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恢恢 | 名媛之死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時候,在德州一個叫Tyler的城市有這麼一個豪門望族,富一代掌門人Baker Lucas 靠房地產生意建立起了自己的財富王國,Baker本人因為精明能幹,在當地也享有很高的聲望,高到什麼程度呢?在群眾們的呼聲之下,他還擔任了8年的市長。他們家給當地捐了很多錢,做了很多的慈善活動,Baker的妻子 Bette 妻憑夫貴,在當地非常活躍,被稱為市裡的「第一夫人」,這是妥妥的真名媛。

但是幾年後,也許是盛極必衰吧,Lucas家族的運勢開始轉向了,Baker Lucas出了一場車禍,不幸身亡。失去了丈夫的Bette十分悲痛,他們夫妻的感情非常的好,丈夫去世之後她花了很長時間才走了出來。

家族富二代 Steven Baker Lucas 在有錢的老爸死後,接過了家族的權杖,人們情不自禁的把他與老Baker比較,卻覺得無論是外形,風采,才幹,Steven 哪兒哪兒都不如他爸。更有甚之的是,失去了精明能幹老Baker 的加持,Lucas家的生意也開始走下坡路了。身為這樣的富二代,也的確是挺悲劇的。

老Baker死後三年的一天,朋友們聽到噩耗。Bette在前一天晚上失足,從家裡二樓的樓梯上翻下來,摔到樓梯上,又滾落到一樓,陷入深度昏迷。沒幾天家人決定撤掉生命維持裝置,她很快器官衰竭死亡,死後的第二天就被下葬了。

這一系列事件發生的如此之快,她最好的朋友都是到最後一刻才知道葬禮的安排。大家都感到非常的意外。她的好朋友們都很悲傷,就在前不久大家還在商量接下來的活動,還說好了要一起終老,怎麼忽然她就離開了呢?

發生意外的時候,在場的有兩個人,一個是她的兒子Steven,一個是她的孫女。Steven跟大家解釋說,那天晚上,他去看望母親,順便歸還從母親處接的一個VCR,也就是錄像機,年輕的妹子們大概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了吧?我找個八十年代的圖片給你們看下:

你們知道第一台VCR是什麼時候發明的嗎?答案是1976年,日本人發明了第一台VCR。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時候,電視才剛剛在中國普及。所以在1988年的時候,這台VCR還在初級階段,非常的重,大概至少有32磅那麼重吧。

說回到慘劇發生的當晚。Steven把VCR拿去還給媽媽,他媽堅持要自己把這個VCR拿到二樓的房間去。他說要幫他媽拿,可是老太太嘛,固執起來是無法講道理的。他媽非要自己拿不可,他就一直跟在後面叨叨叨。結果走到二樓,他看他媽實在是累的不行了,最後一次伸手要幫他媽拿,他媽偏偏不幹,在兩個人你拉我扯的過程中,他媽抱著VCR這麼一甩,因為VCR太重,一個不小心,就把她也帶著翻下了二樓。

給你們一個動圖截屏看下按照Steven的說法,當時事發的情況是怎樣的。

跌落的VCR在牆邊的牆裙上砸出了一個印子

牆上掛的畫也被帶歪了。

但是當天接受急救任務的急救人員,卻在第二天報警,告訴警方在場的Steven形跡可疑。當他們抵達Bette的家時,一般人在這種情況下都會在屋裡焦急的守在傷者的身邊,他卻站在大門口,把受傷的媽媽一個人丟在屋裡樓梯口躺著。接下來的幾天里,警方也不斷的收到許多匿名電話,要求警方介入調查Bette的死。

於是警方只好通過法院的許可,打開Bette的棺木,重新進行驗屍。

我個人猜想,警方能做到開棺驗屍這一步,可能也經過許多掙扎。畢竟死者在當地頗有名望,對她兒子也僅僅是懷疑並沒有證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親屬應該是會阻止開棺的。

小鎮上的居民們也議論紛紛。一部分人覺得,Steven這麼有錢,你們折騰也是白折騰,他肯定能逃脫罪名。還有一部分人甚至覺得,這麼高層次的人,怎麼可能會被起訴?

