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有地方憲法,地方自治就會對聯邦忠誠;而中國不敢放開對地方的限制,害怕地方強大起來會威脅中央?

美國的州有自己的州憲法,州的最高行政長官是由地方的人民自己選出來的,而美國總統無權干預。州有自己的憲法,但其基本精神不與聯邦法律相違背。美國總統一般不干預州的事務。

而中國從古至今一直都是地方與中央的矛盾突出,中央一直都是想要完全控制地方,尤以宋朝為甚。

為什麼美國的政體可以允許州自治?美國的州有自己的憲法,可以自治?為什麼他們就沒有像「地方強大起來就會威脅中央」的想法呢?為什麼州自治就對聯邦忠誠呢?


其實有些本末倒置,美國是因為一開始州就很強大,聯邦成立是因為各州同意聯合才成立。所以真正的懷疑關係也是州不信任聯邦,而不是聯邦擔心州(當然聯邦也是擔心的)。看看同性戀通過之後反同州的反應吧,聯邦制國家和單一制國家真的沒法比的。

忠誠?你以為美國的禁槍爭議是怎麼來的,就是因為美國憲法規定了州民兵的「武裝權」!

根本沒有所謂個人的用槍權,美國憲法自始至終都只規定了各州有組織自己的民兵團並進行武裝的權力,而公民個人的用槍權不過是衍生出來的而已。(個人覺得就是扯淡扯出來了,類似的還有隱私權)。

說這個例子,就是說,美國各州在聯合的時候就一直想著如何防範聯邦政府侵犯州權,而用槍權的爭議在憲法層面其實就是州權和聯邦權的爭議。甚至包括同性戀婚姻,爭到最後,在憲法層面也要歸到州權和聯邦權的爭議,即州有沒有權利不理聯邦自己制定反同法案。

所以啊,州憲法本身就是個不願忠誠的產物。


簡單來說一個國家不能有兩個核心。最高決定權必須統一。

美國,中央是民眾選的,地方是民眾選的,最高主權實際上是一個。只要民眾沒有重大分歧,不會有大問題。

古代中國,中央是一人一姓的中央,地方是地頭蛇的地盤,中央各地方背後是各自的利益,本來沒有坐下來一起玩耍的基礎。

因此古代中國就必須從制度上確立這兩個權力誰代表最高主權?最後決定一般是看各自勢力。

所以作為最高主權的中央必須防止地方勢力增大,一旦增大地方就會變中央。努力壓制都不一定能保住中央的地位,更別說主動給地方放權了。

歸根結底,不能搞聯邦的原因在於中央和地方是兩個利益不同的政治實體,尖銳對立。


實際上拿古代中國地方和中央衝突舉例並不合適,中央是否會被地方推翻的唯一變數在於地方是否擁有自己的軍隊,顯然在當今強國中,是不會允許個人乃至地方擁有軍隊的,所以中央並不需要擔心地方分裂甚至獨立

然而,為何我國目前仍然使用中央集權而不像主流的地方自治呢?事實上,土地、人口達到世界前30的,可能僅有中國依然是中央集權的,即便是蘇聯鼎盛時期,其加盟共和國也都享有一定的自主權力

出現這一現象,我個人的理解來自於三方面:第一,參考黃仁宇先生的觀點,即中國相對惡劣的自然條件,特別是黃河、長江水患迫使中國必須採取中央集權,以統籌調度各地抗災賑災事宜,避免出現以鄰為壑的現象,舉例來說,黃河上中游五省頭上有一個治黃委員會統一管理黃河的治理、環保工作;第二,中央窮怕了,實際上建國初期我國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是分離的,地方財政自收自支,上繳比例並不大,這一後果是當時中央財政極其困難(這一困難燈塔國立國時也遇到,聯邦政府恨不得刻個蘿蔔章上班,最高院就擠在幾個角落裡辦公),後來強制性設定上繳比例,大大充盈了中央財庫(為江浙滬抹把淚),這一行為的後果就是地方窮得嚇人,最後紛紛走上賣地換錢的路數;第三,大青當年由弱到強靠的就是民國政府治下各種三不管地帶,你覺得它還會犯同樣的錯誤嗎?


