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白馬嘯西風》中「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如果放到現實生活中又會怎樣?
早上起床,內心頗不平靜,於是又讀了一遍金老的《白馬嘯西風》。說來大約有十多年沒有看過這部小說了,小時候看它從來沒有看懂過。 總體來說,《白馬嘯西風》的主旨在於那句《可蘭經》上面無法給出答案的問題:
「如果你深深愛著的人,卻深深的愛上了別人,有甚麽法子?」
我猜金老當年一定也是遇到了相似的困惑,聰明博學的哈卜拉姆沒有辦法解答,包羅萬有的「可蘭經」上也沒有答案,於是金老想要自己寫一部小說來試圖解答這個問題。為了解答這一問題,金老首先描寫了不同的人遇到這一問題的處理方式:
痴戀上官虹的史仲俊選擇自暴自棄,「性情大變」之後當了強盜,在大漠中再次遇到上官虹,仍然沒有放下自己的感情,他被自己的痴戀蒙蔽了雙眼,殺死了上官虹的丈夫李三,以為這樣就可以重新擁有上官虹。最終上官虹選擇與史仲俊同歸於盡。自私多疑的瓦耳拉齊得不到雅麗仙,選擇了毀掉她。他下毒殺死了心愛的人,並試圖殺掉全族的人。最終他自己的毒針折磨了一生,直到臨死之前,他仍然試圖用殺掉對方的方法留住唯一一個還肯真心待他陪在他身邊的人,然而最終卻仍不可得。金老是這樣描寫瓦爾拉齊臨終時的情景的:
瓦耳拉齊心想:「我手上半點力氣也沒有了,得慢慢的刺她,出手快了,她只要一推,我就再也刺她不到了。」毒針一寸一寸的向著她的面頰移近,相距只有兩尺,只有一尺了……李文秀絲毫不知道毒針離開自己已不過七八寸了,說道:「師父,阿曼的媽媽,很美麗嗎?」瓦耳拉齊心頭一震,說道:「阿曼的媽媽……雅麗仙……」突然間全身的力氣消失得無影無蹤,提起了的右手垂了下來,他一生之中,再也沒有力氣將右手提起來了。
我想瓦爾拉齊雖然毀掉了他得不到的那些美好,他一定也沒能通過這種方式求得內心的安寧。他的心應該就像他的身體一樣,一輩子都在經受著折磨,他用內力壓制著體內的毒素,也用意識壓抑著內心的痛苦。於是在李文秀無意間提起雅麗仙的時候,他才會「心頭一震」,被壓制的潛意識裡面的懊悔和痛苦一下子涌了出來,他再也沒有辦法再一次親手毀掉這個讓他體會到生命中最後的溫暖的姑娘。
溫柔的馬家駿選擇了陪伴。為了躲避師父的追殺他扮作了一個老人,在哈薩克部落裡面與李文秀相依為命,以爺爺的身份給予著李文秀無微不至的關心。他親眼看著李文秀愛上了蘇普,親眼看著蘇普愛上了阿曼。時日一天一天的過去,三個孩子給草原上的風吹得高了,給天山腳下的冰雪凍得長大了,會走路的花更加裊娜美麗,殺狼的小孩變成了英俊的青年,那草原上的天鈴鳥呢,也是唱得更加嬌柔動聽了。只是她唱得很少,只有在夜半無人的時候,獨自在蘇普殺過灰狼的小丘上唱一支歌兒。她沒一天忘記過這個兒時的遊伴,常常望到他和阿曼並騎出遊,有時,也聽到他倆互相對答,唱著情致纏綿的歌兒。
從後文中給出的線索來看,這三個孩子慢慢被風吹得高了,這風一吹就是十年。十年來我們看到了李文秀是如何默默得看著蘇普和阿曼一天天長大,然而若不是李文秀遇到了生命危險,也許馬家駿會以計爺爺的身份一直陪在李文秀身邊,那樣我們一輩子都不會知道馬家駿這十年來的辛苦,十年來如何以一個長輩的身份慢慢陪著女孩變成了少女。
