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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相愛的兩個人遇到了坎坷之後為什麼就會分開?

兩個人相愛,在一起不就是為了能夠一起面對未來的困難和坎坷嗎?不就是為了可以一起分享喜悅和痛苦嗎?人的一生本來就很辛苦,所以上天讓我們可以找到自己相愛的人一起努力,一起奮鬥……但是現實恰恰相反,那麼多的人在遇到困難的時候選擇分手,若是這樣,相愛已經失去了它的真諦了。試想兩個相愛的人,兩雙手,有什麼東西是創造不出來的呢?


兩個人之間也許互相喜歡,但從喜歡到願意共同面對生活還是有很長的一段距離的。

很多人都在夢想著天上掉下來一個和自己完全合適的人:同樣的興趣,同樣的價值觀。這個是可以的。但真實世界中問題的另一面很多人一開始都不會考慮到:相同的責任和負擔。那麼一旦講到責任和負擔,你的態度是什麼?願意和他/她共同生活,還是把他/她放棄掉再過自己的生活?

請讓我們先排除掉欺騙和控制狂的情況。那麼接下來結論就很簡單:保持生活軌跡不變總比改變自己容易,放棄永遠都比堅持容易。你選擇一條容易的路,自己總是很爽的,但其實是要你的愛人為你來買單。

  1. 這個時候有些人可能會說,原來決定分手的時候我才知道自己並不是真的喜歡他/她。我說,不是,那是因為你只想要得到你要的,卻想從愛人身上割掉那些你不要的。
  2. 這時有些人可能會說,我分手是因為我知道我爸爸媽媽不會接受他/她。我說,是啊,肯定是這樣,您不是來談戀愛的,是來把您自己的老人嫁出去的。
  3. 這時有些人可能會說,那不是我的錯,我早就給過他/她機會了,他/她做不到就說明他/她不愛我。我說,甩了他/她吧親!小小聲地說:這不能改變你是個自私鬼的事實。

最後摘抄一段 Linkin Park 的 Little things give you away 作為結束。原本這首歌是用來諷刺小布希政府在新奧爾良水災時的不作為,我改了一部分歌詞用來適應這個上下文。傷過沒傷過的,就當個笑話,隨便看看就好。

Hope decays,

Your promise disappears.

Wash it away,

As my effort wasnt there.

Dont want to reach for me, do you?

I mean nothing to you.

The little things give you away.

But now there will be no mistaking,

The heart is breaking.

All you ever wanted was someone to truly look up to you.

Straying in another country, I do.

All you ever wanted was someone to truly look up to you.

And twenty miles away, now, I do.

這個答案,滿意了么?


亦舒說 愛得不夠 借口多多


喜歡的時候,我們都會把對方完美化,這個完美化的過程是不自覺的,也不可逆轉。

但是多巴胺旺盛分泌的這三十個月,有些事決定了你們會不會一直走下去:

1,你是否能有覺知的接納,並且喜歡上那些在你意料之外,或者不符合你最初完美化映象的部分。 我說的有覺知,是指你在感受到某些對方的不那麼如你意的時候,你能清楚知道那是自己在完美化對方時埋下的期待。

2,逃避總是比面對輕鬆,當對方身上的出現的不如你意慢慢多了,你當然可以選擇逃避和放棄,但是這條界限的高低有你決定,真的是原則性問題不可接納么?還是自己太自私了?

3,小事情不接納和化解,總有一天會積累成大事,我見到兩個人分手,一半多都是因為小事的積累。

佛陀愛世人,是因為他毫無期待,純粹的接納世人的一切。

男人愛女人,必然也不是佛陀,但是這是做人的哲學。因為在愛情這件大事,在面對你最愛的人的時候,你都選擇了逃避和自私,其他事情,事業也好,面對家人也好,又怎可能有愛有責任?

