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果的一往情深是怎麼樣的感覺?

rt。


2009年五月,大二的我向身邊所有人保密了行程,偷偷買票出門,坐火車去找lotus。

跟家裡說在學校上課,跟學校說回家,跟朋友說出去拍東西,跟lotus說,我來找你。

那時候我已經自食其力,給學校各個社團拍東西賺些外塊,攢了幾千塊錢,終於下定決心坐上火車,心情忐忑於兩人定位的未知,多年後終於勇敢地坐上北上的火車,邁出一步,親口,面對面,與lotus表白。

初三結束的夏天,高中入學考試,家裡背著我不知道幫我安排了一個還不錯的班級,好像入學考的成績也不那麼重要了,於是在2005年的夏天,東北最炎熱的陽光里,電影頻道每晚六點半準時還放一部叫《魔豆傳奇》的動畫片的片尾曲背景聲中,我入校了。

月光把天空照亮,灑下一片光芒點綴海洋。

每當流星從天而降,心中的夢想都隨風飄揚。

張開,透明翅膀飛出天窗,找尋一個最美麗的地方。

每當,天空泛起彩色霞光,帶著透明的幻想一起飛翔。

人們都對未知充滿幻想無論是好是壞,學生們無自主意識地入學,並不是為了所謂的未來和遙遠三年後的一場離別,他們根本想不到這些。

在北方,學校就像監獄一樣,每個人在長到七歲後都要服滿十二年徒刑。所謂的幻想,只是我筆下的五個字而已。

說遠了。

那個夏天,我第一次遇見lotus,學生時代的顯而易見,我們被分在同一個班,一起軍訓,被晒黑,被教官訓斥嬌貴,在正午的陽光下罰立正,穿著統一的校服接受全國統一的入學教育,看著遠方領操台上的學校領導和老師,感覺在這個王國里他們就是國王與轄下王臣,我們是最不堪的螻蟻,脫光了衣服在黃土鋪底風卷揚沙的操場上等待審判。直到離開了高中的多年以後我才想明白,那些領導和老師也是人,也會組成不怎麼幸福的家庭,走出學校的王國成為另一個國家的螻蟻,和所有人一樣苟且活著。

經過八月一場不算短的軍訓,我跟lotus都變黑了,走路的時候腰板挺的筆直,每邁出一步都想著正步走的節拍,班裡七十個學生,我並不認識lotus,黝黑的膚色掩蓋了所有的美貌,大家都乾瘦乾瘦的好像缺乏營養的樹苗,在高中生活山雨欲來的日子伊始,留下第一張全體合影。

幾年前回家翻到那張照片,全班在體育館裡合影,我還能記得那天,我們走進全落地窗的籃球館,這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籃球館,學校里除了老師和籃球隊員不允許任何學生進場打球,每個人都要在外面規規矩矩套上鞋套才能入內。我們全班就在休息室里等著前面的班級合完影,教官一聲令下,帶著我們規規矩矩走進內場,高個的男生站在後排,矮個的女生坐在前排,攝影師命令我們笑笑但沒有人笑,快門定格在2005年8月30日的上午。時光流轉到當年我再次翻開相冊的時間,我看到我跟lotus都綳著小臉兒看鏡頭,lotus那會兒並不好看,站在離我不遠的右手邊,像一個傲嬌的女生留著長馬尾,目光里儘是我現在也讀不懂的感情。

我對lotus的家庭身世、背景過去一無所知,不關心,也不在乎,直到現在我仍固執的想只要她愛我就好,就算十惡不赦又如何。

九月,秋意漸濃,高中生活步入正軌,學生之間慢慢互相熟悉了,我的班級在一層窗邊,午休的時候不少人在我們班窗口打羽毛球,那個時候,倚靠在窗邊座位上看書的我每個中午都能看到那些白色的羽毛翻滾著飛上天空又美好的落下,在初秋的紅楓和陽光下閃耀又破碎了。

lotus就躺在我身後,安靜地睡覺,午睡是她固有的習慣,在沒有人打擾的教室里睡午覺,聽窗外喜悅的喧囂,lotus的夢裡那會兒是什麼呢?有沒有純情的韓劇上演,還是一場場無夢的安眠。