也許每一個女孩都希望有這樣的一個男生陪伴,他在大多數時候表現得像一個長輩一樣的溫暖,他似乎無所不能,可以幫你解決所有的問題,當你在外面漂泊無依的時候,他永遠是你可以信賴的港灣。然而這樣的陪伴多數是自欺欺人的,馬家駿或許就是那自欺欺人的佼佼者。他用面具偽裝自己,直到臨死前才讓李文秀看到了自己的真面目。 我猜無數讀者也會像我這樣想,如果沒有發生後來的那些變故,如果李文秀可以在事情了解之後像馬家駿所期盼的那樣,倆人「回到了中原,咱們去江南住。咱們買一座莊子,四周種滿了楊柳桃花,一株間著一株,一到春天,紅的桃花,綠的楊柳,黑色的燕子在柳枝底下穿來穿去。阿秀,咱們再起一個大魚池,養滿了金魚,金色的、紅色的、白色的、黃色的,你一定會非常開心…再比這兒好得多了……」
事情是不是會有另一個結局。想像的事情是不會有答案的,但是金老最終還是給出了他心目中的答案:
白馬帶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馬已經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終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楊柳、桃花,有燕子、金魚……漢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儻瀟洒的少年……但這個美麗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國人那樣固執:「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
馬家駿愛的是那個驕傲固執的李文秀,這本身也就註定了他一定無法如願。所以這樣看來,馬家駿的結局也許反而是所有人中最好的:註定不能長久的陪伴,那就讓我盡我最後的力量再保護你一次。事實上聰明的馬家駿早就做出了這個選擇:他明知道李文秀已經跟他師父學了武功,如果繼續選擇在這裡陪伴李文秀就一定會被他師父找到。也許他自己也清楚自己不可能永遠以長輩的身份陪在李文秀的身邊,於是最終他獲得了解脫,我猜他也是幸福的。
題主的問題是:「如何理解《白馬嘯西風》中「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如果放到現實生活中又會怎樣」。那麼我首先回答前半部分:事實上這句話就是金老最終對於書上提出的問題,他在這本書中最終給出的解答。 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請允許我先暫時從《白馬嘯西風》這本書上扯開去,談一些別的事情。事實上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金老探討的已經不僅僅是愛情本身,更多的是一種對於自我存在的思考,即「當自我意識與客觀實在之間的矛盾無法調和時,我們應該怎樣存在」。這大概是每個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必須要面對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曾經被無數次思考,然後又被無數次推翻。李安在《卧虎藏龍》中塑造了李慕白和玉嬌龍兩個形象,分別象徵著極端的剋制和極端的放任,最後兩人的結局都走向了毀滅。儘管從東方道德評價的角度而言大多數人應該會更欣賞李慕白,從邏輯角度而言我不並認為兩者的作法有太大的區別。前者絲毫不給自我意識一點點的生存空間,事實上他在壓縮自我意識的同時,也給身邊的人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鎖,因此最終導致了自我意識的毀滅,也對他身邊的人造成了永久的傷害。