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暗戀篇]

[前言]

我今年十七歲 正是所謂的青春期

我總想著 我得寫點什麼 因為我這個人忘性太大

很多人寫關於青春期的事情都是已經過了青春期之後 所以更加客觀

所以我寫的這些 只是我的隨筆日記

[暗戀篇]

青春其實是三觀崩塌重建的一個過程,而這個過程並不會太長。

§單相思

其實每個人的青春期差不多都一樣,籠統就經歷那幾件事,首當其衝就是暗戀這件事。

我是個幹什麼都慢吞吞的女生,不僅慢吞吞我還不上心。總的來說,我就是一個懶癌患者,至少也是個晚期。

懶癌是個現代病,我認為懶癌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家庭和睦,無論幹什麼都會被家長寵的無法無天,要星星不給月亮,今天要炸學校就絕對不會只打老師的熊孩子。第二種則像我一樣,心大,什麼都能裝,也什麼都裝不下的糾結之王。

我太容易受人影響了,不僅倔,血液里的叛逆細胞也融進骨子裡,再與我分不開。

我喜歡的東西也實在太多,要說喜歡確實是喜歡著的,但是都是些可以輕鬆捨棄掉的東西,所以在我沒有遇到那個人之前,我一直活的很囂張。

大概是一物降一物,又大概是所謂宿命,總之我就這麼一不小心的墜入了單相思中。

暗戀是所有情感中最讓人痛苦的。明明從來就沒有在一起過,可是每時每分都感覺失戀無數次又或者感覺到對方是不是也有那麼一點點喜歡著自己的呢。暗戀的時候,總是自卑的,把身段低入塵埃之中等候著。不敢綻放,怕開出的模樣是他不喜的,怕綻出的花香令他皺眉。張弛皆不對,悲歡交替卻常。

暗戀時期,就像一個瘋子,時悲時喜時笑時哭一個人經歷著曾經自己最不屑一顧的事。

而這些所有的心事都會小心翼翼藏起來,不敢訴說。而默默喜歡總會撐不住僅僅想注視著他這個念頭,太痴狂太倔強總是沒有好結果的,比如,我就沒有。

01.

我經歷著青春期姑娘該經歷的一切,但我骨子裡的叛逆被思想上的正派禁錮著,所以即使叛逆也總不會做出過分的舉動。比如別人逃學的時候我還是會坐在教室里上課,但我會偷偷摸摸的想一下關於逃學是什麼感覺。不是我不想,而是自尊心太強膽子太小。是的,說到底我就是慫就是不敢。

生活這種東西就是個抖S,總不會讓你順心順意的活著,總要給你製造各種各樣的麻煩。比如我討厭複雜的人際關係卻又不得不處理。21世紀的高中其實就是一個社會的小型縮影。沒有誇大其詞,高中其實一點都不美好。

原本活著就不美好,但僅僅因為不美好就要去死嗎?那未免也太任性了。所以就盡量多看看陽光充足的地方,把黑暗留在身後不去看它不去想它,生活就總是充滿陽光的總是積極向上的,那麼,就會有很多快樂的笑語。

因為有些事,不能太較真。

我總是思想上的行動派,行動上的逃荒者,總是制定很多目標但從未完成過,明白一切但又不會付諸實際。所以我不僅是一個普通的姑娘,還是一個在普通範圍內差勁的姑娘。

我的人生準則里有一個字,那就是「忍」。所以我忍住所有負面的情緒,把他們裝進密封瓶子里扔進大海,可海水總有漲潮,瓶子總會冒一下頭。我就把瓶子撿起來塞進更大的密封瓶子里再一次扔到海里,周而復始。也是奇怪,所有負面情緒我只會對自己發泄,因為沒有人會一直容忍另一個人的壞脾氣。我也總看不起傷害自己肌膚的人,所以我悲傷時總會寫一些文字,悄悄地鎖進柜子里,時不時拿出來看一看,時間長了就覺得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嘛。就比如受了外傷,每一次撕開傷口撒鹽反而還消毒呢。

02.

我第一次遇見他,是升高中時,被分到了一個班,甚至被分到了一個組。沒有小說中的一見鍾情抑或其他發生什麼為後文做鋪墊的事,相反一開始我甚至對他莫名的充滿敵意,就是不喜歡他,就像你媽打你不需要原因。

我也記不得是什麼時候發生了什麼事而喜歡上他的,反正心裡就這樣稀里糊塗的住進了一個人。

中二病的想著有一天言情小說中的套路發生在自己和他身上,也是腦洞太大,思維奇葩。

可我,也只是想想而已。

那時候總是借口各種事情跟他在一塊,他身邊總是有我,有我的地方也必定有他。

當時的心態就是:他明明知道我喜歡他之後他居然還不拒絕我,估計他多少也是有一丟丟喜歡我吧。所以我覺得對別人承認我喜歡他沒什麼大不了,反正,他依舊對我很好。

第一次喜歡一個人,所以我是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我只是順著本能想離他更近,只是不想我們只是朋友。所以我死命奔跑期待有一天他會允許我和他一同前行,可單相思就是單相思。

我是個同袍,復興漢服的前行者們中微不足道的一個。經常穿漢服出門玩,在自己玩的同時還能宣揚一下漢服文化,一舉兩得。但每次都會遇到幾個自以為是還不聽你說話的傻逼路人。

「哦喲,外國友人!」

「嗨思密達~」

…思密達你妹。外國友人你妹。

有次穿齊胸襦裙出去玩,結果回家時攔了半個多小時的出租都沒有攔到,而且裙子也在慌亂中被自己踩掉,於是只能揪著裙子不抱希望的給他打了電話,聽出來他已經睡覺了,所以都已經做好被拒絕的準備了,結果他問了我在那兒,十幾分鐘就到了。