有的時候我回頭就能看見她,多數時候她把臉深埋在臂彎里,流出一頭長髮,有的時候能看到她乾淨且細膩的側臉龐,像個小公主偷吃了巫婆的美顏蘋果,紅彤肉色的臉蛋嬌嫩欲滴。不過那會兒,她也只是我們班裡長的漂亮姑娘中的一個,我更多的心思還在學習、看書以及寫些無所謂的文字上,如果在那個時候lotus死掉了,故事結束了,我也沒所謂的吧。

就算是現在,到了心腸鐵石如我一般的日子裡,遠在千里之外的帝都如果聽說lotus出事了,可能也會無動於衷的吧。大呼小叫著保護女生不受一點傷害是偶像劇和學生時代對話里才有的關鍵詞,說是把愛藏在心底的我,怕是挖也難挖得出來了。

起初,我只是覺得她好,之間發生的故事現在已經回憶不起來了,當你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你確實應該喜歡她的全部而非局部,就像你問我喜歡lotus哪裡我答不上來,大概是哪裡都喜歡吧。

雖然只有十六七歲,有賴於宇宙中星辰與星辰之間莫名的引力和不可抗拒的外力,我愛上了人生里第一個姑娘,每顆星辰都有自己的軌跡和意義,他們互相旋轉形成恰到好處的時機生成水和空氣,在合適的節點衍生出海洋、大地、無數奇妙的植物和動物。文明進化,星球不停旋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怕也遵循著星辰原始的力量吧,雖然說不懂,但是愛情卻是在幼小的心裡萌發了。

於是就開始偷偷暗戀女生的日子了,幻想和lotus有所發展,幻想我們是青梅竹馬,幻想她會轉而向我表白,幻想我寫下的文字她能看懂並了解我的心意,這是每個十六七的男女都會經歷的步驟。在我的朋友中,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個小秘密,我把對lotus的情感藏起來不跟任何人說,哪怕是我最近親的朋友。理性的一面告訴我這不過是小男生幼稚的情感總有一天你會忘記lotus,感性的一面卻跟我說要堅持,因為只有堅持才可能有結果。

時至今日,我可以驕傲地打倒我的理性,向全世界說明這並不是一個小男生的一廂情願與心血來潮,從十六歲到二十八歲,愛一個人十二年還不夠證明真心么?

高二的時候,我得到一次與lotus獨處的機會,她送了一瓶茉莉蜜茶給我,我把這瓶飲料藏好一直沒捨得打開,在上面還掛上一隻中國結,一起放在我的吉他包里,歲月輪轉,如今因為氧化變質與瓶中空氣耗盡的原因,茉莉蜜茶已經變成純黑色了,瓶體抽抽巴巴,本來鮮艷的包裝也將褪色落盡,卻仍然躺在我家中的某個地方。

後來我把這件事跟lotus說了,按照電視劇的套路她應該會感動得淚流滿面吧,但其實沒有,lotus嗯了一聲就沒再理我話茬。

2009年北上的動車還沒降速,溫州動車事故也還在醞釀中,我只用了四個小時就從北京到達瀋陽,下車看見lotus接站的笑臉。

從此以後,無數次我從北京回到瀋陽,就算是在我跟lotus再也不聯繫的那段時間都會幻想她是不是會在出站口等著我,多少次我在出站口倉皇四顧尋找lotus的身影,但遺憾的是時至今日,我再沒在瀋陽北站看到過lotus。

lotus的媽媽是回民,帶著她從小不吃豬肉,跟她出去吃飯總要考究一番,要知道,在天寒地凍的東北,平日里吃的最多的肉類就是豬肉,真要找一家回民館子,在那個時候還真不容易。那個六月,馬路兩旁行道樹上葉生正盛,空氣中瀰漫著獨有的北方氣息,陽光和煦,照在我們赤裸的胳膊上微微泛光,汗毛都因為夏天的到來而根根豎立活躍起來,lotus帶著我穿過瀋陽的大街小巷,找到盤踞在瀋陽站背後的一家回民燒烤店,花了五十塊錢吃了兩盤牛肉和一盤生菜,肉的味道不記得,店家的名字不記得,但我深深的記得那天是個晴天,那天是我與lotus久別了九百八十八天後的重逢。