而玉嬌龍完全放任自己的後果,最終導致的結果則是客觀世界中完全找不到膨脹的自我意識的容納之處,最終由於自我意識與客觀世界的強烈不和諧而自我毀滅。 通常來講,當矛盾不可調和時,處理方法一般是矛盾雙方中某一方做出讓步,或者雙方同時做出讓步。放在這裡的具體矛盾中就是:「要麼努力改變自己讓自己更適應客觀世界,要麼積極改變世界讓世界變得更符合自己的想像。」再具體到李文秀等人的愛情故事中就是「要麼努力讓自己不愛他,要麼努力讓他愛上我」。金老在這裡首先否定了後者,他連續使用三段愛情故事來證明強行改變客觀條件是不現實的,無論你選擇殺掉對方的愛人,還是選擇毀滅對方,還是選擇陪伴和等待,最終你都無力改變對方,也無法真正得到自我救贖。緊接著他又舉了大唐和高昌古國的例子,說明即使你可以用武力征服我,你可以奪走我的一切,可以在事實上佔有我,你也不可能真正得到我。也許是他自己經過了多次嘗試,現實深深的無力感讓他做出了這樣的判斷,於是在他筆下的主角李文秀做出了他當時理智中最希望自己可以做出的選擇:我不嘗試去改變什麼,而是接受。於是我們看到了一個和蘇普一起成長十年都不曾在蘇普面前出現的李文秀,看到了一個寧可讓蘇普認為自己死去都倔強不告訴蘇普自己就是小時候的那個阿秀的李姑娘。李文秀也曾在腦海中想像:「如果當年你知道了,就不會那樣狠狠的鞭打蘇普,一切就會不同了。可是,真的會不同嗎?就算蘇普小時候跟我做好朋友,他年紀大了之後,見到了阿曼,還是會愛上她的。人的心,真太奇怪了,我不懂。」
但是正如她自己給出的答案,她完全不相信客觀現實會因此而改變,因此她不做任何的努力,因為她從一開始就認定了現實無力被改變,一切努力都是徒勞的。
然而最能體現金老當年思想的矛盾之處的句子就出現了:「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現實的無力感讓他既放棄了改變客觀現實的努力(我們可以認為之前的三段感情故事以及高昌古國的故事都可以看做是他改變現實的失敗努力的象徵),他的驕傲又不允許他改變自己,於是她塑造了李文秀這樣一個角色,一個可以淡然承受這種不可調和矛盾,可以任自己騎著白馬在江南慢慢老去的姑娘。我猜每個遇到這種問題的人可能都期盼自己能有這樣一個強大的內心,可以容忍這樣的矛盾在心底慢慢消化掉。金老如是,我也如是。 然而金老不是李文秀,否則他不會寫下《白馬嘯西風》這部小說來寄託自己這樣的情感。然而我也不是李文秀,否則我不會早上起來蛋疼地看一遍《白馬嘯西風》,又蛋疼地在這裡寫下這麼長的一段東西。 然而沒有人是李文秀,內心強大如李慕白者,最終仍然逃不脫毀滅的結局。好在生活還是可以繼續,金老之後又多次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思考。比如他描寫了天龍八部裡面的眾生相,又描寫了帶著遺憾隱居的令狐沖。金老寫下《鹿鼎記》之後封筆不寫,我猜他也許是找到了答案。像韋小寶那樣嬉皮笑臉地認真面對人生,面對各種困難都不退縮,死纏爛打最終一步一步地完成了自己的目標,而且還讓身邊的人都能過得幸福。我猜這也許是金老對於這個最後的回答,這也是我給題主(以及我自己)的後半句話的答案吧!
「如果你深深愛著的人,卻深深地愛上了別人,有什麼法子?」
《白馬嘯西風》里,有關這個問題的思考貫穿了全書。
史仲俊於上官虹,瓦爾拉齊於雅麗仙,馬家駿於李文秀,少年蘇普於李文秀,以及身為主人公的,李文秀於蘇普,從開篇到結局,都是一對又一對的「求不得」。
