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海軍組織結構
ORGANIZATION AND PROGRESSIVE ACTIVITIES OF THE REPUBLIC OF VIETNAM NAVY
By Commander Thong Ba Le,RVN Navy(前南越海軍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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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
1952年,南越政府在法國的扶持下建立了海軍。最初由於缺乏有經驗的海軍軍官,在南越政府的請求下,南越海軍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由法國軍方指揮。直到1955年8月20日,指揮權才完全移交給南越軍方。此時的南越海軍有約2000人和22艘艦船在役,包括海岸巡邏艇(PCE),大型步兵登陸艦(LSIL),大型登陸支援艦(LSSL),輔助摩托掃雷艇(YMS)和六支內河突擊部隊(RAG)。這些人員裝備被分為兩部分,分別負責海上和內河的作戰任務。
1959年,北越方面開始將部隊和物資秘密運往南方。為了阻止北越通過海岸線進行滲透,南越海軍組織了由200艘艦艇組成的商船部隊,其中包含了大量由地方民團和漁民操作的電機驅動的平底船。這支部隊監視著長達1200英里的海岸線。之後,這支部隊更名為海岸團,接受海岸警備區的指揮。在地方部隊被組織起來的同時,正規海軍力量也從美國接收了戰艦,實力得到提升。
在1959年到1966年這段時間裡,南越海軍在作戰行動、訓練設施、後勤力量以及總體組織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顯著的進步。各型船艦的數目從94艘增長到560艘,服役人員也從3000人增加到16000人。並且從1966年開始,內河巡邏部隊被划出地方非正規部隊的序列,改由南越海軍指揮。
1968年,為了儘快使海軍在對抗北方的過程中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南越和美國達成了加快移交美方船艦的協議(ACTOV),並且提前完成了移交工作。這使得南越海軍在1972年底擁有多達1500艘船艦和40000名人員,另有16個雷達監測站和16個海軍補給基地,以及相應的支援行動單位。而指揮部由三部分構成:作戰部門,後勤部門和訓練部門。
2.指揮結構
南越海軍指揮部承擔了行動、管理和發展上的職能,主要部門有:
*作戰部門
*後勤部門
*人事部門
*心理戰部門
*醫療部門
*警衛部門
*監察部門
3.作戰部隊
南越海軍作戰部隊主要包括:
*5個海岸區
*2個河岸區
*首都警備區
*森林警備區
*內河巡邏隊
*兩棲部隊
*河道巡邏艇部隊
*特別行動部隊
*海軍陸戰隊
*海岸警備隊
3.1 海岸區
為了協調地區行動和戰術組織,成立了第一到第五海岸區。海岸區的基本職能是負責海岸、海上包括島嶼的警備,其他職能有防範敵軍滲透、指揮單位支援陸軍戰術區等等。每個海岸區包括海岸團、海岸巡邏隊、雷達監測站和海軍基地。在南越的整個海岸線上分布著16個雷達監測站和20個海岸團,每個海岸團配有12艘機動船,包括「Yabuta」型,「Kien Giang」型和鋼筋水泥材質的戎克船。
3.2 河岸區
南越海軍中的兩個河岸區包括:
*第三河岸區,負責陸軍第三軍戰術區河道
*第四河岸區,負責陸軍第四軍戰術區河道
河岸區的基本職能是警戒河道,阻止敵軍人員物資的運輸,支援聯合行動以及支持當地的民間發展項目。除了基地以外,河岸區還包括內河突擊部隊,裝備法國軍隊留下的各種老式炮艇。
3.3 首都警備區
負責西貢以及周邊地區河流的防衛,與其他單位的協同行動以及支援海軍指揮部的行政工作。
3.4 森林警備區
確保河流交通要道及樞紐的安全。在這一地區茂密的森林及水生植物為游擊隊提供了很好的掩護,使得防衛難度相對較大。
3.5 內河巡邏隊
內河巡邏隊之前是地方非正規部隊的一部分,後來被整編為24個內河巡邏連、3個維修保障連和一個訓練中心,統一接受南越海軍的指揮。這些部隊的任務是為所在地區的陸上部隊提供支援,並確保航道的安全。內河巡邏隊配備LCM-3型登陸艇和港口巡邏艇。
