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全民每月2500美元】開始談【瑞士全民公投】
Anyway,我來填坑了。這是一篇科普性質的專欄,但由於個人語言能力有限,我會在括弧中放出對應德法單詞。如果你看見拉丁字母就頭疼,可以直接跳過去並不影響你的閱讀體驗。
大約兩年還是三年前,一群國內朋友瘋狂的在微博上圈我同一則新聞:
說真的,瑞士每年都有幾個【立意可以理解但委實智商堪憂】的公投。比如12年的那個【民眾來決定國際公約】的公投,比如13年的【1:12】最高工資公投... 然而當年我看到這條新聞的時候,它連公投還都算不上,它只是一個剛剛收集完畢公民簽名的【提案】,它尚未審核。準確的說,它連公投的日程表都沒排上。果然,去年我再次在微博上被小規模的AT了一遍,原文已經找不到,但讓我印象深刻的則是那句【曾有類似公投沒被通過,估計這個希望也不是很大】
——不不不,它還沒有被槍斃呢啊!!人家歷經數年終於通過了審核,正式被提上全民公投的日表!今年六月五號才是它重要的日子啊!請不要放棄它好嗎!
所以瑞士的【全民公投】到底是個什麼? 它究竟是怎麼運作的? 它在瑞士的政治體系里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這些最基本的問題,請讓我慢慢扯起。
無論東西方,總是有人喜歡大談民主。但【民主】也有多種制度和多種形態。comparative democracy research中,瑞士經常自立山頭。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和瑞士一樣,在國家層面上賦予了本國公民相當的直接參与權。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而在瑞士的政治體系里,它體現在兩種公民權利上——
Volksinitiative (Initiative populaire) 和 Referendum (référendum)。
具體拿到手裡的,就是躺在你信箱里的這樣一封信:
拆開裡面包含了一本解說小紅本,一張投票紙和一個信封。
但在我繼續狂數名詞之前,肯定有人想問,這兩個中,哪個是全民公投呢?
答案是:他們兩個都是全民公投,。只不過Volksinitiative在瑞士代表著來自民間的主動參與權,我姑且擅自翻譯為【公民提案】。而Referendum在瑞士則代表著賦予給人民的否決權。前者是瑞士的特色,後者在其他國家也能遇見,並且是世界上更常見的【全民公投】形式。
事實上,Volksinitiative和Referendum只是兩個很籠統的總稱。我們可以橫向或縱向更加詳細區分。縱向可以分為社區、州政府和聯邦政府三個層面。而橫向的話,單拿聯邦政府層面上的Volksinitiative就可以詳細分為【部分修憲提案】和【整體修憲提案】(Verfassungsinitiative auf Teilrevision & Verfassungsinitiative auf Totalrevision),Referendum又可以更詳細的分為fakultativ (可選)或者obligatorisch (必須),單單fakultatives Referendum又可以更詳細的分為兩種... 我想說的是——
刷屏大家朋友圈或者Timeline的,無一例外的都是國家層上的【聯邦公民提案】而且是【部分修憲提案】(Verfassungsinitiative auf Teilrevision), 所以這篇科普里,我們主要還是講的是【部分修憲提案】
I. 基本流程。
很多歪果仁認為在瑞士搞個部分修憲提案是個很簡單的事情,因為他們聽說只要在18個月內收集十萬個公民簽名就夠了。然而這事兒可真沒那麼簡單。
首先,一個部分修憲提案想要走向公民的信箱里,必須要經過七個階段。
預審-簽名收集-投票權證明-提交並成立-執政委員會商討-議會商討-全民公投。
預審是從提交於聯邦公署(Bundeskanzlei/Chancellerie fédérale/Federal Chancellery)開始的。預審的是申請公投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標準,也就是看內容是否有誘導性、廣告性和混淆性 (nicht irreführend, werbend oder verwechselbar) 同時這個階段也是要對比官方語言版本之間的翻譯是否對稱得體、最重要的還是對它完整性的認證。
