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既然不沾葷腥,那麼他們手指破了,會放到嘴裡吮吸嗎?吮吸了,又是否算破戒?
02-16
空氣中漂浮著大量的弓形蟲,吸入到肺里,人體自身的免疫力可以將他們殺死。
那麼呼吸是不是破戒。不管什麼材質的床墊褥子,少不得有幾隻蟎蟲。一屁股坐下去,弄死幾個也難保。
那睡覺,是不是又算破戒?出門曬太陽,紫外線會殺死毛孔里的細菌和表皮下的微生物。
那晒晒太陽,是不是又算破戒?什麼叫犯戒,什麼叫破戒。
湊夠了什麼條件算犯戒,達到什麼水平叫破戒。什麼在戒律里。什麼又不在戒律里。這個,要通過戒經戒本去學,而不是在這兒拍拍大腦袋瞎捉摸。
楊絳先生說,你最大的問題,就是讀書不多而想的太多……那這和尚要是牙齦出血可怎麼辦呢……
討論手指破了吸血是否破戒問題,需要明確葷腥的概念,以及了解佛教僧人受哪些戒律。葷腥一詞包含「葷」和「腥」兩個概念,葷是指具有特殊氣味、食用後能刺激慾望的植物,佛教中說的「五辛」就是的,蔥、蒜、韭菜等等。腥是指動物的肉。樓主提的問題應是就腥(肉)而言。在佛教中要想成為一名真正的僧人(僅就漢傳佛教而言),需要受三壇大戒。分別是沙彌戒(沙彌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這其中,沙彌戒和比丘戒都是依據四分律來受戒的,是上座部佛教法藏部的戒律,換句話說漢傳佛教受的比丘戒與南傳佛教的比丘戒是一樣的,都是小乘戒律。那麼,現今南傳佛教僧人對食肉並無特殊要求,可想而知比丘戒中是沒有關於不許食肉的戒條的。
菩薩戒是漢傳佛教獨有的戒律,是依據《梵網菩薩戒經》來受戒的,這部戒律是出家、在家都可以受的戒律,因此在家居士是可以閱讀的。
在梵網菩薩戒中,有明確的「不食肉」、「不食五辛」戒,是四十八輕戒之中的。原文如下:「 佛子,菩薩不食眾生之肉,夫食肉者,斷絕佛性慈悲種子,得無量罪,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故諸肉類不得飡食。若故意食,犯輕垢罪。佛子,菩薩不食五種辛物:大蒜、小蒜、青蔥、韭菜、興蕖。五種辛物,一切食中,不宜摻入。若故意食,犯輕垢罪。」這兩段原文都有這樣一句話「若故意食,犯輕垢罪」,那麼佛教僧人手指受傷吮吸止血,是故意食肉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所以不存在犯戒、破戒一說。
神邏輯,出家人應該被人放血,還必須放乾淨。身體不能有葷腥。。。。肝,肺的都必須掏空。。。。這是多大仇恨啊
素菜葷做,我覺得是破戒。
以後這種問題不要加「佛教」的標籤,有點兒無聊!
首先,葷是五葷,各有說法,大體是辛辣的蔬菜,生吃口臭熟吃發淫,所以修行人不吃。血和葷沒有關係。腥為肉類,佛教戒律本身並不說不能吃肉,但不能殺生,所以路上看到屍體可以吃,菜市場的肉可以吃(這個好像有爭議)。但自己買來活雞活魚殺了吃不行。漢傳佛教更進一步規定出家人不能吃肉,一方面漢族本來就有吃素的傳統,另一方面漢族農業發達還有豆製品,所以吃全素不會對施主產生很大的負擔知道了這一點,那出家人吸點血就不算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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