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彩禮背後,是女性地位的提高嗎?
編者按:近年來,關於高價彩禮的新聞報道一直層出不窮。在一些農村地區,深受傳統婚嫁風俗的影響,有的家庭甚至認為彩禮代表著女性的「身價」。有人說要彩禮就是物化女性、將婚姻等同於金錢交易;還有人將彩禮解讀成女性地位的代表,認為彩禮越高,女性的地位也就越高,你也這樣認為嗎?
高價彩禮到底是什麼概念?下圖是來自網路的全國彩禮地圖。根據《南方周末》調查的數據顯示,從2013年到2017年四年來,彩禮上漲的區域里,西部地區漲幅顯著高於東部和南部地區,貧困山區漲幅高於城郊村,總體表現出「越是貧困地區,越出現高價彩禮」的特點。長江流域如重慶市、武漢市等一些地區還存在結婚「零禮金」現象。
高價彩禮買來婚姻穩定性?
令人感覺遺憾的是,即使在現代社會,過時的婚戀觀念依然有著強烈的存在感。仍有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兒出嫁成了別家的人了,父母撫養了這麼多年肯定要要撈回成本的。
有的網友還說了,高價彩禮能買來婚姻的穩定性,就像是買房買車一樣,大價錢花的肯定要更加珍惜,不敢輕易磕磕碰碰,所以婚姻的穩定性就來了。
原來婚姻被看成是可購買的商品,而結婚是一種消費行為。小編真是漲知識了。
像上面網友說的,婚姻是商品,結婚可不就成了拍賣會嗎?以後婚慶公司可以和拍賣行合作,搞個聘禮競價選親、結婚一條龍服務。
顯然,能否結婚,愛情已經不重要了,關鍵是要看男方的經濟實力能否夠得上女方家對自己女兒的標價。男方得自求多福,要麼有個家底豐厚的爸,要麼有個精明會砍價的媽,不然會像下面這位網友丟了媳婦,沒了孩子。
現實生活中上述類似的情況並不是少數。很多農村男女在外務工,談戀愛懷孕,但因女方父母對男方或對聘禮不滿意而阻攔婚姻,最後被迫墮胎。可悲的是,因為性教育在家庭和學校中的缺乏,墮胎被當作一種避孕手段,這種現象在我國普遍存在。
在高價彩禮這個話題里,只有婚姻是商品嗎?
No, no no。
還有一些觀點直接把女人當成是商品貨物,而高價彩禮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商品與貨幣之間的等價交換。這種觀念都不只是把女性當作家庭附庸了,而是直接不把女人當作人來看。
他們將女性看作是父母投入了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打造出來的有價值的商品,在轉手時怎麼也得換個大價錢。生不齣兒子就好好養閨女,以後賣出個好價錢,照樣能養活自己後半生,實現「曲線救國」。
更有人想用高價彩禮買斷女性的所有權。原來女性不用通過職業等來實現自己的價值,新時代的女性只需要彩禮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話糙理不糙。
看到這裡表示不能再忍了,直男癌在這場討論中終於直接上線了。彩禮竟然能和處女情結扯上關係,這邏輯、這觀念簡直神了。
婚姻內外誰「收復」了女人的失地?
