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因失敗的家庭教育而走向犯罪道路的罪犯?

成長環境對於人本身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 在考慮決定論的作用時,那麼人生就是自奇點大爆炸後隨宇宙演繹所處的一個狀態。

  • 在考慮自由意志時,人的自覺能動性也相當大的受環境的影響。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

以葯家鑫案舉例:

葯案以雙方家庭的悲劇收場,其定罪在當今的我國法律制度並無過多異議。然而我看到大多數網民受到媒體有意或無意的影響(比如富二代、家有後台權勢等,而後續調查表明葯家不過是個普通的工薪家庭)給葯家戴上十惡不赦殺人犯的標籤,而忽略了葯家鑫比較扭曲不健康的成長環境(我從後續調查了解到葯家鑫屬於缺乏安全感的完美型人格),從而導致其在撞人後為了掩蓋錯誤而採取的極端罪行。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處:追根溯源的話,很多罪犯都都有過不健康的成長經歷、不幸福的童年,這也導致了他們性格扭曲、敏感。這些本身就扭曲的人在我國尚不健全的心理、教育、社會環境下更容易走向歪路。

回到問題:在一個不健康、扭曲的成長環境,一個人能採取的對自己的心理疏導是有限的。而一個人如果再選擇自閉,不善與人溝通,性格中會有更多的極端不穩定因素,那麼更容易以葯家鑫、馬加爵這樣的悲劇收場。

我並不否認這類人的罪行,也不嘗試為他們罪行開脫;但同時我在困惑:在不健康的成長環境而生的罪犯,出生伊始便是失敗的家庭環境的受害者,走了一條他們不願走但又幾乎無其他道路可走的不歸之路,而社會將其以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除去:

  • 在法治社會,葯家鑫這類人死罪當誅。

  • 但以「上帝視角」觀覽葯家鑫這類人的一生,又似乎覺得他們是人生失敗者、是失敗的家庭教育的受害者。

應如何處理這種矛盾的心態?


在我看來,人類社會的發展永遠是傾向於大多數人的,某件事在「法治」上正確與否,得看其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影響,到底是傾向促進或者促退?

但,「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三體」中程聖母的選擇、「魔法少女小圓」等諸多典故、文學作品或者很多令人感到戲謔的現實都在左右我們對一些事物的看法——什麼才是正確的?

人類於社會中做的某一選擇,有最優解嗎?

下面先舉個關於「少數服從多數」例子:

假設我和另外9個小夥伴合計10人參加一個火鍋店的半價團購活動,但火鍋店只提供從辣與不辣中二選一的湯底,其中我選不辣,其餘9人一致選辣湯底,那麼,我們會面臨多少種情況?

假設1:我覺得選辣也沒有問題,完;

假設2:討論後,其餘9人覺得不辣也沒什麼不好的,完;

假設3:我不是不喜歡吃辣,而是吃不得辣,所以我每次添菜都用開水洗著吃,完;

假設4:我吃辣會導致相當程度的胃病,大家為了照顧我,選不辣湯底但他們另加蘸料吃,完;

以上的都是相對溫和情況,基本可以分為「出現分歧——分歧原因是主觀意願or客觀干擾——某一方妥協——妥協一方是多數or少數方——妥協方以一定程度的退讓解決分歧」這類情況。

假設5:雙方都不願妥協,結果我or全體額外選擇不辣的菜,用另外的資料解決分歧,完;

假設6:雙方都不願妥協,但多數方由於人數優勢,以「少數服從多數」為理由強行選擇辣鍋,我整晚 沒吃什麼東西,我損失了利益。完;

假設7:雙方都不願妥協,多數方強迫我選擇辣鍋,我以放棄參加團購,使原本10為最低條件的火 鍋團購契約失效,結果10人共同蒙受時間、車費等損失,或其餘9人額外付出金錢繼續進 行火鍋活動,完;

以上是相對條件化的情況,一般建立在群體有額外的資源對利益受損方進行補償,群體對少數方有足夠的強制性,或少數方有決定性條件確保契約公平的條件下。

但是,當我們再不斷加入「我和另外一個人是戀人」、「某個人一直很不爽我」、「這次鬧翻了可能會影響宿舍關係」等等人際關係問題,再加入「某個人比較懦怯」、「某個人喜歡當群體的領導者」、「某些人脾氣火爆容不著溝通」這些性格特徵,再加入「假如我們鬧翻了,我們在宿舍同住的時間是在我接受這種僵硬氣氛的容忍時間範圍內嗎」、「會長遠影響在班中關係嗎」等長期或短期考慮、再加入」店家是否會為了拉生意而9人就能團購,提供2種湯底「等等。

好吧情況變得越來越複雜了。

人類於社會中做的某一選擇,有最優解嗎?

