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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人準則(一)

定理:物極必反。

我把「物極必反」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是旺過頭了,反衰,類似於迴光返照,或者選拔選手要求身高不得高於190cm,在此前提下越高越好,結果你191cm,過了,反而被不予考慮直接淘汰,還不如那170cm的。另一個是滿分100分,有人0分,有人100分,這也是兩個極端,「反」者,相背也,所以從這個角度理解也是可以的。

把「物極必反」與生活中經歷相結合,我得出了一個結論:自卑的人往往看上去自大、傲慢。看上去自大、傲慢的人往往骨子裡自卑。這是我自己瞎琢磨出來的,後來偶然間看到鬼谷子的一句話:極自大者必卑,極自卑者必大。(原話忘了,大意如此)。激動萬分,原來我瞎琢磨出來的竟然僥倖與鬼谷子前輩方向一致。

為何?只要結合生活,其實一點也不難發現。舉個例子,自卑的人往往敏感,所以有時候別人無意的言語、行為,常常戳中她敏感的心,而她的潛意識為了掩飾她的自卑或者潛意識把你的言語、行為當成了攻擊她「自卑」點的工具,並因此暗示自己不能自卑,因而她可能會表現出刻意的反應,而這個反應很可能在旁人看來是自大、傲慢、有敵意的。比如大家聚餐,有個人很胖,並且對自己很胖非常自卑,並且這一點周圍圈子的人都知道,知道她對自己胖很自卑。這時候大家話題拉扯中討論起:「誒呀,男人中年是不是都要發福啊?」另一個人附和著說:「這也不一定吧,有的人喝涼水都會胖。」是不是很正常的對話。但是在這個人眼裡很可能是針對她的,因為她自卑又敏感,所以會認為你是在針對她,因為你明明知道我對自己很胖感到很自卑,你還討論「胖」,什麼意思?!因此,她可能會炸:「別人胖不胖管你什麼事?!」。當然,正常的成年人是不會這麼就開懟的,但是無論如何,這個胖子會因為你的無意言語而受傷,並且因此對你不滿。不滿的程度因自卑程度而異。所以總是有人疑惑:我跟那個人沒什麼大仇啊,她怎麼老是對我冷冰冰的,我又沒得罪過她,天天一副不可一世不屌別人的臉。這很可能是因為你曾經戳中了別人自卑的敏感點。

如果一個人的某些言行讓你因為感到很受傷而生氣不滿,那麼你多半在這些言行涉及的層面是敏感自卑的。注意,是因為感到很受傷而生氣不滿。如果單單是生氣不一定,比如:「你麻痹」,你也可能會生氣,但是你會感到很受傷嗎。如果單單感到很受傷也不一定,比如失戀。一定要是感到受傷而有生氣不滿的行為同時成立。

比如,你路上碰到吳彥祖,你對他說:「你長得真丑啊」。他可能會生氣也可能不會,要視他那天的心情而定,但是他一定不會因為你的一句「你長得真丑啊」而感到難過受傷。如果一個長相確實不如人意的人,並且深深為自己長相而感到自卑的人,你來這麼一句,那你真的是在作死,他會受傷難過,哪怕因此產生生氣不滿的報復行為也不奇怪。不要主動去牽扯自卑之人的敏感點,世界上絕大多數的變態犯罪,多半都是自卑者。所以民間有句俗話:不要欺負老實人,老實人不老實的時候,比不老實的人還要不老實。是的,老實人不老實的時候,其兇狠程度不亞於惡徒。說白了,就是自卑的應激反應。

你對馬雲說:你個窮比。你對劉強東說:你老婆真丑。人家會受傷嗎?不會,因為人家在你說的方面一定是自信的。所以反過來也成立,自信的不會炫耀,炫耀的往往自卑。為什麼說炫耀什麼就說明你缺少什麼?因為你沒有還沒有習慣。因為你還自卑。真正的富二代是不屑於炫富的。這生來習以為常的事,有什麼可炫的?真正喜歡炫富的,往往是半路發家、暴發富、拆二代這些。曾經因窮而受傷自卑,現在為了對自卑點予以回應,所以才炫富,證明我不窮。可是事實上這個行為,恰好表明,你是自卑的。

這個結論可以應用在各個層面,事也好,人也好。無不符合。物極必反用在事情上,大家都知道,flag定理嘛,當你覺得某件事萬無一失的時候,偏偏出問題,工作如此,遊戲如此。也正因此,我從來不敢吹牛筆,我怕打臉。用在為人上,就是有超凡實力的人往往是謙卑的,是絕對不會總吹噓自己多流弊多流弊的,因為在外人看來很流弊的事,他習以為常啊,習以為常了還有什麼可吹噓的?就像真的有錢人是不會炫富的。當你總是吹噓自己某個方面特別厲害時,往往說明你在這個方面是自卑的,不怎麼滴的。在我的老家有句俗語:「滿瓶不搖,半瓶晃蕩。」,是不是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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