當然人非聖賢,有些事確實積累到無法忍耐了,即便是自己修為不足,也需要分開了。

就如中醫所言,人會有失衡的時候,但是失衡未必會表現出病症。多數時候調和平衡就好了,但是真的有了腫瘤,該切還是只能先切掉。


人面對壓力的承受能力和反應不同。有的人可能會因為對感情的期望值比較高,當在感情上受到挫折之後更難以消化,於是選擇逃避。有的人可能會覺得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我導師和我說過一句話:想做成的事情總有辦法,不想做成的事情總有理由。

受用終生。


沒必要因為最終沒在一起,就對別人的感情下結論。

愛不愛,有多愛,十年之後再回首,只有當事人知道。

人生有很多因素,總是要面臨取捨的。

那些坎坷,或許只是把這個矛盾衝突取捨擺到當事人面前,或許亦幫助當事人明了了愛情相比其他東西的分量。不要說懦弱的人不配去愛,不要說卑鄙的人不配去愛,不要說自私的人不配去愛。或許他們只是沒有足夠的力量去支撐愛。或者說,「費盡心力去維護一段感情」,並不比「因不想全身心淪陷而退出」更高尚。

祝各位好聚好散。不要兩敗俱傷。


彼此之間相互依託的信任感,安全感的淡化


分手的原因很多,不一定是遇到困難了。還有的以為相互很喜歡或是相愛,相處一段之後才知道不是這麼回事。


只能說人和人的選擇是不一樣的,有的人放棄了會後悔,有的人會慶幸,何苦用別人的選擇來干擾你的內心呢


吻得到,愛不到。


因為發現了問題可是都解決不了,不如就算了吧,其實還是沒有那麼相愛。


《莊子·內篇·大宗師》: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感情的善變

挖空心思遮掩

誰能用真心

說抱歉


大家說的真的是很現實,對於人生,當我們面對選擇的時候,往往因為自己與生俱來的惰性和外界的誘惑,選擇讓自己更加好的方向。但是我們是人,在我們的心中,每個人至少都應該有自己的嚮往和終極理想吧。我覺得人應該就是向著自己鑫的夢想行走的,而不是在遇到選擇時選擇更加平坦的道路,在面對誘惑的時候,選擇讓自己墮落。所以我們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夢想而活的。而這一路上會有很多的坎坷和挫折,而在這個時候我們若是遇到相愛的人,就可以不再是一個人獨自奮鬥,可以兩個人互相取暖,一起努力加油,面對挫折與困難,能夠相濡以沫,一起在苦難中享受清貧的真摯,等到成功後,可以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悅……難道不應該是這樣子嗎?既然兩個人相愛,能夠在軀體上那麼親密,那麼肯定是相知的。古代的那些夫妻,有多少是戀愛而成的?他們往往都是媒妁之言,然後就過一輩子了。自然也不乏那些美好的詩句和美麗的傳說。其實現代人相對古代人已經幸福很多。可以自由戀愛,為什麼卻沒有去好好珍惜呢?難道說人本性就是貪婪的,只是原始動物的性慾披上一層文明的外衣?真的很不理解現實中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情侶在畢業時或者其它時候因為那些現實問題而分開。如果你還是一個孩子,沒有自主能力的時候還情有可原,但是當你已經踏上社會,自己生存的時候所有的選擇都是自己的。分開絕對是自己原因,或者說他們根本就不是相愛。現實中有太多的人追求著財富和生活。試想若是有人一次性給你1億,足以讓你這輩子淪為一個廢物,那樣你會很開心嗎?這一生原本就是享受奮鬥的艱苦,可享受收穫的喜悅的。恰好有另一半可以一起相伴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啊。那麼多人卻不珍惜……

或許我還不懂,或許我懂的時候才是真正的不懂了!!!


那我就說說我此時此刻的經歷吧。

十年前我跟他認識,那時候小,因為他是我好朋友的前男友所以一直不敢公開。我們一起在山上發獃,在河邊散步,一起養了一隻狗,甚至私奔。他帶我見過他所有的朋友,而我卻害怕身邊的任何一個人知道。一年之後我們因為吵架鬧的不可開交分開各自生活,他會偷偷的關注我的生活,我也是如此。

今年過年他發了一條簡訊約我出去見面,說只想解開心裡的結,我以為自己已經釋然,才第一次答應赴約。見到他的那一刻我以為自己已經全部釋懷的往事原來從來沒有放下過。那一天我們就接了吻,第二天我們就上了床,然後又在一起了。

