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基本網站註冊都必須綁定手機號,這種行為合法么?

現在在大點的網站註冊賬號都需要驗證手機號碼,有些像百度這種註冊賬號郵箱都是必須驗證手機,不驗證不能註冊,然而手機註冊後就會收到各種簡訊,除了安全驗證,還有廣告啊,像這種強制提供手機的行為合法么,我覺得手機號這種屬於私人信息,強制提供以換取網站服務不太「好?」


《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權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


謝邀。

前面@曼寧說了法律要求,再補充一條,今年頒布的反恐法也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有義務對服務對象進行身份查驗,不盡身份查驗義務且在主管機關責令後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可對主要責任人處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現在是不要求手機註冊,而提供服務的,反而是違法的。


在天朝特色的"法治"環境下,談網路的個人隱私就是個屁.除了憲法外,所有的法律法規都想法設法的挖掘公民的私隱.保護"官家"的秘密.國家就是要大家都做透明人,它才好在後面做老大哥.所有的個人信息都被集中起來.不泄漏才是見鬼了.


我也有疑問,強制手機號註冊,這個到底是否合法?

另外還有個很現實的問題,手機號目前是運營商所有的,根本就不是你自己的,只是租來用的,運營商有權利收回,如果換網的話還得換號,如果換號了,那所有曾經註冊的網站都要換綁,天啊。。。你真的還記得所有自己註冊過的網站嗎?我曾經辦了一個手機號,發現是有微信號的,取回密碼登陸之後一大串原號好友都在裡面,還有人跟我聊天。。。那麼這樣帶來的安全問題怎麼辦?

設置此類規定前,麻煩先解決這些問題好嗎?這些東西都是麻煩p民的,我問過一個做刑偵副局的老鄉,手機號實名制對他們有沒有用處,回曰:實名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犯罪份子用的全都不是自己名字註冊的手機卡。。。其實這事想想就知道了,犯罪分子又不是煞筆,怎麼可能用自己實名註冊的手機卡呢,那不是想不開嘛,呵呵


買手機號必須身份證,網站必須綁定手機號,然後網站就把信息賣給黑產了。

一方面是對個人的嚴刑峻法,另一方面是對組織的縱容。


這明顯是國家政策啊


合不合法,無法回答。

我只能說,綁定手機是實名制政策的一部分,是控制網路言論的一種手段,並且是實際立法者要求的。


可以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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