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懷了別人的孩子怎麼辦?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能否離婚?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寶強在微博宣布離婚,稱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消息一出震驚整個娛樂圈。隨著事件快速發酵,眾多真假難辨的細節爆料不斷浮出水面,令人眼花繚亂。在這眼花繚亂的局面里,有一種猜測吸引了很多人的關注!有消息稱,王寶強兒子很可能不是他親生的,而可能是馬蓉和宋喆生的,不信看看王寶強兒子與宋喆的對比照,你會驚奇地發現其兒子與宋喆是多麼像啊!
王寶強距離真相也就差最後一步了,那就是做親子鑒定!無論這孩子姓王還是姓宋,關乎到孩子的事情人家也是不會公布出來的,但我們清楚的知道,要證明孩子的血緣關係,目前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親子鑒定了!相同情況的還有下面這位老兄。
【案例1】
浙江省衢州市開化縣馬金法庭的訴訟服務中心大廳,汪祥一怒氣沖沖的走進來並大喊道「我要離婚!」。去年夏天,汪祥的小女兒汪雨失蹤,鎮里的大家都有力的出力,能幫就幫。然而,最後只找到了小女孩早已腐爛多時的屍體,這個結果令汪全富悲痛欲絕。
10歲女兒失蹤不幸遇難
2016年6月30日,家住開化縣馬金鎮的10歲女孩汪雨從住處走失,家人苦尋無果之下,只能向當地公安求助。群眾也一起幫忙尋找,自發地在社交媒體上發起尋找汪雨的帖子。
屍檢結果令人訝異
汪祥、程梅仙於1995年結婚,生有兩女,其中小女兒就是汪雨。2011年,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大女兒隨父親汪祥生活,小女兒汪雨隨母親程梅仙生活。後來孩子失蹤,直到四個月後公安機關找到一具無名女屍,經鑒定,確認該屍體就是失蹤女孩汪雨,而她的生物學父母竟是程梅仙及其現任丈夫汪成功,與汪祥不存在血緣關係。
要求前妻賠償精神損失
一想到小女兒竟然不是自己親生的,前妻曾對自己不忠,汪祥氣炸了,一怒之下將程梅仙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賠償自己這些年的撫養費及精神損失費。
馬金法庭審理後認為,被告程梅仙所生之女汪雨與原告之間不存在親生血緣關係,原告對汪祥沒有法定撫養義務,故被告對原告在汪雨出生後所負擔的撫養費用應當予以返還。同時,被告程梅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違背夫妻之間相互忠實的義務,與婚外異性生育一女,侵害了原告的人格尊嚴;尤其是汪雨不幸死亡後,經過公安部門的屍體鑒定,原告才得知汪雨不是其親生女兒,而是被告與現任丈夫所生育,對原告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害,被告的行為存在明顯過錯,綜合被告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經濟能力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該院酌定由被告賠償原告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60000元。
汪祥贏了官司,卻輸了婚姻。小汪雨從出生起,也曾在自己懷中哭過、笑過、撒嬌過,高興地撲進懷中叫「爸爸」的情景還歷歷在目……
天穗律師事務所王幼柏律師提醒:
女方婚前懷孕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女方因通姦懷孕男方能否提出離婚的批複》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應該與婚後通姦行為加以區別,一般不能作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婚姻關係尚未建立,男女雙方之間還沒有產生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律義務。婚前性行為只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所以,對女方因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的情況,應當依照《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處理。即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我相信,是個人都不願意受到背叛,特別是背叛你的人是那個你曾經掏心掏肺去對待的人。沒有人想當王寶強和陳羽凡。
有個常讓人沉默的人生哲學問題:一個男孩向一個女孩挑釁,說我知道自己未來孩子姓什麼,你就不一定了,女孩說:我知道未來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你就不一定了…
愛情,本來就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難題。作為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務工作人員,見過太多太多的悲歡離合,無數的夫妻抵不過歲月的侵蝕,社會方方面面的誘惑,由兩情相悅海誓山盟最終轉瞬成空。
好吧,你告訴我,其實你是很愛這個女人的,除了死亡,你想不到任何和她分開的理由,但她現在卻有了別人的孩子,還要我給撫養費,我又不是「接盤俠」……
哥們兒,遇到這種情況該咋辦?也許,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想想。
如果出現在你面前的女人是一個離異的女人,帶著孩子,當你愛這個女人的時候,你是不是也要去愛這個孩子?又或者,這個女人在懷孕期間和你結婚的,你愛這個女人,你會怎麼做?
如果你們是因為愛情而結合的,無論她有沒有孩子或者帶著一群孩子,我相信你都會接納她。
【案例2】
有的愛像火,熱烈而又純粹,1993年5月,劉剛經人介紹和王琳墜入愛河,一年以後,如願走入婚姻殿堂。2000年4月,王琳生下一個可愛的兒子。兒子從出生起,就是劉剛和全家人的寶貝。然而,2005年,劉剛和王琳的婚姻走到盡頭,兩人甚至為爭奪兒子的撫養權鬧上法庭。7月,法院判二人解除婚姻關係,劉剛如願奪得兒子的撫養權。
之後的日子裡,劉剛既當爹又當媽,一個人把兒子拉扯大。到了2014年8月,劉剛發現兒子長得不像自己,懷疑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親子鑒定結果讓劉剛無法接受,他並不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他與前妻再次上法庭這一次他要求賠償9年的損失。
有的愛像山,穩重而又偉岸
王某沉默許久,最終還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我們離婚的事,等孩子懂事了,再告訴他。」妻子轉身走出法院,王某追上去,又叮囑了一句。8年的婚姻就這樣走到盡頭,王某有些傷感,他喃喃地說,「孩子,我一直想給你一個完整的家,但我已儘力了。」
可誰都想不到,早在兩年前,王某就已經知道了7歲的兒子不是親生。他之所以一再拒絕離婚,甚至死活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是因為自己「太愛孩子,不想讓他受傷害」。這樣的父愛,有些沉重,讓人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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