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上來三個聾啞人,我要不要給他們讓座?
02-18
三個17歲左右的聾啞人。開始不知道,慢慢從他們的肢體交流意識到聾啞人,我要不要給他們讓座?
這個年歲,只是聾啞,那麼其實不必讓座。因為讓座的對象,往往是身體比較虛弱,不耐久站的人群,也就是老弱病殘孕了。而對於聾啞人,他們雖然有先天缺陷,身體其他部位沒有問題的話,你特意讓座,會不會反而讓他們覺得,,不是太好呢?如果你覺得同情他們,想給他們讓座,也請用比較溫和的方式,比如趁著人多,擠到另一個車門,讓他們認為你是要下車了,而不是同情,也許對他們的成長,更加有利。
沒必要的,他們站立是沒問題的
不知道是不是給聾啞人讓座,實際上不就是我們需要讓座的度量標準不明確造成的嘛。 根據老弱病殘孕專座設置來看,社會或者說政府認同的需要讓座的人士是老弱病殘孕。在這幾種人裡面能很容易找到共性,他們或者有站立障礙,或者體力很差,不適合站立。這個就是我認為的標準。
基於這個標準,很容易就得到結論了。
1. 給身體虛弱的人讓座。 包括病人、老人、甚至大胖子。如果給那些生龍活虎的老人讓座,是基於尊老,而不是他們需要。2. 給肢體殘疾的人讓座,包括上肢殘疾。因為他們無法很好的把握扶手等。
3. 給需要避免碰撞的人讓座。比如孕婦和小朋友。題外話:聾啞人需要的不是座位,而是交流,學會手語,和他們聊聊天會更好。不需要,比起座位,他們更需要平等和鼓勵。 17歲的失明者就必讓了。
你用手比劃一下,問他們要不要座。要就讓之。
其實不用。
讓唄!只要你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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