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花十年的時間去愛一個人嗎?
今日偶然聽到朋友說的舊事,他說他愛過一個人十年,但到頭還是分手結局。分手一年不到,女生找了他人結婚,而他北上。如今三四年過去,他偶爾依舊會無端想起,猶有刺心之感,而翻看女生朋友圈,全是丈夫孩子的消息,似乎已經全然忘記他了,於是心生不平。我勸他說,能相愛這麼久已經不易,何苦還要強求她記得你呢?須知世間像這樣的人實在是太少了,所以你既幸運又不幸運,但到底是幸運的。
畢竟現在又有多少人有花十年的時間去愛一個人呢?現在的一切都過得快了,十年實在是個很漫長的時間,就像是木心的詩《從前慢》中說: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初讀時,並沒有覺得奇絕處,但時日久了,時常在嘴上咂摸一下,猶有餘味,既悵然又喜悅。浮生須臾,到底是彈指就過的,人也到底善變的,不復當年了。所以能在如此時間流逝得快速的現在花十年愛一個人,實在是少之又少,雖然最後沒有結局,但到底有過別人從來不能擁有的經驗和愛情。一生短暫,只能在年輕時愛這樣一次,錯過了,便永遠沒有了。所以我說這樣的人幸運。
其實世人實在是太糾纏於結局這兩個字,什麼是結局,圓滿是結局,離散也是結局,只是人們太在意圓滿這個結局了。在這樣漫長的愛情中,不管是圓滿的結局還是離散的結局,我覺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過程,是在過程中學到的愛人的能力,這才是最重要的。
許久前,在網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有個男生愛著一個女生許多年,但是女生一直沒同意,為了讓男生放棄,這個女生說了很多傷害男生的話,男生終於放棄了,不久就找了另一個女生結婚。這個女生聽到了他的婚訊,驀然失落。愛了她十年的人,說沒有了就沒有了,不管喜歡不喜歡他,悵然總歸是有的。但也只是惆悵而已,別的情緒,也只消一點時間就沒有了。
十年的痴戀,到底化作了一縷煙雲,再久,就化為了別人飯桌上的一點談資玩笑,就徹徹底底地變味了。剛聽到這個故事時,還為這個男生不值,也為這個女生的惆悵憤憤不已,不過現在理解了許多,對於那個男生來說,並不存在值與不值,因為他在這段愛情中學會了很多東西,這是沒有經歷過這種愛情的人永遠所不能學會的,比如他會變得溫柔,會變得珍惜。而女生也談不上冷漠不冷漠,只是喜歡不喜歡而已,但這個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現在的時間過得快,一兩年經歷的事情,差不多是以前的十幾二十年了,以前可以花十幾二十年愛一個人,現在不能夠了。現在的人變得精明,有了商人的眼光,一個人值不值得愛,看一眼就清楚了,買進賣出也很迅速。
再難看見「當耳環叮噹作響,你微微一笑。低頭間,我們又走了幾十里地」這樣的人和心境了。
不過也有人還有這麼一點痴心,也或許不是自願有的,而是情不得已地愛上了一個人,於是掙扎不出,這樣的人要是掙扎得出來,估計跑得比誰都要快。因為他們知道,這樣的愛情實在是太苦了。
凡是這樣愛過的人,搭進去的無不是一生。不會說察覺到愛錯了人,就可以退出來,然後開始下一段,開始新的人生。不能夠的,只能把一輩子搭進去,愛錯就愛錯了,思念就思念了,痛苦就痛苦了。
前幾天去了合肥,聽到了淝水,便驀地想到了「肥水東流無盡期。當初不合種相思」 。這句詞在我在合肥的時候,老是在我腦海里迴旋。合肥這個地方,雖然找不到一丁點詞里的那種影子了,但是想著姜夔曾經來過,曾在這裡生活過,曾在這裡愛過一個人,並把一生最纏綿的痴情都留在了這裡,於是對合肥這個地方也愛了起來,也覺得這個全是鋼筋水泥的地方也溫柔詩意了起來。
姜夔是這樣痴情的人的,是個肯花十年愛一個人的人的,所以才能寫出這麼好的詞。這樣的人都有一股痴情在,做事愛人,總有別於常人,所以往往能做出一點聲響,不管好的壞的,都讓人難以忘記。
現在願意花十年愛一個人的人的確少了,就是願意被愛十年的人也少了,被愛這麼久也是一種負擔吧。但是不管怎麼說,能有十年的延續的不間斷的不改變的愛情,還是一件值得羨慕的事情。
後來的人們呀,千萬不要被時間打敗,如有可能,盡量談一次這樣的戀愛吧。說出這句話的人,再也沒有機會回過頭去嘗試一下了。
2016/12/8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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