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條消息)如何評價東莞押運保安被判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02-20
作者:余卡特鏈接:如何看待東莞警方通報追砸運鈔車被擊斃案? - 余卡特的回答 - 知乎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根據視頻監控,行車記錄儀視頻及警方調查,12時04分運鈔車在振榮南路紅綠燈路口停車等待綠燈時,遭黃某使用石塊等物扔砸;車右後視鏡被黃某掰斷丟棄至路邊綠化帶。涉事運鈔車立即闖紅燈前行躲避,由於車流密集無法前行而第二次停車,黃某追上來繼續用石塊砸擊車窗。運鈔車繼續前行通過紅綠燈後第三次停車,車內人員報警並報告所屬公司調度室,此時黃某再次追上用石塊砸車窗玻璃。運鈔車繼續前行一段距離後第四次停車,等候公司指令,此時黃某又上前打砸運鈔車,運鈔車又繼續行駛一段距離躲避並第五次停車,黃某再次追上運鈔車打砸,期間押運員梁某開槍將黃某擊倒,此時運鈔車距離第一次被打砸地點共約460米。
專案組還走訪調查了案發地附近涼茶店、手機店、自行車維修店及附近工廠員工,路過現場的司機等10餘名,均表示未見到運鈔車與黃某發生擦碰。其中,曾接受媒體採訪稱目擊黃某與運鈔車發生過擦碰的莫某、朱某、高某、肖某,均表示未親眼看到運鈔車與黃某發生過擦碰,只是聽到別人議論和猜測的。
另經勘查,涉案運鈔車除磚石敲擊凹擦痕迹之外,車身四周灰塵分布均勻,未出現明顯的灰塵擦劃痕迹。
綜合現有調查情況,沒有證據表明,在黃某第一次打砸運鈔車前,雙方行進路線有交集,運鈔車與黃某發生過碰撞、摩擦的情況。
從目前東莞警方的答案來看,這種判罰會增長社會流氓的氣焰,守法的人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對方就算再流氓,胡攪蠻纏,你沒有任何辦法,一動你就是防衛過當。比如賊已經闖入你家了,你只能說不許偷,否則我打你,而不能真打。因為從常理遇到這種需要暴力保護自己時,你根本無法控制,不是專業格鬥怎麼拿捏輕重。打輕了,流氓反手把你幹掉,打重了,防衛過當。
講道理,不服。首先已經證明了死者是無故砸車;其次押運員也是警告過了之後才開槍的,而守則「非開槍不能制止」本來就是很主觀的東西,各位膀胱者當然可以馬後炮一個比一個響,但我認為在當時押運員的角度來看開槍的舉動是正確的,只不過意外打死了人。中國法律太操蛋,正當防衛就和上樹的母豬一樣稀有。另外,賠180萬也真的不知道是那個2z想出來的,坐等下一個1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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