在我心裡,這樣的氣息就是生澀幸福的味道了吧,以至於以後每到夏天我回到東北,在不同的地點觸摸同樣的空氣,都能想起穿著一身素色長裙的lotus,拉著我,穿梭於初夏暖陽里的瀋陽,走過一條又一條明暗分隔的街巷,拾取夢境里從不曾拼疊完成碎片的日子。

lotus穿著及地的白裙子,簡單幹凈的衣裳,像一個正經大學生年歲里女孩兒該有的風貌,留著長發蓋過腰身,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對我微笑。

那天,距離我上一次見到lotus已經過去三年了。

高一結束後,因為重新分班的緣故,我與lotus分別,高二的新班級我仍然在一層,而lotus遠赴四樓的角落,我們在兩個對彼此都完全陌生的班級開始了各自的新生活。可能是因為lotus,也可能是我太愛之前的班級,同學關係相處非常融洽,使我自然對後來的班級產生了抵觸心理。我不知道lotus過的怎麼樣,雖然只是三層樓之隔,但在愛情無法發芽的校園裡,這就是天人之隔。我不可能以任何理由去找她,一個男生去找一個女生,或者反過來,在這樣一所學校里是不被允許的。

升上高二以後,lotus不知道從哪裡的旁敲側擊聽說了我在暗戀她這件事,那時候lotus在暗地裡已經有男朋友了,雖然老師不知道,作為暗戀者的我,對她的每任男友都了如指掌。我安插在lotus班級里的眼線不斷匯總信息告訴我,lotus和誰好了,在一起了,今天看見哪個男生跟lotus牽手了。人生最初的起落就是這個時候大搖大擺光臨我心,她有了男朋友,我傷心,她分手,我替她難過,我曾無數次與她不期而遇,看到她和別的男生在一起,談笑,牽手,抱著厚厚的作業下樓,一起放學回家。但lotus似乎一直在與我保持距離,不在一個地方出現,在校園裡碰面不看我,不跟我說話,到了最後根本就變得不認識我。

對於一直堅定情感的我,那時的lotus還是幼稚極了,她的己任男友不是外表清秀就是運動健將,或者家境殷實,和大部分高中女生一樣,這樣的男生總是會更得女孩子們的歡心。從高二以後我就一直沒見過lotus,從此音空信渺,眼線們也不在為我提供信息,為了轉移關注點我開始努力學習,在心裡為她加了把鎖,打算忘記lotus。

這是我第一次試圖忘了她,這一忘就是兩年。

高二到高三是我過的最不快樂的一段時光,爺爺奶奶相繼離世、在班裡被排擠、成績不佳,班裡幾個男生帶領全班人隔離了幾個學習好的學生,一伙人趁著班主任更換的時間大肆作亂,高考的時候,我們班的成績是全校的倒數第一名,班裡考最好的學生,放在外班連前十都進不去。

縱使條件這麼惡劣我依然頑強挺過來,讀完了高三,最後的事實是:我的成績雖然不高但也升上重點一流本科,那些在班中作亂的學生沒有一個得了好下場。大四的時候我回家,路過一家超市發現當年攛掇全班孤立我的,我的同桌,一個長著滿臉癩的男生,在超市裡當收銀員。

大快人心。

再一次說遠了。

直到大一的某天,朋友告訴我,lotus考上了瀋陽的一所大學,正在攻讀醫學,起因是他在一起去瀋陽的火車上偶遇lotus,談起以前的事情lotus似乎忘記了不願提起,於是在那個下午,我還在家裡做夢,收到一條信息,上面寫著:「hi,我是lotus,你還記得我嗎?你過的還好嗎?」

心中的大鎖年久失修銹跡斑駁嘩啦一聲碎裂一地,我忽然發現原來在我心裡還藏著這樣一份感情,三年前說好的一生只愛一個人,一輩子只懷一種愁。那些碎片化的記憶一瞬間就拼成了關於過去的油畫,聲色犬馬歷歷在目,一個趴在座位上午睡的女孩,長發鋪滿書桌的姑娘,稚嫩的臉蛋有如新月般的眉毛,逐漸形聚,最後幻化成了那個在我心裡躺了三年的人,lotus。