史仲俊苦等十餘載,終於找準時機幹掉情敵,不料被上官虹恨之入骨,只想與之同歸於盡。 瓦爾拉齊偏執多疑,得不到的就一定要毀掉。 馬家駿抵抗著內心深深的恐懼與師父瓦爾拉齊同歸於盡,只為護所愛周全,即使她深陷險境是為了救她愛的人……「那麼我也一起去。」
「這件事快完結了,完結之後,我要回中原去了。阿秀,你和我一起回去嗎?」 「回到了中原,咱們去江南住。咱們買一座莊子,四周種滿了楊柳桃花,一株間著一株,一到春天,紅的桃花,綠的楊柳,黑色的燕子在柳枝底下穿來穿去,還有許許多多別的花兒。阿秀,咱們再起一個大魚池,要養滿金魚,金色的、紅色的、白色的、黃色的,你一定會非常開心……」「阿秀,你獨自回去吧,以後……以後可得小心,計爺爺,計爺爺不能照顧你了……」
忍不住老淚縱橫,快忘了他一直在冒充八旬老人欺騙無知幼女……
? 我今天想說的還是兩個領銜主演。哦不,主角。
少年的蘇普被李文秀有些傻氣的善心吸引,陪著她一起做古怪而可笑的事,將兩人第一次獵下的狼皮贈與,以哈薩克男性的方式表明心意,父親的毒打也沒能使他屈服。他看到自己用來表明心意的狼皮出現在阿曼賬外,便跑到殺狼的小丘連守了兩天,想找李文秀問明答案,未果。第三天終於鼓起勇氣去到李文秀住處,親耳聽到拒絕的話語後悵惘而歸,而後慢慢接受並深愛上愛慕自己的阿曼。
很多人覺得恨死蘇普了。李文秀深愛著他,而他卻那麼輕易的變心,而後愛上了別人。其實我反而不這麼覺得。在我看來,蘇普反而是最接近現實里少女們愛慕過的少年的樣子:年少時也有過頑劣的天性,以捉小鳥之類舉動為遊戲,不知何為自由和善心;也會大肆炫耀自己的長處以為自豪,展現男孩子天性里的驕傲;也會為了保護心愛的女孩沖向危險,明知會受傷會害怕也依然奮不顧身;外界的威脅和權威勢力的脅迫也不能令其改變愛意,遭到拒絕後也一定要固執地要一個答案。他為他的愛情主動過,付出過也努力過,在被明確拒絕後能夠做到「我喜歡你,但是我尊重你的決定」,也沒有死鑽牛角尖為這段得不到的愛意耿耿於懷,而是選擇放下並試著接受愛慕著自己的人,擁有新的愛情後便把年少時的情感轉化為友情,將心中那個漢人女孩轉化成幼時最好的玩伴,不避諱舊人,不傷害現任。
? 我想到了一句詩,「我為將新歡視為初戀向舊愛致歉」。有點厚顏無恥,但這種面對愛情的態度,未嘗不是愛情里的最優策略。比起永遠活在愛而不得的惆悵里憋到抑鬱,倒不如愛的時候努力去愛,離開的時候瀟洒擁抱新生活。畢竟,你願意你的痴情少年,心裡永遠放不下他愛而不得的少女嗎?再說李文秀。
名字文弱秀氣,性情寡淡,身世之慘也能在金庸小說里名列前茅。
她美貌,善良,有著動聽歌喉,卻唯獨不被作者偏愛。與蘇普相愛是她一生里最快樂的時光,而她剛剛明確這愛意便不得不親手終止這快樂。面對蘇普父親對漢人的憎惡,她唯有逃避。
第一遍看的時候,覺得她挺懦弱的,腦子裡揮之不去是任盈盈的毒辣,黃蓉的智計,以及趙敏的「我偏要勉強」。仔細想想,不禁心酸。
任盈盈為什麼敢於追求幸福?黃蓉為什麼敢於任性妄為?趙敏為什麼敢於奪回所愛?一個是黑幫二代,標準白富美,背後有任我行和整個日月神教;一個是富二代,同樣的標準白富美,背後有黃藥師和整個桃花島;一個是官二代,同樣的白富美,還是郡主,背後有整個汝陽王府。再看李文秀,她真的是一無所有啊!只有一個非親非故的計爺爺收養了她。她們之所以敢,是因為無所畏懼,有背景,有底氣;而年幼孤苦無依的李文秀,除了逃避,也真的別無選擇了呀。而對於一個年少的女孩子,在一無所有的時候將唯一帶給她快樂的愛情掩藏在心底,拱手讓人,這勇氣並不輸趙姑娘那一句「我偏要勉強」啊!
