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正確的事和正確的做事,你怎麼看?
誰重要?
這是管理學的命題,「做正確的事」是指首先要決策正確,找對方向與目標,「正確的去做事」是指方法選擇正確,要有效率。如何理解二者的關係是本命題的關鍵,應該是「做正確的事」是基礎和前提,也就是說只有先找到了正確的事去做,然後才是選擇正確的方法去做。比如,企業只有先找到適銷對路的「正確產品」去生產,然後才是用正確的方法去生產。如果反過來,只有正確的方法而沒有正確的目標和方向,只能是越走越偏。越正確的去做一件錯事,就會錯的越多。同時,做了正確的事但如果沒有正確的去做,也不會取得較好的效果。所以「做正確的事「是「正確去做事」的前提和基礎,「正確去做事」是「做正確事」的方法和保障我們應在「做正確的事」的基礎上再「正確去做事」。
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書中簡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確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效率和效能不應偏廢,但這並不意味著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我們當然希望同時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與效能無法兼得時,我們首先應著眼於效能,然後再設法提高效率。」
多麼經典的論述!請注意,在這段論述中,彼得·德魯克提出了兩組並列的概念:效率和效能,正確做事和做正確的事。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企業的商業行為,還是個人的工作方法,人們關注的重點往往都在於前者:效率和正確做事。但實際上,第一重要的卻是效能而非效率,是做正確的事而非正確做事。正如彼得·德魯克所說:「對企業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正確地做事」強調的是效率,其結果是讓我們更快地朝目標邁進;「做正確的事」強調的則是效能,其結果是確保我們的工作是在堅實地朝著自己的目標邁進。換句話說,效率重視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則重視時間的最佳利用——這包括做或是不做某一項工作。麥肯錫卓越工作方法的最大秘訣就是,每一個麥肯錫人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先確保自己是在「做正確的事」。.
「正確地做事」與「做正確的事」有著本質的區別。「正確地做事」是以「做正確的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這樣的前提,「正確地做事」將變得毫無意義。首先要做正確的事,然後才存在正確地做事。試想,在一個工業企業里,員工在生產線上,按照要求生產產品,其質量、操作行為都達到了標準,他是在正確地做事。但是如果這個產品根本就沒有買主,沒有用戶,這就不是在做正確的事。這時無論他做事的方式方法多麼正確,其結果都是徒勞無益的。
正確做事,更要做正確的事,這不僅僅是一個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一種很重要的管理思想。任何時候,對於任何人或者組織而言,「做正確的事」都要遠比「正確地做事」重要。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言,「做正確的事」是由企業戰略來解決的,「正確地做事」則是執行問題。如果做的是正確的事,即使執行中有一些偏差,其結果可能不會致命;但如果做的是錯誤的事情,即使執行得完美無缺,其結果對於企業來說也肯定是災難。
對企業而言,倡導「正確做事」的工作方法和培養「正確做事」的人與倡導「做正確的事」的工作方法和培養「做正確的事」的人,其產生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保守的、被動接受的,而後者是進取創新的、主動的。
麥肯錫資深諮詢顧問奧姆威爾·格林紹曾指出:「我們不一定知道正確的道路是什麼,但卻不要在錯誤的道路上走得太遠。」這是一條對所有人都具有重要意義的告誡,他告訴我們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如果我們一時還弄不清楚「正確的道路」(正確的事)在哪裡,最起碼,那就先停下自己手頭的工作吧!
