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由式空中技巧比賽規則合理性的看法
看完了平昌奧運會的女子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之後,心緒不能平復,遂寫下這篇文章。
乍看成績,中國隊拿下了一銀一銅,可喜可賀。但有兩點是很遺憾的。一是徐夢桃未能如願奪冠,另一個是老將張鑫在最後一輪動作完美髮揮之後,卻以0.62分的劣勢屈居亞軍。競技體育之殘酷再一次刷新了我的認知,也讓我對比賽規則的合理性產生了質疑。
自由式空中技巧的決賽規則與眾不同,一共三輪比賽,第一輪12進9,第二輪9進6,第三輪決出最後的名次。並且每一輪的比賽成績不帶入到下一輪。從決賽的表現來看,這個規則之殘酷超乎常人的想像。長達70分鐘的比賽對於選手來說應該是非常難熬的。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失誤率很高,從昨天的資格賽和今晚的決賽就可以看出。就拿今晚的決賽來說,三輪比賽一共27輪次的動作,一共有10次不同程度的失誤(個人觀賽統計,可能有出入),成功率僅為63%,要知道這可是奧運會決賽輪的比賽啊,這樣的成功率確實不高。並且從每輪的晉級情況就可以看出,只要動作完成就幾乎可以鎖定晉級資格甚至獎牌,在最後爭冠的一輪中,6人中一共有5人次的失誤,70.03的成績就拿到了銅牌讓人不可思議。那麼我不禁想問,這真的是最公平的競賽方式嗎?
我認為不是的。首先,我們要清楚為什麼會失誤。而且為什麼越比越多。原因有以下幾點。1.奧運會本身給運動員帶來的壓力是巨大的,而且這種一跳定終身的規則也會對選手的心理造成壓力。2.每一輪的動作難度都會上升,因此成功率會下降。3.比賽消耗體能,而且賽場的溫度很低,需要運動員長時間的保持較好的運動狀態。
我想,比賽規則最大的目的是要在保證公平的前提下,讓綜合實力最好的運動員脫穎而出。但是很顯然,在這樣的比賽規則下,選手最終成績很大情況下取決於運氣。為什麼這麼講。首先,高手失誤,黑馬逆襲成為了主旋律。2.美國選手3輪比賽的最高難度動作是最後一輪的3.525,而徐夢桃第二輪失誤的動作是3.750。而美國選手第二輪的動作為2.9的難度,但是她晉級了。而且如果她不失誤,她就很有可能拿到一枚獎牌。如此而言,運氣確實占很大比比重。
這樣的比賽規則大大地增加了比賽的不可預測性和觀賞性,但對於努力奮鬥四年的選手來說難免會有些不公平。拿這個項目和其他兩個打分的冬季項目相比,U型池的比賽是每人三輪,取最高成績。這樣的比賽規則其實是給了選手一個心理緩衝的餘地有助於選手正常發揮。而從花樣滑冰的比賽可以看出,比賽最終的得分是技術得分加上表現得分,即使技術分略有欠缺也可以通過很好的表現力打動裁判,獲得高分。而自由式空中技巧則是相乘,這就是最終成績緊緊的與單跳成功率相連,使比賽的不可預測性大大提高了。因此,相較於其他兩項,空中技巧是非常考驗選手的心理素質和「運氣」的。在這樣的情況下,選手難度動作的選擇將會非常糾結,是跳難度較低保成功率呢?還是跳高難度動作衝擊高分呢?如果跳高難度,這屆比賽頻頻出現失誤,而且獲得第三名的最後一輪成績僅僅為70.03,從這個角度來看,跳高難度的動作是高風險低回報。但是,如果動作難度低呢,對於想要衝金的選手是不利的。這屆的冠軍在落地時雖說也有小失誤,但是她的最終得分還是高於最後一條發揮最穩定的張鑫。由此可以看出,沖金還是要拿出高難度動作。那麼在眾多有沖金實力的選手拿出高難度動作的時候,靠穩定取勝的選手便有逆襲的機會。我們可以試想,如果最後的冠軍是張鑫的話,那麼下一屆的比賽誰還會衝擊高難度動作呢?因此,這個規則本身是存在矛盾的。是取單跳的表現呢?還是取穩定性呢?這屆比賽沒有給我們看到一個確切的答案。
當然,競技比賽總歸是殘酷的。也許,這樣的規則更有利於找到實力,心理素質和運氣全都頂尖的完美選手。但目前看來,是失算了。我們也無法左右比賽選用什麼樣的規則,但是,我希望比賽結果可以儘可能的尊重選手的實力與努力,而不是僅僅為了增加觀賞性。真正的高水平比賽應該是優中取優,而不是比慘。
或許對於比賽規則的合理,我們還需付出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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