成年之後,李文秀是為這段愛情努力過的。
-「這故事很好。說這故事的,就是給你地圖手帕的小姑娘么?她死了么?」
「你還記得她么?」 -「自然記得。那怎麼會忘記?」 -「你怎麼不去瞧瞧她的墳墓?」-「對!等我們殺了那批強盜,我要那賣酒的老漢人帶我去瞧瞧。」
-「要是那墳墓上也裂開了一條大縫,你會不會跳進去?」 -「那是故事中說的,不會真的是這樣。」 -「如果那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的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墳上真的裂開了一條大縫,你肯跳進墳去,永遠陪她么?」- 「不。那個小姑娘只是我小時的好朋友。這一生一世,我是要陪阿曼的。」……
-「從前,我常常去捉天鈴鳥來玩,玩完之後就弄死了。但那個小女孩很喜歡天鈴鳥,送了一隻玉鐲子給我,叫我放了鳥兒。從此我不再捉了,只聽天鈴鳥在半夜裡唱歌。你們聽,唱得多好!」
-「那隻玉鐲子呢,你帶在身邊么?」-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早就打碎了,不見了。」……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早就打碎了,不見了。是鐲子,還是愛情呢?
?李文秀到底是愛情里最原本的樣子,傻氣而善良。「師父,你得不到心愛的人,就將她殺死。我得不到心愛的人,卻不忍心讓他給人殺了。」
說到底,李文秀和計爺爺互相看不透對方的想法,不過是因為,他們對於開頭那個問題的答案是一樣的:「我得不到我心愛的人,也不忍心讓他給人殺了,哪怕他身陷險境,是為了他所愛著的人。 」他們的愛太珍貴,太沉重,所以馬家駿的結局註定是在愛里死去,李文秀也註定是固執的孑立著,「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
? 我們都以為自己是李文秀,會執拗的在一段愛情里撞破南牆,頭破血流。可我們也真的做不到如她一般愛一個人,在終於看清「他不愛我」的現實後,依舊傻氣而善良的愛著,付出著,以他不知道的方式不計回報的赴湯蹈火,不顧一切。事實上我們更擅長在愛里計較著付出與回報,在不斷的甜膩與爭吵,愛與不愛之間,以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打法披荊斬棘,自以為愛到深處,實則傷人傷己。 所以,我更希望你可以在愛里活成蘇普的樣子,愛的時候儘力去愛,不愛了就轉身離開,不要困在以愛為名的囹圄里,惆悵一生。本來不知道說什麼,結果看到幾個回答竟然是賤人就是矯情?心裡真的有點難過,什麼時候開始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已經變成作了?這世間的愛雖然不是人人都如一見楊過誤終生那麼激烈,但當我們看見有人仍然選擇自己愛的,不將就的過一生,不是應該抱有一份尊重和佩服嗎?畢竟我們都是生活的懦夫,不能去追求一生所愛,是我們可悲,不是別人矯情
《白馬嘯西風》 那都是極好極好的,只是我不喜歡。 只有那些能看得清自己的,才會看得這麼淡。 初時我不太喜歡這部小說,風格不對口味,但是後來漸被她的純粹、純情給打動。 喜歡一個人而沒法說的故事啊。直到年歲過去,輕輕嘆息。 用師傅的行舉告訴我們,愛不是佔有,是給予。 用計爺爺的行舉告訴我們,愛是等待和堅持。 你愛的人不愛你,愛你的人你不愛,這本來就沒有辦法,只是我們不得不向現實妥協。有人說《神鵰》是金庸寫的情書,那麼我覺得《白馬》則是一首情詩。詩歌喜歡那些寬闊的風景,沙漠、密林、草原…… 我不求成為這樣偉大的人,但至少也該是能為自己負責任,為他人負責任的人。
