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徒是否必須遵循教皇的意志?
天主教在中世紀形成了等級森嚴的大一統的教會組織,而東正教和新教卻沒有這樣的模式。從理論上來說,教皇也應該是一個總主教(牧首),和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一樣。但是今天俄羅斯的東正教信徒並不認定君士坦丁堡普世牧首就是最高宗教領袖,但這並不妨礙他們自稱以及被人承認為東正教信徒。而新教當初裂教出來就是打著打破教廷壟斷的口號,因此新教不自認為是天主教徒。那麼今天依然自稱天主教徒的人,是否必然遵從教皇呢?換句話說,是否可以有天主教徒說:「我是天主教徒,但我和教皇沒關係?」「天主教」這個教派的判斷規則(也就是說其教義)是否必然包括「尊教皇為最高宗教統領」這一條?
這個問題嚴格來說應該分成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凡不與宗座共融的人是否還可以被合法的視為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的一部分;以及第二個問題:身為大公教會的一員,是否有義務遵循教宗的所有意志。
對於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根據《天主教法典》(Codex Iuris Canonici)的規定,羅馬教會主教享有主單獨賜給宗徒之長伯多祿的職位,此職位亦應傳遞於其繼承人,因此教宗為世界主教團的首領,基督的代表,普世教會在現世的牧人(Can 331)。這個教會在現世成立並組織成一個社團,奠定為天主教會,由伯多祿的繼位者(教宗)及與其共融之主教們所治理(§ 2, Can 204)。一個與天主教會圓滿共融的成員應滿足下列條件:在今世受過洗禮,在基督有形的結構內,以信德宣言,聖事,和教會的治理而團結在一起(Can 205)。
由此可見,與宗座共融為圓滿共融於天主教會之不可缺少的前提,也是天主教會「至一」(unam)神聖屬性的外在標誌。
對於第二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教宗意志的具體性質。對於教宗的教會治理行為,按天主教法典,教宗在普世教會內享有最高的、完全的、直接的職權,,且得經常自由行使之(Can 331),對教宗的判決和法令,不得上訴或訴願(§ 3, Can 333)。因此,身為大公教會的一員,有義務服從教宗的教會治理,以謙卑自下的態度服從長上合法的權威。
而對於教宗的屬靈訓導,根據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的決議,當教宗作為普世教會的牧人和教師,借著自聖伯多祿傳下來基督所賜予最高的的宗徒權威,在與全世界主教團的圓滿共融中,由聖伯多祿聖座上所發布的關於信仰或倫理訓導,由耶穌基督所預許的聖神庇佑下,享有永無謬誤的神恩,為普世教會所當信當行的信理。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大公教會的肢體有義務服從教宗的訓導。除此之外的教宗訓導,信徒得由其內心確信和良心要求自由選擇是否遵循之。首先,我們沒有"教皇",只有"教宗"。教宗被視為伯多祿的繼承人,其身份也是主教,並沒有更高一等。教會的重大決定都是開會決定的,不是教宗一個人說了算,其實教宗也並沒有你想的那樣,有多大權利。只是天主教這樣一個龐大的世界性團體,要統一要管理就需要這樣的結構。個人觀點是,我尊敬和愛戴我們的教宗,但我認為教宗更多的是作為教會發言人,是榜樣,而不是大權在握的人。
對於最高票回答是否定的 @Karolus Sericus
所有與羅馬教宗共融的教會都承認其作為聖伯多祿繼承人的身份在教會的首席權,宗主教(patriarch)在現代的教會內是東方禮特有的,他們有對於東方禮教會的一定自治權,除此之外跟西方禮的樞機主教的地位類似,東方禮的宗主教有參加教宗選舉權,也就是說東方禮的宗主教是能夠成為教宗的。所謂的平等是教會與教會之間的平等,即拉丁禮教會跟馬龍禮教會的地位是相等的,而教宗不光是拉丁禮的首席而是整個天主教會的首席另外,如果你去過東方禮的禮儀的話,在Eucharistic prayer裡面也會先說N. our pope,N. our patriarch,N. our bishop根據東方教會法典Code of Canons of the Eastern Churches(CCEO) 43: "The bishop of the Church of Rome, in whom resides the office (munus) given in special way by the Lord to Peter, first of the Apostles and to be transmitted to his successors, is head of the college of bishops, the Vicar of Christ and Pastor of the entire Church on earth; therefore, in virtue of his office (munus) he enjoys supreme, full, immediate and universal ordinary power in the Church which he can always freely exercise."宗座缺出論宗座缺出論是一種不承認召集第二次梵蒂岡會議的教宗若望二十三世以來,在梵蒂岡領導羅馬天主教教宗的理論。宗座從缺是天主教用語,指一位教宗逝世或退位後,在教宗選舉選出繼任者之前教宗職位的空缺狀態。宗座缺出論者認為,自1958年若望二十三世上台以來,該職位就一直空缺。總的來說,宗座缺出論者視自己為傳統天主徒,他們反對第二次梵蒂岡會議所推行的改革,以及允許用當地語言的彌撒儀式取代傳統的使用拉丁語的脫利騰彌撒。他們認為,在20世紀後半頁執掌梵蒂岡的人,推行了此類變革,因而都是異端。另一些傳統人士則承認自庇護十二世起的所有教宗,儘管他們個人採信了許多無恥的異教觀念,還仍然是真正的教宗,因為他們都沒有動用他們的教宗不能錯誤性(這種權利的動用十分罕見)來宣揚異端邪說,而所有的天主徒也都認為教宗不可能這麼做。宗座缺出論者的觀點部分基於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發布的教宗不能錯誤性決議。他們的理論是如果教宗宣揚異端,那麼他就不具備不能錯誤性,因而就稱不上是教宗了。另一方面,如果某個教宗接受了異端,即使沒有公開地承認,其地位亦將受到質疑。
偉大而正確的愛國會說:我們是天主教,但我們不服從那個教宗。
歷史上,愚昧而弱小的天主教徒服從教皇的意志,聰明而強大的天主教徒(君主,貴族)則廢立教皇。天主教徒只需按他自己認定的教規行事,無需服從教皇。" Catholicism"是一個希臘詞,「廣泛的普遍的; 包容一切的」,現在多叫「普世」的意思。1054年基督教大分裂,東邊自稱是正統的,西邊自稱是普世的。後來,這個詞就成為羅馬教皇領導下的教會名稱。現在翻譯為天主教,其實這個詞和天主沒有直接關係。宗教改革之後,很多新教徒指責羅馬教廷冒用大詞,他們也自稱Catholicism。如果有人自稱是Catholicism,他不見的是羅馬教廷那一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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