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做了「好事」後內心反而覺得不舒服?會覺得很矛盾?

我覺得你的問題不在所謂的善惡素質,而在於你不相信自己做的決定,我相信你要是沒把錢包交回去,心裏面還是會不舒服的。


重點不在拿不拿,而是拿後你會不會處理接著來得麻煩;若果題主已經做好最壞被發現的準備,而且有能力處理得當,那為什麼不拿;若果心裡沒底,就當作沒看見就行了。


1,提高掙錢能力,到達1500塊也可以不屑一顧的程度,起碼要上十萬才考慮撿還是不撿。這個是逗的啦

2,年輕人啊,就是想太多。誰說不拿就是違背天性的事情呢,忽然想到居然扯到了人性本善人性本惡的事情上來,扯遠了。就那麼想想啊,很多時候,我們做出選擇其實是有原因,也是有的目的。只是當時那個目的不夠明顯,或者原因被你忽視了。而這件事,如果是我的話,這樣選擇的原因是我受過的教育,而目的,用傳統的話說那就是:但求心安。


兄弟,你這個人挺真誠,這點真好。

我要是你,下回實在想拿就拿了,就1500塊錢的事,沒什麼大不了的,錢包給人放在原地,身份證什麼的都留下或者給吧台。

1500對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曾經在我最困難的時候1500是我一整個月的收入,我想如果我把1500丟了,會想死的心都有吧。曾經在英國生活過一段時間,說實話他們的社會真是不一樣,我不想說素質的問題,可能更多的時候是一種思考方式。比如說錢,手機這類東西,對於他們來說,扔在自習室,咖啡廳,也就會一直在那放著,其他人看見了也會覺得無所謂,因為不是自己的東西。別人的東西放在那,雖然別人不在,但這東西也不是自己的,所以自己不會去動。

所以,如果是我,首先我受過窮,所以錢我可能不會去動,將心比心。這是現在,如果現在還窮,那也說不定,不過現在肯定不會為了1500。。。其次,我就會覺得這個事跟我沒啥關係,不是老天給我的「生日禮物」,就跟大街上看見個美女一樣:跟我沒什麼關係。

更新一下,因為看了別人的答案。

別管這事是不是犯法,就事論事的說,我也丟過錢包,這點兒數兒沒有人管。社會沒有那麼多道理可講。是不應該拿,可是別人拿我東西的時候誰管了?我也沒見他有報應啊。


有些事情大家習慣不去做了,但是還是不要忘記吧


你交完錢包之後你就當你從來沒撿到那個錢包就好了。你又沒失去什麼。


一千多塊錢而已!撿過兩次更大筆的,兩次都毫不猶豫的給送到她家裡去了。不是你的東西,拿了,也會以另外一種方式失去其他的一些東西。類似一句話怎麼說的?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類似於這樣的吧,表達能力不是非常強,湊合著看吧,自行理解)這跟什麼聖人不聖人沒有任何關係,完全在於自己有一顆什麼樣的心。一千多塊錢拿了不會發財,還有可能損失信譽,更有可能對你以後的工作產生影響~~等等一些你看不見卻比這一千五百塊錢更重要的東西。

正所謂,天上不會掉餡餅。


撿了一百塊,好爽的感覺,哈哈哈!!然後交給班主任了。第二天,丟了兩百,好幾天都沒見到公告欄上有我想看到的東西,發誓下次再也不充好人了!可下次呢,真會么?