首先,找出「正確的事」工作的過程就是解決一個個問題的過程。有時候,一個問題會擺到你的辦公桌上讓你去解決。問題本身已經相當清楚,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很清楚。但是,不管你要衝向哪個方向,想先從那個地方下手,正確的工作方法只能是:在此之前,請你確保自己正在解決的是正確的問題——很有可能,它並不是先前交給你的那個問題。
當黑白電視機處於成熟期,而彩色電視機正方興未艾時,若仍選定黑白電視機為目標產品,則不論其生產效率有多高,這種產品肯定要滯銷。雖然提高生產效率是在正確做事,但因為做了不正確的事,導致損失巨大。
有一個被廣泛傳播的事例。我們走進一片叢林,開始清除矮灌木。當我們費盡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清除完這一片灌木林,直起腰來,準備享受一下完成了一項艱苦工作後的樂趣時,卻猛然發現,不是這塊叢林,旁邊還有一片叢林,那才是需要我們去清除的叢林!有多少人在工作中,就如同這些砍伐矮灌木的工人,常常只是埋頭砍伐矮灌木,甚至沒有意識到要砍的並非是那片叢林。
大量研究表明,在工作中,人們總是依據下列各種準則決定事情的優先次序:
(1)先做喜歡做的事,然後再做不喜歡做的事。
(2)先做熟悉的事,然後再做不熟悉的事。
(3)先做容易做的事,然後再做難做的事。
(4)先做只需花費少量時間即可做好的事,然後再做需要花費大量時間才能做好的事。
(5)先處理資料齊全的事,再處理資料不齊全的事。
(6)先做已排定時間的事,再做未經排定時間的事。
(7)先做經過籌劃的事,然後再做未經籌劃的事。
(8)先做別人的事,然後再做自己的事。
(9)先做緊迫的事,然後再做不緊迫的事。
(10)先做有趣的事,然後再做枯燥的事。
(11)先做易於完成的事或易於告一段落的事,然後再做難以完成的整件事或難以告一段落的事。
(12)先做自己所尊敬的人或與自己有密切的利害關係的人所拜託的事,然後再做自己所不尊敬的人或與自己沒有密切的利害關係的人所拜託的事。
(13)先做已發生的事,然後做未發生的事。
很顯然,上述各種準則,都不符合高效工作方法的要求。
對於這個問題應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編排行事的優先次序。所謂「重要程度」,即指對實現目標的貢獻大小。對實現目標越有貢獻的事越是重要,它們越應獲得優先處理;對實現目標越無意義的事情,愈不重要,它們愈應延後處理。簡單地說,就是根據「我現在做的,是否使我更接近目標」這一原則來判斷事情的輕重緩急。
在上述的十三種決定優先次序的準則中,對我們最具支配力的恐怕是第九種——「先做緊迫的事,再做不緊迫的事」,大凡低效能的員工,他們每天80%的時間和精力都花在了「緊迫的事」上。也就是說,人們慣常地習慣是按照事情的「緩急程度」決定行事的優先次序,而不是首先衡量事情的「重要程度」。按照這種思維,他們經常把每日待處理的事區分為如下的三個層次:
(1)今天「必須」做的事(即最為緊迫的事)。
(2)今天「應該」做的事(即有點緊迫的事)。
(3)今天「可以」做的事(即不緊迫的事)。
但遺憾的是,在多數情況下,愈是重要的事偏偏愈不緊迫。比如向上級提出改進營運方式的建議、長遠目標的規劃,甚至個人的身體檢查等,往往因其不緊迫而被那些「必須」做的事無限期地延遲了。所以,在麥肯錫公司,我們告訴新來的員工的第一個法寶就是: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
精心確定主次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的觀念如此重要,但常常為我們所遺忘。必須讓這個重要的觀念成為我們的工作習慣,在每開始一項工作時,都必須首先讓自己明白什麼是最重要的事,什麼是我們最應該花最大精力去重點做的事。
精心確定事情的主次有助於我們養成這樣的習慣。在確定每一年或每一天該做什麼之前,你必須對自己應該如何利用時間有更全面的看法。要做到這一點,你要問自己四個問題:
1.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我們每一個人都肩負著一個沉重的責任,雖然現在我每天在做著一些平凡的事,但再過10年或20年,我們中的有些,可能會成為公司的領導。大企業家、大科學家。所以,我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要明白自己將來要幹什麼?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朝著這個目標不斷努力,把一切和自己無關的事情統統拋棄。
2.我需要做什麼?
要分清緩急,還應弄清自己需要做什麼。總會有些任務是你非做不可的。重要的事你必須分清某個任務是否一定要做,或是否一定要由你去做。這兩種情況是不同的。非做不可,但並非一定要你親自做的事情,你可以委派別人去做,自己只負責監督其完成。
3.什麼能給我最高回報?
人們應該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能給自己最高回報的事情上,即會比別人幹得出色的事情上。在這方面,讓我們用帕累托定律來引導自己:人們應該用80%的時間做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而用20%的時間做其他事情,這樣使用時間是最具有戰略眼光的。
4.什麼能給我最大的滿足感?
