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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不要上了文學的賊船下不來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放在我手邊有一陣兒了,一直沒翻開。促使我去讀的是看到一篇林弈含生前的演講。她引經據典,報了很多書名、作家名、電影名,她對文藝的熟稔早已貫穿在生活的各個角落。我翻開她的作品就是想印證一種猜測:她是不是也中了文學的毒?這種毒是不是也要為她的自殺負一部分的責任?

我看得沉重壓抑。我不太關心小說的情節、走向——那些在翻開書之前就耳聞過了。始終纏繞著我的兩個問題是:第一:這個社會到底有沒有辦法避免性騷擾和性侵犯?能避免到什麼程度?第二:一個人被性侵犯之後,能不能走出巨大創傷的陰影?該怎麼做,能夠讓陰影不再擴張以至於把她吞噬?

越去考慮這些,越覺得生孩子是危險的,絕不僅僅是添丁添口的喜事。假如我生一個女兒,我有辦法保證她整個生命中不遭遇性騷擾和性侵犯嗎?哪怕我做得再好,都保證不了。父母不可能跟孩子一輩子,她有她成長的環境,有她所受的熏習,有她接觸的人和遇見的世界。生男孩就保險了嗎?假如我生個兒子,我能保證他一生不去性騷擾和性侵犯別人嗎?無論怎麼教育他學好,他到社會上還是可能學壞。生在世界上,做個好人很難,做個壞人很容易。一個人不知不覺,受了環境的熏染,無意中就會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除開這些,我也沒法保證子女在婚姻中不出軌,不婚外戀,不千瘡百孔傷痕纍纍。

哪個父母有辦法保證?

只能盡心儘力。如果孩子安全,那是她們的幸運,是要感謝上天的。

如果不幸,遭遇了性侵,像房思琪那樣,該怎麼才能避免被巨大的傷痛吞噬?避免走到重度抑鬱乃至自殺的地步?

我必須說——有人罵我「譴責受害者」也沒有關係,我還是要說出來:千萬不要將錯就錯。

第一個「錯」,是悲劇,是苦難和不幸。這種不幸不是自己的錯,是別人的錯。但是,不要「將」別人的錯,「就」成自己的錯。對悲劇的修辭不能把悲劇變成正劇。

房思琪要讓自己愛上性侵的老師,這個錯誤是致命的。我們理解她,心疼她,但請不要諱言這種應對的巨大錯誤。

促使她這麼抉擇的背後是自尊,是羞恥感。自尊的背後是強烈的自我,是不允許自己承受不幸,哪怕不幸發生了,也要把它幻想成正當的,合理的。

不是每一個被性侵的人都會像房思琪這樣抉擇。而她之所以這樣,不能不說,「中了文學的毒」是原因之一。我絕不是要把其他原因排除在外,我只是想強調:作為受害者,自己能做什麼?為了避免傷害的發生和蔓延,最好不要做什麼?

很多人喜歡簡單粗暴地把一切原因都歸結到侵害者身上,但凡有0.00001%的成分沒有歸到侵害者頭上,都會被罵作「給性侵者洗白」,我想說,這種人是糊塗蛋。照那樣看,房思琪這種女孩一旦受到性侵,沒有任何選擇,「被侵害——痛苦——瘋掉或者自殺」是必定的,瘋了死了,大家再為她哀悼,同情,譴責……有用嗎?

相比這些,我更在意的是:不幸發生前,如何避免?不幸發生後,如何止損?

我想說一句很政治不正確的話:有人「天然」比別人更容易遭遇性侵犯。

這句話說的是「實然」,不是「應然」。不是「該不該」,而是「世界是不是這樣」。總是有人搞不清實然和應然的區別,所以啰嗦一句。

換句話說,大家都在危險的環境里,她成為狼的獵物,遇害的幾率,比別人高。

第一,有人天生不太設防,比別人缺乏足夠的警惕心和防範意識。

這絕不意味著警惕心和防範意識後天不能培養,而是說,應當了解人與人天生的差別。就像有人有注意缺陷多動障礙(ADHD),天生比別人更容易丟東西,有這種特點的人在所有人中佔3%到7%——有人大學四年一次手機都沒丟過,有人丟十部手機,有些小孩總愛丟東西,家長打得要命,可能家長根本不知道,「愛丟東西」是孩子天生的特質。有些人走路從不崴腳,有些人走路總是崴腳,不要怪總是崴腳的人不小心、不看路,這有天生的成分在的。

還有人天生容易睡著,跟人說著話就睡著了,為了避免睡過去,能站著就不坐著。——不要把這看成病,而是要明白,人與人之間,天然存在種種參差不齊。有人天生比別人機警多疑,有人天生不設防。

第二,有些人天生比別人長得好看。

第三,有些人生在落後的地區和家庭,生在父母根本不懂性教育的家庭,成長在性教育缺失的環境里。

我就是這樣。從小到大,我沒有從家庭和學校中得到過任何性教育——除了初中二年級的生物課本,那幾節老師還略過不講了。有人出生的環境就這樣,怎麼辦?重新投胎?

第四,有些人敏感、脆弱,自尊心強,羞恥感強。世界上有那種潑辣剛烈的人,受到侵犯必然狠狠回上一針,也有人因為羞恥感默不作聲,痛苦忍受。

第五,有些人生活在性侵犯高發的國家和地區,工作在性侵犯嚴重的行業和領域,周圍接觸的有性侵犯動機和前科的人更多。

還有其他很多差別,或先天,或後天。

當一個人恰好處在所有這些特點的交集中時,她遭遇性侵犯的幾率,是要比別人高得多的。所以我說,有人「天然」更容易被性侵。「天然」說的不是先天,而是說現在的狀態,目前的處境。「天然」不是不能被改變,恰恰是為了改變,才更需要了解現在的特質和處境,了解自己與別人的種種差別。了解之後,才可以知道自己是不是暴露在危險中的幾率比別人高,而構成這種危險的眾多因緣中,哪些可以改變,哪些不容易改變?