怎麼沒有?只不過被格蘭特打出翔了


其實題主隨便找一本憲法學教材就基本上能對這個問題想通個大概了。之所以會有這個疑問,實際上就是沒分清「聯邦制」和「單一制」這兩種不同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題主問題中所提到的「地方自治」,是單一制國家才會有的說法,對於美國這樣的聯邦而言,它的程度遠遠超過地方自治。

而單一制和聯邦制的最主要區別,就是權力來源的截然相反。

單一制國家,是一部憲法,一套體系,自中央到地方層層壘架,形成自上而下的政權組織形態。國家大權統歸中央,地方政府是中央為治理國家所派出的分支,建制由中央設立,權責由中央賦予,是中央的小弟,或者說。。。是祖國母親的兒女。粗糙點說,地方本來什麼都沒有,一切都是中央給的。這個邏輯擴大一些呢,就是今天要是沒有祖國,某地什麼都不是之類的論調。

聯邦制截然相反,可以有多部憲法多套體系,權力首先在各聯邦成員手裡,聯邦政府反而是這些成員的同意下才得以出現並管理國家的,所以聯邦權力往往被法律明文授予,凡是沒有授予的就都是州的,背後的邏輯很明顯就是權力劃分上,以各州的權力保障為優先。這樣的體制下,聯邦不是兒子就不錯了還敢說自己是爹?

地方自治是單一制國家的央地分權產物,中國現在能跟地方自治夠上邊的是港澳(台),勉強算的是那幾個民族自治地方,其他的省那跟自治是八竿子打不著啊。

地方自治比較發達的,我推薦題主可以去了解一下日本,和美國與中國比較一下,就能發現它的不同。

先寫這麼多(╭???ω??)╭?


首先,美國的州憲法和州法是低於美國憲法和其他聯邦法律的,基本精神當然也是必須以不抵觸聯邦法律和美國憲法為前提。譬如說,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了美國公民合法擁有槍支的權利,那麼某個州的州憲法只能做到令本州之內的美國公民合法且「有限度」地擁有槍支,而不能禁槍。再極端一點說,某個州的議會發瘋打算修改州憲法中擁槍權利的條款,他們可以加上一條:本州居民必須每年為每一條槍繳500萬美元的稅。這個條款不違憲不違高位法,儘管如此,但是鐵定會被boycott到死。

其次,州府權力和權利有一部分是自動讓渡給聯邦政府的,比如軍事、外交等。

第三,州府和聯邦之間的責權以及分際一直是處於拉鋸戰狀態當中的,可以這麼說,南北戰爭很大程度上除了經濟原因之外,聯邦和州府之間的權力不明晰也是導火索之一。

第四,美國最高法院已經裁定過,任何一個州意圖分裂或獨立都是違憲的。前面有回答說「德獨」合法是錯誤的。

我一定要先把州政府在法律上的地位闡述清楚,因為這是回答題主問題的前提。

綜上所述,從法律角度來說,聯邦和州政府已經在高位法和低位法上明確了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譬如說,州政府可以擁有武裝力量,比如國民警衛隊以及州防衛隊,但是這些武裝力量在某種前提條件下,仍要服從於聯邦政府命令的。行政命令亦如是。

所謂聯邦不干預州行政,也僅僅是法律層面上的。但是在實際操作方面,由於絕大部分州行政部門都要依靠聯邦政府撥款,所以不受控制和干預是不可能的。

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權力劃分從法律層面上很清晰,可仍舊存在很多很多的灰色模糊地帶。美國的兩級政府談不上誰忠誠於誰,只有很簡單的是否違法這麼一個判斷標準。不違法,OK;違法了,用新法頂替舊法,過去的做法撤銷,按新法條重新來過。