簽名收集是開始在公開後。公開發表是指發布在聯邦通告(?)Bundesblatt( feuille fédérale / Federal Gazett)之後的十八個月內收集十萬個公民簽名。基本上活在瑞士誰都在大街上被攔下過,信箱里也收到過簽名表。收集好的簽名要提交給對應社區。社區審查簽名者的政治權利並開出對應證明。在搬遷、去世的情況下,社區是不會開出證明的,所以簽名表上交是個持續性的過程。這種看起來這種超級簡單枯燥的事情,背後也藏著一大堆麻煩。
最後收集完整的簽名表,要及時、統一、按州分類提交給聯邦公署。公署再次審核十萬個簽名是否有效,部分修憲提案是否正式於形式上成立。
一個形式上成立的部分修憲提案還要經過兩大站,一是經過行政首腦機構也就是瑞士聯邦委員會(Bundesrat/Conseil fédéral), 第二站是瑞士憲法規定的最高權威機構:瑞士聯邦議會。
聯邦委員會有一年時間探討這個提案,如果聯邦委員會提出了對應提案(Gegenentwurf),那麼期限可額外延長一年。探討主要內容是法律上的形式和內容統一性 (Einheit der Form & EInheit der Materie)以及是否違反國際法核心。事實上聯邦委員會還會顧及這個提案可執行性,會做一個國際情況對比等等。 這些內容會經過總結,以【聯邦委員會聲明】的形式轉給議會。需要強調的是,聲明(Bundesr?tliche Botschaft)里的內容,只是一個參考作用,是來自聯邦委員會的推薦。
瑞士的議會是兩院制。在接到聲明之後內兩年半(有對應提案下三年半)內,兩院要統一得出以下一種結果:
A. 推薦民眾接受
- 不包括對應提案
-接受直接對應提案 (直接對應提案是來自聯邦委員會針對這個話題的的修憲提案)
B. 推薦民眾不接受
- 不包括對應提案
-接受直接對應提案
- 接受間接對應提案 (提議立法)
以上討論的內容,都會經過總結進入投票時的小紅本說明書裡面。 最後的投票單,基本上和下圖一樣:接受提案?接受對應提案?兩個都接受時選哪個?
II. 公投和瑞士政治體系
政治學和法學的小夥伴大約早就明白大半了。在國家層面的【公民提案】能夠通過的話,他的作用是修憲而不是立法。憲法通常規定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它定義了國家政體及政府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訂定的方式。憲法作為最高權威,它在很多時候是一個國家運行的框架。而涉及到我們日常生活的運作,立法才是更合適的工具。在一個分權制度下,立法的工作是屬於【議會】的任務,那麼當民眾想要表達自己意願而選擇【修憲】這個工具時,會發生什麼呢?
我隨便圖了下之前兩年前關於黃金公投的答案出來——
當然瑞士人民季復一季,此樂不疲的想辦法把應該通過【立法】達到目標的內容塞進憲法里,因為這是瑞士在聯邦政府層面上賦予其公民直接參与政治的唯一工具。公民的提案立法權,只存在州政府層面,在聯邦政府層面上,只有修憲權利。因此會出現上圖所展現的一樣,各路神奇的內容,都會被嘗試著塞進憲法裡面。但同時,它這是維持瑞士政治制度最重要的工具之一。
我在很多篇答案下不停地強調,瑞士並不是一個建立在民族性上國家。它從一開始就充滿了各色衝突,語言區之間的衝突、宗教之間的衝突、地域之間的衝突,這些衝突造就了它的共識民主制度。但共識民主制雖然利於各派調節分歧和糾紛,但同時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傾向於保持原狀(status quo) ,這時候才體現出直接民主的重要性。促成一個部分修憲提案,它並不是很容易,可它參與的門檻卻並不高。它是瑞士政治制度交付給邊緣黨派的一個表達意願的工具,
讓我們假設瑞士是一輛駕校汽車,那麼瑞士的修憲提案制度就好比另外一個油門,它強制性的把某些話題提上policy agenda。同時它的Referendum則是一個剎車。
所以我們可以直接來看看結果:
我隨便從聯邦政府官網上調出來從1891年起到2016年三月止的部分修憲提案資料,一共有442個,其中成立了318個部分修憲提案,未成立113, 尚且有9個已公開,在收集簽名階段。這318個中,經過議會投票的有203個,94個退出,2個過期,4個無效,15個正在探討中。而通過議會的203個部分修憲提案中,經過全民公投,被州和民眾接受的,只有22個。
??bersicht in Zahlen 有興趣的小夥伴們可以自行查詢通過的22個提案的具體內容,聯邦政府官網內容全部公開。
