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有一個問題。。李雨桐既然言之鑿鑿,幾乎要把薛捏碎了揉圓,那麼,為什麼不告薛?這個達不成立案條件?

李小紅和薛小星倆人的網上撕X大戰可以說是李小紅完勝了,薛被網友們狂噴,幾乎已經站穩了渣男的立場。

但是我在思考一件事,每個人的行為都有其目的性,那麼,在這場大戰中,李小紅是挑起人,那麼她的目的是什麼?

是追回那所謂的「2000萬」還是純粹的想要薛小星身敗名裂?

若是要追回錢財,那麼用法律武器不是更好?而且一箭雙鵰,法律的認證不僅可以讓薛勝敗名裂,而且還能追回那個2000萬。

然而她卻是用網路這個雙刃劍,這個途徑萬一沒玩好可是會玩火自焚的。

憑藉李小紅的頭腦,不會想不到這點。。。

求解求解。


你的看人家訴求是什麼,李雨桐明顯是報復薛之謙,受騙後的報復,要的是他身敗名裂,騙感情,為了星途讓女方打胎,幫奶奶是炒作,泰國車禍虛假營銷

人家是要爆這些東西,讓他身敗名裂,所以不需要走法律途徑,只要這是有石錘就可以了,顯然目的達到了

反而正常情況下薛之謙應該拿出法律武器去告造謠污衊等等,然而以上是事實的情況下,是告不贏得,所以目前沒看到薛之謙及其團隊有任何想拿出法律武器的意思


首先,你並沒有理解,為什麼李雨桐會突然出來。她看不明白,一個口口聲聲說和那個女人「戰鬥」了很多年的人,會再和那個女人在一起。她覺得自己被欺騙了。

再者,她曾經和薛之謙一起開淘寶店,拿收入給高分手費,給了半天,還沒離婚?又要一千萬!在李雨桐眼裡,高磊鑫是個無底洞,只認錢!誰能理解,為什麼薛之謙又會合這個無底洞複合!

高磊鑫從始至終在薛之謙嘴裡,在李雨桐聽到的敘述里,就是一個只會要錢,威脅,不然就弄死薛之謙的人。誰知道,他們竟然複合,而且是「及其」高調的複合!讓自己的所做的一切看起來像個笑話。

李雨桐承受了,抑鬱症,被欺騙,墮胎。而他們,卻可以被所有人祝福又在一起。

所以就是一句話。你毀了我,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還有,我感謝李雨桐,讓我脫粉了一個渣!


薛告李還能告一個誹謗罪,當然要看雙方證據,不然就是自己作死;但是李沒有什麼能告薛的,告薛騙感情嗎?1000萬也是自願一起承擔的,還能告什麼罪名?有人說工商銀行票據作假,但是這個不用告啊,要是真違規,國家自然會有相關部門找薛喝茶;還有P圖的那個沒有頭像沒有昵稱,只是讓人聯想到是李,但是薛沒有說明這個聊天記錄就是跟李的聊天記錄,是沒法告的,所以大家說薛很機(嫑)智(臉)。李要是為了這個就去告薛,反而是因小失大,現在最重的輿論暴擊是薛騙感情婚內出軌騙懷孕墮胎,這些才是狠的,一錘讓薛爬不起來,告工商銀行票據作假、P圖誣陷這些輕飄飄的有什麼用,對薛不會造成什麼影響,反而會丟掉路人的好感,覺得怎麼又是你,戲精還是炒作,過猶不及,所以李小姐這樣的做法才是真的聰明,把握好了度。


因為薛之謙看中名譽,所以李的做法是要讓他名譽掃地,不惜同歸於盡,這是真的恨吶!


真話,俺是李小姐姐俺也這麼干!

出來混一定要講信用,說干你就一定乾死你,全方位立體式的乾死你,不計任何代價!

告你俺不會先告的,玩這麼大,先提告相當於自降陣勢。

反正俺手裡一把好牌,就筆直直的站在這等你來告俺來。

你三謙欺百萬粉絲的"未判先罪"式花樣抹黑俺都不怕,還怕你提告?

真互相提告互相揭短,最差的結果也就是雙雙判囚,更何況俺手裡一大把石錘。

孩子、情感、名聲(所謂"自願被小三")、地位(陡然冒出個"複合"來)等等都沒了。

俺反正沒什麼好失去的了,真遭到什麼意外結果,俺勉強可以接受,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你能接受么?

他薛某人事前還大紅大紫、通告不斷呢,他能接受么?

爽死他!知道么!!