江南很美,其實我們大都喜歡。。江南有春雨,有楊柳,有河船,有美麗的少女……
但這世界絕不只有一種美。 就像我嚮往的大山,而那裡的人們嚮往城市,同樣的嚮往。只是我嚮往的大山,卻不知在人世有無。 但願我們能鍾情所愛,祝福我們的所愛吧。那個生自江南,長在大漠的姑娘啊。相信會有一個合適的人會去愛她。」江南的楊柳,已抽出嫩芽了,阿秀,你獨自回去吧,以後……以後可得小心。「
阿秀命運坎坷,缺安全感,看似涼薄其實是種自我保護機智。一旦動情,為情所困難抽身。誰不曾年少呢。
少女心事,人心很奇怪啊,那個躲在板門後掩面哭泣的少女。可曾想過之後,萬般非吾屬,白馬嘯西風。以後,可得小心啊。
但阿秀也會長大成長,會遇見更多的人。人生中,不僅僅是白馬嘯西風的。我從小生活在邊境,和俄羅斯只有一江之隔,坐船隻用十分鐘。老毛子來我們這,護照都不用辦。
蘇聯解體後,俄羅斯輕工業崩潰,吃的用的都很貴,一瓶啤酒大幾十,一頓烤鴨幾千盧布。
所以他們來我們這裡吃、喝、生活。我們家鄉,經常能看到滿大街的、散發著羊肉串味的毛子毛妹。
他們拎著瓶啤酒逛街,談笑自若、邊走邊喝。
而且大多會點中文,就像路邊擺地攤的大媽多少會點俄語。
一次我看到,俄羅斯大叔和擺攤大媽對罵
擺攤大媽大罵「幺巴特瓦幺瑪齊!巴少,納戶噫!」
俄羅斯大叔張口,回一句「你媽逼」。
數十年來,兩岸人民就這麼庸俗而和諧的共存著
猶如相處了半輩子的老夫老妻,彼此沒有一絲絲的保留與神秘。
所以我從小就不理解,為什麼好多人總說歐美人長得好看,
高鼻深目滿身毛的配置,我實在是看膩了,沒有一絲絲「異域風情」的神秘美感。
中國女生漆黑的眼珠、柔亮的黑髮、細膩的皮膚、可軟萌可傲嬌可摳腳的個性,比千篇一律金髮碧眼大波浪,多了太多的內涵和韻味。
好多中國小伙喜歡大洋馬、喜歡烏克蘭美女
在我眼裡,那些美女和我家樓下200斤的蘇聯大媽並無區別,可能後者好客,還能高興地給跟你分享一盤草莓烤甜餅。
這個審美習慣,影響到我的方方面面,包括生活,包括學習。
觀摩、學習各類影視作品時,總是不自覺的避過西方的優秀作品
這讓我變得狹隘。
在各大教學網站,我把眼界局限在了亞洲圖區、亞洲五碼,
而歐美自拍、歐美貼圖、歐美資源這樣更大的世界,我是從來不看的。
隨之而來,我的知識面,就相當的狹窄。
而這些經過實踐洗禮檢驗的、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作品和演員,我看了一律無感,甚至覺得非常無聊
我只能說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歡。
(完)
這是我最喜歡的金庸小說里最喜歡的一句話。
金庸筆下絕大部分的愛情都站在無數女人的屍體之上。我們開始列舉下-飛狐外傳,胡斐的愛情站在程靈素的屍體上。
-雪山飛狐里,苗人鳳的愛情最終換來了南蘭的屍體
-連城訣里,狄雲和水笙的愛情前躺下了整個武林。
-天龍八部里的愛情更變態,能死的全死絕了,就剩下小和尚和夢姑算是終成眷屬,可是他爹娘的屍體他卻逃不掉。
-射鵰英雄傳里,郭靖的愛情犧牲了華箏。
-白馬嘯西風裡蘇普的愛情站在李文秀的愛情屍體上。
鹿鼎記特例,我們最終說。
-笑傲江湖裡,令狐沖的愛情犧牲了藍鳳凰和儀琳。
-書劍恩仇錄,陳家洛的愛情犧牲了香香公主,犧牲了霍青桐。金庸的第一部小說奠定了日後的所有寫作脈絡。-神鵰俠侶,楊過的愛情犧牲了書里所有的妹子,到最後還拉上郭襄墊背。
-俠客行里,看上去石破天沒犧牲任何人,不過史婆婆和丁不四,石莊主和梅素馨,終究還是犧牲了。
-倚天屠龍記里大渣男張無忌,唉!還我的小昭!