彩禮源自我國封建社會時期的納徵。
在父權社會,女人結婚後就是婆家的人,一般很少再和娘家人聯繫,結婚後娘家損失人口,婆家增加人口,彩禮是男方家對女方家的一種經濟補償,部分地區也將彩禮稱為「離娘錢」。農村地區索要高價彩禮,彩禮數目是基於自己因為生女兒所受的白眼,以及未來生活沒人供養的「一口價」。
從來源看,彩禮是父權社會的產物,彩禮代表身價,它是一種標價,彩禮高了代表著對一個女性的標價高了,因此彩禮高了等於女性地位的提高這一理論是不成立的。彩禮的本質是將女性商品化,彩禮背後社會含義是,女人是家庭的附庸,彩禮割離了女性除家庭以外的價值。
在「男主外,女主內」觀念的桎梏下,女性的價值被限定在家裡,因此生女兒是不能為家族帶來經濟利益的,只有在嫁女兒時,獲得彩禮才能為家族增加收益,以補償娘家生、養女兒的投入。
但為何封建社會「補貼娘家」的觀念依然存在於我國現在的農村?這其實和現行的土地分配製度掛鉤。
雖然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發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但農村通行的一般做法是婦女出嫁後,由嫁入地村莊另行分配土地,而嫁出地的土地則在調整期內由村莊收回,另行發包給新增人口。
因此,娘家會因此失去土地。而如果是農業戶口嫁非農戶口,娘家也會徹底失去女兒這份土地的使用權利。因此彩禮被看作是對女方家庭失去土地的經濟補償。
但經常被忽視的是,女性本身在婚嫁過程中也失去了土地。比如在結婚後,由於土地調整時間的差異,或是嫁入地村莊不一定會有機動田,因此女性就會面臨無地的困境。而嫁入非農戶口的家庭,則直接意味著女性失去了原有的土地。
所以,從現行的土地使用角度來看,彩禮的存在實際上是在鞏固男性地位,維護男性在社會和家庭中的絕對權威。
因此,即使一些省份縣市推出遏制農村高價彩禮風而制定的「限價令」,給彩禮設置上限,但其實治標不治本。
應看清高價彩禮背後的本質,仍舊是農村女性地位低下。在中國鄉土社會中,認為既然「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女性無法長久性地為嫁出地村莊做出貢獻,還會將資源轉移到嫁入地村莊,因而會選擇主動、預期地排斥婦女的權益,這和農村女性地位依舊低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因而,關於農村彩禮觀念的改變,關鍵在於提高農村女性的地位,解決貧困,解決女性土地資源問題。
「重女輕男」之下,她們依然被傷害
時至今日,中國農村仍存在嚴重男女性別比例失衡。
「保守估計,中國未來30年將有大約3000萬男人娶不到媳婦。」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口學會會長翟振武
根據調查顯示,有的縣男女比例甚至達到2:1。
農村男女比例失調,一方面源自長期以來的「重男輕女」思想。另一方面,農村的女性是凈流出的,農村女性嫁到鎮里、縣裡或更高級別的城市等,造成農村女少男多的狀況,即適婚女性供給不足。
男多女少、貧窮,形成一個彩禮不斷上漲的惡性循環。越貧窮彩禮越多,彩禮越多越加劇貧困。
根據《中國青年報》年初一則報道,河南的一個村莊,一年娶了40多個媳婦,遠遠多於周邊村莊。原因是提高了彩禮價格,周圍村莊都給10萬元,這個村給12萬元。周圍村莊的人抱怨歸抱怨,但也只得跟著把彩禮抬高。
彩禮過高,導致很多農村家庭討不上媳婦。結婚只能根據彩禮標準,選擇「相對便宜」的媳婦。婚姻真真成了買賣,女人在現實生活中被當做商品來標價。
高價彩禮帶出的另一個現象是,一些農村開始流行「女兒多了是財,兒子多了是災」的說法,把女兒當做搖錢樹。這人不禁感嘆,為什麼受傷的總是女性?
在很多地方,彩禮這一風俗早已變成,單方面讓男方出彩禮,女方家長不陪嫁,還要把男方的彩禮據為己有,通常最終是用來給女方的兄弟結婚使用。在華南農村,彩禮又稱為「奶漿錢」,是歸女方父母的,有人直接稱這是「賣女兒的錢」。
在農村的婚嫁市場,最受歡迎的男方家庭是「一兒一女」,即男孩有個姐姐或妹妹,因為女兒嫁出去了,也依然會承擔照顧父母的責任,但並不繼承家產,這樣才有姑娘樂意嫁過來。家裡只有兩個男孩,女方根本不來見,嫌"負擔重"。
只有一個男孩也不行。當一個家庭沒有姐妹分擔照顧父母的責任,也會被認為負擔重。 這也變相解釋了普遍存在的墮胎男嬰現象。根據鳳凰網對河南某縣城一家私立醫院採訪調查,在該醫院保守統計,一年引產男孩超過一百個。2016年3月1號到6號,共引產6個男胎,均是已生育一個男孩的年輕女性。
即使這樣的「重女輕男」,背後體現的依然是女性地位的低下。將女兒視為賺錢的工具,用女兒來換更多彩禮,填補家用,供兒子結婚。女性主體依然是被利用的群體。
高價彩禮是直接將女性標價,忽略女性其他的價值。女性主體在高價彩禮結果下,依然是被利用的群體。高價彩禮從來都不是代表著女性群體地位的提高,相反它在社會生活的各個環節上削弱女性,鞏固著男性在社會和家庭中的權威。
作者:SIYU,編輯:棗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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