就是你,原來我還沒有把你忘記,原來只是不願意提起,當lotus再一次潮水般湧向心頭的時候,堤岸再高也攔不住回潮的感情。

這件事發生在2008年奧運會前後,從那時起我開始與lotus恢復斷續聯繫,那時的我不再是青澀羞怯的高中小男生,大城市對一個人的歷練在那會兒初見端倪。在我跟lotus的往來書信與偶爾的電話里,我像一個知心的哥哥一樣為她出謀劃策,替她分憂(雖然lotus實際年齡比我大上幾個月),按照我的計劃,我要重拾lotus對我的好感再出擊。

因為這個簡訊,我知道lotus還記得我,就算我沒有挑明過我的感情,而她主動聯繫我也讓我看到了哪怕一絲微弱的希望之光。

lotus的學校坐落在瀋陽市區外沿的一條大路邊,2009年那個地方還沒通地鐵,她帶我坐了一段長久的計程車,最後停在學校門口。

我還記得校門前大道上飛馳來往的貨車和轎車,不守規矩的三輪車,望不到盡頭的大路沒有一盞信號燈,都讓我不禁擔心lotus的人身安全。我問lotus,每天進出這樣的學校,橫穿這麼寬的馬路,不會很危險嗎?

lotus回答我說,又不是小孩子,有什麼危險。

說完,我們走過書卷形狀的校門,繞過校門前的假山巨石,步行過長達十分鐘的主路,穿過主教學樓、操場、實驗樓、花壇、草坪、湖水,來到lotus的宿舍樓下,lotus說我要上樓去換衣服,你在樓下等我。我說好。

以後的多年裡,我總會時長想到這幅畫面,lotus帶我走過她生活的學校:每一棟建築、實驗樓,和她班上的秘聞趣事,像個小導遊挨個介紹那些我第一次見的景象。在後來我失眠的日日夜夜,在宿舍同窗早已鼾聲四起的凌晨時分,我憑藉著百度地圖的衛星圖定位lotus的學校,從上帝的視角看那些印刻在我腦海里的樓房、花園、草坪、湖水,lotus對我說的每句話,最後將滑鼠停留在那座學校最南邊的一幢宿舍樓上。

此時的她睡了嗎?她還會再夢到我嗎?絕情如此不再聯繫的人,是否還會想起那個執念她的故人在每個夜晚久久不能成眠,依靠熟悉的地圖和回憶打發思念?

我甚至在網上搜索她的名字和學校,組成各種可能的關鍵詞,希望能找到一點關於她的消息,知道她還好不好。我像一個變態一樣挖出了她的成績單、獎學金證書、期末考試成績,和一些曾經在高中時關於她的隻言片語。

最後的結果都是帶著失落,浮淺地睡去。

我來見lotus,這場旅行並沒有大開大闔,都是普通人家出來的孩子沒有金錢和勇氣做太多越軌的事情,私奔、出遊、浪蕩得開懷,電視劇里被編劇耗盡心思構思出的精彩段落歸於普通人的平凡時,大概只是逛街和吃飯吧。

那個時候的lotus還不喜歡看電影,飯也吃的不多,逛街的時候喜歡一個人走在前面,似乎我來了只是多一個攝影師拍下她的日常而已。這些年來我深刻的意識到一個道理,當你深愛一個人的時候,你會變成一個失語、不善表達、畏手畏腳、舉輕若重的人。我甚至都沒有勇氣去摸她的手,兩個人都是抱著肩膀的狀態,可以一直持續逛街的一下午。說話十分小心,生怕說出一個她不喜歡聽的字。被商場的售貨員誤會成情侶,lotus在試衣間里換衣服的時候售貨員悄悄跟我說,你女朋友真漂亮,身材真好,穿什麼都漂亮。我表面上不動聲色,這些話也不能告訴lotus,心裡卻已經升騰起十萬朵熱情的煙火了。

有賴於家庭的教育,從小我就是個規矩的孩子,不做越軌的事情,也不接觸越軌的人。跟lotus在一起的三天里,我住在她學校對面的小旅館,雖然是兩張床,也從沒要求過她留下來,每天在外面活動結束,趁著夜色和lotus步行漫長的一段路送她回宿舍,再一個人返回小旅館。清晨早早起來洗漱穿戴整齊,等lotus醒來敲開我房門,縱使有一晚lotus留在我房間里洗澡的時候,我都能強壓住霸王硬上弓的慾火,安靜地在外屋看電視。這些事情被我的朋友們聽說了紛紛誇我是個白痴,祝我註定孤獨一生。

