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能比自己更了解自己嗎?
02-19
一直在想一個問題,人是很難跳出「自我」的,所以對自己的認識可能會更主觀一些,別人可以站在多角度上去看待一個人,這是否能說明別人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呢? 栗子:三國...
一方面,他人比自己更能看到自己在人群中的「位置」。
我們看其他人,能以見過的人作為參照。但是我們審視自己的時候,卻難以以其他人為參照,因為我們看自己與看他人的視角不同。視角的不同意味著什麼呢?我們只有在與他人的比較中了解自己,但是因為視角的不同,其參照時很難具有可比性。我們常常參照的是自己的過去或者自己的標準。例如,以小到大的習慣性行為都被認為理所當然。極端地說,習慣被捧著養大的,會理所當然地覺得親密的人應該全身心地關心自己。我們習慣的環境和事件,我們會認為是合理的,但是這種「合理性」沒有放在大群體中進行比較。另外,以我自己為例,我覺得自己是很內向的人(指不好社交),但是與我稍有接觸的人都覺得我挺外向陽光的。這是因為我覺得「外向」應該是那樣那樣的(而不是以大家認為的標準),以我這樣的標準,我目前的狀態不外向。
另一方面,會自我反省的人能看到自己的很多面,「外人」是看不到的。
與外人在一起時,有另外的標準與習慣,同時有更強的自我意識,努力表現出「應該這樣子」。而與「自己人」在一起時則會出現另一種性格。有學者認為某些「核心特質」只在某些特殊的場合出現,如與親密的人在一起時才表現出孩子氣。某些人在家裡很霸道,對父母指手畫腳,惡臉相向,但是在外頭卻畏畏縮縮。我倒不認為霸道是他的核心特質。他是在父母面前「才」展現出這種特點,是因為他有一套與父母相處的標準與習慣。其中的權利與義務,有時候可能無道理可讀。它們是在長期的相處下形成的模式。而這種模式,很可能會泛化到親密關係中去。要了解未來的伴侶,則去看他與親人在一起時的樣子,看他父母的關係,因為他心目中夫妻雙方的相處方式(權利義務)很大部分來自於原來的家庭。上面一段講的是對不同的人可能出現不同的面。還有就是自己獨處與非獨處時的不同面。因為獨處沒有受他人的監視,所以我們會做出在他人面前不做的事——這裡不特指與道德有關的事(慎獨的君子也不用反駁),而是指我們在獨處狀態下表現的另一種行為方式。這種行為方式,只有自己才能看到啦——比如說,你獨處的時候覺得自己很深沉、很優雅。綜上,把自己眼中與他人眼中的看到的自己好好融合一下,才能更全面、深入地看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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