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體驗對作家來說是必須的嗎?

對於可以虛構的小說,個人體驗是不是不重要?


借用一個斯蒂芬金舉的栗子,約翰·葛里遜寫的小說《律師行》,大概是主角作為一名新人律師,卻發現自己接的業務始終在不知不覺給黑手黨幹活。可以肯定,小說 作者約翰沒做過黑手黨,但他以前的確是一名律師,所以這篇小說的是一個經歷與想像的結合。

我們不難發現,大部分小說都是來自於經歷和想像的結合,科幻小說、魔幻小說也不例外。

JK羅琳在寫哈利波特之前,我猜她一定不會魔法,但她一定上過學,所以哈利波特大部分的內容都是在校園生活之中,學生們有考試、有作業、有不喜歡的老師和同學,如果沒有校園經歷,我猜這部分她恐怕沒法寫的這麼順暢。

蒲松齡根據聽來的和自己想像的內容寫出了光怪陸離的故事,但故事反映的內容終究是自己親身經歷的人間事態。

親身經歷過的東西,和閱讀別人的二手資料,是兩種感受。

那麼回到問題,個人體驗對於作家是必須的嗎?

是必須的。

作品內容必須是由作家的親身體驗寫成的嗎?

不必須。


諸位,在我回答了寫第一本小說怎樣的感覺?期間遇到哪些困難或有趣的事? - 孔鯉的回答後,便想過這個問題,正巧今日看到了它,乘興寫下,文章也發到了微博里。

我至今依舊記得當初讀到《英雄志》第十七卷最後一章《回家》時,整個人的恍惚狀態,突然手舞足蹈,彷彿經歷了整個人生一樣,那時只有短短几分鐘,我知道,但我也知道我跨過了許多年,流放的感覺立時在我腦海中呈現出來,我描述不出來那種感受,真的,我不知道該用什麼詞來描述,但是我知道,我成功了——我成功地邁出了這世上許多人都沒能走到的那一步,我成功地感受到了這世上許多人都無法感受到的狀態。非要用一個詞來形容的話,「美妙」。那是2012年11月,終結了我那一年持續十多個月的混沌。

後來的我,再沒有進入過上面的這種狀態, 我也很想再經歷一次,雖然我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經歷。朝聞道,夕死可矣。

我讀著那些文字,都可以讓自己全身心投入。

那麼、那麼作者呢?

作者手底下文字決定了作品的深度與力度,作者手底下的文字則取決於作者心中的感受,而作者的感受來源於作者對生活乃至人生、宇宙的體驗。

那麼,這種體驗從何而來呢?是親身經歷嗎?

我在寫第一本小說怎樣的感覺?期間遇到哪些困難或有趣的事? - 孔鯉的回答里提到,我有史以來寫得最成功的小說是《那些年我們一起》,的確,那是我親身經歷的,所以是親身經歷導致我能清楚複述那段日子的嗎?不是的。體驗了再複述,那叫做「記錄」,那叫做「歷史」。只有當你將自己的情緒融入進去,才能將你見過的這段人和事轉變為你內心的感受。身心身心,最後看的,依舊是心。

這個道理幾乎人人都懂,為什麼很少有人能寫出佳作呢?答案很簡單,就是啊,它太難了啊……

太難進入這種情緒了啊……這種情緒能直接體現在你的筆下。不是《神鵰俠侶》裡頭十六年前十六年後那樣除了年齡在變,什麼都沒變;也不是作者說「韋小寶運氣太好了,得讓他走幾個老婆」——這些話呀,都太平常了,因為作者沒有感受到書中人物的情緒……

怎麼才能進入情緒,寫出平淡無奇卻牢牢勾住你魂魄的文字啊?

對於天才來說,可能是很簡單的,但天才往往命運多舛,天才往往精神失調啊……因為天才太容易進入到一種情緒,一種狀態,是會累的。這種天才太少了,李白顯然是,古龍勉勉強強夠格,金古之後多有模仿者,但模仿金庸的人越來越多,模仿古龍的卻越來越少,這和李杜一樣,也像庫布里克和黑澤明。

對於普通人呢,那該怎麼辦?

傳世之作需斷腸。不把自己的靈魂搗碎,是寫不出這種文字的。

如果真正把寫作當成一回事,他寫作時會想到屠格涅夫、契科夫、雨果、有時他們也會想到誤入歧途的高爾基。這時他就會生出警惕,並更努力去尋找自己的身影,在滿天繁星里自己的位置。寫作時的作者是沉澱著的,的過程,如果主題設定得足夠巨大,思想的觸痛範圍也必須夠大。

文學的力量,可使另一人可以融入你的靈魂。使他明白,是什麼力量決定了今日的你。能醫治靈魂的藥方,就是文學。所以我迄今為止最滿意的一篇文章是《孤篇橫絕,竟成大家》,那篇文章耗盡我心中所想。

最後說得有點不通透,因為我還沒能走到那一步,但我看到有人走到了那一步,你們知道我說的是誰,《十年一覺》、《回家》、《章台柳》,與嚴肅文學比,也不遜色。

有機會一定要重寫此文。

但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那種感受、那種機會。

今天心情不好。


小時候看余秋雨《千年一嘆》的時候感慨,如果我也有他那麼蕩氣迴腸的經歷或者錯綜複雜的家族關係,我應該也能寫出來很有故事情節的文章(額,好吧,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歡余秋雨);後來學過世界文學史之後,你會發現那些經典不衰的有多少是自己真實的個人體驗呢?比如《追憶似水年華》,比如所謂的後現代主義,卡夫卡,意識流派文學,他們未曾離開過家鄉半步,卻創造了極為優秀的作品;相比個人體驗,我覺得想像力和心境不是更重要嗎?


寫黃的,不需要有,但是覺得很有必要!!!


答案並不絕對,比如科幻小說。


像李太白這種天才除外


個人體驗對於作家來說創作起來更加得心應手,也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像村上的30歲單身男主喜歡大齡女喜歡潔凈喜歡一個人思考喜歡自由喜歡古典音樂喜歡運動對待事情不太積極但事情做的總不壞等等。這些形成了村上的特色,所以說,如果我們看到一段文字關於一個男主有這樣的特色,我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村上。另一方面,作家,是相當敏感的。他們聆聽別人,關注別人。然後,別人的故事拿來己用。只有這樣才能保持作品的時代化,才能更能被讀者接受。再舉一個例子,巴爾扎克,語文老師特別不喜歡的一個作家。。。。據說他一生從沒有離開過巴黎。但是他的作品我們發現並沒有局限在巴黎。他的筆他的文字已經伴隨故事真正所有者翱翔了。


有位朋友,她丈夫得過重病,後來在一次聚會時,聊起生活的沉重來,她說,有些事別人永遠無法感同身受。

雖然最初得知病情時我們噓寒問暖多次去探望,她這樣說有些令人不快。但是,我認為她是對的。

就像我母親剛剛去世的那段時間,有時聊起不相關的事情,甚至工作上的瑣事,沒回憶也沒思念,莫名其妙眼淚就流出來了。

這些真實感受沒有體驗、沒有經歷,僅憑想像是無法得到的。

而作家是關乎表達和訴說的職業,所以,個人體驗是必須的。

不僅僅是作家,對詩人、演員、畫家等等藝術家而言,個人體驗也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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