想想挺可惜的,不過2009年的三天三夜距離今天已經過去那麼久了,失望也應該留在四年前的初夏晚風裡吧。

關於那三天三夜,可以理解為一天在市內閒遊,一天去植物園,一天回京。

當時瀋陽正舉辦世博園,距離市區十幾公里外的世博園是很多人願意選擇消遣的地方,我和lotus決定好出發的當天有些微陰,卻沒有下雨,天氣雖然不好,植物園裡人倒也不多,二人世界就這樣形成了。

我們並排穿過盛開的花園、繞過那些並不認識的巨樹、熱帶雨林的棕櫚和芭蕉下、飛舞著蜜蜂與繁盛的夏花里,還有幾座人跡罕至的小山包,一路上談了些什麼都忘記了,看到什麼也記不清,lotus依然穿著她慣常的素色長裙,裙角貼著地面漂浮,像個精靈遺落在花園的角落裡,我背著雙肩包亦步亦趨,不知不覺就是整個白天。

我們經過一座吊腳屋,屋門前有兩條截然相反的路,溪水從人造的石階間穿流而過,水面上還不時托舉幾片前幾個景區流浪此處的花朵。我問lotus走哪個方向,她指著溪水遠去的地方,我首當其衝邁過石階轉身牽lotus一起過河。

這是我第一次牽她的手,為數不多的,牽她的手。

腦中的大廈轟然升起,在我腦海里構思了五年的畫面被蓋上成功的印章,原來她的手觸感是這樣,帶著微弱的濕潤和溫度,修長的指尖一塵不染。

我們沿著溪水在一片茂林圍繞的花園中停留,這裡被人工修建了幾架吊床和石桌,有老人圍在石桌邊推牌九,我們並行走進花園,坐在一架吊床上。

如果要用電影鏡頭描述彼情彼景,那一定是一支35mm的標準人像鏡頭拍攝的畫面:微藍的天空和雲佔據了大半空間,lotus和我靜靜坐在吊床上分吃一盒3+2,長裙隨風吹床搖擺動不定,下面露出的帆布鞋懸在半空,乾淨得反光。忽然lotus躺下來,我也跟著躺下,在一架不算寬的吊床上,兩個人就這麼安靜的看著天誰也不說話,白裙子和黑褲子,小公主與假王子,單純的學生與自卑的青年,我只想時間過得慢一點,再慢一點,請停下,留我和lotus永遠躺在這兒仰望同一片蔚藍。

我忘了lotus跟我說過什麼,我跟她說了什麼,我們之間似乎少有共同語言,高中的時候交流並沒有很多,說實話對彼此也並不了解,一切看上去都是我一廂情願地導演。我們的共同愛好不多,她喜歡的我大多不喜歡,我愛做的她甚至聽說都沒聽說。lotus是一個閉塞的女孩子,在學校里每天除了上課實驗就是圖書館,至今她也沒有自己的電腦,不喜歡上網,不愛聊天,甚至不知道什麼是貼吧論壇。手邊的書一本接一本看,穿簡單的衣服,聽簡單的歌,不追名逐利,對於金錢和奢靡不聞不問。我在帝都多年,身上充滿了宅男大學生的各種屬性,睡懶覺、逃課、玩兒遊戲、不愛衛生,除了內心裡有點文藝悶騷似乎該有的毒瘤都被我接觸了。我們只有在安靜的一刻才能尋得彼此心靈的互通,回到那個草長鶯飛的稚嫩午後,我依靠在床邊看書,她安然地在我身後睡覺,以一個靜謐如斯的畫面鑲嵌在永恆的畫框上。

我們保持著平躺的姿勢真的是很久,也許我和lotus都心知肚明不希望這種難得的默契溜走,可惜,下雨了。

雨水先是滴在我鼻尖上,緊接著雨降傾盆。

我們像倉皇的老鼠原路逃回,牽著手邁過石階,眼前飛逝過不知名的巨樹、棕櫚和芭蕉、被雨水打散的花園、無邊的草坪,彷彿膠片倒放,回到開始的地方。

lotus不喜歡雨,之後的晚上一直到我送她宿舍心情都不好,我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在我看來,能淋雨實在是很浪漫,可能在她看來,淋雨會感冒。