但是,法醫在檢查了屍體後發現,在Bette的頭骨上有6處被擊打的痕迹。而Bette家從二樓到一樓的樓梯上,無論怎麼跌碰翻滾,也沒一處有可能產生這些痕迹。

Bette的身體里也不含任何的酒精和藥物成分(說明當時Bette的精神狀態和健康狀況正常)。

這位從二樓翻跌下十幾個台階的66歲老婦人身上,並沒有其他的跌撞傷痕,這也非常不吻合當時事發的情況描述。

但是在美國要說服陪審團定罪謀殺,必須有幾點基本要素需要滿足:屍體 -- 有屍體才能證明人死了;兇器 -- 有兇器才能把屍體和兇手鏈接起來;動機 -- 有動機才能證明是蓄意。在這個案子里,要證明Bette不是「摔死」的,有了屍體,接下來需要找到兇器。

法醫根據頭部的傷痕提出,這個兇器應該是大概象蠟燭台一樣的東西。蠟燭台的底座比較符合傷痕的形狀。而且警方也在Bette家樓梯第六到第七個台階的扶手上,發現了類似的痕迹。

然後你們說巧不巧,Bette家正好還真的有一對這樣的蠟燭台。

更巧的是,其中的一個蠟燭台底座上還有一個凹痕。

但是,警方卻並沒有在這個蠟燭台上找到任何的血跡或者其他任何的證據。

另一個讓警方感到困擾奇怪的是,現場的地上也沒有發現很多的血跡。無論是因為跌下樓梯致死,還是被擊打致死,現場都應該有相當多的血跡才對。警方的幾個調查人員樓上樓下爬了無數次樓梯,仔細的檢查每一個台階,還有每一次的地毯,扶手下的每一個縫隙...可是奇了,再怎麼仔細看,都是一無所獲。

答案當然很簡單,因為現場被仔細的清理過。

報警的救護車工作人員作證說,當他們抵達的時候,Bette的孫女正在清理家中的血跡。鄰居也作證說,Steven也做了一些「清潔工作」,他身上的衣服濕漉漉的,看起來好像剛穿著衣服洗了個澡。

警方對屋裡地面做了處理,這下發現了大概有4平方尺那麼大的一片血跡。於是警方徵詢了在場的另一個目擊證人 --- Bette的孫女Stefani。而Stefani介紹的情況和細節,跟Steven說的,不甚相符。那麼說明,在慘劇發生的時候,Stefani並沒有親眼目睹。

沒辦法,警方只能繼續想別的法子,光靠懷疑和邏輯顯然是不夠的。

警方進一步的走訪卻帶來了一線希望。Bette 和老 Baker的朋友們提供了幾個新的線索。首先 Bette 和Steven的關係不好,基本上是相看兩厭的相處狀態。Bette 嫌棄Steven沒出息,永遠達不到他爹那樣的高度,相應的,Steven對嫌棄自己的媽媽也喜歡不起來,經常在背後吐槽她。

除了感情上的互相厭惡之外,他們還有經濟上的糾葛,Steven向他媽借了大概五十萬的巨款,卻一點兒都沒有想還的意思。而且他的經濟狀況也的確是不好,他找他爹的朋友還有其他生意上的朋友借了很多錢,卻還不起,銀行威脅要關掉他的賬戶,所以在案發的時候,他的確處在一個非常窘迫的臨界點上。

更進一步的是,Bette 常去的美容院老闆娘在調查的時候告訴警方,就在慘劇發生的前一天,Bette跟她提到說,自己受夠了Steven的無能和貪婪,她決定要把Steven踢出她的遺囑,讓他一分錢也撈不到!!!