-碧血劍里,夏雪宜不也犧牲了何紅葯么?袁承志舍了阿九。
-鴛鴦刀總算是個完美短篇,稍後詳解。
除了鹿鼎記和鴛鴦刀,金庸其它小說中的愛情都只是看上去美好,如果用代入,那麼祈禱你一定要是主角而不能做那個炮灰。金庸寫愛情,感性理性結合的極好。在我看來,他的愛情觀非常鮮明,愛是自私。因愛故生憂,因愛故生怖。那麼鴛鴦刀為什麼是特例呢?蕭半和的舉動是自宮做太監。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愛情是一種自私的行為,而得不到愛情回應的人呢?也是自私。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就是不喜歡。我就是不管你喜歡的是不是阿曼,我就願意等你。我不管你是不是有小龍女,這輩子我就等你。最終勘破的人都只有出家這一條路,儀琳,袁紫衣,郭襄他們都是這樣的。遠離愛這個東西,無憂無怖。為什麼說鹿鼎記是特例,韋小寶的愛情大美滿,所有金迷都知道這已經是金大俠舉重若輕的揮灑之作,談民族大義卻將其融入市井小民,它的整個高度不再是著眼於某些主角而是整個國家民族高度,自然不會去計較愛情,相對於民族大義、個人愛情太渺小,所以這部是特例。不妥協於他人,不妥協於世界,不妥協與內心。
算是一種固執吧,一種出自本心的固執,以前沒覺得《白馬嘯西風》有多好看,直到最近再翻來看時,心中更有幾多無奈與惆悵,放到現實里,我們大多數人只怕難以永遠這樣的固執下去,我們中幸運的人成了蘇普,阿曼,我們中無辜的人成了雅麗仙,車爾庫,我們中執拗的人成了史仲俊,瓦爾拉齊,我們中溫柔的人成了計老人,但我們中鮮有李文秀,想來或許是塵世滄桑路漫漫,從此只當陌路人罷。
人這一輩子 不就是輸在偏偏兩個字上
偏偏喜歡
偏偏不喜歡偏偏可以
偏偏不可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喜歡金庸的電視劇,看了各個版本的電視,也試圖把金庸的小說全部讀完,可惜的是唯一一部看完且深深映在腦海里的是《白馬嘯西風》,這部幾乎沒有電視劇改編結局不盡如人意的小說。大概感情里,兩情相悅是小概率事件,而更多的是一廂情願。可是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在嘗試未果之後放手,難道不比將就一個不那麼愛的人,更無愧於心嘛?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如果你深愛著的人,卻深深愛上了別人,有什麼法子?2017.10.22 ZSH
都寫了這麼明白了,閱讀理解還不會嗎?
林俊傑回答你就是 你的心有一道牆
這個答案,小到可以放在年青人的愛情觀里,大到可以放在國家政治層面。比如現在就有很多不理解:為啥我們現在這麼強大,而那XXX卻不肯回歸呢?