緊接著的晚上,就有了她留下來洗澡的故事,讓我至今為之遺憾。

第三天,回京。

lotus給我送到車站,一路無話,一直送到瀋陽北站進站口。

一路上我都在磨蹭,距離發車還有二十分鐘的時候實在不知道該怎麼磨蹭下去了。我想起這一趟來什麼都沒有發生,該說的話一句也沒說出口。

我和lotus對站在二層六號候車室的門前,如果我拿出車票進候車室,就出不來了。我們起先誰也沒說話,互相看著對方。我看她的眼睛幾乎是平視的,lotus並沒有比我矮多少。

堅持了好久,那些話終究還是沒說出口,我只能開口說道,這次玩兒的很開心,等有機會,我再來找你吧。

lotus突然走過來抱住我。

我是有多驚喜,心裡五味雜陳,深深後悔自己三天來的不作為。

lotus說,要走了,讓我抱一下吧。

擁抱遲遲沒有分開,火車卻是要開了,那個時候我就想,把票退掉吧,不走了。

一個不果決的我,到最後也沒有下定決心。

「懷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離開的時候。」

歌詞放在這裡再合適不過了。

lotus順從地從我懷裡掙脫出來,說,上車吧,簡訊聯繫。

我唯一的一次和lotus的短暫接觸,在2009年的三天三夜最後一刻完成,不算不虛此行的旅程,卻因為沒有說出口的話帶著遺憾回程。

我跟lotus這種一個擁抱的關係大約維持了兩周,月余之後,lotus一條信息,告訴我以後不要再聯繫了。

重打一把大鎖,另關一扇鐵門,以後所有的思念都不必再提,lotus在2009年的三天三夜像一陣風來了又去,像一場夏花開了再敗。至此以後直到我大學畢業後的一年,我們才又恢復聯繫,lotus永遠也不會知道在那之間的三年我挨過多少失眠的夜晚,堅定了多少個再不聯繫的決心,鍛造了一顆鐵石心腸,傷了多少次心,決定再次忘記這個狠心又絕情的姑娘。

但一個擁抱讓我怎麼也忘不了,觸之短瞬不復得來的玩具,才是最能引起小孩子渴望的禮物吧。

三年後,我工作第一年的國慶節,回東北老家,朋友叫我在瀋陽逗留一天小聚一下的同時,竟然把lotus也叫來了,那個時候她已經在一家私人醫院裡實習一年,從學校里畢業,成為一名麻醉師了。

我沒有再問她學校里的一切,關於她好不好的近況。那些樓宇和池塘,湖面上爭食塗滿香油饅頭渣的鯉魚和傳說中死過人的科研樓,在我畢業成人後的剎那都成為不置可否的歷史。lotus丟掉了她的白裙子,穿著體面的成人裝,高高的衣領露出一小截白皙的脖子,掛著水晶吊墜,頭髮從直發變成捲髮,手上塗著淡淡的指甲。

雖然想起來還是傷心,雖然我心腸鐵石如我,我還是承認至今還愛著她。

我和lotus從最美好的高中生成長為青澀樸素的大學生,在一臉燦爛的夏日陽光下穿過瀋陽明媚的大街小巷,積累下無數的羈絆,直至今天長大成人。

那些說過沒愛過沒在意過沒思念過沒有過非分妄想的謊言都站不住腳跟。

時光流轉,從2005年到2015年末,在我愛上她的第十年,我還能清晰的回憶起那些在我生命里流淌著的,散發璀璨光芒的碎片。

在我重新抬頭,樹立成年,行走於帝都車來人往的街頭,擠在罐頭一般的公交地鐵上,與朋友酌酒言歡,虛妄得酩酊大醉的時候,我都不曾忘了那三天。

2009年的三天三夜。


即使想盡了辦法用盡了可能還是不會永遠在一起



已在腦海中和他度過了千萬種人生

也只能在腦海中和他度過千萬種人生


有一個女生,追了很久。

追了多久呢?大概是七年吧。

我從初一認識她,追到大一那個寒假,才算是真正放棄了。

初一的時候,作為一個外地的學生在深圳讀書的時候認識了她,大概那個時候我讀書比較早,她大我兩歲。

2007年4月26日,我記得那時我剛轉到那個學校之後第一次跟她開口說話的日子。那天下著小雨,我和往常一樣騎單車回家,剛把單車推出校門,她就拽住了我,讓我載她回家。我後來才知道,她是屬於那種很強勢的女生,甚至還跟男生打過架,這也是為什麼她敢拽住一個沒說過話的男生並讓他載自己回家的原因了。如果後來真的跟她交往的話,很可能我會挨揍的。第一次載女生回家,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一路上沒有說話,可能有說過,但是我也不記得了,大概也是一些很蠢的話,以至於,後來每次和她說話,都是蠢到不行的,直到高中才能慢慢的平靜的說話。套用傅園慧的一句話,鬼知道我剛剛和她聊天在說什麼。

