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國家發明專利老師要求掛名,我該怎麼做?

我有正申請一項國家發明專利,學院一位負責專利事務的老師提出想給她的老公掛名,下面是具體的背景信息:

1、這位女老師想給她老公掛名以晉職稱為目的

2、我和這位老師的關係還可以,並且這位老師負責我們學院的各種比賽、競賽和專利事宜,我每周都會和她接觸,以後接觸的機會也會很多,必須要和她搞好關係,不然以後各種方面都會阻力山大

3、我這項發明專利應用於土木工程結構,預期有較大的潛在收益,我當然不想和這位老師的老公共享

4、從法律角度,如果我和這位老師的老公簽署協議(專利權歸我)是否違法?法律是否承認並支持我?

5、如果我不和這位老師的老公簽署協議,而是通過電話錄音(記錄專利權在我,他只是想掛名的事實),以後是否可以得到法律支持?承認我的專利權?

6、我怎麼做才能使自己的損失最小?我可以要求這位老師的老公承擔專利年費么?這樣做是否等於間接承認了他的專利權?


看了你的描述,不太清楚你這個專利申請是否為職務發明。

最好是婉言拒絕,因為考慮到將來的收益(假設),風險挺大,一旦發生糾紛也很牽扯精力。終究是塊心病。

如果婉言拒絕不可行,你得知道這裡面的風險。

根據法律的要求,如果是「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毫無疑問應為職務發明創造;如果是部分「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則依雙方的約定而確定權屬,無約定則應視具體情況、依照各自貢獻而定權屬。

一般來說,本校師生主要利用學校實驗室完成的發明創造均應視為職務發明;如未利用學校實驗、器材條件,自行作出發明創造,所作發明又非執行學校任務,則應為非職務發明。而且實踐中有些學校會規定申請非職務發明需事先申報學校批准,否則以違紀論。

假設是職務發明(我猜想應是)

申請人依法必須是僱主或者所在單位,也就是你們學校;既不能是你,也不能是她老公,你只能作為發明人出現在專利文件及將來的專利證書上。即使你現在瞞著學校作為申請人申請了專利,將來授權以後如果產生經濟效益,學校也有權向法院主張專利權應歸屬於學校,屆時必然產生糾紛。

如果此申請實際僅你一個發明人,你當然可以添加他作為共同發明人(是否違反你校規定不論,至少在法律上並沒有問題,相當於饋贈);問題在於,將來如有經濟效益該如何分配?

對於職務發明,依照專利法規定,授權後,單位應當對發明人給予獎勵,而且將來實施或轉讓後產生效益,還需要向發明人支付報酬。一般學校都有類似的獎勵和報酬規定,我不清楚你們學校是怎麼規定的。如果有規定,就按規定來執行;如果沒有規定,就得按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比例和金額來支付。

問題是,學校如何確定這筆錢(獎勵沒多少錢,主要是報酬)該怎麼分配,是直接支付給第一發明人也就是你、讓你去分配呢,還是平分?這點你得先去了解清楚。和論文作者不同,在法律上,一旦署名,第一發明人和第二發明人在權益上並無差別。

學校分配方式的區別在於,如果是由你分配報酬,則將來的主動權在於你;如果由學校直接分配,則主動權在於他。

無論學校怎麼分配,你和他都得事先簽署一個協議,確定實際分配比例。這個協議,如果形式上無瑕疵,又有其他輔助證據(後面會提到),法律上是有效的,比如他承認你是真正的發明人,並放棄所有的報酬和獎勵。錄音之類的證據也勉強可以一用,但最好還是書面吧,我想對方也會同意的。

假設是非職務發明

那麼申請人當然應該是你,最好別並列了,因為授權以後轉讓之類的手續,你都得找他簽字,很麻煩。你和他可以同為發明人。此時,專利授權後,在法律上你有向他支付獎勵和報酬的義務,所以你得先和他簽好協議,內容同上。

無論哪種方式,一旦你決定讓他成為掛名的發明人,除了簽訂協議以外,最最關鍵的是,你現在得把發明過程中所有的實驗資料、圖紙、數據統統保留好,以作為將來萬一發生糾紛時的呈堂證據,證明你是真正的發明人。

另外一點,如果有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打算,最好別把無關的人列入發明人,因為國外對此的審查更嚴格,所以風險又放大了。


我只想說一句:體制內好麻煩。

補充一下吧。

你說的是加她老公為發明人還是加她老公為專利權人。

如果是加專利權人,就婉言拒絕吧,別給自己日後找事。

如果是加發明人,無論專利權人為你自己或者學校,隨便加吧,無所謂,反正權利跟她老公無關。


我的理解是,你不必糾結於專利本身的所屬,只需要讓對方簽協議自願放棄通過專利獲得的收益即可。


1.確認申請人是誰?

2.確認婉拒後的 對你的工作阻力影響有多大?

3.發明人掛名收取一定掛名費用。

4.讓對方簽協議自願放棄通過專利獲得的收益

5.找一家專業專利機構進行詳細諮詢自己利益最大化又不影響跟同事之間的關係最好。畢竟當今社會人脈也是財富。


看你的發明了,沒有借用學校資源而獨立開發的成果,權利人是你。可以不掛他。

佔用學校資源而創造的發明,一般學校都要求權利人是學校。

不過看題主的描述,需要學校負責專利的老師經手,那權利人妥妥是學校了。所以,她老公想掛個名就掛唄。反正專利所有人不是你,你只是發明人,說難聽了,申請下來基本跟你沒有半毛錢關係。對方也只是想佔個發明人的位置評職稱而已。你寫的發明,你有權拒絕,不過我的話,權利人都是學校,我是一作發明人的話,後面掛幾個都行,我賣個人情。權利人是自己的話,對不住,這是私人專利,恕不掛名。

另外看到有答主提醒的經濟問題,確實應該注意。各學校不同吧。我們學校只有一次性獎勵,作者排位不同,獎勵數額不同。這個你得提前劃分好分配


首先,專利權屬於專利權人,也就是授權之前的申請人

其次,她老公想晉陞職稱,如果申請人不是她老公單位,是否有效

最後,專利年費很低的。


申請人只寫你自己,把他列到發明人裡面就行了。


我的建議是找一家律所簽 共同申請知識產權協議書

http://www.docin.com/p-591290129.html

明確1,費用全部你出;2,轉讓等權利完全歸你;3,收益完全歸你;4,律所幫你想到的……

要律所(見證人)蓋章公證的。

兄弟,加油吧!

絕對不要別人出一點點錢!一點點也不要!錢全部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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