的各種經書,得到的衍生議題和他們的解,若採用了循環論證的方式,這些議題是不值得被尊重的。

特別的,關於「超越」的議題(該類議題僅存在於宗教),我們應當理性的(基於邏輯)批判。

關於「宿命論」的議題,是不值得被尊重的。

關於神秘學的各類議題,是不值得被尊重的。


當然不值得擁護。

信教和不信教的人思考問題的出發點,追隨的人生意義都是完全不同的,少數人或許可以互相理解,但是終極的差異擺在那裡,不會因為理解就沒了差異。

信教的與不信教,完全就是兩個物種,只是披了相似的人皮而已。

把獅子關在籠子里,他就是人類的朋友,放出來就是危險,要是食物不足的時候就是你死我活。


怎麼說呢,人其實是完全有自由選擇一切的,只是又是完全沒有自由的。

列如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他遵守基督的教導,他完全有自由在下一刻違背基督的教導,但是他願意遵守基督的教導。在這個世上當一個虔誠的人是很難的,跟隨耶穌遵守他的話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又好比你完全有自由現在拿一把刀跑去大街上殺幾個人,但是從理性和法律來看你又完全沒有這個自由。

看過《人名的名義》把,裡面有個高育良書記,心裡是個善良人,只是他比較現實而已。他認為理想主義者太不現實了,他認為聖人太不現實了,其實是他自己做不到。他說曾經我想讓全世界知道我,現在我只想全世界忘掉我。他認為自己已經陷的太深了,沒有辦法脫離那群道德敗壞的傢伙了,這也是他太現實了,實際上他完全可以遵從自己內心深入的指引馬上把那些腐敗官員都揭發了或者只要跟他們斷開聯繫就行了,但是他認為這樣他的前途也就沒有了。可見人覺得自己沒有自由,多多少少還是因為被「世界」給捆住了。

舉個例子,我決定跟隨耶穌基督,耶穌基督應允了我,只是說每天需要花兩個小時來聽他講道,他會賜給你永生和天國。你當然很高興,所以你每天都去聽,只是在這兩個小時之外,你還是在世界上,進入一個公司,工作完去聽道,當有一天你的工作跟道相衝突的時候,你覺得你實在沒有辦法今天再去聽道了,因為我今天老闆要我加班,他說公司今天很忙,我必須去,不去就扣3天工資,還要挨老闆的罵,在老闆心裡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是丟了這份工作了。所以很糾結了,所以我覺得自己今天實在是沒辦法去聽道了,我今天需要上班,隔天我繼續去聽耶穌講道,他卻不允許我聽了。因為他說:我當初跟你說過,你需要每天花兩個小時來聽我講道我就給你天國和永生,但是你昨天並沒有來。 你覺得我有自由嗎?我是否完全有自由選擇去聽耶穌講那兩個小時的道呢?當然有,那麼我覺得自己沒有辦法去,我 自由嗎?


信的自由和不信的自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


值得擁護

因為秉承政教分離的原則,每個人都有信仰自由

至於「真正的虔信者」,也是要過世俗生活的

當然,我不是什麼「虔信者」了


我給你個答案,也可能說的不對。

別的宗教不說,在基督教里,基督教的神自己就給了你不信他的自由,有經為證:路加福音「你們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

耶穌說這話給了人們心理準備,跟了我你將要受壓迫,蒙犧牲,你要是沒意識到這個代價,到最後難免要脫離這個道,如果你終究要脫離,那麼這場跟隨對你來說豈不是一條無謂的彎路嗎?因此耶穌說這話是在挽救可能無法跟他到底的人,告訴他們不如早點回家過日子的好。基督並不強加,也不強求,有多少人跟隨是無所謂的,我要走的路對於凡人實在是痛苦的,克服自己的貪婪和佔有慾是一個痛苦的過程。就算只有我一個走,也沒關係的,你們回家吧!

作為一個基督徒,如果你問我歸信入教的意見,我會告訴你,信仰是一條通往救贖的苦路,別著急,再等等,多去不同合法的教派去看看,也許你會有答案,不要把神的愛看的太小了,你不信,神也是愛你的。


首先我不是虔誠的基督徒,宗教信仰自由的解釋該由法律解釋。但不強迫別人做不願意做的事情應當是眾人都認可的行為準則吧!

但總有人喜歡把自己認為好的推薦給別人是美德,尤其是剛信主的火熱信徒。

還有推銷的,搞推廣的!商業領域更是把不好的東西包裝成好的東西到處發布廣告!

這個世界充斥著沒有造成惡劣後果的強加於人!

容易得到的不珍惜,福音難道真的那麼廉價,到了逼迫別人接受的程度嗎?

不是的,實際上得救的只是少數人,甚至是少的可憐的人!那些以為信了耶穌就得永生的人啊,仔細想想吧!自己真的得救了嗎?

信是那麼容易說出口嗎?


不值得擁護。要我擁護你下地獄的自由,我做不到。因為主教我們要慈和愛。

但你們執意要下地獄,那隻能尊重你們的自由,只是很惋惜。

更惋惜的是我們在地鐵站在學校在醫院和各種地方試圖挽救你們的時候,卻招來驅趕和數落。我寧願相信這是主的考驗,而不是因為你們太無知。


推薦閱讀:

要底線要尊嚴要自由的戀愛不叫戀愛嗎?
什麼是自由?
如何評價劉瑜先生的《民主的細節》?
獨立和自由,從拒絕媚俗開始

TAG:信仰 | 基督教 | 宗教 | 自由 |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