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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投票選舉的年齡應該降低至16歲嗎?

事情的背景是這樣的。。。露珠在澳留學然後老師給的辯論題目就是 合法投票的年齡應該降低至16歲嗎? 感覺外國還是蠻重視這個的。

我記得貌似去年 歐洲就把投票選舉權降低了 也不知道有木有什麼很大的影響。


謝邀。

我今年三十歲了,從來沒見過選票。

我從小到大唯一經歷過的一次選舉,是被選舉。

被選舉成了宿舍長。

然後,倒了一個學期宿舍垃圾,抬了一個學期的大礦泉水罐。


先不說我們國家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否落實

回答答主的問題降低十六歲是否好,選舉是一個很大的事!最低要求能成年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才可以把?沒有成年思想不夠成熟盲目投票跟票這樣並不好。


投票選舉這東西大部分人駕馭不了啊

我們村去年投票選村長,選舉前就有候選人找了幾狗腿子,挨家挨戶的遊說,一張選票100塊的價格拉了很多選票,最後選出來的人也就那樣


為什麼選舉年齡應該降低至16歲?到底幾歲才算太年輕?

發達的民主國家給出了不同的答案,取決於事項的不同:在新澤西州,年齡達到21歲可以買酒,19歲可以買煙,17歲可以參軍,16歲可以有性生活,14歲就可以被當作成年人出庭受審。

類似這樣的門檻不同地方有較大差異。比利時的年輕人在16歲就可以合法飲酒。

但是在一件事上大多數國家都是一致的:只有年滿18歲才有選舉權。當人們宣傳建議降低投票年齡時,反對的人說16、7歲的年輕人還太不成熟。

這會使人們忽視真正的危險: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可能根本不再去投票。整個西方的這種趨勢很令人不安。

25歲以下的美國選民參與總統選舉的投票比例從1972年的50%降到2012年的38%;超過65歲的選民的投票比例由64%增長到70%(2016年的選舉數據還未公布)。

2014年的國會議員選舉,25歲以下的選民的投票比例只佔寥寥17%。類似的模式正在發達國家不斷重現。

年輕人對民主投票的覺醒至關重要,因為投票是一種習慣,那些沒有投票習慣的年輕人或許永遠不會開始投票。這樣會使參與度逐年走低,使政府的合法性陷入惡性循環,

因為低投票率會滋生對於民主的懷疑,反過來這種懷疑又造成低投票率。這種幻滅的產生有多種原因。年輕人往往將投票視為一種選擇而非義務(或者說,這事實上是一種特權)。

政治活動家傾向於就單一問題進行宣傳,而不是為某一特定的政党進行宣傳。政客們越來越多地拉攏年長的投票者,因為年長選民不僅更有可能投票,而且人數在選區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大。

很多年輕人都覺得選舉對他們不利。所以毫無意外的很多年輕人都不去投票。

一些國家施行強制投票制以增加投票率。但是對選舉的期待終會破滅,強制的做法對此無能為力。

政府需要找到新方法重新點燃選民的熱情,而不是繼續不顧選民低沉的士氣。一個有益的做法是把投票年齡降低到16歲,這能確保新選民能在最好的狀態下開始投票。

這並非是未經深思熟慮而做出的改變

投票門檻通常為十八歲,這意味著年輕人第一次擁有投票機會時往往正好完成義務教育並離開家門。由於遠離父母,他們投票時不能跟隨老選民,並且他們與新社區之間也沒有多強的紐帶。

隨著他們四處奔波,他們也許會一直都不去投票。相反,十六歲的青少年可以很容易地註冊進入投票名單,並在家庭或學校接受公民生活教育。

通過陪同父母前往投票站,這些小選民可以養成投票習慣。在蘇格蘭,十六七歲的公民有資格在2014年的獨立公投中投票,在註冊者中有四分之三的人在投票當天完成投票,這個比率令人印象深刻。

十八至二十四歲的註冊者投票率為54%。在2007年,奧地利成為發達國家中唯一一個十六歲公民可以在所有選舉中投票的國家。

令人鼓舞的是,十八歲以下的公民投票率明顯要高於十九至二十五歲的人。然而,僅僅是降低法定投票年齡是不夠的。

如果更多學校幫助註冊未成年選民,蘇格蘭青年參與程度可能還會更高。政府還需要努力時時更新選舉名單。

有些人嘗試在公民通知公共機構自己的地址變更時進行信息自動更新。公民教育課也還有改進空間。那些鼓勵公開辯論、鼓勵未成年人就學校生活事宜發起投票的課程, 比乾巴巴地講解政府機制的課程更有可能促進學生在以後的生活中承擔政治義務。

投票年齡的降低將加強年輕人的聲音,並向他們表明他們的觀點是受到重視的。畢竟是年輕人們將忍受氣候變化的衝擊並且償還那些利益所支付的債務,比如老年人的退休金以及醫療保健費用。

在16歲的時候參與投票更易於讓這些新公民開啟公民生活。最重要的是,這將有助於源源不斷提供年輕選民,他們是保持民主的活力所必需的。

早早開始吸引他們投票,他們就會長成更好的公民。

來自《經濟學人》


就經濟而言。在民主選舉制下,人們選擇最能代表自身利益的政治家作為自己的代表,因此選舉代表也是在選擇未來的政策。降低選舉權的最低年齡限制,意味著政策將更多偏向年輕人。一般來講老年人更在乎資本稅(包括遺產稅),養老醫療;年輕人更在乎勞動所得稅,教育補貼,工作機會。順著這個邏輯可以分析一部分因,果。

個人覺得,隨著人口老齡化,在政治家無法直接修改原先制定好的契約(比如稅收和社會保障)的情況下,要達到再次調節政策的目的,有幫助的方法之一是改變選舉人結構。因為政治家們(選民們)制定政策(選擇政策)時的短視或自利行為,這可能是逃不開的一個問題。不管是民主還是專制國家要破除這個問題都是很難的,如同今年在歐洲高福利國家出現的一些問題,逐漸也會出現在其他國家。美國的總統選舉也反映出的這個問題,目前共和黨候選人的政策因偏向年輕人,贏得了更多年輕人的選票,而他們的父親可能會說,「如果你選那個人做總統,我就和你斷絕父子關係!」。是不是很應景呀。

既然是個辯論的題目。那麼這個問題其實是在問,契約精神和公平哪個更重要。每個辯題都有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影子。


推薦大家好好看看這篇回答【你認為在我們的周圍有哪些很重要卻一直鮮為人知的事?】拉隊短:以下科普人大的通過率這也算是一個不為人知的重要的事情吧大家自己判斷人大有沒有用吧。我個人… http://www.zhihu.com/question/40543633/answer/87980203 (分享自知乎網)


什麼是投票?


大二時選過區人大代表(?可能是選的這個),全班每人一張紅色選票呀,待選人一個不認識。輔導員來黑板上默默的寫下一個名字,告訴我們,這是學校的老師。

也不強制,反正你都不認識。大多都會選本校那位老師,或者隨手選個名字看起來順眼的,一個姓的。

這和多少歲也沒多大關係。我當時是20歲。


我也沒有選舉權,也沒用被選舉權,不知道這個權利去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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