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犯了原則性的錯誤,是不是不應該被原諒?

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沒有誰天生完美。

有的人犯小錯,有的人犯大錯。

而小錯人們都不會在意,說以後注意就好。

而大的錯誤,比如原則性問題,一旦犯錯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們往往都相信這人會一犯再犯,比如劈腿,出軌,不忠,不義等。

我看到對於出軌劈腿這類問題,知乎上所有人都是一致認為狗改不了吃屎,一錯再錯,不可被原諒,等等抨擊。

沒有人會相信這類人會改正,是人真的有慣性嗎?真的不懂悔改嗎?我看未必吧。哪怕一個再深愛的人,也有糊塗的時候,就可以以偏概全認為這人不配?我真的很不能理解,中國傳統不是說有錯就改,浪子回頭金不換,等等等等。

還是社會變了,人也變了,浮躁之心,讓人忘了去改變,去努力,去行動來說話。

我很不理解


有錯就改,當然是件好事。但我們常常卻改掉正確的,留下錯誤的,結果是錯上加錯。


謝邀~

個人認為,要不要原諒對方,

最重要的是自己內心的強大程度,

次重要的是對方犯錯的動機與結果,

再次重要的是造成錯誤的原因是性格因素還是非性格興因素。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你想不想原諒他。不過當你開始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就已經原諒他了。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 過則改之,是為其勉,亦以為德者,何可怪哉?

然世間多不知錯之人,以己之度而為事,背繩墨而求方圓,無慮旁人之想之念之感 是故

「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只需交以割袍,無言其他。


不能原諒,沒有懲罰的原諒是最沒有原則的,只能原諒一個改正錯誤的人,那麼確定這個人改了嗎?姑息養奸,罪大惡極!


不是不能原諒。但是受害方得不到補償,過錯方沒有損失的原諒,本身也是流於形式的,不可能讓人內心真正安寧並且從新構建關係。

所以說沒有懲罰和補償還逼著受害者原諒的過錯方,都是耍流氓。如果該做的都做到位了,原諒也是水到渠成的。


原諒不僅僅是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


不該原諒,一個人要有原則,很重要,原則性的問題都能錯,這樣的人不必交了,就算原諒了,真的放得下么,心中總是有一層隔閡。


這已經是原則性了,原諒?

除非他對你真的很重要吧

如果不是,請滾蛋!!!


絕對不能。

人當然要大氣一點。我也始終認為,哪怕別人不小心冒犯了你,但只要不是故意的、惡意的基本上都可以被原諒。

但涉及到原則的絕對不行!如果可以,那隻能說明你是一個沒原則的人。


舉一個較極端得例子。

你兄弟把你女朋友騙走了你原諒不?

圖源網侵刪。


看你怎麼定義原諒了。

你要說大家以後不再提這事,ojbk。

但是如果差不多條件,犯過選擇性錯誤的人和沒犯過的人對比,當然要看低一眼犯過錯的。把兩個人放在一樣的位置對於沒犯過的人就是不公平。

所以說,犯過錯,改正只能被表面上原諒,想要彌補就得做的比別人更多更好。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所做所為付出代價,好有好的回報,壞有壞的代價

這個觀點是沒錯的,雖然現實很多時候並非如此

正常來說 如果當一個人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但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懲罰,那麼他再次犯錯的可能性甚至會比初次犯錯還要更高.

注意:代價是指實實在在的懲罰,比如扣窮人錢(罰款),消耗富人時間(監禁) 之類的敏感痛點

而不是不痛不癢的幾句"如再犯錯,天打雷劈" 或者下跪幾小時之類的.尤其是在這個信仰流失的年代裡,誓言,諾言,尊嚴 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並且,即使是對方誠心悔過,大徹大悟,懲罰也不應該取消.

傷口才是最刻骨的醒神針,"好了傷疤忘了痛"並不是一種諷刺,是一種事實.

如果一位老師讓每個遲到的同學罰站一下午,那麼遲到的人將會非常少見,但如果他對遲到者只是一句"下不為例",那麼將會有大批大批的人抱有僥倖心理.

而且,更有趣的是如果老師看到被罰站了好幾個小時的同學覺得於心不忍,讓他站到一半就坐下,那麼未來遲到不但會大幅上漲,而且同學們被罰站也會開始帶"演技",用苦情戲以求博取老師的同情心來減輕懲罰.導致其他人心裡更不平衡,進一步使整體的秩序紊亂.

懲罰比較正常點的例子如《烈日灼心》一樣,即使殺人犯隱姓埋名贖罪幾十年,但最終懲罰到來之際,依然不會被豁免.


可以原諒,但不能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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