呃,我奮力仔細的看了一下Bette的遺囑,發現她的遺產總值大概是400萬美元 (80年代的400萬啊)。給兒子留下的是車子(們),一顆5.5克拉的鑽石戒指,還有衣服。倒是留給孫女Stefanie的東西不少,又是房子又是珠寶的。不知道她家有多少車子,5.5克拉的鑽石值多少錢。不過看起來連車子衣服和鑽石戒指都不給的決定,還是徹底激怒了Steven。

所以這個案子的動機算是勉強找到了。

可是光這樣就想定罪,那是想都不用想的。因為對美國陪審團來說,光一句「顯而易見」是遠遠不夠的。你必須要把證據一條條串好了捧到眼前才可以。

於是警方只好求助現場重建專家Alan Weckling和物理學家Mike Andrews 來對照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詞和現場留下的線索。

首先兩位專家發現一個證詞與現象不符的證據,還記得之前那個牆裙上的撞痕嗎?證人說那是他媽從二樓翻下來的時候,懷中所抱VCR撞出來的印子。

可是這個印子的方向,卻與墜落的方向相反,不是從上往下,而是從下(樓梯口)往上(二樓)。

另一個不相符的地方是,兩位目擊證人都說,老太太是從二樓的扶手那兒翻過去的。扶手高度是3.5 英尺高。給你們一個對比高度。

但是Bette只有5"5英尺高。這意味著樓梯的扶手高度,高出了Bette自身的重心高度。

科學家老爺爺語重心長的說,這個重心啊是非常重要的,因為你不可能讓一個,這個不管是個人,還是個東西,在沒有外力刻意幫助的情況下翻過比自己重心還高的障礙物,除非你的重心超過了這個障礙物。而且Bette翻過去的時候,她不是直接(垂直)往下掉的,而是有個角度飛了出去。

來個示意圖說明下,這是自然翻應該發生的情況,垂直的往下掉,並且掉入兩段樓梯之間的縫隙。

目擊證人描述的情況

科學家老爺爺二號繼續科普說,這個地球的重力啊,決定了任何物體自然落體,都應該是垂直的。所以如果Bette要抱著這個32磅的VCR抵抗住地球引力飛到另一段樓梯上的話,她必須要以每秒33 feet的速度快速的把VCR用力往自己的方向扥,然後就著這個力翻過去,這樣才能飛躍過那3英尺的空隙。而且因為她的身高和扶手的對比,光有這個速度還不行,她還得先起跳,再來個背躍式,才有希望達到最後的效果。

所以一個66歲的老太太,身高5尺5,抱著32磅的VCR先起跳再背越式跳高翻越扶手,這是得被氣成什麼樣了啊...

Bette的朋友們也說,對Bette這樣一個養尊處優了一輩子的名媛老太太來說,她壓根就不會自己去扛那個VCR好嗎?她是一個出門連小手包都要老公幫她提的人生贏家呀。

專家們還提出了一點疑問,說每個女性肯定都會認同噠。就是當天晚上Bette穿了一件長到腳踝的睡袍,如果穿著這麼長的睡袍,還雙手抱著一個巨大的沉重的VCR爬上二樓,那幾乎分分鐘都會被睡袍下擺拌到跌個嘴啃泥啊...

給你們看下睡袍長度的示意圖:

於是,1991年4月,地區檢察官對Steven Lucas提起了起訴。

之後還會再出鏡的地區檢察官David Dobbs

我覺得這個Steven Lucas長的特別象一個龍套演員,而且是一個挺常見的演員,可是偏偏一下子就是想不起來是誰。誰想起來了提醒我一聲。

Steven因為謀殺被逮捕,不過他的女兒Stefani 因為證據不足逃過一劫。

控方提出的理論是,Bette 嫌棄Steven的無能,決定要把他踢出遺囑。而Steven本來就瀕臨經濟崩盤的絕境,這下更是雪上加霜。那個晚上 Steven來歸還VCR,Bette將自己的決定告訴了兒子,Steven 惱羞成怒,趁老太太上樓的時候,抓起手邊的一個蠟燭台追上去梆梆梆將老太太錘了個半死。然後他把老太太拖下樓梯,偽造是她抱著VCR掉下去的假象,然後為了逼真,自己抱著VCR在牆裙上磕出一個豁口(豈不知正是這個豁口引發並且證明了警方的懷疑)。然後他下去清洗了身上的血跡,打電話叫來了救護車,同時讓女兒幫忙清理現場。

不過,雖然有了這些證據分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Steven花錢請了大律師來替他辯護,他的辯護團在法庭提交了一段動圖,用動圖的形式證明說,當時的情況是有可能象Steven說的那樣發生的 (提出reasonable doubt )。再給你們看下動圖的截圖。

有一句話怎麼說來著?所見及所信。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對很多人來說就是這樣簡單。當然也許不簡單的是背後的運作或者什麼其他的原因。在一個星期的討論之後,陪審團覺得不能排除reasonable doubt,以 8:4 的結果hang the jury 流審了。

不過之前出鏡過的那位地區檢察官卻並沒有放棄,三年後,他做好了更加充分的準備,對Steven再次提起訴訟。

這次他乾脆的把Bette家段樓梯扶手拆下來,扛到法庭上作為呈堂證供擺給陪審團看。你們不是要親眼看了才信么?那我就拿給你們看!