我認為沒有數學意義上的最優解,但我把:

1.在不損害在某件事上各方的最根本利益;

2.這種選擇在各方窮盡人類智力與所有科學成果考慮下盡量滿足、兼顧短期與長期,少數與多數人 利益;

3.在對相互妥協的情況下的損失有額外的補償;

4.這種選擇在一定程度下是無奈之舉,承認這種選擇並不是終極的解決方法。

但這種選擇中,犧牲也是巨大的。

例如同性戀、例如殺人犯

人類愚昧、傲慢,不斷重複著過去的錯誤,而智者也逃不過壽命限制。

人類不斷在各種選擇中尋找最優解,不斷碰壁,在碰壁中獲得智慧......

但現實很殘酷,隨著生產力和科技發展,給人類碰壁的機會已經不多了,人類必需戰戰兢兢地,確保下一次錯誤不會毀了自己。所以我們用了」制定法律「這種有」前瞻性「的做法。

我們怎麼解決葯家鑫事件?

不損害各方的根本利益?

方法:我們能時間倒流阻止時間發生;發達的醫學能使死人復生;對所有人進行記憶操作,消滅證據。

兼顧受害者、兇手及其家屬、法制權威、社會輿論、任何從事件中受影響人們的心理狀態、估計對未來社會的影響......對事件作出處理?

方法:公正的法律程序、金錢補償、心理諮詢、平復輿論、加強兒童心理健康建設......

我們連閹割版的」最優解「都做不了。

廢話一大推到頭來我只是來抱怨而已。

我(不是」我們「)怎樣看待葯家鑫事件?

1.其罪當誅。

2.但他是社會的犧牲者,為了保障絕大部分人的利益,我感謝他的犧牲

3.假如我是受害者家屬,我會對任何,一切試著為他辯護或變相辯護(就像我現在做的那樣)的人 或言論,投以我最大的惡意。

我們人類最終會演化出一個這樣的社會嗎?

所有殺人犯、戀童癖、強姦犯等等一切我們認為變態惡劣的人或事,都能包容的社會嗎?

通過一種我們現在絕對想像不到而又能接受的方式,滿足全人類每個個體的所作所為。


1、重視道德品質的教育。自古以來,我國就流傳著「孟母三遷」、「岳母刺骨」、「孔融讓梨」的故事,這些故事告訴我們,家長從小就很重視孩子的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和培養孩子怎樣做人。在美國家庭道德教育中,宗教發揮著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做任何事時,要從心中的上帝的標準去評判,就餐前要感謝上帝,周末家庭的全體成員要去教堂做彌撒,以永遠保持心靈的凈土,這些也都體現了美國家庭對道德教育的重視。

2、 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職責不同。這是由性別特點所決定的。在原始社會,男性就負責外出狩獵,抵禦外來侵襲,而女性則負責承擔哺育餵養、料理家中事務的責任。直至今天,在中美兩國,母親仍舊在家庭中扮演著主要撫養者的角色,她們負責孩子的飲食起居及情感教育。而父親是孩子知性教育的主要承擔者,並為家庭生活提供物質保障,同時在孩子眼中也較威嚴。

3、 注重培養孩子的求知慾和閱讀習慣。在中國的古代,父母從孩子很小時就引導他們閱讀四書五經等書。到了現代,很多父母會為孩子選擇《十萬個為什麼》、《少兒百科全書》等書籍來閱讀,激發他們的求知慾望。在美國,幼兒一定要聽一段故事才能入睡。此外,中美的准父母們還會在孩子出生之前給胎兒朗讀小故事作為胎教的一部分。這都體現了家長對於孩子閱讀習慣培養的重視。

4、 重視自身的示範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師,也是孩子的榜樣和模仿對象。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要比上萬句命令性的灌輸有效得多。

美麗人生 激情工作 http://www.kokojia.com/qinzizaojiao/video25773-2170.html這個鏈接裡面內容挺好的,有興趣的可以看看,說不定對你有所幫助。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新廣告法?
中國用於居住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只有 70 年,那 70 年之後怎麼辦?
錢寶網是個什麼樣的組織?

TAG:法律 | 道德 | 家庭教育 | 犯罪 | 葯家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