以為事情就這樣美好的結束了嗎?當然不會。一個月以後我們得知他的前妻懷了他的孩子(是的,在我們分開的這十年他很年輕的就結婚並離婚,在我們見面的前一個月,他跟他是前妻發生了關係。也許很多人說他渣,我怨過,但是多少人以為自己這輩子都不會犯的愚蠢錯誤以為自己這輩子都不會跨越的道德底線卻就一小心就那樣發生了呢?我不怪他,打從心眼裡)。他的前妻想要生下來,因為她還愛他,想要留下這個寶寶。

儘管這樣我們還是很相愛。有多少愛人可以很坦然的說出我們很相愛的話呢,在我看來真的很少,我們看對方的每一個眼神都在傳達自己的愛,喜歡跟對方接吻擁抱深切的迷戀對方的身體,原來這才是做愛,彼此融化,只要在一起哪怕什麼都沒有做也有一種讓人心安的踏實感。

可是我退卻了,難道就說明我們愛的不夠深嗎?我的惻隱之心,讓我認為寶寶是無辜的,得有爸爸,因為我自己也許無法生育,對這個跟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寶寶說不出的心疼。他的前妻家庭條件不好,父母離異,懷孕沒有工作,他也許是她唯一想要依靠的人。我的恐懼,害怕自己無法處理這從未面對過的問題,害怕我們的愛情因為這樣的既定事實最後變成每天吵吵鬧鬧,害怕自己不夠大度無法包容他去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於是一次次作死的要離開要分手,他不停的留我,不斷的堅持,那個時候是我沒有堅持,不斷的徘徊,胡思亂想,責怪老天爺那麼愛開玩笑。我們分開,在一起,從來沒有停止過對對方的愛和想念,哪怕是彼此傷害的時候。

最後一次在他的孩子快要出生的時候,不斷的勸他回家看著孩子的出生,感受初為人父的喜悅,雖然我們的心情都不好受。我也不知道他希望孩子能有好的壞境所以把孩子接了過來,孩子離不開媽媽最後把前妻也接了過來分房睡。有時候給他打電話沒接到我就會想會不會是他前妻在旁邊不太方便所以大發脾氣說再也不要聯繫的話。

再見面的時候,就在前幾天,送完我承諾過的織的圍巾,他約我吃飯。吃飯前他前妻給我打電話,問我憑什麼給他送圍巾憑什麼和他吃飯,我竟無言以對。那頓飯就在我的淚水決堤當中結束。第二天他媽媽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他們已經復婚讓我不要干涉他的生活,說寶寶需要一個健全的家庭,我只能答應,儘管我不是第三者。我知道他媽媽也只是想留住自己的孫子。掛掉電話他在我的門外,寶寶需要上戶口需要結婚證,我們抱著大哭一場,那一刻我明白今天這種局面是我和他一手造成的,他的懦弱,他的受制於人,不想傷害誰,我的膽怯,我的任性,我的退卻讓我們錯過了之前每一個可以永遠在一起的機會。時間再也回不去,事情已經有百分之九十的機會無可挽回,那百分之十的奇蹟在我這個悲觀主義者看來也許永遠也不會發生。

這些天我們依然在一起,但是都知道等待我們的最大可能是什麼,就是兩個相愛的人會分開,像十年前那樣,像很多人那樣。我不會給他壓力也不會怪誰,他如果方便我們就一起吃吃飯晒晒太陽,坐在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儘管如此,現在依然感覺踏實,因為之前我們的作死,根本無法完全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無非就是這樣在一起,笑也好哭也好,都比天各一方要好。明年二月我就會離開。也許我們再也不會見面,也許我會換掉電話,也許我們會變成連對方的生死都無法知曉的愛人。

我們也可以任性,可以廝守一生,但是現在看到他前妻的狀況,我覺得一紙婚書真的不重要,能不能一起到老也不重要。比起這些此時此刻的愛更重要,哪怕別人在不理解也好。而比起我們的愛,更重要的是這個小寶寶能快樂健康的長大,擁有一個幸福的人生更重要。對於現在我的經歷閱歷和思維我只能想到這麼多也只能做到這麼多。他會變成我心裡的一根細刺,隨著時間的推移漸漸忘記它的存在,但是還是會隱隱作痛,直到死去。

希望我的這段經歷能對有困惑的人有一點幫助。


愛情的意義不在於兩個人在一起的形式,如果分開對彼此更好,那也是愛一個人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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