III. 提案和現實
瑞士直接民主最基本的問題,就是公民關心的問題絕少排上投票日常,這些問題多數在議會探討的火熱著。最後拿到手的公投問題,民眾首先缺乏專業常識,在有解說本的情況下,也沒有足夠的判斷能力。就比如去年的黃金提案。其次就是來自民間的一些修憲提案,由非專業人士擬出來進了憲法帶來的解讀問題。
現在在瑞士直接民主制度里,我們經常提的是【民主濫用】
之前我說明過,直接民主制度是聯邦交給政治邊緣黨派的一個表達意志的工具。在瑞士的共識民主制度下,想要在議會推行一項立法,則必須與其他黨派聯盟。這種制度下收益最大的不是極端,而是政治光譜中所屬偏中間的黨派。所以通過直接民主制度,則能達到一個雙方的迎合。起碼可以反映出—— 看!我們提出的這個事件,民間的大家都很關心,所以我們坐下來好好探討探討。
因此雖然只有5%的公投通過被民眾接受,但沒有通過的那些起碼可以促進立法。 因此不少沒有通過的公投,多數都通過立法的渠道進入了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然而現在我們所面對的情況是民主濫用(比如極右派SVP) 。 黨派或個人利用直接民主的制度,純粹用來表達自身立場、選舉宣傳甚至操縱、誤導民意。最近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SVP今年的Durchsetzungsinitiative。一開始的違反基本國際法的罪犯驅逐提案通過了,外務部和議院熱火朝天的忙著擦屁股、進一步立法各種不可開交,然而在立法過程尚未開始之前,SVP就吵吵嚷嚷的要求按照原文實行 (wortw?rtliche Umsetzung) 。給出的理由則通過曲解外務部對於國際負面反應的努力溝通和交涉——這種幾乎屬於跟在它後面擦屁股的行為直接污衊成聯邦政府作為執行機構曲解民意、繞開民意。於是紅紅火火的推行【執行提案】企圖塞進憲法里。事實上則是通過或不通過,他們並不是很在意,反正是一個投機主義的公投。SVP在議會中也並非和以前一樣,並不缺乏話語權。他們是通過發起公投表達出一個【我們就是這樣正直強硬的極右派】這種基本立場。
關於瑞士的直接民主,其實可以談更多。從參與投票群體、近幾年的幾個極右公投來深入談一談通過直接民主折返出的瑞士社會現象以及問題。 我在瑞士與其他歐洲國家相比是否更加排外? - 紀昭的回答 這篇答案內強調過,瑞士的直接民主制度,是構成瑞士公民國家認同的重要因素。 哪怕它有種種弊端,但事實上還是利大於弊:
在OECD出版的?Government at a Glance 2015」 調查中 ,瑞士人民在34個OECD國家中是最相信本國政府的。瑞士人民也是幸福感最高的之一。
——雖然幸福感是否可以和直接民主制度掛鉤,它們之間的關係等這是在學術界不斷探討研究的話題之一。不過比起那些,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這下面這張圖:
深藍色的是信任政治/政府機構,淺藍色是信任周圍的人。瑞士神奇的再次自立山頭:瑞士人對政治/政府機構的信任,居然要高於對周圍人的信任一點點。
看起來reddit上MFS的老貼,又要被挖出來了...
—— 至於關於全民發錢的那個提案? 老實說,存活概率0% 。屬於一看就活不下來的,精神意義高於實用意義的提案。今年二月這種典型保守派傾向、取消【婚姻狀態】的稅收不利提案都會被否決... 更何況全民發錢呢? 瑞士在福利制度上是歐洲中的美國,葛朗台中的葛朗台...
我覺得瑞士人民沒什麼希望像各別有識之士鼓吹的那樣,追求成為純粹、高尚的人。數一數瑞士公投:最低工資被否決了,六星期假期被否決了。社會醫保被否決了。現在還拿這個公投說話的,不如洗洗散了吧?
#題外話,我清楚歐洲目前X教和難民是知乎上的撕點熱潮。請不要失禮的評論什麼【發了全民工資也是便宜X教和難民】。這篇科普的實際內容是關於瑞士直接民主的基本制度,而並非是X教和難民在瑞士如何如何。所以請當做對我好不容易擠出一篇科普的最基本尊重 —— 理智評論。
推薦閱讀:
※Quora上關於印度式民主的一個小插曲
※在號稱「三權分立」的民主國家的美利堅里,特朗普的一系列動作,會不會讓人覺得特朗普是一個「獨裁者」?
※一個國家是民主些好,還是專制些好。?
※經濟學研究制度有沒有什麼好的代理變數?
※對國家來說,什麼比普選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