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案,林生斌的炮彈歪打正著
杭州保姆案,林生斌的炮彈歪打正著
這篇文章是山東濟南的王慶魁老先生的博文,王老先生退休十多年來,一直自學法律,關注熱點案件,發表了多篇高質量的博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王老先生,博客名「破企老者」。
王老先生年齡大了,希望有不同意見的朋友嘴下留情,切勿侮辱謾罵!
杭州保姆案,林生斌的炮彈歪打正著
2018年2月1日,杭州中級法院繼續公開開庭審理莫煥晶防火、盜竊案。杭州市檢察院指控,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而身負高額債務,多次竊取貴重物品典當、抵押。莫煥晶決意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博取被害人的感激以便再次開口借錢。
本老者再次圍觀,注意到以下幾點:
1,訴訟代理人提出水桶並未實際用於救火,用榔頭敲擊玻璃試圖救人虛假。
2,法庭出示了第一批趕至火場的兩名消防戰士的書面證言。
3,法院依仗職權通知公安部滅火專家兩名有消防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作證。
4,林生斌違反法庭紀律,突然咆哮並將保溫杯擲向莫煥晶,砸中一名法警的面部。
5,杭州市檢察院指控,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而身負高額債務。
6,鑒於本案案情重大,合議庭評議後將提交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本案擇期公開宣判。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本老者的看法,屬於「熱鬧」還是「門道」,歡迎評論。
一,「放火再救火」,是寫在「起訴書」里的內容,是檢方的「公訴」意見。必然有事實為依據。庭上,公訴人為什麼不做聲?網上,有莫煥晶手持手錘的照片,幹什麼用了?鋼化玻璃,怎樣才能砸壞?是個「專門知識問題」,作證的「滅火專家」怎麼不發言?公訴人怎麼不回答「水桶」的「事實問題」?原來,「消防報告」還沒有出來呀!
二,「法庭出示了第一批趕至火場的兩名消防戰士的書面證言。」
驚喜!第一批!黨琳生律師的「衝天一怒」,換來了杭州中院低調的「第一批」。那麼,杭州中院有什麼理由駁回黨琳山的申請「第一批」?從而導致黨琳山律師退庭?「暗渡陳倉」?可謂「周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夫人又折兵」。
三,「依仗職權」,杭州中院有權「通知」公安部滅火專家前來「出庭」嗎?第一次開庭時,他們就來了?拿出證據來?杭州公安局沒有滅火專家?怎麼搞起了「異地出庭」?此舉說明,黨律師的退庭,換來「滅火專家」到庭。黨律師居功至偉。
因為沒有人提起「物業、消防、建築」等方面的防火安全問題,當然「滅火專家」們也沒有回答。這是律師們共有的知識欠缺。但是,民間有高人,高手在民間。山東濟南的退休高級建築師劉季良老先生,(89歲高齡)看到網上那張「建築平面圖」,尖銳地指出,大戶型高層建築,內室要設計兩條逃生通道,這是重要的設計原則。大家知道,高層的火災施救困難,「逃生」就顯得尤其重要,本案例中,如果有第二條通道,四人的生命無憂。或許百年不遇,但人的生命高於一切。誠如橋樑設計,安全係數高達數倍許用值,就是以人為本的設計,並不是材料的浪費。
這個「建築設計」的原則錯誤,原本應該在「建築設計圖紙」階段,由各方專業知識的專家驗收簽字。顯然,「錢江小區」沒有驗收環節,或是搞了「潛規則」,釀成了今天的大禍,讓這些「中產階級」終日生活在恐懼中,真有可能讓「中產階級」變成「終產」階級。
杭州公安局的消防滅火專家為什麼不「出證」?他們最知道內幕,他們「出水」,才看「兩腿泥」。
四,庭審中,林生斌先生的「槍口高了一厘米」,導致「被架退庭」,上演了「二次退庭」故事。當然,沒有「老闆法」可依,杭州中院這次不會出「司法建議書」。
林先生的「衝天一怒」,歪打了法警,實際是打在法庭的臉上。因為,林先生三次申請公開「消防報告」,答覆延期15天,還沒有到期,杭州中院就先開庭審理。這說明,杭州中院認為,那個「消防報告」與審理無關。林先生想不明白,用了個「示意」手法,讓大家加深印象。
假如,消防人員進入「保姆房間」的時間,是5點09分,四條人命都還活著,不是嗎?消防隊距離「錢江小區」多遠,幾分鐘可到達?當地人都明白。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
五,本老者很奇怪,「莫煥晶長期沉迷賭博」,她的罪名中,為什麼沒有「賭博罪」?無論時間還是金額,都比盜竊嚴重得多。檢察院到底怎麼了?
經研究,本老者發現,杭州市公安局有難言之隱,杭州檢察院必須幫忙掩蓋一下,這就是互相配合。莫煥晶是用手機賭博的,一個高中學歷的人,能長期在網上找到「賭博網站」參賭,杭州市公安局的「網警」們卻找不到,不打擊。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怎麼掩蓋?取消這個罪名,快殺。和《聶樹斌案》的套路一樣。
六,案情開始變得「重大」了,黨律師的預判正在一步一步實現。特色中國,法院的魔術就是這樣「露餡」的。
莫道浮雲遮望眼,民間處處有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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