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條消息)如何看待倫理問題制約克隆技術的發展?

在歷史上,哥白尼發表天體運行論和達爾文發表進化論等都曾受到官方和民間的打壓,這是否屬於倫理層面制約科學發展?我們現在從「倫理層面」制約克隆技術是否與歷史上打壓達爾文的情況等人相同?我們是否需要擔心這種歷史重演?


題主你恐怕並沒搞懂濫用克隆導致的「倫理問題」是個什麼概念。

這不是哥白尼達爾文那種「觸犯上帝天怒人怨」的扯淡理由,而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潛在隱患。

倫理,就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關係所達成共識的、必須遵循的道理和準則,並不同於神學。

克隆人類的行為可以說在各方面都挑戰了當今世界倫理的底線——

不傷害原則:

克隆技術只需要原型體體細胞就可以完成克隆,這種行為很有可能傷害原型體的名譽權、肖像權等多種權益,試想一下,你突然發現另一個和你長得一樣連基因都一樣的人天天在外面以你身份幹壞事,你啥感受?

那我要是自願克隆自己呢?那也不行,你傷害了克隆體,因為以現在技術根本無法保證克隆體的穩定性。大家都知道多麗羊成功了,但是你知道實驗中有多少失敗的畸形羊么?克隆出個畸形人,從一開始就是對他的人權侵犯了。

當然,這看起來是技術而非倫理問題,但是要提高技術只有不斷試驗,不斷克隆人體,這個過程中會誕生無數失敗實驗品——然而他們也是人啊,這和731活體實驗有啥區別?

自主性原則:

小明不幸車禍去世,思念他的爸爸媽媽用小明的體細胞克隆了一個孩子,這樣這個孩子長大以後就會跟小明一樣了,真好。

你問過那孩子樂意么?

我們社會公認的原則之一,就是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具有自己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力,人的一個特殊的優先權就在於,每個人都有其自身的不可重複的特性。

然而克隆體的這項權力被無情剝奪了,他們自培育一刻起就已經定型好了,他們和原型體的先天條件一模一樣,甚至只能作為原型體替代品存在於世界上。但是他們作為一個人,本身應該以一個獨立的、異於他人的身份存在——然而並沒有。

平等原則:

一個正常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在基本權益應該是平等的。然而在克隆技術中,天然存在「設計者」和「被設計者」的身份。

一個有著設計者與被設計者之別的人類圖景,對於平等原則是一種基本的違背。因為人們無法回答憑什麼他自己或者任何別的一個人有權作為未來人類特徵與品性的設計者。

科學研究中的行動與人類其他行為一樣,只要是行動,則勢必就要與一個關涉行為後果的「責任」的道德概念相聯繫,勢必就要受到法律與倫理的制約,科學實驗的行動當然也不例外。

如果實驗涉及到人,按照倫理學原則,人權高於一切科學研究的興趣。科學家的目的固然是要探索真理,但不能因此就可以無所顧忌地對待被研究的客體——哪怕只是克隆的;科學的事業是崇高的,但不能因此就可以違背行為主體最基本的消極義務,不能違背普遍的道德約束力。

總之,道德與法律禁止一切為了科學的目的而損害他人的事情,而克隆人類的技術從各方面來看,可能導致的危害遠大於帶來的收益,因此,各國均嚴禁進行人體克隆。


克隆的倫理問題是本我問題!

如果克隆出一個你,那克隆出來的你是一個獨立的人,還是你的附庸?他又是你父母的什麼人?他在社會社會關係網中處於什麼地位?他有公民權利嗎?

根本扯不清楚!這就是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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