從那次以後,我開始希望每天放學都能載她回家,但是膽子小的我卻不知道怎麼開口,於是每天故意等到下課,每天算好時間點,故意的從她家路過。其實也不算故意,因為真的是順路,我家比較遠,真的會路過她家。

後來得知,我的一個好朋友也在追他,於是,自卑的我,強迫自己放棄了她。在那段時間裡,能夠看見她是我每天上學的動力,甚至在得知她下個學期就要轉學的消息我都大哭了一場。在那段時間裡,跟她一起參加演講,一起參加辯論賽,每次「故意」路過她家都會碰到他弟,然後他弟會坐我的車,其實我想載的是你姐啊喂。

她不是我的同桌,坐在我的隔壁,差了一個走道,大家應該知道初中的班級的那種坐法,那種是分組的,每一桌坐了兩個人,每組中間有過道。有一次坐在位置上和她搶一本書,結果被老師看到兩個人在鬧,然後兩個人都被敲了一下頭,她還在那裡幸災樂禍。還有一次大掃除,地面太滑她卻在玩滑冰,結果摔倒卻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就走掉了,當時很想過去扶她,卻太膽小了。

可能是我的內向和膽小,直到高中之前,一直沒有表白,後來我回到了家鄉,她也轉到其他地方念書了。得益於互聯網,加了她的QQ有時候還會給她留言,還有她的微博。

中間的聯繫都是斷斷續續的,我在家鄉安安分分的讀完初中讀高中,然後就是正常的讀書,後來得知她也曾打過我母上大人的電話(那個時候我沒有自己的手機,給她發過簡訊也都是用母上大人的手機發的,也不知道為什麼她居然存了下來)。

真正開始表白就是在高三了,那個時候我有了自己的手機,開始會給她打電話,開始和她聊簡訊聊到一兩點,然後第二天早上故意起的很早,發簡訊給她叫她起床,或是打個電話給她,打過兩三次電話,但其實早上的電話她是一直不接的,所以我也就沒打了,我知道早上的電話很煩人,但是她還是耐著性子,很溫柔的說話,當時我心都軟了,可能我這輩子的軟肋就是她了吧。平時會給她寄信,也寄了挺多東西的,高考完也問過她想報哪個學校,我也想跟她一起讀。那個時候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戀愛,我當時心裡就想著能夠跟她在一起就好了,什麼都可以。

在後來直到大學,每周會寫一封情書給她,我當時是覺得寫情書很好啊,現在人情書不願意,什麼也不願意,一句你願意做我女朋友嗎就能把女生哄到,長得帥的根本不用哄,但是其實如果你真的喜歡她就花點心思在她身上,這樣的話,你能得到一個一輩子對你不離不棄的愛人。

上大學的那一年,是2012年,那一年流行世界末日,我決定去找她,從南昌到廣州,一夜的火車,為的只是她的一句話:咱倆五年沒有見過了。

世界末日的時候,我只想跟他在一起。

那個是我心裡的念頭。到了之後,只是跟她圍著學校逛了一圈,跟她說了很多話,那幾個小時我可能也是一如往常的蠢,蠢到我說了什麼都不知道,也可能做了很多蠢事,但是心裡卻非常開心,即使來回的坐了24小時的火車只為了和她相處兩個小時,回來還結結實實的感冒了一場(其實冬天南昌和深圳的溫差還是挺大的)。

再後來,就是過年的時候真正放棄了。

其實她有拒絕過我,不過我一直死皮賴臉罷了。

過年的時候,給她打電話,她沒有接,發了一個簡訊:你煩不煩。

我才意識到,我們可能真的沒有辦法在一起。

以前的那些對話,真的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以前的那些電話,真的只是我的死皮賴臉。