有些人認為能帶來最高回報的事情就一定能給自己最大的滿足感。但並非任何一種事情都是這樣。無論你地位如何,你總需要把部分時間用於做能夠帶給你滿足感和快樂的事情上。這樣你會始終保持生活熱情,因為你的生活是有趣的。
明白了上述四個問題,並以此來判斷我們即將面對的紛至沓來的事情,就不至於讓我們陷入到事務性的泥潭中,我們可以很快地確定出事情的主次,以最有效率的工作方法去獲得最大效能的收穫。
事情的四個層次我們每個人每天面對的事情,按照輕重緩急的程度,可以分為以下四個層次,即重要且緊迫的事;重要但不緊迫的事;緊迫但不重要的事;不緊迫也不重要的事。
1.重要而且緊迫的事情
這類事情是你最重要的事情,而且是當務之急,有的是實現你的事業和目標的關鍵環節,有的則和你的生活息息相關,它們比其他任何一件事情都值得優先去做。只有它們都得到合理高效地解決,你才有可能順利地進行別的工作。
2.重要但不緊迫的事情
這種事情要求我們具有更多的主動性、積極性和自覺性。從一個人對這種事情處理的好壞,可以看出這個人對事業目標和進程的判斷能力。因為我們生活中大多數真正重要的事情都不一定是緊急的。比如讀幾本有用的書、休閑娛樂、培養感情、節制飲食、鍛煉身體。這些事情重要嗎?當然,它們會影響我們的健康、事業還有家庭關係。但是它們急迫嗎?不。所以很多時候這些事情我們都可以拖延下去,並且似乎可以一直拖延下去,直到我們後悔當初為什麼沒有重視,沒有早點來著手重視解決它們。
3.緊迫但不重要的事情
有這樣的事情嗎?當然,而且隨時隨地會出現。本來你已經洗漱停當準備休息,好養足精神明天去圖書館看書時,忽然電話響起,你的朋友邀請你現在去泡吧聊天。你就是沒有足夠的勇氣回絕他們,你不想讓你的朋友們失望。然後,你去了,次日清晨回家後,你頭暈腦漲,一個白天都昏昏沉沉的。你被別人的事情牽著走了,而你認為重要的事情卻沒有做,這或許會造成你很長時間都比較被動。
4.既不緊迫又不重要的事情
很多這樣的事情會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它們或許有一點價值,但如果我們毫無節制地沉溺於此,我們就是在浪費大量寶貴的時間。比如,我們吃完飯就坐下看電視,卻常常不知道想看什麼和後面要播什麼。只是被動地接受電視發出的信息。往往在看完電視後覺得不如去讀幾本書,甚至不如去跑跑健身車,那麼剛才我們所做的就是浪費時間。其實你要注意的話,很多時候我們花在電視上的時間都是被浪費掉了。
上述情形可以用一個坐標表現得很清楚。
你的時間都花費在哪個象限了呢?是A嗎?要是那樣,可以想像你每天的忙亂程度,這麼做會耗費你巨大的精力,而一個又一個問題會像大浪一樣向你衝來。要是經常這樣,你早晚有一天會被擊倒、壓垮、焦頭爛額、狼狽不堪。
要是C的話,你的工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不要以為這些是緊急的事就認為它們也很重要,實際情況是,這些事情的緊迫性常常是由別人的輕重緩急來決定的,你始終在被別人牽著鼻子走路。
要是D呢?很遺憾,如果長此以往,你將一事無成。你既沒有工作效率,也沒有絲毫的工作效能可言。它除了浪費了你很多時間以外,還證明你是一個控制不住自己情緒的人。
只有在象限B,它才是卓有成效的個人管理的核心。儘管這些事不緊急,但它卻決定了我們的生活質量、受教育程度、品味培養、工作業績等等。只有養成「做要事不做急事」的良好個人習慣,你工作起來才會駕輕就熟。你會提前做工作計劃,按時複習功課,經常鍛煉身體,保持良好狀態,並且避免了臨陣磨槍的緊張和尷尬。這也就是我們所提倡的。
著名管理大師彼得·德魯克通過大量研究發現,那些在工作中忙碌卻效率低下的人士,他們把自己90%的時間花在了象限A,以應付那些看來永無窮盡的緊急事,又幾乎把剩下的10%的時間用在了象限D。他們的行為與那些高效能人士恰恰相反,這樣的人基本上過著一種不負責任的生活。
把重要事情擺在第一位
工作是要有章法的,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要分輕重緩急!這樣才能一步一步地把事情做得有節奏、有條理,達到良好結果。在緊急但不重要的事情和重要但不緊急的事情之間,你首先去辦哪一個?面對這個問題你或許會很為難。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人都是這樣,這正如法國哲學家布萊斯·巴斯卡所說:「把什麼放在第一位,是人們最難懂得的。」許多人都不幸被這句話言中,他們完全不知道把人生的任務和責任按重要性排列。他們以為工作本身就是成績,但這其實是大謬不然。
在確定了應該做哪幾件事情之後,你必須按他們的輕重緩急開始行動。大部分人是根據事情的緊迫感而不是事情的優先程度來安排先後順序的。這些人的做法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懂得生活的人不能這樣,而是按優先順序開展工作
做對的事情,把事情做對。這句話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前一句的是戰略或者說策略層面的事情,後一句講的是戰術層面的。很簡單的一句話,但是真正的認真執行、貫徹到骨子裡的卻很少很少。
接下來結合我自己的經歷,談一談我對這件事情的理解:
「做對的事情」:哪些事情代表著未來的趨勢和方向?處理問題的時候,哪些是關鍵點?這些才是對自己最重要的事情,才是真正應該做的事情。
舉例說明:
? 選對快速發展的行業:比如我5年前進入一家知名外資企業,做文件外包。年薪30萬+。現在單位的一個同事,4年前被老闆派去合肥,組建當地的分公司。當時工資5000元。我們同齡人,5年前我比他牛多了。但是現在人家已經是集團某家子公司的負責人。我是集團另一家子公司銷售總監。現在人家比我牛多了。外資知名大公司,夕陽產業,3年沒有漲一分錢工資,我要是不跳出來,現在還在原地踏步。目前公司是一家新興的公司,快速發展的行業、快速發展的公司。當然未來的事情,很多不確定。但是對這位同事來說,最起碼身價上去了。這也許就是雷軍說的「站在風口上,豬都能飛起來」的意思。
? 英語好。我和另外一個朋友,我們都是做銷售的,銷售能力差不多。但是這位朋友英文很好,我英文很差。這位朋友進了一家對很知名的外企,直接老闆就是外國人,他的待遇是我的好幾倍,工作還很輕鬆. 如果我能把英文學習好,說不定我也有這樣的機遇。上學期間根本不懂這個道理,上班了又沒有毅力。
? 工作在企業的核心部門: 比如銷售導向的公司里,你處在銷售、市場等對外拓展的部門,肯定比行政部等後勤部門要好。研發導向的公司,你是做研發的,你肯定也是比其餘部門的同事要好。不管是從待遇還是發展機會兩方面都是如此.