3.6 海軍艦隊
艦隊是南越海軍的主要力量,擁有各種具備遠洋航行能力的艦艇。海軍艦隊分為三個任務群。
第一任務群:承擔在越南內海巡邏和反滲透的任務,同時在聯合行動中為友軍部隊提供支援。該任務群包括20艘巡邏炮艇(PGM),3艘大型步兵登陸艦(LSIL)和4艘大型登陸支援艦(LSSL)。
第二任務群:承擔水上運輸,兩棲任務,補給、維修、保養己方炮艇,以及炮火支援等任務。由於配備了醫療船,該任務群具有提供醫療援助的能力,並且參與了一系列面向平民的心理/政戰項目。醫療船上擁有各種醫療設備以及相應的醫療單位,會頻繁造訪海岸和河岸上的村莊,為人口集中但又缺乏條件的區域提供必要的醫療援助。第二任務群包括6艘登陸艇(LST),5艘中型登陸艦(LSM),2艘醫療船(LSM-H),6艘油輪(YOG),14艘通用登陸艇(LCU),1艘補給艦(AKL),2艘支援艦(ARL)以及1艘維修船(AGP)。
第三任務群:承擔在越南外海巡邏和反滲透的任務,同時參與協同作戰並為友軍提供海軍炮火支援。第三任務群包括2艘驅逐艦(DER),7艘護衛艦(WHEC)以及8艘護航巡邏艦(PCE)。
3.7 兩棲部隊
兩棲部隊組建於1969年6月,用以代替美軍第117特遣隊。兩棲部隊的艦艇包括指揮通訊船(CCB),突擊支援巡邏艇(ASPB),配備大口徑火器的登陸艇(LCM-converted)和裝甲人員輸送車(ATC)。
3.8 河道巡邏艇部隊
河道巡邏艇部隊組建於1969年10月,下轄14個河道巡邏隊,分屬於6個河道巡邏任務群。這些部隊的基本職責是巡邏確保河道的安全,並防止越共游擊隊經由己方責任區域對柬越邊境展開滲透。每個河道巡邏隊都配備了易於操縱、適用性強的巡邏快艇。
3.9 特種任務部隊
該部隊的核心理念是,通過配屬職能不同的單位,在交戰區域執行各種特別任務。該部隊包括7個內河攻擊群和2個掃雷隊。
3.10 海軍陸戰隊
南越海軍陸戰隊包括數個陸戰旅,儘管處于海軍序列,但仍然是南越武裝力量總指揮部下轄預備部隊的一部分。
3.11 海岸警備隊
海岸警備隊是海軍序列中的一部分,受戰略技術委員會(STD)管轄,承擔著在越南海岸執行特殊海上任務的職責。
4 作戰指揮控制
為了提高效率,海軍的戰鬥單位統一受命於戰術機動內河指揮部,或者戰術機動海洋指揮部。
4.1 戰術機動內河指揮部
該指揮部負責第三軍和第四軍戰術區,以及首都警備區內的行動,以預防或阻止北越向南方輸送兵員和補給,並確保航道的安全。也在一些軍事行動中為陸軍提供支援。
4.2 戰術機動海洋指揮部
為了確保對南越海域的有效控制,南越成立了戰術機動海洋指揮部,負責海岸行動中的調度、阻止敵軍通過小型船隻滲透、為友軍提供海軍炮火支援、為政府主導的海上開發項目提供援助等等。南越海域分為五個海上行動區,每一個行動區由一個配備近100艘各式艦船的行動部隊負責,且巡邏區域分為三個部分:
海岸到離岸12英里的區域,由平底船、快艇(PCF)、巡邏炮艇(PGM)負責。
離岸12英里到離岸53英里的區域,由驅逐艦、護衛艦及護航巡邏艦負責。
離岸53英里到離岸100英里的區域,由具有遠航能力的空軍飛機負責。
5 後勤
後勤指揮中心包括以下部門:
海軍船塢,補給中心,設施中心,電子維修中心;
七個海軍補給基地,分別位於峴港,金蘭灣,頭頓,芽皮,安泰,東潭,平綏。
6 訓練
南越海軍擁有三個訓練中心,分別位於芽庄、金蘭灣和西貢。
芽庄海軍訓練中心:包括海軍軍官學校、專業學校和進階專業學校,可供1200到1500人受訓。
金蘭灣海軍訓練中心:包括艦隊學校、損害管制學校、專業學校和基礎學校,可供1500到1800人受訓。
西貢海軍訓練中心:包括指揮參謀學校、士官/准尉學校、專業學校和一些短期培訓課程,可供200人受訓。
另有內河巡邏隊下轄的凱萊訓練中心,用於培訓海軍士官,也包括了專門項目和補給學校。
7 戰績
從1966年11月到1973年1月,南越海軍的戰績是:擊斃2219人,俘虜1277人,扣留6798人,投誠509人;俘獲382門火炮和2851把武器;擊沉、俘獲467條戎克船,摧毀14條試圖滲透的北越艦艇。
原文地址:RVN Navy History
內附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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