和題主有過類似的經歷。那時高二,在學校的某天午休,看人打籃球,打完散場,發現籃球架下有台nokia智能手機!我望了望四周,只有我一個人。我把手機放進口袋,心裡很猶豫,在考慮是自己拿走,還是交給校務處。在回教室的這段時間,考慮許久,最終選擇拿給了校務處。TMD,還好老子良心救了我。因為我剛從校務回到教室,馬上有幾個學生讓我出來,看起來很兇。他們問我手機是不是我拿了,有人剛看到你拿走了!剩下的不用說了。如果當初我選擇拿走了,那麼直接背上小偷、賊這個臭名,然後被全校看不起啊!所以,還是那句話,做人不要貪,要有良知。半夜敲門心不驚。


道德本質是一種社會功利。拿部分的錢或者接受酬謝是最好的辦法。很多國家都有法律保證接受部分酬謝的權利。孔子也認為接受酬謝有利於推廣歸還失物的行為。

何況丟東西的人本身也應該接受些教訓。


「如果你為別人做的事情帶一點兒私心,你就不會因為做這個事情而快樂。帶著私心的行善不僅對於幫助對象是無效的,對於行善者自身來說也是有害的,這種行為會使行善者總覺得委屈。」


因為我希望自己掉了東西之後也有人能完璧歸趙,所以我會原封不動的還。


莫名想到飯卡掉了第二天補辦一分錢都沒了的痛苦。

但是撿到飯卡我還是會一分不動的上交。


關於這個問題我來說說我吧,我有和你類似的經歷

下面我倆說說有些人是如何刷低我的下限的

故事一 小學五年級的一天中午我放學時我撿了一百塊錢,不巧被表弟看見,當時我都是在我姑姑家吃飯的,回到姑姑家,姑姑是各種勸我把錢給他然後給我買好吃的,就我這脾氣果斷拒絕啊(我一定要交給老師的)。重點來了,因為是私下和老師說的,老師居然把錢放自己兜里了,一句表揚都沒有(人渣)。這件事一直影響我到現在,我始終堅信人性本惡所以我不相信什麼警察啊、老師啊全是好人。

故事二 大一的時候我剛買一個安卓智能機(那時候諾基亞比較多吧),上課時借給我同學玩,然後快下課時他把手機放我抽屜了(我毫不知情),後來下課走到食堂我才想起來管他要我的手機,這時候了解情況的我回到教室卻再也見不到我的手機了(大學上課的座位都是不固定的),我當時那個絕望,前後不到半小時啊!(記得當時教室坐滿了要考研的學姐學長們,我挨個詢問卻沒有一個願意提供信息給我的)我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人情薄如秋雲啊 !

故事三 大學喜歡泡網吧(我是屌絲),撿到一個錢包,兩個手機,都是主動聯繫失主。手機都是妹子我都不噴了,丟錢包的那位,錢包里少說8百,還有身份證銀行卡,就說了句謝謝 頭也不扭得的走了 。

話說做好事都是不求回報的,是吧!萬能的知乎你告訴我,為什麼不求回報?我做了好事什麼都得不到,不做好事,我能拿到好多錢啊?我好心幫別人,別人有考慮過我么?我手機一個個明明知道怎麼回事每一個願意站出來說。 好在我是一個有原則的人,不跟他們一般計較!


做都做了 還有啥糾結的

這件事沒發生在我身上我也不知道我會選擇第二種還是第三種做法 我不是小人 也沒那麼高的思想覺悟

反正我選擇了什麼事後都不會太糾結 洒脫點

(?ω?)ノ


自私不是錯,但拾金昧下確實是錯。因為這樣是侵犯了別人的利益。題主自己潛意識裡也清楚這一點,所以才不敢這麼做,至於心有不甘想什麼是老天爺給的其實你自己都不信不是嗎。

如果你能做到無視他人權益才能心安理得拿走錢,做不到就還是乖乖做個好人吧。畢竟拾金昧下很有可能是違法的。


很簡單啊,既然題主提到「1500對我來說也不是個小數目」,那就想像自己是丟錢的那一個好了。或者想像一下當失主拿到錢包時的表情。

——手機象徵性的畫個分割線——

儘管題主不讓誇,我還是想誇一個:真棒。

高中時在網吧丟過一次錢包,600塊,兩周生活費。當回到網吧那小夥子問我是不是在找錢包時,我感覺整個人都要飛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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