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否有必要制定專門的垃圾分類法?

中國產生的垃圾總量已經僅次於美國,排名世界第二。現在雖然也有了一些行動,但立法還是跟不上,實行的人不多。是否有必要制定專門的垃圾分類法讓大家都來遵守?如果是的話要怎麼制定?要像日本那麼詳細嗎?


先把鏈接貼出來,能看懂日語的請看日語。

なぜ日本は世界一ゴミ分別に厳しい國なのか?海外との違い4パターン

環境問題::世界及び日本のごみ問題の実態|環境創造株式會社

http://www.env.go.jp/recycle/waste_tech/ippan/h24/data/env_press.pdf

本來想上傳一張搬進留學生宿舍後的垃圾分類指南,結果一直上傳失敗。

簡單說日本扔垃圾從廣義上分類是可燃,不可燃,資源物品(容器包裝),大型電器。

可燃垃圾裡面又包括生ゴミ(主要是廚房產生的剩飯剩菜之類),和其他。

不可燃就不用說了。

資源物品包括空易拉罐,空玻璃瓶,塑料空瓶,塑料容器包裝,報紙雜誌,紙盒箱子。

冰箱洗衣機等大型電器是要收回收費的。

可燃垃圾一周大概可以扔兩到三次,不可燃和資源物品是每月固定有幾天收。

剛來的時候研究垃圾分類就研究了很久。

日本從什麼時候開始垃圾分類我沒有調查,但是在日本經濟高速成長期的時候,已經做到將可燃和不可燃分類,從1990年開始,由於二惡英等問題,日本認識到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開始進行垃圾的分類回收。日本的垃圾處理相關法律法規由環境省http://www.env.go.jp/負責。具體的運作方式,抱歉真的不了解,如果有感興趣的可以點開看網頁,有中文版。

中國有沒有必要進行垃圾分類,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實施起來需要很長時間,很多錢,很多技術。

中國では…(2009/8/12ニューヨークタイムズ誌から)

  • ごみ増加率 10%超(世界平均8.4%)。
  • ごみ埋立量は累計で70億トン 年4.8%で増加中、北京市のごみ埋立地は5年以內に飽和狀態。大中都市の2/3がごみに囲まれた狀態になっています。
  • 焼卻率15%、焼卻場の建設を加速化しています。汚染対策を怠ると世界のダイオキシン量は2倍になります。
  • 焼卻後の有毒?害を含んだ灰処理問題は全く未解決のままです。

數據有點老,是2009年的紐約時代雜誌,

1垃圾增加率10%

2垃圾填埋量累計70億噸。

3垃圾燃燒率15%。(日本垃圾燃燒率72%,沒有垃圾填埋場)

4燃燒後有毒有害物質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垃圾焚化廠的建設,包括焚化後有害物質的處理就不必說了,單說詳細分類後的物流問題,就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國內物流水平還沒有那麼發達。

@Echo Chen在法律方面已經說了一些了,我不懂,所以我從國民性角度討論。眾所周知,日本簡直是一個自律到變態的國家,具體例子不說了。他們對規則的遵守程度不是一般國家能比擬的,這是我們需要學習,但是在短期內不能比肩的。

我個人的意見就是,從試點開始。想全國普及垃圾分類50年內能不能達成都不敢説。一線城市開始宣傳,實施,普及,這個過程需要從幼兒園開始抓起,教會孩子垃圾分類。其實我並不知道對不對,因為一線城市還有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外來工作者,但是總之從文化素質較高,較發達的地方開始實施。然後不斷總結經驗,繼續重複上述步驟。

雖然寫這些也不會改變什麼,但是我衷心的希望我們國家能儘快著手改變這些問題。我總覺得我們發展的太快,付出的代價太多,放佛我們都沒有後代一樣。

ps:日本這個國家現在是不燒煤的,曾經問過老師日本是不是沒有煤,老師說有,但是不再開掘了。


以現階段的經濟實力和教育程度來說很難 除非有強制手段 以日本的垃圾分類教育程度來在中國教育來說起碼也得幾十年才能實現


曾經我每次往路邊垃圾桶扔東西時都認真選擇扔哪邊,但當我發現垃圾回收時是兩個垃圾桶往一輛車裡隨便倒之後,我放棄了。

政府各種廣告要我們分類垃圾,但自身就沒相信過市民會分類


日本垃圾分類極其複雜,需要按照不同材質分門別類,按不同時間扔不同垃圾,扔垃圾甚至成為一門專門學問,產品包裝會印上說明各個部分該怎麼扔,街上沒有垃圾桶,亂扔垃圾會造成社會壓力甚至處罰。種種故意設置的不便利下,人們盡量減少垃圾產生,注重重複利用。

中國滿街垃圾桶,抬頭望去必能找到一個垃圾桶,拾荒者對垃圾層層過濾,各種有價值可回收的垃圾都被收走,實際垃圾分類是他們承擔的。看來兩國雖然方式不一樣,但目的都是一樣的。


我覺得有必要,而且不光是要居民分類丟棄,還要發展建立專門分類的垃圾回收和處理系統,否則即使居民分類了,到時候一輛垃圾車嘩啦倒在一起,那就沒有意義了。


有必要,但立法只是第一步。後面的配套工程需跟上:1)各地市政需要根據法規中垃圾分類放置同樣的分類垃圾桶;2)通過各種宣傳手段教育國民正確的分類方法;3)垃圾運輸和處置單位需嚴格按照法規進行分類儲存和處理;4)前面幾步走完了,還要有監督手段和處罰手段。

以上步驟全部執行到位非一朝一夕可以實現,但第二步可以和立法同時進行。


首先,得從不亂扔垃圾做起。


恕我直言,沒有社會基礎、人文素質基礎的垃圾分類法就算制定出來,也是形同虛設。在目前我國的社會發展水平的大前提下,只有充分調動市場化的手段,才能讓垃圾分類得以初步實現。

其實,看不見的手也正在在垃圾分類中發揮作用,比如,你丟棄的垃圾,在中轉站或者分部處理的過程中,已被拾荒者層層篩選掉了有回收價值的垃圾,只是對剩餘的失去回收價值和利用價值的難以進行分類。我們國家在2010年前後曾經實施過對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稅收政策鼓勵。

目前,我國對垃圾的處理比較簡單粗暴,最主要的方式一是填埋,二是焚燒,會發揮一部分能源動力的作用。

在政策方面,我國現在已加強對從事污染行業的企業徵收排污費的力度,焚燒垃圾的處理方式,在政策山上已不再支持。


有必要.在日本這幾個月,剛開始對垃圾分類很頭疼,習慣以後,就真的覺得對資源回收有很大作用.國內要是也採用這種方法,也會幹凈很多,起碼那些臭氣熏天的垃圾場就會少點了.不過地大物博,實施起來難度確實很大..期待吧...


肯定有,但當今國民素質參差不齊,效果肯定不顯著。

同意樓上幾位的觀點,最好的方式是立法。法律約束才是長計。

另外,劣者認為也有必要給保護動物立個法。


用法律來約束.可以從現在宣傳,影響小學生讓他們帶動大人,愛護環境不應該只是口號.不過...如果有利可圖呵呵呵就有人去搞環保了。 陳光biao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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