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死刑犯的最後一面」展開

看到一個國外媒體的一篇報道「死刑犯和家人的最後一面」(dailymail.co.uk/news/ar),貌似還在知乎上引起了好多話題的追蹤。

我只是想說我辦過的兩個刑事案件。

都是北京的。

其中一個是故意殺人及侮辱屍體罪,死刑立即執行。罪犯在一個網吧里連夜上網,半夜去上廁所經過店主的房間,店主出門了,只剩下店主的老婆在那裡守著。罪犯臨時起意,想要強姦受害人,受害人掙扎過程中被罪犯掐死了,罪犯很驚慌,放火燒床上的被子,想要把證據都燒掉,然後逃跑了。被剩下在網吧里上網的人發現撲滅了火,沒有造成很大的火災。

我去檢察院查閱了證據卷,其中一本是現場的照片,慘不忍睹,被燒了一半的受害人,下身沒有衣物,還是原來的姿勢,可以說是很無辜。

另外一個也是故意殺人。罪犯是一個廚師,他去買刀回店裡的路上,經過一條「紅燈區」,以50塊錢的價格上妥進行「交易」,可是小姐嫌他準備的太慢,一直催他,他又羞又急,拿起菜刀把小姐砍了40多刀。

我去看守所會見他的時候,他目光猥瑣,津津樂道的給我將他「辦事」的經過,我應該阻止他的,但是那時候我經驗不足,並沒有打斷他,晚上回家我沒吃飯。

廢不廢除死刑目前還在學術討論階段,想到那些受害人和受害家庭,以及罪犯本身危害社會的「素質「,我只能說,死刑拯救不了他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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