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文闢謠的「六險二金」究竟是什麼鬼?
大家都知道,在我國,「五險一金」是指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
是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要求給員工提供的
一項社會福利和保障措施
但是最近這段時間
「五險一金」被「六險二金」替代的消息
忽然就傳得沸沸揚揚…
那最近傳得有鼻子有眼的「六險二金」
究竟又是什麼鬼呢?
為什麼還引來人民日報專門發文闢謠?
今天院長就來跟大家來說道說道吧!
《企業年金辦法》是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的
關於企業年金相關問題的規範性文件
將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S:離正式施行 沒幾天了~)
自《辦法》正式印發後
各大媒體紛紛蹭起了這個熱點
宣稱「六險二金來了」,比如
再比如↓
那大家說的「六險二金」
又是怎麼回事呢?
也就是說,
「五險一金」是國家立法
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的福利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你買五險一金,那就違法了
但是這次新增的「一險一金」
其實並不是國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的
而且「一險一金」的說法其實早在十幾年前就有了
所以說「五險一金」已經升級為「六險二金」,
是完全錯誤的…
以企業年金為例
我國於2004年起就開始實施《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截至2017年三季度
全國共有78943個企業建立企業年金
參加職工2328.61萬人
積累基金12393.02億元。
(資料來源:人社部)
什麼是「多層次」的
社會保障體系呢?
所以,
企業年金其實是企業及其職工
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
通過集體協商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
補充醫療保險則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
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
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最後,院長多說兩句:
1、「五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用人單位和個人參加的社會保障制度。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按時、足額繳納社保和公積金(五險一金),屬於違法行為,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不是打妖妖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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