以前的那些行為,真的只是我的自我感動。

我不怪她,她可能只是單純的不喜歡我而已,於是,在經歷過幾個月的悲傷之後,我開始真正的放下了。我開始過好我自己。

畢業到現在,她在妖都工作,而我在魔都安定下來了,即使我在魔都買不起房,我也不可能在這裡買得起房,但是我在這裡有工作,有社保,有朋友,但唯獨沒有愛情,也沒有她那樣能讓我不顧一起的人了。

如果有機會,我倒是希望和她重新認識。

你好,我叫唐偉軒,我很喜歡你。


喜歡就會放肆,但愛是克制。--後會無期

這件事我的理解是這樣的,看你怎麼定義,愛 這個字眼。

如果你認為愛是一個人的事情,是不求回報的付出,那其實結果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遇到了愛,學會了愛,也懂得了什麼是愛。那麼很久之後你回想起來,至少可以說一句,我愛了,我沒有什麼可後悔的。

但是如果你認為愛,是相互的,是需要回報的,是我愛他/她,那麼TA就得愛我。至少是對我的愛也好,付出也好,要有所回應。那麼我認為沒有結果的愛情或者說感情,是需要你及早放棄的。拖的太久,對誰都沒有好處。

大概就是這樣子


如果終有一天不為所動我應該會喜極而泣。


像在機場等一艘船

不知道自己的一往情深有沒有價值 做多一點得不到回應會很受傷 抓緊自己的內心 不讓自己再陷進去


很怕水卻依然去跳海


唔…謝邀 然而,你是怎麼知道我正在體會這感覺的←_← 那我便說說我的感受吧,聽了無數情歌,每一首都襯我心情。其實我只是跟他走過了一小段路,沒有必要把懷念弄得比經歷還長。噢,對了,張敬軒的《春秋》最襯我心情了,林夕的詞,你可以感受一下。

那夜誰將酒喝掉

因此我講得多了

然後你搖著我手拒絕我

動人像友情深了

我沒權終止見面

只因你友善依然

仍用接近甜蜜那種字眼通電

沒人應該 怨地怨天

得到這結局難道怪罪神沒有更偽善的祝福我沒有為你傷春悲秋不配有憾事

你沒有共我踏過萬里不夠劇情延續故事

頭髮未染霜 著涼亦錯在我幼稚

應快活像個天使

有沒有運氣再扮弱者 玩失意

有沒有道理為你落髮必須得到世人同意

心灰得極可恥 心傷得無新意

那一線眼淚 欠大志

愛若能堪稱偉大

再難捱照樣開懷

如令你發現為你而活到失敗

令人不安 我品性壞

我沒有為你傷春悲秋不配有憾事

你沒有共我踏過萬里不夠劇情延續故事

頭髮未染霜 著涼亦錯在我幼稚

應快活像個天使

有沒有運氣再扮弱者玩失意

有沒有道理為你落髮必須得到世人同意

心灰得極可恥 心傷得無新意

那一線眼淚 欠大志

太沒意思 若自覺這叫痛苦未免過份容易我沒有被你改寫一生怎配有心事

我沒有被你害過恨過寫成情史 變廢紙

春秋只轉載要事 如果愛你欠意義

這眼淚 無從安置

我沒有運氣放大自私的失意

更沒有道理在這日你得到真愛製造恨意

想心酸 還可以

想心底 留根刺

至少要見面上萬次

這首歌很多人都覺得「我沒有為你傷春悲秋不配有心事」是最經典最令人神傷的,但是我比較有感觸的是最後一句。

至少要見面上萬次,每次都很痛苦吧,嗯?

怕你不知道,怕你知道,更怕你知道還裝作不知道。曖昧什麼的都去死好嗎(手動微笑)


就是前段時間流行的那句:

明明從來不曾擁有過你,心裡卻感覺已經失去過你千萬遍。

最後謝邀。


你很喜歡可愛的小貓 喜歡藍莓味的軟糖 喜歡晴朗的天氣 原味的薯片 藍色的大海 連綿的山峰 也喜歡沉靜的音樂 只是 你不喜歡我


一個人演完一齣戲卻無人知曉…


沒有結果我也要做,我感覺我很自私,為了滿足自己愛的釋放,給她平添了不少煩惱,大愛就是不打擾。


哭一晚上然後繼續,不管是否有結果,我愛他。


千萬別干這樣的傻事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