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連載39-如何快速了解VOCs?

如何快速了解VOCs

VOCs

英文名稱: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什麼是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世界衛生組織(WHO)、歐盟、美國環保局(EPA)、中國,甚至我國各地市對VOCs皆有不同定義。

世界衛生組織:一般指熔點低於室溫而沸點在50~260℃之間的有機化合物的總稱。

歐盟:在20℃條件下,蒸氣壓大於0.01KPa的所有有機物。

美國環保局:除CO、CO2、H2CO3、金屬碳化物、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

中國:參與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規定的方法測量或核算確定的有機化合物。

為什麼總聽到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NMHC)或非甲烷總烴?

首先了解一下什麼叫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NMHC)或非甲烷總烴。

非甲烷總烴:採用規定的監測方法,檢測器有明顯響應的除甲烷外的碳氫化合物的總稱。由於甲烷(CH4)本身相對穩定,不會直接光化學反應。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NMHC)與甲烷不同,具有較大光化學活性,是形成光化學煙霧的前體物。所以一般我們所說的VOCs多指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且以NMHC為主的監測最為經濟有效。

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從哪來?

一般包括交通源、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

其中工業源包括:工藝尾氣、火炬非正常排放、儲罐排放氣、原料及產品裝卸、儲存、設備/機泵/閥門/法蘭等密封、檢維修過程等等。

為何要對VOCs廢氣進行治理?

1)損害人體某些器官,產生病變,甚至致癌。

2)與臭氧等發生光化學反應,產生光化學煙霧、霧霾、PM2.5的前體物。

3)某些VOCs易燃易爆,給企業帶來隱患。

4)國家十三五期間環保控制重點。

VOCs廢氣如何治理?

現階段VOCs的末端油氣治理及回收技術主要有回收法和破壞法:

回收技術包括:吸附、吸收、冷凝、膜技術。

破壞技術包括:熱氧化技術、生物降解、高級氧化、等離子體

國內外控制工藝市場佔有率比較:(數據來自清華大學)

下面介紹幾種主要技術方案:

1)脫硫及總烴濃度均化-催化氧化。

2)吸收-脫硫及總烴濃度均化-催化氧化。

3)冷凝-除霧-催化氧化

4)冷凝-蓄熱

如何選擇?以煉油廠舉幾個例子:

1)煉油廢氣中VOCs濃度小於10000~30000mg/m3,一般宜採用燃燒(氧化)破壞法處理,處理裝置包括催化氧化裝置、蓄熱燃燒(RTO)裝置、加熱爐、焚燒爐、鍋爐等;

2)煉油廢氣中VOCs濃度大於10000~30000mg/m3,宜優先採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離以及它們的組合工藝回收處理,處理後不能達標,可再採用燃燒(氧化)破壞法。

3)污水處理場均質罐、隔油池、氣浮池VOCs廢氣處理宜採用「預處理-催化氧化」或焚燒法處理。

4)當成品汽油、石腦油、煤油、柴油、溶劑油浮頂罐區排放氣需要治理時,可選用吸附、吸收等回收技術。

5)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等危險化學品浮頂罐區排放氣需要治理,宜採用預處理-燃燒(氧化)工藝

VOCs排放氣濃度達標要求

以下為國標要求,目前中國石化有最新要求,更加嚴格。

1)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120mg/m3;

2)苯的排放濃度≤4mg/m3;

3)甲苯的排放濃度≤15mg/m3;

4)二甲苯的排放濃度≤20mg/m3;

5)有機硫化物的排放濃度≤1 mg/m3;

6)硫化氫的排放濃度≤1mg/m3;

7)有機廢氣去除率≥97%

涉及到有關VOCs治理的有哪些國家相關政策文件、標準規範

在涉及到VOCs的治理時我們會去參考很多規範,多數往往不知從何下手或者不知道有哪些相關規範和國家政策,現將此部分內容做個匯總供大家參考:

國家各部門政策文件:

2010.05 國務院《關於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1.12國務院《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

2012.10.環保部《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工程項目》

2013.03.環保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2013.09.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13.12.工信部《石化和化學工業節能減排的指導意見》和環保部《城市大氣揮發性有機物化合物監測技術指南(試行)》(徵求意見稿)

2014.8.環保部《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源排放清單編製技術指南(試行)》

2014.12.環保部《石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

2015.6.財政部《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

2015.9.《大氣污染防治法》

2016.7.工信部《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

2016.12.國務院《「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國家、地方、行業標準規範及文件:

GB 31571-2015《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0-2015《石油煉製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0951-2007《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1902-2008《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31570-2015《石油煉製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DB 13-2322-2016《(河北現行)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

DB11/447-2015《煉油與石油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中國石化科[2017]104號《中國石化煉化企業VOCs綜合治理技術指南(試行)》

中國石化《石油化工儲運罐區VOCs治理項目油氣連通工藝實施方案及安全措施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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