他笑著讓我上車,我尷尬的想撓牆,挪到他跟前小聲說了一句我裙子掉了。

他笑著捂著胸口「禽獸你想對我做什麼!」

我憤憤「我現在想綁好裙子然後摁死你。」

最後我們找到一個黑暗的居民樓,他把車燈打開之後就跑到了小區門口,離開的時候說「弄好叫我。」

然而,我並沒有弄好卻還是叫了他過來,因為我發現必須有人幫忙才可以,於是我再一次尷尬的想撓牆。他閉著眼睛幫我拉著裙子,也沒有任何不耐煩的語氣。所以我心裡能微微好受一些。

那天晚上,他害怕我側著坐不穩摔下去,所以送我回家速度很慢。

路不長,霓虹燈格外醉人。

他和這個年齡段其他男生不一樣,他從不會對女生動手動腳,也不會隨口就是摸摸頭抱抱之類的話,連網路上也不會。甚至沒見他隨便安慰過其他女生。所以我總覺得對他來說我和其他女生是不一樣的,或多或少我是有點特別的。

他很毒舌,但有分寸,不會取笑誰。可是他畢竟是個青春期的男孩子,總會有剎不住車的時候,但是他會突然發現自己說過頭了然後立即閉嘴。他也不會在背後說人是非。

他很喜歡吉他喜歡唱歌,他喜歡的也總是完成的很棒。他吉他彈得很好歌也唱的很好聽。他曾告訴我,他最想背著吉他遠走,走到哪兒唱到哪兒。

我喜歡聽他唱歌所以我也偷偷想了一下,他唱到什麼地方我就跟到什麼地方。

文理分班之後,我選擇了文科而他選擇了理科,於是意料之中,我們不在一個班級,他在四樓我在三樓。他會給腳受傷的我送中飯和大自然里只要珍珠的原味奶茶。他會替我照顧倉鼠,雖然後來被家裡人罵。他會在我與他剛冷戰和好的那天因為我想見他而放棄直接回家的念頭來到我身邊只為讓我見一面。

上個10月1日放假,我和他一起去玩的,幾乎是一整天,鼻間充斥著他的氣息。說實話,好想問一句他家金紡啥味怎麼這麼好聞。

他帶我在城市角落裡亂竄,還見了跟他關係很好的朋友們,最後的最後他送我回家的時候,夜涼,他脫了外套讓我穿著。於是溫暖和安心同時盤踞到心口差點溢了出來。

而今年的10月1日也不遠了,可我再沒有機會問他金紡是什麼味的,也沒有機會坐他電動車的后座了,他更不會把衣服讓給我了。

全都怪我,怪我喜歡的太明顯,也怪我太配合,最後的結果才會是被丟棄。最後,連陌生人都不如。

其實我每天中午回家是沒有飯的,因為家裡沒人在,但我每次都會和朋友一起回家,因為中午取車的地方有時候會碰到他,目光相匯時我就會率先別過頭,等他走後,就看著他走的越來越遠的背影告訴自己,和他再沒可能了。不是我不想看他的臉,是目光相匯處我總能看到他臉上最令我難過的冷漠。

流言和嘲弄神情我都可以無所畏懼,因為有他在,所以多疼我也不怕,飛蛾撲火的去他身邊。而如今只剩我一個人,在沒有庇護的情況下,果然還是太膽小了太害怕疼了。可是,即便這樣,我還是沒有放棄喜歡他,如果曾經的我對他造成了困擾,那現在的我才不告訴他我多麼喜歡他,因為我最酷。

每次受傷難過時都會大言不慚說要放棄他,每一次都說著「痴情者死,薄情者苟活。」可一次都沒實現過,我依舊在單相思中苦苦掙扎。

可能青春就是有這樣的魔力吧,這種能讓人義無反顧去勇敢喜歡一個人的決心。

因為喜歡,所以會因為他的一句話就開心的冒泡泡,開心的要開花,開心的蹦上天,開心的滾來滾去。感覺boom——的一下整個世界都不一樣了。

可我們從沒在一起過,甚至現在比陌生人還慘。

所以我說太痴狂太倔強總是沒有好結果的,比如,我就沒有。

所以我說時間是個讓人糟心的東西,它能沖淡磨平一切,無論是好的事情還是壞的事情。

你看,我的單相思階段在高中的第二年年初,就匆匆落幕了。

《天燈》梁靜茹

在最像情侶的那一瞬

和他朝著晚空放天燈

兩顆心許過什麼願望

我想問始終都不敢問

秒針追逐感動的可能

時間渲染感情的氣氛

兩個倒影在溪水浮沉

一個忘形就難以辨認

沉默的旅程

樂在快樂得真假不分

追浮雲的人

浪漫在擁有過曖昧的名份

比擁抱單純

暗戀的明燈

一路上如煙火隨身

寧願那想像的情人

永遠 保溫

美夢別成真

讓我夢到忘記疑問

寂寞就想想

那盞天燈 那指紋

懷念沒有吻過的嘴唇

想像沒有說過的永恆

錯過糾纏不清的凌晨

逃過幻覺破滅的黃昏

沉默的旅程

樂在快樂得甜酸不分

追浮雲的人

浪漫在擁有過曖昧的名份

比擁抱單純

暗戀的明燈

一路上如煙火隨身

寧願那想像的情人

永遠 保溫

美夢別成真

讓我夢到忘記疑問

寂寞就想想

那盞天燈 那指紋

到滿臉皺紋

那場回憶比相戀逼真

曾經有一個人

燃燒過 一夜的青春

暗戀的明燈

一路上如煙火隨身

寧願那想像的情人

永遠 保溫

美夢別成真

讓我夢醒不留疤痕

我的天空里

有他眼神 他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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