? 2000年左右一線城市買房子。如果那時候買很多房子,哪現在就完全不是一個階層。房子一年上漲的幅度,相當於好多人干一輩子。當然如果你確實是因為沒錢買房子,倒沒什麼。最怕的是你其實有錢,就是因為沒眼光,那就悔死了。
? 健康。幾個月前一個大姐的舊同事,40出頭,心梗去世,留下5歲的女兒;我再外企工作的同事的妹夫也是如此。英年早逝。還有網上說的36歲IT清華男的例子。很多人總覺得自己還年輕,不注意健康,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 找對關鍵人:前段時間我媳婦兒調動工作的事情。我們剛開始琢磨了好多方法,折騰了好久。後來發現找對了人,人家一個電話就搞定了。銷售工作也是如此,最主要是做拍板人的工作,工作做通了,就相當於成功了百分之七八十。
? 想清楚未來的職業發展方向:是想創業做老闆還是當高管?這兩種不同的歸宿,需要的技能也是不一樣的。提前想的越清楚,你會越理性,越遊刃有餘。
這些都是我對做正確的事情的理解,都是發生在我自己和身邊朋友身上的事情。我們不能總是做正確的事情,但是一定要建立一個思維模式,思考一年事情對自己的重要性. 只要你想清楚了,接下來就是如何運用到自己生活和工作中去了. 其實只要你認真、用心,你還是會發現很多對你很重要的事情,並不是很難。比如健康等。接下來就是在這上邊投入時間、精力,讓自己始終不偏離正確的方向。
這就需要「把事情做對.」
「把事情做對」:是具體的操作層面的事情。是方法論的東西。是把目標具體細化為可操作、可執行的計劃的過程。市面上這類的書籍很多,只要去找,就一定可以找到. 找到「對的事情」就相當於成功了80%。只要你方向明確了,方法總是可以找到的。學習也會有方向,事半功倍。
我認為都重要。做正確的事,也就是說你首先要保證你努力的方向是正確的,不然,再多的努力,也是徒勞,因為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麼。沒有方向的船,什麼風都不是順風哈。正確的做事,這說的是一種做事的方法,簡單的說,如果你沒有一種正確的做事方法,即使你知道自己努力的方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你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也到不了自己想去的。這是我的個人淺見,望指教。
先戰略(方向是否正確,這件事該不該做,該不該朝這個方向走),再戰術(具體落實,把事情做好。)
做正確的事是談的做事,正確的做事是談的為人。正確的做事會讓人一生有長足的發展力。
我認為兩者差異還是蠻大的。首先做正確的事是宏觀角度上講被社會所認可的事;其次正確的做事應該是狹義的,正確的做事嘛,當然是自己認為正確就是正確的事。前者偏重於社會價值,後者偏重於個人價值。這是我的個人理解,謝謝。
正確的做事不就是做正確的事嗎?
在某種程度上是有區別的,例如做正確的事時有挑選的幹事,而正確的幹事是把你當前要做的事做得很滿意令很多人認可,當然把工作做得完美是有必定難度的。德魯克的觀念
做正確的事是挑選方向,把事做正確是進程正確。
挑選比儘力更重要說的是同理。
做正確的事和正確的做事,這種摳字眼展開論述的問題真的是好無聊啊,讓我想到了高中時代的作文。
正確的做事做的就是正確的事
首先要保證做正確的事,然後保證做事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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