這個地洗的好,確實有薛之謙的風格,偷換概念的手法

從頭到尾,李雨桐說的是共同承擔薛之謙與高磊鑫的「分手費」,薛之謙已經玩過一次,說自己不欠對方一千萬,很正常啊。共同承擔的意思是什麼,就是這筆錢不是自己全出,而是一起出,出多出少就不好算了。

難道有人談戀愛約會的時候,車費、水費、門票費、禮物都列好賬單?收好發票?

所以,薛之謙為什麼那麼渣而且不慫,因為上到法庭需要的賬單和發票,李雨桐肯定沒有。誰TM知道你一開始就是「設計」我的。要知道,談戀愛的女人智商為零,只有分手以後智商就上升到恐怖的地步。

也有其他人回答了,薛之謙也不可能告李雨桐,因為李雨桐雖然證明不了金額的大小,但是「共同承擔過」還是能夠證明,所以不存在造謠和污衊。這就是薛之謙口口聲聲走法律途徑,卻沒有走,反而是李雨桐發了律師函查當時淘寶店的賬單。

至於後果嘛,李雨桐一開始估計只是要一個道歉,為什麼?

從第一條長文可以看出,更多的描述只是當初的一段情,兩人的相遇相識。後面的「實錘」都是薛粉罵出來的,罵的要多難聽有多難聽,而且陸續不斷,我曾經就翻過李雨桐微博下面的評論(因為好奇),一個局外人看著都氣死了,別說當事人。

倘若,薛之謙第一時間道歉,會有後面的事嗎?要知道李雨桐的真名、家庭情況,甚至女方墮過胎的事情都是薛之謙本人親自在微博上,幾千萬人看著的情況下,公開的。渣不渣?這跟李雨桐一點關係沒有吧。

一個人品有問題,最直接的方式就看這個人做人做事,人設就不談了,光兩次回應就夠渣了。有人說娛樂圈很臟,明星也是人之類的話,沒錯。

但是公眾人物也要注意場合,多少年輕人看著,有樣學樣。誰不知道他們人有缺點,有毛病,但是這些行為是應該私下談,還是當著所有人面談,心裡沒點逼數嗎?別說明星,就算一個正常成年人都不會犯的錯,還洗什麼洗!!!

我知道這個社會有黑暗的一面,但是那不代表就應該可以暴露在陽光之下吧!!!人之所以比其他動物更高級,除了智慧就是懂得剋制,如果這個社會都不需要剋制自己的慾望,那將是什麼社會!!!一個公眾人物這點修養和教養都沒有,那有什麼資格當公眾人物,簡直就是禍害!!!禍害整個社會的風氣,禍害年輕一代的價值觀!!!


你就不能看看薛之謙在知乎的風評?非要找不痛快?找罵的玩意兒!


好奇特的問題!你從頭到尾就沒看李po的微博重點吧?

第一:人家說清楚了,不要錢,連她給他的錢也不想要回來了,只為出口氣!

第二:事情演變成這樣石錘一個一個出,是xzq跟粉絲逼迫的。

第三:人家從頭到尾也沒有說要告他啊……

如果李小姐說的都是假的,或者水份巨大,怎麼也應該xzq告她吧?

平時最愛掛人鬧騰的薛先生這次居然沉默.....沉默.......

哦,不對……你再跟別人x愛怎麼辦?


直接訴諸法律途徑,廣大吃瓜群眾能知道這麼多內幕消息么?最多知道一個法院的判決,就沒了。告訴你一個人劈腿讓女方墮胎了,和按照時間線圖文並茂告訴你一個人怎麼出軌,怎麼欺騙怎麼逼人墮胎影響力能一樣么?

李小姐本來就不是為了錢,她就是通過傳播速度最快影響力最大的社交平台把薛的那些事全部說出來,把薛搞得身敗名裂,這件事理解起來有這麼複雜?


毀了薛之謙的人設 比讓他坐牢更爽


殺人誅心,殺人誅心啊!薛最看重的是什麼?是錢嗎?


你也許不懂法律。但我可以很確定你不懂傳媒。參考王寶強事件,也是先在網路上佔領好輿論陣地,再去告。

輿論的陣地是可以影響法律的,參照李天一案和呼格案。


更應該告的不是薛之謙嗎?他吃娛樂圈這碗飯,如今飯碗被人砸了,損失大的多。


我也只有一個問題,既然薛言之鑿鑿,為什麼不告李?達不到立案條件?


我也只有一個問題,薛之謙出軌沒?


你知道打一個這種民事糾紛官司要花多久么?你知道打一個前後三四年,案值流水幾千萬的案子要花多少精力么?比起這種遙不可及的收益,不如微博撕逼毀人設更加立竿見影


分頁阅读: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