高一,第一次月考,我第一,有個男孩子第二;後來期中考試,他第二,我第三。倆人在期中考試前都立下豪言壯語要拿第一的,結果都不是。倆人都不服氣,打賭下次拿第一。
後來,我倆都沒拿過第一,但是平時老是爭鋒相對之後,反而慢慢開始聊起生活瑣事,比如他說他最喜歡的動畫片是《美女與野獸》;比如他說講過的話一定要算數;比如他說一定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不要推卸責任;比如他說大部分人不會遇見滿分的愛人。後來很多很多的瑣事,有我因為年少無知錯過他伸出來的牽手,有因為我的敏感自卑錯過他的心意表白。有因為倆人都任性都把關心的本意惡狠狠表現出來,有因為倆人緊張而把本來應該很開心的談話聊的僵硬。那時候倆人都在一步步往回縮吧,所以突然有一天就連說話都覺得辛苦,他堅決表示不如當做不識吧,我嘴硬說無所謂。直到有一次開開心心去爬山,那是第一次爬山,爬到山頂很開心,好像告訴他,打了三四次電話他都掛掉,聽到那邊嘟嘟聲之後傳來的「您所撥打的電話正忙」,才願意相信,真的再也回不去。直到發展到上下樓梯上都只能低頭當做沒看見,即使內心難過到要死。找各種理由去他們班門口,只為看一眼他的背影。
中間他休學,我打聽不出來消息。後來高考後,他母親跟我通電話,希望我能陪他復讀。高考的成績走211沒問題,但是我願意陪他復讀。跟父母聊,覺得高考成績不理想想復讀。父母覺得我這麼嬌氣根本沒辦法承受復讀的壓力,直接把我送外省親戚家讓我自己好好考慮。我當時只想見到他,跟他好好談一次,他不願意,只有他媽媽跟我聯繫。
8月初,我生日,從臨省回來,還是想見他,他媽媽說依舊不願意見我,讓我去讀大學吧。兩三天沒睡覺,關在房間里看以前倆人穿過的小紙條,看倆人以前發過的簡訊,想點點滴滴的過往。然後收拾行李準備讀大學。
後來換了手機換了號碼,也沒有存他媽媽的手機號碼。高中所有我能聯繫上的同學,都沒有他的聯繫方式,高中班主任也調往外地。他呀,徹底從我的生活中消失。
大一大二的時候整個人有點陰鬱,就是見了別人都會問我為什麼看起來總是不開心,笑起來也是覺得有心事那種,我不知道原因,我那兩年根本記不起來他,一點都記不起來他。認識了很多很有趣的新朋友,有過很多值得開懷大笑的時光,只是不知道缺了什麼。
大一大二試著去談戀愛,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對我很好,人很很好,又帥氣又陽光,笑起來能溫暖整個世界。是我一直心心念念喜歡的男孩子類型啊。可是沒辦法,一起去圖書館,一起去吃飯看電影,一起去逛操場,可是這完全不是我要的樣子,我想要什麼樣子呢?我不知道。
大三大四,很忙碌。高考後表白的一個高中同學還是鍥而不捨地喜歡著我。感謝他對我的喜歡,但是我沒有他想像的那麼好。對他真的很抱歉。現在很久沒聯繫了。因為有一次他問我為什麼不接受他,我說不知道。他說:「你忘不了的那個人,或許早早就喜歡上別人,或許已經準備結婚,你現在這樣,值得嗎?」
我不知道值不值得,我也不知道那個人現在什麼樣子的狀態,有沒有相愛的人,過得是否幸福。
現在在距離我們高中母校很遠很遠的城市實習,7月份畢業後就開始正式留在這所城市了。這個距離,真的很遠很遠吧,遠的兩個人應該沒交集了吧。現在想一想,高考完,他應該也是知道以我的嬌氣,再來一年難有勝算吧,所以他堅決放手。知道我見到他肯定誰都不顧選擇跟他一起複讀,所以不願意見我的吧。
這裡的男孩子白白凈凈,笑起來陽光燦爛,真好。
我想,我還是會像喜歡他一樣,喜歡上別人的吧。
通讀全篇 蘇普和阿曼是唯一善終的感情。李文秀也想過 如果當初沒有撮合蘇普和阿曼 結局會不會不一樣?讀到結尾 這個美麗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國人那樣固執:"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反而讀出一種無奈的味道。我喜歡 我樂意 可又能怎麼樣呢。最好的解讀莫過於金庸那句話:"如果當年你知道了 就不會那樣狠狠的鞭打蘇普 一切就會不同了。可是 真的會不同嗎?就算蘇普小時候跟我做好朋友 他年紀大了之後 見到了阿曼還是會愛上她的。人的心 真太奇怪了 我不懂。"
先不談感情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曾用這段話作為自己的簽名
對於我不喜歡的東西完全不爭取
後來後來 錯過了很多東西 等到幾年後開始醒悟
那些很好很好的東西 自己應該拿到手
只是有需要地拿就行
而到了後來 越來越過得像個人 才發現 那些很好很好的東西 我也都喜歡
一個字 作無非是回憶不再 有時候我在想你是在懷念那個人還是那段回憶呢其實是回憶吧和秒速五厘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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