我以前有個物理老師,最喜歡說的話就是,同學們吶,你們不要等著老師來喂你們知識,吃別人嚼過的饃多沒有滋味呀。我這樣翻來覆去的給你們講,就是在喂你們我已經嚼爛了的饃,你們不覺得很噁心嗎?要有自主學習的主動性呀!昂!

所以看到檢察官大手筆撂在法庭中央的那段樓梯扶手,我彷彿看到了物理老師靈魂再現,附身於他,揮舞著手對目瞪口呆的陪審團說,陪審員同志們吶,你們嫌我嚼過的證據還不夠勁兒嗎?我今天就給你們喂到嘴裡好不好????

嘴角含笑胸有成竹的檢察官David Dobbs,彷彿能聽到他內心在嘿嘿嘿呵呵呵吼吼吼。

檢察官還淡定自然的喊了個人上來現場表演給大家看。

我這麼摔,我那麼摔,反正不管我怎麼摔都摔不出你們說的辣個樣紙。滿意了嗎?--- 論演技在庭辯中的必要性。

可以想見當事人Steven 也是一臉懵逼。不過他並沒有放棄掙扎,Steven親自上庭接受交叉詢問,還親自走到了這段樓梯扶手旁邊,試圖表演再現當晚發生的事情。

不過這次他沒有成功。這一次陪審團只花了22個小時就得出了結論,他被判罪名成立,要蹲35年的監獄 --- 再論演技在庭辯中的必要性。

好了,這個案子就算是結了。從一開始就知道兇手是誰,到最後真的把兇手釘死,科學在其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而另一個決定性的因素我也很想再多說幾句,就是這個「所見即所信」的思維模式。我前陣子在知乎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意說為什麼我都給你講的這麼清楚了你怎麼居然還是不明白?我覺得文章說的很有道理,就是「說的人」和「聽的人」其實所持有的信息量是不同的。「說的人」覺得我已經給了你足夠的信息量了,可是「聽的人」其實還是並沒有享有同等的信息量。這個差距並不是靠說說說就能彌補的。

我相信在平時的生活中和工作中,你們也一定會遇到很多很多很多這種情況,特別抓狂吧?反正我是特別特別特別抓狂,覺得對方怎麼如此不可置信的蠢。但是在看了這篇文章之後,我有了醍醐灌頂的覺悟。原來並不(或說不完全)是對方太蠢,而是因為在信息的層面上我們並沒有處在同一個page。

那麼怎麼才能奮力爬到同一個page上呢?visual化的表達方式是一個很有效果的辦法。

我發現很多人都傾向直觀的視覺化陳述,說幹了口水敲幾萬個字,千言萬語不如一張照片啊同學們。所謂無圖無真相就是這個道理。很多時候工作上也是如此,要說服老闆搞定客戶,幾十頁的計劃書不如幾個清晰明了的圖表來的直觀有效。他看到了知道自己將會得到的是什麼東西,就會很容易一高興就同意批准了你的建議。至於生活上,無論是對老公還是對老婆,對老師還是對孩子,visual化你要實現的目的,比吧嗒吧嗒說破天去要有效果的多。

不多說了,同學們咱們共勉吧。下集再見。

weixin.qq.com/r/AUMFHZ7 (二維碼自動識別)


推薦閱讀:

與法律完全不相干的人,有什麼入門級的書可以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嗎?愛好者都不算,應該說是想成為愛好者
被人偷東西,我把小偷打成重傷?
房屋贈與行為的法律效力?
聶樹斌案中,遲來的正義和遲到的正義有什麼區別?

TAG:犯罪 | 刑事案件 | 法律案件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