說回到中國。

中國地方和中央一向是矛盾尖銳,題主這點說得很到位。矛盾焦點所在,就是法律層面的不清晰。秦始皇改封建為郡縣,就從根本上挖了地方和中央的大坑。封建制至少還有一個人身依附的維繫,郡縣制搞下來,不管是中唐還是晚清,很明顯,節度使或是總督想尊你中央就尊一把,不尊你中央不能也不敢動我地方大員。所謂的中央任免權,在強勢的地方大員面前就是一個屁,一句清君側就可以弄死一幫京官。晁錯牛吧?活著的時候照樣干不過地方大員(雖然乾死他的也是一幫姓劉的)。

中國的中央地方矛盾在於地方名義上於法無權,實際上中央政令又對地方沒有任何實質約束性。舉一個小例子,清政府打天平天國的時候,各省以鄰為壑是慣例,中央政府搞聯軍,地方大員不認,有的是法子推諉。這就從根本上造成了地方大員實權大,中央有辦法收拾你個人,卻動不了地方政府根基的尷尬狀態。

解放之後的我不談,談了又要被刪。

中國歷史上的中央地方對立和美國的聯邦與州政府矛盾不可同日而語,一個是責權法不清,一個是法責權法很清但是存在模糊操作地帶。


主要原因是西方有分封制的傳統。而中國自秦朝以來就是中央集權的國家,傳統上不會讓地方勢力過大。


謝邀。相對於中國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權威,美國地方政府已經威脅中央政府了,州長敢跟總統說"come and take it"。賦予各州自治權,中央政府是要承擔風險的。風險之一就是前述的中央權威受損,風險之二是各州的離心傾向,"德獨"口號是受憲法保護的喲。美國沒有很強的大一統的歷史傳統。

中央政府最大的實力是可以控制軍隊,州政府的國民警衛隊在國家軍隊面前,就是戰五渣。一旦國家憲法受到威脅,中央政府是要出動軍隊維護憲法權威的。你一定記得艾森豪威爾總統出動101空降師佔領小石城的故事。


題主如果把統治理解為:掌握權力用以剝削/管理被統治者,那麼現代的國家理論你是讀不懂的。

現代國家的原則是;人民既是被統治者,也是統治者,就是人民統治自己。

政府是代議制民主的一種形式,古代也有過實行直接民主的,現在的某些城市在一些問題上也仍然運用直接民主的方式進行決策。

民主的方式表明了,決定權/主權屬於人民。

美國的聯邦制以及德國、法國等國家的縱向分權理論,都是基於一個原則:人民用民主的方式來決定屬於自己的事物。也就是一個州的人民來決定屬於本州內的事物,而不是由其他州的人民或是全國人民來決定這個州的事物,也不是由一個州來決定其他州或是全國的事物。因為這樣會導致內部政治制衡的失效。

封建社會與現代民主社會存在著本質的主權歸屬不同,不能做類比。

補充一點:在軍隊制度方面,封建社會是效忠式的,而現代是職業化的。這一方面我了解的、以及掌握的資料很少,望有研究的知友能給予補充。


事實是美國州權一直在削,中央權力一直在增。

中國不過是很早就完成了這個過程。


美國現行的制度只適合現在鼎盛的時期,「世界頭號強國」的榮耀感讓地方和中央在「憲法」的名義下正常工作。一旦美國走下坡路,現行的中央和地方關係能否維持,是個大大的問號。


問題不成立。美國政府無權干預州?南北戰爭美國政府公然違憲入侵按照憲法有權脫離合眾國的南方各州。


美國的地方法是小國的法。美國不是一個國家,是幾十個小國組成的聯邦,隨時可以分家,理論上。中國一直是大一統原則,當然不搞地方法。從秦始皇開始。


因為 沒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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