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的天職真的是「服從命令」嗎?

最近看到各種高中和大學又開始軍訓了,難免又要思考軍訓的意義這類的話題。因為國內的軍訓似乎只是走方陣而已,與軍事素養關係實在不大。很多人說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命令,但真的是這樣嗎?難道不應該是保衛國家和人民?


其實吧,服從命令是任何一個行業基本職業素質。。。有意見可以反應,但是指導意見是需要執行的。


軍人有權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

1992年東西德統一後,著名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在柏林法庭開審。法庭上,四個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接受審判。辯護律師聲稱,這些年輕的士兵是執行命令的人,他們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然而這一辯護並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因為類似的辯護已有先例。早在二戰後的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各國政府就達成共識: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

柏林法庭最終判決:開槍射殺人的士兵判三年半徒刑,並且不予假釋。為此,主審法官發表了下面一段司法史上的經典名言:「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衛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家法也不能抵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

正是基於這類沉痛的歷史教訓,西點軍校才把「拒絕服從不正當命令」納入了其道德哲學必修課。也就是說,當命令與良知發生衝突時,身為軍人的西點畢業生們理應選擇的是後者。

在當今有某些軍人和警察。他們的於此的藉口是「我在執行命令」。然而,歷史上多起的判例已證明,當法律乃至命令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命令和法律並不能為其犯罪開脫罪責。

值得討論的是細節問題,比如在什麼條件環境下官兵拒絕服從錯誤(包括反人類)的命令。這就與人類普遍道德準則發生關係。

一支國防軍不是由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禽獸組成的。

應該有下列幾種前提條件,軍人有權拒絕服從命令。

1、不必要的生命危險。

比如下級軍官在實地判斷戰場情況的基礎上,認為進攻/防守沒有戰術意義,而只能是葬送下級官兵生命,軍官有權不執行下達的命令。不然戰場上要指揮官做什麼? 只要用計算機制定好命令,各級指揮官「一絲不苟」執行計算機下達的命令,戰爭就打嬴了,這豈不是更簡單?

2、基本文明準則受到侵犯。

比如上級下令毆打士兵,虐待戰俘,搶劫,等等。

3、違反軍規、軍事法律、國際交戰法則的命令。

這很好理解,如果是國際交戰法則的簽約國(如《日內瓦公約》),比如上級下令剝去戰俘的軍裝,刑訊戰俘獲取情報,這明顯違反國際法則,軍人有權拒絕執行命令。

4、違反本國憲法,代表小團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命令。

自己去想吧。中國人通常一張口就是「軍人服從命令是天職」,不知道想過沒有,軍人的最高命令是什麼呢? 軍人服從的最高命令是憲法。 當然當這個憲法本身就有問題的時候,軍人必然服從的是錯誤的命令。


保家衛國是當然的,但是你作為一個戰鬥員個體,還是要以服從為天職,這兩者不矛盾。

比如你的將軍命令你去打西門,你覺得打東門更好,這時候,你就需要服從命令。

軍隊作戰的時候是需要集權的。


電影《集結號》裡面的故事和台詞回答這個問題應該比較恰當,雖然「誰他媽不怕死,頭皮上飛槍子兒,褲襠裡面鑽手榴彈,就是神仙也要尿了」但是「聽不見號聲,就是打到最後一個人也要繼續打下去」,「老八區教導隊出來的,有一個算一個全他媽死心眼」,這三句台詞話糙理不糙,中國部隊裡面思想政治課的洗腦式教育也是很厲害的,拋開武器裝備的因素,中國軍人在聽黨指揮、服務人民、英勇善戰這方面確實已經比別國軍隊有過之而無不及了


首先要明白,「軍人」,是組成「軍隊」的個體,而不是整體.

一個人類的整體,要有生命力,特別是要有戰鬥力,就必須要有統一的指揮統一的行動,所以軍人的天職就是要服從命令.

一隻螞蟻隨便就可以弄死,但是成千上萬隻螞蟻統一行動統一服從指揮的力量,我想所有人都明白,那麼在一支軍隊中,如果你不服從命令,那麼你連一隻蟻都不如,還會連累其他戰友的性命.

可以這麼理解,軍隊的天職是保衛國家和人民,而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軍隊的命令,兩者並不矛盾.


沒錯,軍人的天職就是要服從命令。軍人不服從命令的結果就是亡國。

比如大清花錢建立了新軍,這些新軍拿著大清的薪水,吃著大清的飯,拿著大清的武器,他們的天職就是聽從大清政府的命令,為大清服務,對外抵禦外國侵略,對內掃平以黃花崗為代表的各種國內叛亂。


軍人不服從命令怎麼打仗?連長讓你攻一個山頭,你說會死人不去,這尼瑪能打贏戰鬥??

上級讓你一天跑一百里去佔領一個交通要點,否則敵人就跑了,你能不服從?否則還當個什麼兵啊


服從命令也要看是什麼命令吧。我覺得無條件服從的應該是在戰場上的作戰指令,級別越低越要服從,否則就死啦死啦的。


@KEER GE

上級讓你加入731搞人體實驗是不是不服從就不是軍人了?


兩者不矛盾。不服從命令還沒事,那還得了,豈不是要天下大亂。自古以來有敢不服從命令的兵嗎?特殊時期特殊情景除外。


軍人的天職真的是「服從命令」。

保衛國家和人民是軍人的職責。

普通學校軍訓或許完全是扯淡,但是軍校真的會鍛煉下身體素質,隨便拉出去一個男的都可以3000.5000m達標的。至最不濟也會漲快肌肉。


上級讓你殺你家人你幹麼?我就問這麼一句


難道tm的不應該是忠誠於dang嗎??咦,我為什麼要匿?


剛到部隊的時候是一個兵,等被洗腦的差不多的時候,把服從命令當成習慣之後。才是軍人!


這麼說吧,軍紀嚴明,就想軍令狀這種東西是不能違逆的,不然以後還有人接受命令完成任務嗎??

服從命令沒錯,但是聽完命令之後自己也要好好想想,該該不該執行,該如何執行,如果出於良知、法律、可以向黨委溝通啊。

有的人總是拿著這個事情去侮辱軍隊(:讓你吃屎你去嗎?讓你殺死你媽媽你動手嗎?)很無聊的,沒有這種變態的上級的,一般變態的人也是當不了上級的,再者我國的俘虜對待政策就可以看出,最起碼是不會讓你去執行殺外國平民的。放心吧,之後一些敏感內容我就姑且不說,因為各有對錯,各有各自的視角和苦處吧。(哎......我還是不匿了吧,這就是典型的活匿了^_^)


士兵顯然是以服從命令為第一職責的。你若是想表達個人意志,須得有更大的話語權,或者是放棄士兵這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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