一旦不幸發生,給生活籠罩上巨大的陰影之後,仍然不是結局。就像得了同樣的癌症(喻體是在「不幸」上),有人能治癒,有人會迅速垮塌死掉。在傷痛發生後,有些行為會將業已發生的傷痛不斷地放大再放大,就像癌細胞的惡性擴張,直到吞噬掉整個人;有些行為會將業已發生的傷痛控制住,至少不讓它再擴張蔓延。

一個沉湎文學、藝術的人,沉湎得越深;一個偏於感性的人,越呵護縱容自己的感性,她就越容易選擇將傷痛不斷放大再放大的路。傷痛對文藝來講,是一種滋養,是一種肥料,而這種肥料必然以摧殘自身為代價。

郭柯的《二十二》中,那些老人並沒有怎麼回憶過去經歷的傷痛,她們很多人早已對傷痛記憶不清了。有個研究者一針見血:記得太清的人活不了這麼久。對外人來說,銘記傷痛有時候是必要的,是為了避免前車之鑒;但對受害者來說,選擇回憶傷痛銘記傷痛往往是一種大摧殘。而沉浸在文藝中的人,對傷痛多有一種過於常人的迷戀。她們很少會主動選擇遺忘傷痛,她們並不清楚具體該做些什麼有助於傷痛的忘卻或者克制,乃至於不斷暗示自己:傷痛是如此大以至於根本不可能淡化。

傷痛無法淡忘,不僅因為傷痛本身的大小,還因為你一遍一遍地複習它,因為你縱容自己複習它。

我們說「優點」和「缺點」,實際上,並沒有「優點」和「缺點」,只有「特點」。「優點」和「缺點」,都是「特點」放在具體的環境場景中,呈現出的功用。

像敏感、細膩這些特質,有助於一個人成為很好的詩人,寫出很好的詩,但當她面對創傷的時候,正是這種特質,把她牢牢地宥在創傷中,比別人更難走出陰影。

林弈含書里說,「隱喻是危險的」。她也許早已看到徵兆,但她終究沒有擺脫文學的魔咒,以至於下筆處,開口時,總有濃郁得化不開的文藝特質。這種傾向會反哺傷口,會讓她撕裂的傷口越裂越大。

文學本身不是賊船,它有很好的地方。但如果你只能上不能下,它就是賊船了。

生活是粗糙的、粗糲的、粗暴的。文學不是,文學是美的。文學就像一層濾鏡,讓沉浸在其中的人,對生活的種種粗陋不堪,種種惡劣,視而不見。也有粗暴的文學,粗糙的文字,但那是文學的粗暴和粗糙,不是生活的粗劣和粗陋。當一個人,熏染上厚厚的文學氣質之後,再看生活,不免直視不了種種穢惡和不堪。

我們總是讚譽「自尊」。但是「自尊」不全是好東西。你要用針刺破「自尊」,用解剖刀割開「自尊」的外衣,才能看見裡面到底是不是一團敗絮,到底有多少成分是「自負」、「自戀」、「自卑」、「自欺」、「自憐」、「自哀」、「自悼」、「自棄」,才知道剩下多少成分是「自立」、「自知」、「自慊」、「自強」。

長久受文學熏染的自尊,更容易長養「自戀」、「自負」與「自欺」、「自憐」。文學是讓人高傲的東西,又是讓人脆弱的東西。如果一個人只能上文學的船,不能下文學的船,就永遠會有一種妙玉式的洗不掉的潔癖。這種潔癖終究免不了在生活的重鎚下被擊毀。「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就是這樣。

眼總是耽著美的東西,對五濁惡世的穢惡不凈就視而不見了。你雖然選擇不看,它還是在的。文學濾鏡下的美,不是真正的美,是虛妄幻想變現出來的,是對粗糙穢惡的不忍直視,不屑直視。那麼,對於生活的真相永遠都會缺乏真正的理解,面對苦難,只能去美化它,修飾它,而沒有力量去承擔。等幻想破滅,走投無路,更大的悲劇就會發生。

房思琪到後來連覺都睡不成,一閉上眼睛,全是那種場景。佛教叫「等流果」。一件事你反覆不斷地做,它就反覆不斷地熏染你,塑造你,給你的印象越來越強烈,乃至其他任何事情都不能將這種境界奪走。房思琪不斷地暗示自己愛上老師,可心底終究知道這是自欺。將錯就錯不是出路。將錯就錯只會錯上加錯。其實,不要說性侵犯,就是正常的戀愛中,一個人愛上人渣,智商不也下降到零嗎?

戀愛和文學一樣,都是有毒的。不是說它們本身是毒藥,而是說它們為生活加了一層美化的濾鏡,讓人拒絕面對真相,正視穢惡,承擔痛苦,剋制悲傷。佛教的修行,不凈觀是必須的一環,不是可有可無的,唯有經過不凈觀,見到的凈才是堅實可靠的,是不垢不凈的凈,而對不凈視而不見的凈,是出於妄想,虛誕不實的。

陷溺在文學中的人,去看生活,難免不帶偏差,難免見不到生活的種種粗糲與穢惡,如果不能更多地了解自己,正視穢惡,用「自知」、「自立」來應對苦難和不幸,口號般的安慰與顧影自憐意義有多大呢?用血的代價澆灌出一朵悲傷的花,雖然好看,可不令人惋惜心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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