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在佛教和天主教的教義中,有什麼區別?他們分別記錄了哪些贖償原罪的方法?
02-17
佛曾指出,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愛恨別離
而且在六道輪迴中,人道也不是最好的 在佛教里沒有原罪說,但有『業』的說法,這個『業』和『罪』有什麼分別?人因為『業』太重,才淪落到人道『修業』
能不能看成是償還原罪?
原罪和業的概念不是一樣的,原罪是神給定義的,因為人犯了神所定下的罪,所以需要通過救贖來洗脫自己的罪,而業是說事情不會沒有後果而消失』,佛只是指出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及五取蘊苦是事實而已,而造成這些苦的最大原因是無明(就是沒有智慧),消除無明,把原有的智慧(佛性)呈現出來就能解脫,這跟求神來原諒違反他所定義的罪惡是兩回事,所以不可能有共通點,而且人不是因為業太重才淪落到人道中「修業」佛教沒有修業的說法,六道輪迴是業力的原因,就算都在行善業,那也只是會得到人天福報(人道是善報)沒有智慧還是在六道中輪迴,不能離開輪迴,還是苦的
其實我不想從宗教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真正的罪來自於你的靈魂 (高維度)被裝進了你的肉體(低維度)里,並且很多人的靈魂受肉體支配,這才是罪,靈魂是不滅的,你一天不把它找出來,你的罪一天就不能洗掉,這個罪並非你對不起別人,或者什麼神,而是對不起真正的自己,你的靈魂
人是需要被救贖的,斯賓莎諾說過,人只要活著就要不斷的接受外界事物的刺激,它會令我們感到痛苦。我們無法迴避這些痛苦,只能儘可能的了解它。理想和現實充滿種種矛盾,我們只能辯證的去看待這些矛盾。過於理想,或過於現實都會令我們的痛苦更深刻。 就像愛情,莎士比亞說過:「愛情像炭一樣溫度太高令會焦灼,溫度太低則會寒冷。」愛一個人應是純真,專一,以及無私的付出或者接受對方的付出。但是我們太過專一,而忘記了身邊的人,只是沉溺在愛情的世界中,會令我們覺得全世界都在和愛情作對。相反太過現實的愛情,缺乏浪漫和在一起的動力。兩者都是自私,庸俗的愛。真正愛是自由的愛,自由的付出,自由的接受,自由的拒絕。 《啟示錄》中上帝降臨世間,與他的羔羊同在。耶穌以人身向我們證明,人類是可以被救贖的。希伯來人用羔羊的鮮血來洗刷自己的罪惡,乞求得到上帝的寬宥,顯然不行。耶穌用自己的鮮血洗刷了世間的罪惡,而後得到了救贖。這就說明救贖之道在於奉獻。無私奉獻是快樂源泉。 再有就是尼采。尼采認為上帝已死。而人終究要超越自身,無限接近上帝。他認為人就是人類本身,聖人也要到人群中去,像查拉圖斯特拉那樣從高山上走下來,像孔子出世的哲學。雖然尼采同樣不否認奉獻的意義,但是他更加註重自我救贖。就像他的名言:「我是太陽,散發著無窮的光和熱」可是他瘋了。 耶穌只有一個,尼采也未能成功。我們該如何獲得救贖?救贖之道,需要大腦去思考,雙手去實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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